一个曾身陷黑吧陪酒女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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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什么是爱情,在一起可以叫做爱情。然而你知道吗,分开也是一种爱情。

李瑞,看着你渐行渐远的背影,我笑成了一条流泪的狗。哪怕我们分开了,我也会很幸福的。

感谢上天,在最适合的年华里遇见你,我很高兴拥有过你,哪怕我终究是你生命里的过客。遇见你,很美,离开你,很好。

02

十六岁那年,我揣着最后的500块,登上了去北京的列车。笨重的列车呼啸着驶过,一如我那狼藉的青春。

下了车之后,我看着周围川流不息的人群,陷入了无尽的迷茫之中,我是谁,我要去往何方。

一阵悲伤的曲子把我唤醒,我顺着断断续续的弹唱声音寻去,七拐八拐,终是在车站的一个角落看到了你。

你穿着破了洞的裤子缩在角落,手里提着一把大大的,我叫不出名字的乐器,正在轻轻唱着。不是少年声线的润朗,而是充满了嘶哑。

你低着头,把脸掩在高高的衣领下,我只看见你的左耳带着带着好几个亮晶晶的环。当时我就想怒骂,谁家的父母这么狠心,给自己孩子穿环,这不是当牲口使吗?

比我那糟糕的父母还要更烂,一瞬间我带着无尽的同情蹲在了你前面。虽然我也很惨,但我还歹还穿着算体面的衣服,你穿的啥,裤子还带洞,还有环。

听着你沙粒般的歌声,我再也忍不住了,放声大哭起来。

周围散着的人陆陆续续都过来了,对着你指指点点,仿佛你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你放下那把大乐器,停止了嘶吼,你抬起头问我:“姑娘,你怎么了,我唱的有那么感人吗?”

这次我终于看清了你的正脸,浓眉大眼,高挺的鼻梁,我实在找不出什么更好的形容词来形容你。最令我惊讶的是,我发现你的声音还挺好听的。

完蛋了,美色误人啊。

我哭着说:“我只是……发现……发现我的钱丢了,才哭的。”

非常应景,我的肚子咕噜噜叫了起来。

周围的人越聚越多,你看着形势不妙,拿起地上的乐器,拉着我匆匆跑出人群,把那堆人远远甩在了身后。

你拉着我拐进一条小巷,我们一直跑到了小巷的尽头。你知道吗,你拉着我手的时候,我悄悄红了脸,如果可以,我多么希望时间可以在这一刻静止。

在小巷的尽头,我看见了一见小店,店前是一个搭着的简易小棚子。一路上看惯了京都的繁华,偶然看见这么乡土的小店还是有些不适应的。

你扭过头高兴的说:“这可是我珍藏的地方,一般人我不告诉他。”你眉飞色舞的样子,像在炫耀糖果的孩子。

你怎么能这么可爱,可爱到我想抱抱你。

你点了两大份的牛肉面,和店家说后,你拉着我直奔最里面的位置,能够看出你是这里的常客。

你说这里是你偶然发现的,好吃还便宜,只是这一片快要拆迁了,你轻轻叹了口气。

面上来后,看着满满一大碗的泼着红辣椒油,撒着青葱的面,还有三大片牛肉,我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你笑话我粗鲁的吃相,可你不知到的是,在家里每逢过年的时候,我才有机会上桌吃一两块肉,再多就会被骂的。

吃完后,你从你的包里拿出一大把零钱给我,让我拿着。我猜测这些钱起吗是你包里的一半。

我觉得你好傻,明明奇妙就要帮助一个陌生人。

你却说我傻,随便跟着陌生人就跑了。还叫我长点心。

但我要说,我真的没骗你,因为当时我的钱真的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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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你走之后,我就一个人在街上逛荡着,因为我也不知道我能去哪,偌大的一个城市,没有一处能让我容身。

也许我应该感谢我是一个姑娘,最后我在一家酒吧找到了工作,我在里面推销啤酒。能够想象雇佣童工的地方,也不是什么干净的地方 。

说实话啤酒真的很难喝,它的味道感觉和恶水没啥区别,恶水也就是农村常说的刷锅水,真的搞不懂,这些来寻欢作乐的人为什么要拿这么难喝的东西来折磨自己。

为了生计,为了能够卖出更多的啤酒,我不得不喝更多的啤酒。在酒吧最常见的估计就是陪酒小姐匆匆跑进厕所去吐了一通,洗把脸,然后匆匆奔向下一桌。

一开始喝都时候确实不适应,喝了吐,甚至有一段时间我闻见啤酒的气味就吐,一直吐,吐到胃里啥也没了,还是止不住的干呕。

吐的多了也就习惯了,我学会了催吐,等喝到一个限度就跑去厕所完全吐出来。

同行的小姐妹告诉我最多的就是,因为没有小姐敢在这里真的喝醉。因为没有人知道在夜幕的掩护下,这里是怎样的人间炼狱。

最令我惊喜的是,你竟然在这家酒吧驻唱,虽然只有星期三,五这两天的晚上,你才会来。但这已足够让我惊喜。

这个时候总是我最开心的时候,我总是偷空跑到角落里去偷偷看你,我不敢让你发现我在这。我怕你会说我脏,毕竟我也在这个大染缸里呆了那么久,懂得了那么点人情世故。

你坐在上面弹唱的样子真的好像王子,与这里灯红酒绿的环境格格不入。尤其是你打架子鼓的时候,你仿佛化身成为了舞台的王,也只有这个时候,大家的目光都会望向你。

实际上我宁愿你独自一人自谈自唱,那样是不是就没有那么多的目光粘在你身上。

04

时光静静地走着,我们永远都不知道意外和明天哪个先到。

还记得我最好的姐妹小芳前天还在和我谈论着,说等到她赚够十万的时候就回家,好好孝顺父母。顺便找个老实人家,嫁了,生个漂亮的娃娃。

我问她已经攒了多少,她伸出个六个指头,我说六千,她摇摇头,说,六万。

我挺为她高兴的,她还有盼头,还有未来的大好人生。

但我从来想不到,意外总比明天会先来。

消息传来的时候,我正在更衣室换衣服,正要回出租房。

好几个人都在谈论着,说有个女的啊,妄想和莉莉挣客人,结果啊,喝的多了,被人给轮了。

那几个女的都在幸灾乐祸着,毕竟对他们而言,少个人就少一个竞争对手。此刻人的恶根性暴露的淋漓尽致。

出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我直接回了出租房,也没说什么。可我等了一夜,也没见小芳回来。

实际上从那之后我也再没见过她,听她的老乡同事说,她被家人接回了家,据说是受不了打击,疯了。

酒吧为了息事宁人,就象征性地赔了三万块,小芳的父母也默认了,把人带了回去。无知的父母啊,为了三万块就把自己的女儿买了。

他们来收拾小芳的衣物时,我问他们,你们的女儿这么廉价吗?她的母亲当下就哭了,说,他们也是没办法啊,家里的儿子要娶媳妇还等着钱呢。

再后来小芳的父母,把她卖给了一个有腿疾的老头。实际上,这样的事情并不少见。如果我出来了这样的事情,估计我和小芳的命运没啥差别。

毕竟在那些穷沟沟,生女儿干啥,不就是为了那点嫁妆吗?

时间并不会为了某些人,某些事停下注视的目光。

通过这件事,我仿佛也看到了我的未来。

05

依旧是一个周三,你背着那个叫吉他的玩意来了。这次我没在角落注视着你,而是坐在一个据说是当地一个黑帮大哥的腿上。

我怕了,我怕有一天我也会变成小芳的样子,我需要钱,更多的钱,争取早日脱离这个火坑。

还记得那天我穿着一件高开叉的金色旗袍,上面绣着艳丽的牡丹,我涂上了大红的口红,镜子里的我和平日清纯的样子完全不同。

我告诉自己,这样就好,越妖娆被你认出来的可能性就少。

那天经理来找我,对我说,只要能够陪好今晚的客户,给我提成十万,那可是十万啊,不是十千,不是十百。

天上掉的馅饼,那有不吃的道理。

在桌上我被灌下一杯又一杯高浓度的白酒,我的头开始发晕,身体开始发热。我知道这是中招了,我以为我已经足够小心了。

我仿佛已经看见了我的下场,我开始挣扎,在推攘中,我的指甲挠在了那个黑帮老大脸上。

只听啪的一声,我歪着头滚到了地上,嘴角破了,血流到嘴里,好难喝。

那个人还在叫嚷着:“臭婊子,给你脸了。今天不玩死你,我就不叫黑虎。”

一声令下,一群人上来就开始撕扯我的衣服,我只能紧紧抓着胸前的那点布料。我从未想过会有人来救我,人不关己,高高挂起。

在人群中,我迷蒙着眼,看见你在台上扔了吉他,走了下来。当时整个酒吧都寂静了下来,看着你。第一次知道,瘦弱的你也能这么man。

你直接走到那个黑老大面前 ,梗着脖子说让他放了我。知道你想壮气势,奈何你没他高。

那个黑老大也没想到会有人敢和他作对,立刻就要伸手打你。此刻,酒吧里大部分的人纷纷站了起来,向你走来。

我敢说半个酒吧的人都站起来了,那个胆小的经理站在角落,像个老鼠一样不停的抖。

那黑老大叫情况不对,夹着尾巴带着人灰溜溜的跑了。

你把衣服脱下来盖在我身上,抱着我去了最近的宾馆。

那晚我们什么也没干,你抱着我静静地坐了一宿。

我想把身子给了你,我什么都没了,只有这幅身子还算干净。

你却把衣服一件一件给我穿上,对我说,女孩子家要自重。谢谢你给了我最后的尊严。

后来很自然地,我们在一起了。你领着我穿遍了京城的大街小巷,我们一起疯着,闹着,那是我这辈子最美好的时光,没有之一。

后来我进入了你的朋友圈。令人想不到的是,酒吧里的常客大部分竟然都是你的朋友。

他们也都很很好,完全没有提及过那段令我尴尬的过去。同时我也了解到,你是那个圈的中心,你是那个城出名的贵公子。

有多大,我就不提了。反正很厉害,是我这种平常人永远也不敢想的那种高度。你出来浪,只是为了体验生活。

那时候,我就知道,梦该醒了。

06

你问我要找个什么职业,我说我想开一家花店。在你的帮助下,我开了第一家店。

你问我为什么开花店,我说,因为女人都喜欢花啊。

你很聪明,真的。在我生日那天,你送了我999朵粉红玫瑰。不是红的,而是粉红的,暧昧终是暧昧。

在你和你朋友的帮助下,花店的生意还算兴隆。虽然不大,却很温馨;虽然不是很豪华,但花的种类还是挺多的。供我一人生活足以。

一个转身,我们已经在一起三年了。今年你21,我19。21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却也该成家了。

当你给我发短信,约我到最初我们见面的车站时,我就知道了结果。

人群中,你最后拥抱了我,在我耳边低语,“林沫,要幸福啊。”

我笑着对你说:“再见。”

再见,再也不见。

多么圆满的一场恋爱,在起点开始,也在起点终结。

感谢你,在我最不堪的时候把我从地狱边缘拉了回来,我答应你,一定好好地活下去,幸福的活下去。

我要活给你看,我一定会是最幸福的那个。

遇见你,很美,离开你,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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