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叔叔

        有些人三岁开始记事,有些人五岁开始记事,我属于前者;有些人从小被作为夸奖的榜样,有些人从小被作为批评的楷模,我属于后者。我开始记事的时候,便和叔叔整天在一起“鬼混”。我五岁的时候,叔叔三十岁,那时他还是单身,那个年代,三十岁在农村单身的,用长辈们的话说,那叫不孝。

        那个年代的农村里,老光棍是被人瞧不起的,在路上遇见了人,对方是要斜着眼看的,嘴里头还不屑的轻哼一句:哼,光棍头子(村子里三十岁还打光棍的还是头一个,所以叫头子)。我叔叔倒不以为然,我行我素,照旧乐呵呵的和对方打招呼。因此我很瞧不上他,但不影响我喜欢跟着他混,瞧不上和喜欢跟着他混是两回事,两者并不冲突。当然,一般我叔叔在的地方,我一定在,听到有人骂他的时候,我便大声回一句:滚你妈。这些人被骂后也不好回嘴,若是传出去他们和一个小孩子计较,恐怕会让他们名誉扫地,因此只能悻悻的离开。但他们会私下里骂我,一边摇头晃脑一边说:那小子不尊老,屁大点人满口粗话,一点也不听话(我们乡下管坏孩子叫不听话,孩子不聪明也叫不听话,骂孩子没教养也叫不听话),长大了准没出息,得和他叔叔一样,三十岁还取不上老婆。我呸,净瞎说,屎壳郎打哈欠—一张臭嘴。

        瞎猫也有碰上死耗子的时候,守株有时也能待兔,他们这话,一半算是应谶了。我现在三十岁,还没取上老婆,但并不是没出息。我在一线大都市,俗称“魔都”,一家名为“上海华不莱国际有限公司”的核心员工,所有人进出公司的大门必须经过我。我坐在四平米的用合金组装起来的方形亭子里吹着空调,有人进出时,他们必须朝我点头或挥手,我才会按下开关,待他们进来或出去了,我再把门关上。也许有人会疑惑,现在已经是智能化时代,车辆和人进出有智能闸机自动开关,为何我们还如此落后。恰恰相反,这是在进步,我们公司重在提升员工的归属感,让大家工作和回家一样,让员工多接触多沟通,以拉近彼此的距离,保持亲密融洽的关系。而那些智能设备正是阻碍我们共同进步的罪魁祸首,必须要消灭掉。所有进出的男人笑着给我递烟,女人给我抛媚眼,否则我不开门,我不开门,他们不能上班,不能上班,老板得扣他们的工资。我靠自己的努力生活,我很开心,你们说,还有什么比开心更重要?这难到不算有出息?

        闲话少叙,言归正传,还是说回我的叔叔。我的叔叔身高不高,不到一米七,长相一般,一双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没什么特别的。睫毛特别长,长的不像男人,皮肤黝黑,黑的像鬼,牙很黄—那个年代几乎不刷牙,杏子似的。他几乎整天在外,砍柴、割草、采药、捕鱼、抓蛇,最擅长的属捕鱼和抓蛇。先说抓蛇,好家伙,真是一把好手。背上只跨一个蛇皮袋,别的都不带,用我叔叔的话说,带多了是累赘。我叔叔捕蛇只会徒手一种方法,这种方式技术含量极高,讲究快、准。抓捕之前,先得看准了它的位置,观察好周边的环境,计算出逃跑的范围和路线,这些我叔叔瞬间便已了然于胸。看准了位置后,我叔叔一跃而起,如风驰电掣般,刹那间便到了蛇的跟前,一只手已紧紧的按在了那畜生光滑如丝的头部,这时,有的会拼命的挣扎,想挣脱这力量的枷锁;有的斜着眼用余光看我叔叔并且伸出舌头啐一口带毒液的唾沫星子,用侮辱的方式想激怒我叔叔。据某些学者说,人一旦被激怒,会出现短暂松懈,看来蛇也明白这一点。但我叔叔毫不在意,完全无视它们这些举动,果断的把另一只手按在它们七寸的位置上,像拎小鸡一样把它们拎起来。其实在被我叔叔的盯上的一瞬间,这些已经变的毫无意义,它们已然成为了笼中鸟、池中鱼,蚂蚱碰上了斗鸡—命难逃,从未有从我叔叔手里逃脱的先例。孙悟空逃不出如来的五指山,它们逃不出我叔叔的一双手。我跟在我叔叔屁股后面看,我喜欢看,这可比看戏看电视好看多了,真人秀,可惜那时没有智能手机,不能直播,否则起码粉丝上千万。我怕蛇,不管有毒没毒。不光怕蛇,我害怕一切昆虫类。我叔叔抓蛇的时候,通常我会保持一定的距离,他把蛇抓起来,朝我喊:把袋子拿过来。我也喊道:我怕蛇。我叔叔无奈的说:有啥好怕的,它已经被我抓住了。我也很无奈的说:那也是蛇啊。说完,我把蛇皮袋扔在原地跑开了。再说这捕鱼,那时候河里的鱼比现在马路上的车还多,一抓一大把,我在河里闭眼能踩到鱼。但我叔叔不是抓这种鱼,我叔叔抓的是黄鳝和泥鳅。

        对于别人在私底下骂我这件事情,我能知道的清清楚楚,得益于我在村子里的“情报网”,同龄人中大多是我的小弟,其中不乏一些年纪比我大的。这些小狗子们在家里长辈对他们大呼小叫,做错了事情挨打挨骂,事情做好了也从未被夸奖,因此他们心里极度扭曲。而我恰恰明白也懂得利用这一点,给予他们足够的自信。若是他们事情没办好,我会告诉他们:没关系,换个人不一定有你干的好,下次你肯定可以做的更好,加油;当然,要是把事情办好了,我会对他们夸耀一番,然后给他们升职。因此,他们对我言听计从,我说往东,他们绝不往西,我说指鸡,他们绝不说鸭。我便是那林中的猴王,圈中的领头羊,孩童中的小霸王。那些在私底下骂我的话,统统被我手下的小弟们收集起来,从他们的嘴里传到我的耳朵里。妇人们聚在一起闲聊,男人们聚在一起吹牛,小商店里麻将桌上的闲言碎语,都逃不过我的眼线。当然,我自己也不闲着,也经常做收集“情报”的工作。夏天的时候,我在商店里花一毛钱买一根充满化学甜味的冰棍,拐个弯,在商店窗户下的石头上坐下来,拖掉一只鞋,脚尖在石头上一上一下打着轻快的节拍,一边听着里面传来的夹杂在麻将和麻将桌的碰撞声中的冷嘲热讽,一边伸出舌头舔着冰棍。夏天的温度,冰棍飞速的融化,化成的液体,落在地上,瞬间被蒸发。

        我瞧不上我的叔叔,有一个重要的原因,便是我的祖母。我祖母为了他的婚事操碎了心、白了头,给他安排的相亲次数,用我的一双手加一双脚也数不过来,但都于事无补。我打心眼里心疼我的祖母,恨不得自己去相亲。事到如今,也不能全怪我叔叔,毕竟我祖母安排的姑娘身上全都有一个让天底下的男人逃之夭夭的共同特性:胖。相亲的时候,姑娘开口问我叔叔:你为什么这么黑。我叔叔回应道:你为什么这么胖。姑娘说:滚你妈。我看,他简直笨的像一只呆鸟。胖,那又怎样,俗话讲的好,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胖不胖,关了灯都一样。用我祖母的话说:长得胖,说明吃的好,吃的好,说明身体好,身体好,生的儿子身体才会好,就像家里的老母猪,吃的特别好,所以每回生下的煮崽又白又胖。我祖母的这番言论对我可谓影响深远。这么浅显连小孩子都理解的道理,我叔叔竟然看不明白,以至于到现在还是孤家寡人。

        前面说过,我从小跟着我叔叔,我叔叔去哪我去哪。他抓蛇,我看戏;他捕鱼,我玩水;他下地干活,我也下地干活。因此,我从小便会干各种农活。我叔叔干农活干的又快又好,不说别的,单说这耕水田。每年春季农耕的时候,雨水灌满了小河,田野里赶牛的吆喝此起彼伏。我站在田垄上,目不转睛的看着我的叔叔—我在等待。我叔叔累了的时候,顺手把犁插在泥土里,啪嗒啪嗒的从水里走到上岸,把鞋当坐垫,盘腿而坐。这附近耕水田的,只要看见他休息,便都不约而同的走上岸,来到我叔叔边上坐下来,开始假模假样的从口袋里掏烟袋,但每次都是我叔叔率先掏出来,摆在地上,看着看满袋的烟丝说:抽我的,抽我的!我这有,我这有!其他人也都回应,我这也有,可不见拿出来。说完各自从我叔叔的烟袋里拿出烟丝,用白的像雪一样的烟纸卷了起来,卷好后叼在嘴里,拿出火柴,哗的点燃,凑上去,你帮我点,我帮你点,吧嗒吧嗒的抽起来。趁这时候,我脱了鞋,整齐的放在田垄上,走下水来,高举双手,勉强扶着犁。我扶着犁,就像扶着拖拉机的扶手,牛拉着犁,就像拉着一辆战车,一声令下,拖拉机左摇右摆,战车踉踉跄跄,在地上画出完美的波浪形后,转一个弯,再转一个弯,战车轰然倒地,拖拉机一头栽进水里,激起层层浪花,溅了我满身的泥。我叔叔笑的前俯后仰,一不留神,一头栽进了水里。

      我叔叔把抓到的鱼和捕到的蛇,都拿到集市上卖掉,但是一毛钱也没给过我。我跟着他上上下下,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怎么也得意思意思,结果让我失望透顶。他把钱攒起来,放在床底下的棕色木箱子里,上了一把锁。这种防三岁小孩的把戏,对我来说不值一提,我有一百种打开它的办法。因此,我打开过两三回,并且每回都很小心翼翼,即使打开了,也只拿五毛钱,我深知细水长流方能长久的道理。当然,这还是被我叔叔发现了,他把箱子藏了起来。但我一点也不慌,我觉得这是我应得的,我想等着他来找我的时候和他大肆理论一番,结果他一直没来找我,一天、两天、三天,一点动静也没有,我开始慌了。就在我以为这件事已经过去时候,有一天早上起来,我叔叔对我说:以后每天给你两毛钱买零食。我拿着钱,一溜烟跑了。这件事情过后,我再也没开过他的箱子。

        从某些方面来说,我叔叔对我倒是一点儿也不吝啬。家里一开始没有电视机,我只能到邻居二娃家里看,二娃是我小弟,但是他喜欢看的动画和我喜欢动画不在一个频道,而我经常自作主张的把电视机调到我喜欢的频道。结果这小子不乐意了,对我吼着说,电视是他家的,他想看什么就看什么。这是什么话,我问他:我是大哥,还是你是大哥。他回答:你是大哥。接着他又补了一句:大哥也不能抢我的电视,这是我的。说完他把电视调到了他喜欢的频道,我伸手阻止,被他轻推了一把。这还得了,我也随手把他推了一把,但用力过猛,他一屁股坐在地上,哇哇大哭。正当我得意之时,他站起身来,猛的用头对着我的脸撞过来,只听见咚的一声,哎呀,我的脑袋在冒星星,并且左眼火辣辣的睁不开。我用手唔着眼睛,骂骂咧咧的回了家。我叔叔看着我像粘了一条肥大的毛毛虫似的红肿的眼睛,问我怎么了,我把前因后果告诉他,他啥也没说。我祖母却在一旁冷笑:平时看起来牛轰轰,打起架来就怂了。我没搭理她。过了几天,我叔叔带着我去集市买了一个电视机回来,可把我乐坏了,并且还把电视机背后的两根像蜗牛触角似的天线调整到了正确的方位。结果我叔叔被祖母骂的狗血淋头:败家子,净花钱整些没用的玩意儿,有时间看电视,不如去喂猪。这话显然是在骂我,因为我从不喂猪,我讨厌它们吃东西叭唧嘴的样子,但我对祖母的指桑骂槐无动于衷。

        到了冬天,即没有鱼也没有蛇,我叔叔依然赶场,一次也不错过。有一年冬天,南方的冬天,人们只愿躲在屋子里,围着炉火,磕瓜子,喝烧酒,谈天说地,聊自家的孩子,聊别人家的女人。到了赶集的日子,镇上的本该热闹的地方,依旧冷清。我叔叔是绝对不会呆在家里烤火、喝酒、嗑瓜子的,他一定要去集市上逛逛,那怕什么也不买,什么也不卖。我也是一定会跟着他的,无一例外。

        我们在集市冰冷的街道上,天空,突然下起了雨,雨是小雨,风却有点大。冬天,即便是小雨,也让人生厌,再加上这风。叔叔带我躲进了路旁的供销社。供销社是两间用黄土和山石切成长房,坐落在镇上最中心的位置上,现在,虽然还叫供销社,但和以前不一样了,只是售卖商品的地方,有衣服、毛巾、牙刷、毛衣、毛手套..,三叔跑进来,我也紧跟在他屁股后面跑进来。我叔叔对着自己双手哈了一口气,使劲搓了搓手说:好冷,好冷。我也搓了搓手说:好冷,好冷。我叔叔叔看了看了自己已被冻的发青的、麻木的双手说:这见鬼的天气,真冷。我也说:对,真冷,真冷。我环顾一下四周,这长长的供销社里,人还真不少,来来往往的人,有的在挑选年货,有路过的两只眼睛咕噜咕噜四下搜寻,也有像我们一样,进来躲避风寒的。我叔叔环顾一下四周,目光停留在一处买针织类的货架上,有毛衣、毛裤、毛手套,售货员正热心的和顾客介绍。我叔叔说:这种天气,是不是应该买副手套。这次我没搭话,因为我身上没有一毛钱。我叔叔走过去,我也走过去。我叔叔朝着售货员说:拿一副手套。女售货员从柜子里抽出手套,放在柜台上。我情不自禁的撑起脚尖,用尽全身的力气高举双手紧紧的趴在柜台上,勉强露出半个脑袋,一双眼睛直溜溜的盯着售货员。一张白白净净的脸,眼睛不大不小,眉毛不长不短,鼻子不高不低,一张樱桃似的小嘴,嘴角带着一个浅浅的酒窝,不仔细几乎看不出来。她发现我在偷看她,从身后的盘子里拿出一颗纸包的奶糖递给我,露出小虎牙,朝我微笑。嘴笑的时候眼睛也在笑。突然我好像不冷了,一股春风向我袭来,带着一股桃花的香气,妈呀,我恋爱了。我想象着被她抱在怀里,亲上一口的感觉,一朵桃花在我心底里绽放,接着千朵万朵万,把我淹没在了春风的桃花里,只剩下一双眼睛,一直盯着她,冷不丁的开口道:我要娶你做老婆。这句话成为了我叔叔和她相识的桥梁,并且他们的关系进一步发展,这是后话。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她不知所措,愣了一下,裂开嘴,咯咯的笑,小虎牙完全暴露在我的视线中。桃花彻底把我淹没了,天呐,她彻底把我迷住了,此刻,我恨不得对着她的嘴唇凑上去,舔一下她的小虎牙;同时,有一个奇怪的疑问在我的小脑袋瓜里产生,我爱上了她,还是爱上了她的小虎牙,哎呀,真复杂,恐怕我想小脑袋瓜也想不出来,因此,我把它从我的小脑袋瓜里踢了出去。我叔叔一边把我从售货柜上扯下来,一边大笑道:屁大点人,懂什么?

        回到家后,我叔叔把这件事情说给我祖母听,我祖母笑了五分钟,表情像一个发酵过了头的面团。转头看到我怒目圆睁,像一只发飙的斗鸡,方才闭上嘴,恢复了以往那张像被太阳晒干了水分的茄子一样的脸,并且顺手给了我两毛钱,才算平息了一场一触即发的战争。过了几天,这件事便在邻里流传开来,但变成了我要娶一个在供销社卖手套的女孩做老婆。若是女人们看见了我,则皮笑肉不笑,带着嘲笑的口吻调侃到:呦,听说你要娶一个在供销社卖手套的女孩做老婆。我半眯着双眼注视着她们,一言不发,她们在我的注视下,像拔了毛的母鸡,只能自讨没趣地走开;男人们见了我,假装认真的问道:听说,你要娶一个在供销社卖手套的姑娘做老婆?这个时候我只能回答:对。然后他们嘴角露出一副邪恶的笑容继续问:漂亮吗?我说漂亮。他们说奶子大吗?我对卖手套的姑娘的爱是纯粹的、洁白无瑕的,特别是她的微笑和微笑时露出的小虎牙,我的小虎牙啊,是我命里的桃花。显而易见,这话对我来说是在亵渎,我怒气冲冲的回道:大你妈。

        显而易见,这件事情对我造成的伤害相当不小。经历了这件事情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几乎不出门,一天到晚沉默寡言,也不再跟着我叔叔到处跑,而是经常坐在院子里盯着芭蕉树发呆,一发一上午,有时候在想这颗芭蕉树为什么每年只有花没有果,当然大多数时候是在想念我的小虎牙。显而易见,这两个问题不会有任何结果。但让我明白了另一个道理,我不仅要长大,还得学文化,才能解决前面两个问题。因此,我下了一个决定,我要念书。

        说到念书,原本我是非常抗拒的。我祖母本打算让我在五岁那年的下半年入学,在得知这个消息后,到了开学的那几天,我每天天未亮的时候便悄悄的起床,躲进了山里。那时候山里的毛毛虫从树上掉下来,和下雨似的。前面说过,我害怕一切昆虫,虽然我怕的要死,但总比念书好。这倒不是因为我厌学,也并非因为现在说的分离焦虑,而是因为我以前经常趴在学校的窗台上,看着老师给学生们讲课,深知其中的厉害。这位老师,按照辈分,我应该喊他爷爷,却要喊他老师,这让我很费解。当然,这不是重点。他的脸呈一个不规则的椭圆形,胡子刮的很干净,头发已经秃了一大半,光溜溜的像西瓜皮;顶部的几绺却留的很长,他把顶部的长头发往前梳,盖过了前额,营造一种前额还有头发的假象。当然,这也不是重点。重点是他上课时随身带着一根一百五十公分长像牛鞭子一样粗的棍子,棍子的抓手像蛇一样光滑。显而易见,这跟棍子在他手上已经有些年头。他站在讲台上,就像一位严阵以待的战士,彷佛他面对的不是学生,而是战场上的敌人,他手上的不是棍子而是一把利剑。在课堂上,但凡有人回答不出他问题,或者打瞌睡,又或者开小差,轻者一巴掌抡过去,重者操起棍子,对着那人狠狠的敲下去。有一回,他在讲课的时候,我趴在窗台上,手扶着窗户上的铁杆子,忍不住和坐在窗户边的学生认真的探讨了几句关于儿童是否要念书的哲学问题,被他发现,他手握利剑,朝着我们披过来,幸好我们两眼疾手快,闪躲及时,但却令他的利剑敲在了窗户的铁杆子上,断成了两截,他看着利剑的尸体,足足伤心了五分钟才又开始上课。后来不知道他从哪里找来一根比之前更粗的铁木棍子,据说那玩意儿是做武术棍用的材料,可想而知,得有多结实。还有一回,有一位男学生据说是调戏了班上的女同学,被他知道后,把一根完好无缺的粉色粉笔扔进那位学生的嘴里,并且要求他嚼碎后再吐出来,后来这位学生吃什么吐什么,持续了三天三夜。

      就在那年春节后,过了云霄节,我便背着书包去学校报道了。后来我才知道,在我不出门的这段时间里,我叔叔每次赶场的时候都会去找我的小虎牙,之后他们渐渐的熟悉起来,还谈起了恋爱。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事情。我上学后只有周末有时间赶场,但赶场的时间又不一定恰好在周末,因此,我见到小虎牙的时间也就很少了。而我叔叔那段时间正和小虎牙打的热火朝天,到了赶场的那天,他早早的来到集市上,把自己的货物全部贩卖出去,然后在集市里瞎逛。一直到太阳划过了树梢,又划过了屋顶,在距离西边的都庞岭山顶还有一寸远的时候,这时集市已经快要散场,然后我叔叔便停下来,来到供销社的门口像一尊门神似的立在一旁,小虎牙一定会在这时从供销里社走出来,并且露出她的小虎牙,对他宛然一笑。然后他们走出集市,来到镇子的大道上,沿着大道慢慢悠悠的往前走。镇子的大道往东通向县里,往西则到了都庞岭山脉,他们通常是往西走。这是小虎牙的建议,女人都喜欢看夕阳,她也不例外,当然,对我叔叔来说从哪走都一样。起初他们每次都保持固定的距离一前一后,无一例外——小虎牙在前,我叔叔在后。小虎牙往前走一步,我叔叔也往前走一步,小虎牙停下脚步,我叔叔也停下脚步,他们两人之间和他们与太阳之间形成同一种平面关系。小虎牙转过身,露出她的小虎牙,用手指指她的身侧,用命令的口吻说:你过来。我叔叔那个呆子“哦”了一声,然后才走过去,和她肩并着肩。

   

        我 待续。

有一天放学回来,听到我叔叔和祖母在谈论结婚的事情。我当时心里冷笑:哪家的姑娘,瞎了眼,还是被猪油蒙了心,竟会看上我叔叔,看来真是穿衣戴帽,各有所好。

        结婚那天我才知道,原来那是我做梦都想见到的小虎牙。我又急又气,准备去质问我叔叔为什么抢我的老婆。就这样,我的小虎牙,成了我的婶婶。那天晚上,他们俩房间的灯开了一夜,这令我很费解,这样不会很浪费电吗?而我在床上躺着,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天花板,试图理清楚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显而易见,这不会有任何结果。但我想明白了另一件事情,我想娶她做老婆,无非是想每天能见到她,想每天见到她,无非是想每天能见到她对我笑,想每天见到她对我笑,无非是想每天能见到她的小虎牙。现在她成了我的婶婶,也能每天见到她的小虎牙,结果好像也没什么区别,我对我的分析很满意,也就把失恋的痛苦忘记了。

        对于我叔叔和我婶婶的这件事,我祖母一开始非常不乐意,不仅她不同意,邻居的那些女人们也都不同意,她们一群人坐在我家的院子里,叽叽喳喳,像每天早上在门口的杉树上把我吵醒的那群麻雀。我家的院子是开放式的,开放式的意思是,没有院墙,一大块空地,常年摆着几张长凳,供那些妇人们坐下来和我祖母闲聊。他们围在一起,有的说这位姑娘太瘦,恐怕生不出儿子,也有的说这位姑娘太白,恐怕上辈子是白蛇,会害了你儿子。我祖母深以为然。后来我叔叔跟她撂下狠话:你想娶谁就娶谁,娶回来你跟她睡。我祖母气急败坏,他想不到自己的儿子会忤逆她,气了三天三夜,最终答应了我叔叔。

        我叔叔结婚后更忙碌了,什么事情都不让我婶婶干,换句话说,他什么都得干。我婶婶呢,除了仍旧在供销社当售货员,其他时间坐在院子里打毛衣、毛裤、毛手套。当时,我对她已经没有先前的那般非分之想,毕竟她已经成为了我的婶婶。一个人若是对自己的长辈有非分之想,你要骂他猪狗不如,恐怕连猪狗也要跳起来。我想这是做人的底线。但我会搬个小方凳,坐在她前面,看着她手里的棒针在我面前来回穿梭,我眼花缭乱,眼睛酸涨。忍不住问她:打这么多干什么?我忍不住问她。我婶婶停下手中的针线,微笑着,露出她的小虎牙说:穿呀。我说:哪能穿的了这么多。她说:傻呀,穿不了可以拿去卖呀。我无话可说。我祖母实在看不下去,趁我婶婶不在的时候,责骂我叔叔:你是娶了个老婆还是娶了个祖宗。我叔叔干瞪了她一眼,什么也没说,就走开了。我也学着我叔叔的样子干瞪了祖母一眼,走开了。对于这件事情,我是站在我叔叔这边的,可能是因为他娶的是我曾经的小虎牙,换做别人,可不好说。邻里的妇人们趁我婶婶不在的时候,来和我祖母嚼舌,说你媳妇在家里什么也不干,像什么话。当然,我祖母也无可奈何。

        时间又过了一年,我婶婶生了一个大胖儿子,除了肤色,简直和我叔叔一摸一样。后来,为了给他补钙,我祖母经常带他晒太阳,结果皮肤差点赶上我叔叔。但这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能以貌取人,皮肤黑的人不一定是天生的,也有可能是太阳晒的。就这样我多了一位弟弟,此后,我叔叔和婶婶的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他身上。以前我经常拉着我我婶婶的手,在集市上想买什么,她就给我买什么,但是现在不行了,几乎顾不上我。我感觉到了有点失落,心里想:总有一天我要掐死他。

        谁料还未等我出手,上帝便把他带走了。那是一个初夏时节的晚上,白天下了一整天的雨,到了晚上雨更大了,还伴有雷声轰隆隆,大雨哗啦啦,让我翻来覆去无法入眠。谁知刚睡着,被我弟弟的哭闹声吵醒了,据说是发高烧,我叔叔婶婶的脚步声踢踢踏踏的从房间进进出出,折腾了一宿,也不知在干什么。到第二天送到卫生院,两天后从卫生院回来时,我弟弟已经没了。据说是流感,烧的时间太长,医生用尽各种办法也没退下来。那年他还不到两岁。

        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我叔叔和婶婶他俩话几乎很少说话。我婶婶也不在院子里打毛衣了,有时呆坐在房间里看他儿子的照片,一看一上午,有时坐在院子里看着天空发呆。就这样过了几个月,到了深秋时节,柿子树上的叶子由青转黄,时不时的随着那秋风飘起,在空中起舞,慢慢的落下来;一阵阵桂花的香气在巷子里弥漫,花香四溢,让人心醉,心旷神怡;阳光从西边远方的山尖上落下,天气也已微微凉爽起来,到了六点一刻的天气,夜便浓了,笼罩着整个大地。晚饭的时间,我叔叔喝了一壶闷酒,出门看田水去了,过了凌晨也不见回来。我婶婶着急的从房间里出来,咚咚咚的使劲砸我祖母房间的门。她们拿着手电筒找到我叔叔的时候,他已经倒在田野间小溪里,整个脸埋在水里,身子已经开始僵了。

      我叔叔走后,我婶婶经常一个人默默的坐在院子里发呆,我每天早上去上学的时候看见她坐在院子里的芭蕉树下,下午放学回来的时候,她还坐在芭蕉树下。我走过去看着她,跟她讲话,她不理不睬。为了宽慰他,我鼓起勇气说:婶婶,别怕,叔叔不在了,还有我,等我长大了我娶你。她咧开嘴苦笑一下,仍旧不言语。

        这种日期也并未持续多久。邻里的那些女人们常在私底下跟我祖母讲,说我婶婶克夫、克子,不能留。当然,这一切我祖母早已谋划好了。有一天我放学回家,在院子里没看到我婶婶,里里外外找了个遍,依然没看到她,我迫不及待的去问祖母:我婶婶呢?祖母头也不抬,淡淡地说:她家人把她接走了。我急忙问:接到哪去了?还没等我说完,祖母不耐烦的接道:我怎么知道。那天之后,我再也没见过她,每次赶场我都会去供销社看一看,但一次也没见着。就这样,我找了整整两年,后来,供销社被拆了重建,变成了菜市场,我再也无处可寻了。

        有一天,我在院子里捡石子,听到祖母和邻居的那几个女人闲聊,说我婶婶远嫁到了四川,还说她走的那天哭的和。我听说那地方把花椒当菜吃,这令我很费解,花椒的厉害我是知道的,那玩意儿能当菜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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