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吃之心人皆有之。
看到美食谁不会被诱惑呢。尤其是在汪曾祺、梁实秋这类大作家的文笔下更是显得美味可口。
汪曾祺在《炙子烤肉》这样描述羊肉:
羊肉切成薄片,由堂倌在大碗里拌好佐料--酱油、香油、料酒,大量的香菜,加一点水,交给顾客,由顾客用长筷子平摊在炙子上烤。"炙子"的铁条之间有小缝,下面的柴烟火气可以从缝隙中透上来,不但整个"炙子"受火均匀,而且使烤着的肉带柴木清香;上面的汤卤肉屑又可填入缝中,增加了烤炙的焦香。
过去吃烤肉都是自己烤。因为炙子颇高,只能站着烤,或一只脚踩在长凳上。大火烤着,外面的衣裳穿不住,大都脱得只穿一件衬衫。足蹬长凳,解衣磅礴,一边大口地吃肉,一边喝白酒,很有点剽悍豪霸之气。满屋子都是烤炙的肉香,这气氛就能使人增加三分胃口。平常食量,吃一斤烤肉,问题不大。吃斤半、二斤、二斤半的,有的是。自己烤,嫩一点,焦一点,可以随意。而且烤本身就是个乐趣。
梁实秋在《雅舍谈吃》这样描述虾:
虾要吃活的,有人还喜活吃。西湖楼外楼的“炝活虾”,是在湖中用竹篓养着的,临时取出,欢蹦乱跳,剪去其须吻足尾,放在盘中,用碗盖之。
食客微启碗沿,以箸挟取之,在旁边的小碗酱油麻油醋里一蘸,送到嘴边用上下牙齿一咬,像嗑瓜子一般,吮而食之。
吃过把虾壳吐出,犹咕咕囔囔的在动。有时候嫌其过分活跃,在盘里泼进半杯烧酒,虾乃颓然醉倒。
我是这样描述姥爷的切菜功夫的:
打小就记得姥爷在家里一般都不做饭的,可是他一旦做起了饭来那股认真劲就来了。
尤其是在切菜功夫上更是显得细致入微。就拿常见的切土豆丝来说,削好皮的土豆洗干净放在案板上,姥爷拿起菜刀就开始齐刷刷的切出了整齐划一的土豆丝,每一条土豆丝的宽窄几乎相当,而且切菜速度之快,不到一分钟时间一盘土豆丝就切好了。如果不是在旁侧亲自验证过,任谁都会觉得这应该出自某大厨之手。
每每看到姥爷切各种菜的时刻都是一种享受,这个时候我总是会夸赞姥爷“姥爷太厉害了”,姥爷就会乐呵呵的眼都眯成了一条线。
最后用汪曾祺老先生的劝诫结束今天的“舌尖之旅”:
一个人口味最好杂一点,耳音要好一些,能多听懂几种方言。口味单调一点,耳音差一点,也不要紧,最要紧的是对生活的兴趣要广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