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囊》—人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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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享一下最近读的一本散文,叫做《皮囊》,这是作家蔡崇达写的一本关于人生历程中所面对的重要却平凡、独特却不少有的人人事事的书。有亲人,有朋友,那些人在他生活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同时留下的还有他们的喜悦和悲凉。他本着对故乡亲人的情感,用一种客观、细致、冷静的方式,讲述了一系列刻在骨肉间故事。

      从里面他有了很多自己的感悟:生命中很多人,或重要或者不重要的走过,他们总留下了那么多痕迹。西方有一句话,认识你自己,认识你自己就必须认识你身边的他人,在生活中、行动中遭遇的人,认识他们,照亮他们,由此就可以知道自己是是谁。这就是苏珊桑塔格所说的人的世界,人必须在人的世界里寻求意义。作者就是从父亲开始一个一个的把与他有关有缘的人照亮,为此写了这样一本书。

      这本书中客观、冷静却细致的描述,一层层把自己对家乡小镇和亲人的感情娓娓道来,那种温情却又残酷的现实故事他在福建渔村的生活拉的离我很近很近,那种时代的变迁和风土人情和我的生活大有不同,情感上却又能从蛛丝马迹中体会到一种共鸣。

      虽然说时光是残忍的,我的父亲兢兢业业的,一辈子,所有的印记都没有留下,我的兄弟,短暂燃烧的生命,也就耀眼那一个瞬间,而我深爱的像石头一样坚硬的阿太,而还是被轻易的抹去。太多人的一生,被抹除的那么迅速干净,他们被时光抛下列车迅速的看不到一点踪影,找不到一点气息,甚至让我凭吊的地方都没有。而对于,还在列车中的我,再怎么声嘶竭力都没有用,其中好几次,我真想打破那个玻璃停下来,亲我那个我想亲吻的人拥抱那整那些我不愿意离开的人,但我如何的反抗,一切都是徒然。对那些我正在爱着或者曾经爱过的人,我希望你们明白,我多么希望付出全部为你们停留如今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把你们刻到我的骨头里,即使时光列车拖着我的肉身一路远行,至少你们的名字和名字牵扯的记忆被我带走了,这是我对时间能做的唯一反抗。

      这本书写到的第一个人是阿太。他常常对作者说,肉体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伺候的,这是怎样一种生活吧我们的生命本来多轻盈是被肉体和各种欲望的污浊给拖住了。

      作者写到父亲中风的时候,我仿佛看到了这个家庭和作者的父亲,整个的变化,一个家里的顶梁柱倒下倒下了,十六岁的的作者,成了家里的一家之主。家里的加油站,落到了母亲一个人的身上,生活的压力就像加油站的一桶黄油一样,压得这个家庭喘喘不过气。而全家还要随时照顾父亲的感受,在他失去左半身的知觉的时候,每天给他定期做治疗,还要安慰他的心灵。他无数次是个想独立用左手完成一个事情,却变得越来越艰难。所有人都在想,这个故事到底应该怎么走父亲,给自己的内心编了一套逻辑,他认为按照自己这套逻辑,每天定时的,生活就能重新找回自己的身体,重新回到做的很好的父亲的角色,但是,所有人都是知道,这套逻辑的终点是不可能达到的。每天早上7点开始走到小巷子的尽头里走回来,能赶到十二点回来吃饭,要休息一下子下午1点钟走得更远的市场,晚上又可以回来吃饭,晚上则是坚持站里开开多加训练,全家都按照这个计划给父亲,准备好他的时间表,所有的人都享受这段快乐,因为这是唯一的快乐。直到有一天,他觉得,自己已经可以死了,他已经绝望了,他也不在假装坚强,他开始动动的嚎啕大哭,开始像小孩一样,看到谁不顺眼就破口大骂,从此他父亲的形象崩崩塌了,就像小孩一样,期盼等待着死亡。

       父亲生病了以后,十六岁的作者因为疾病抵达了重症病房。在这里,所有的人无论是什么身份,但是疾病一眼就看出他们共同的地方,统一把它们赶到这样一个地方圈养。他们的名字不重要,因为他们统一的身份是某种病的病人。在这里,人与人的关系被重新组组合了,同一种病的病人会被安排在相邻的地方,经过几天的相处,他们就成了最熟悉的人。在这里,他们都能感觉到灵和肉的差别,第一次这么清晰,在这里他们第一次像尊重自己的情感和灵魂一样尊重自己的肉体。一楼大厅是门诊大厅和停尸房,可以随便打发的疾病和已经因疾病废弃的身体比邻而居,生和死同时在这里绽放。这都是最无能的疾病的作品,死亡不是疾病的目的,它的目的是占有身体,用自己的秩序同事身体,所以简单的时候,简单的创伤都是最低级的疾病。医院里有两种电梯,一种是医护人员专用,用的人很少。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就是重症病房的家属可以使用。医院人员的眼神就如同看自己的战友,我们有共同的秘密问问,曾感受过死亡。这个电梯在最偏僻的东南角,要经过几个病房,每次作者都会控制不住自己的眼光去一个一个去数每张病床上原来的人是否还在,一不小心就会发觉某个人已经不见了。门诊大厅的电梯需要穿过拥挤的人群爆炸的声响和潮湿的汗味,但是“我”很享受这种人间的味道,甚至能感受到这种声响偶然组成的某种音乐感还有各种,浓重的汗味,将在感官和心情不同程度的刺激,每次电梯打开,都可以感到这种声响和汗味扑面而来,忍不住兴奋,猜测自己将寻找到哪段乐曲将会被击中哪部分感官。这是人间的趣味。

      我很快知道了这里的其他小孩,但知道但是不认识。有种东西隔阂着彼此注定无法做好朋友,这里的孩子脸上都有双透彻的眼睛看着你,仿佛要看进你的心里。我知道那是阵痛后的眼睛,是被眼泪洗干净的眼睛,因为那种眼镜我也有,和拥有这种眼睛说话的人会,有疼痛感,会觉得庸俗的玩笑是不能说,这么薄的问题在这么厚的目光钱多么羞愧,于是想靠心掏肺,但掏心掏肺在任何时候都是累的,通常只要说过一次,就再也不想说第二次了。同样的,你看到他,他也躲你,或许还有个原因。作为疾病的孩子,你知道他太多秘密,他内心如何悲伤,如何假装他和你说话的时候,思想很刻意的遗忘,但他的这种遗忘又马上会催生内心的负罪感,所以我很早就放弃在这里找到任何同龄的朋友。一开始,我会选择和病人做朋友。家属们一般忧心忡忡,病人们为了表现出果敢却意外阳光每个病人都像个小太阳一样,当然代价是燃烧本来不多的生命力。刚开始我和一个漳州老伯交到了朋友,然而有一天我看到他的床空空的,想想了想他们全家去加餐了,可吃饭的时候,母亲却说他走了,我一声不吭的吃完饭,一个人爬到医院的楼顶上去看落日在上面,我发誓不和这重症病房里的任何病人交朋友,然后安静的回到父亲的病房,把躺椅拉开,舒服的瘫在那儿,假装一点悲伤也没有。打扫的王阿姨是最受欢迎的人,她来自乡下,还身上还带着土地的气息,说话嗓门大,做事麻利,其实她并不好,只是重症病房里能相交的人实在太少,可以交往的对象似乎只有她和疾病不相干,不用担心在她面前掩饰悲伤或者她突然消失。我见过太多家属,一离开就像逃离一样,恨不得把全部记忆抹去。走出去的是不再会回来的,仿佛这里只是一个幻境。我尝试理解她的心境和不近人情,她应该曾经用心和别人交往过,然而病人的逝去让她慢慢学会了自我保护,因为无论当时多么熟悉,那些亲属也不会愿意再次见到她。理解之后,我突然对她亲近了许多。

      作者写到他小时候的两个玩伴阿小和阿小。体格矮小,出生在海边的一个渔民家庭,父亲捕鱼,大哥二哥捕鱼。他小学毕业,有一次就和我宣誓,说我绝对不会去捕鱼。他对于小镇有迫切的离开感,但是当时的我觉得小镇很大不想离开,于是对他有一种莫名的佩服,一个人看不上小镇的人内心该是如何的宽广。但他读书却不好,这让他这种高高的安静被认为理所当然的是一种孤僻,于是他被称为孤僻的阿小。另一个阿小,长着一副少爷的模样,白的发亮,瞬间让周围的一切都灰暗了。他是东边邻居家的侄子,父母到香港,称承包工程发了家哥哥已经办好香港移民手续,接下来办他的,中间需要一两年的时间,这是他家暂住在这里。香港阿小给这群野生的孩子内心造成了极大的触动,或许就像印第安人第一次看到欧洲人那样的心情。香港阿小的表弟和表哥是他的小保镖,他对他们说话都是命令的语气,但是不知道为什么阿小很喜欢我,经常要跟我一起玩。其实我是同情那个阿小,特别是熟悉后,我觉得他是个孤单的人,这种孤单我觉得是他父母的错他活在去香港前准备的生活里,她经历的所有一切都是过度的,无论生活有意义还是情感,那时候香港是个更好的地方。他即将去的目的,第二让他不得不时刻处在迫不及待的离开状态中,他会觉得自己是可以蔑视这里的人,但是他只是个孩子,他需要朋友。他很崇拜他的哥哥,我觉得他其实是崇拜的香港,就像我们崇拜着黑白电视里走在高楼大厦里的那些人。对我们来说,高楼大厦还是遥远的,但对阿小就是即将到来的时候。直到有一天,我看到这个老家阿小和香港阿小在一起玩儿,并且有一种蹩脚的讨好,我心里说不出的反感,然后对这个老家的阿小有种莫名其妙的悲哀,我知道他为什么喜欢香港,他喜欢这个阿小身上的香港的味道。我害怕看到老家阿小,这样子他会卑微到让我想起自己身上的卑微。香港的阿小走了,老家阿小,却仍然希望活成香港阿小的样子,么。然而没去读书,他的命运只有一个,他挣扎了很多次,甚至和父亲大打出手,离家出走,这可是回来的时候,他不得已还是当了渔民,他的条件是必须买一辆摩托车,从此他就骑着摩托车,下海打鱼,大哥二哥则踩着自行车哼哧哼哧的跟着。他留起了长头发,他努力成为香港小想成为的那个人。几年后收到了香港小子来信,他在香港的,情况并不好,他不太会说粤语朋友也不太好交,他希望我给他写信。而我只是感到莫名其妙的难过,我突然想象到在那个白衬衫白牙齿的教室里,别人高傲的看着他,悄悄地在他背后说乡巴佬。后来。老家阿小有一次骑摩托车捕鱼,头朝地倒了下去,收到了病危通知书,后来好了,之后他当了一个小镇的渔民,也登上了自行车,和父兄去捕鱼去了。毕业后我来到了北京,到了这个时候就可以和香港比拼的城市。偌大的城市充满焦虑感的生活,每次走在地铁拥挤的人群里,我总会感觉自己要被吞食,觉得人怎么都这么渺小,而在小镇,每个人都那么复杂而又拒绝的人才像人,这个时候偶尔会想起老家阿小,听说他娶了个老婆,生了个儿子,然后买了块地建了个房子哦,围了个庭院养了这只狗。对这种简单的小镇生活充满了羡慕。有一天我突然在自己的博客评论里看到香港阿小评论,并留下他的电话。直到有一天,我到香港见到了他。他并没有想象中的样子,长发飘逸,戴着耳钉,而是剪着规矩的短发。现在他是高级技工,一个月拿12000。他在香港被同学看不起,交不到朋友,对城市生活厌恶。父母生意失败了,并且他感觉自己并没有家。他有时候觉得那个他看不起的小镇才是他的家,但是之前是他一厢情愿拍了,他并没有家。车依然在桥上,漫长得似乎没有尽头桥上一点一点的灯影,快速划过,一明一灭,掩映在车里摇晃着的疲倦人群大部分人都困倦的睡着了。他们七点准时在家门口等着这进市区的车,他们出发前各自化妆整齐穿戴完全,然后到城市的各个角落扮演起维修工、电器销售、美发店小弟等。时间一到,又仓皇地一路小跑赶过这班车大于两个小时回到所谓的家,准备第二天。他们都是这个城市的组成部分,而这城市曾经是我们在小镇以为的最美的天堂,他们是我们曾经认为的活在天堂里的人,而且要转过身,拉开车窗,让风一阵一阵的灌进去,我突然想起在老家已经又重新开摩托的阿小,这个时候他已经他已经在海边布好了明天的网线,骑着摩托沿着堤岸赶回去,家里有房子、妻子、儿子。听说他也养了小黑狗,还没有到港口的时候,就欢快地跑出来迎接。那些在天地两端的人在不同环境里也可能是一个模样,傲视或者被轻视。谁也不知道怎么样才是真正好的生活。

       文展是一个特别的孩子,虽然他长得兔唇,但是只有他能降服这个缺点。每次去他家都会发觉周围有将近一半的孩子,星期天下午都去来着,每个人似乎都在听着他规划一个下午的安排。他有一个秘密。他从九岁开始,每天晚上就一个人整理每一年这个国家发生,他认为重要的事件还写上发生这些事件的原因。他每天和不同小孩聊聊天,以锻炼自己的领导能力。在很小的时候,他就有了宏图伟业,比如说他为了一定要到大城市生活,所以计划读大学或者读省城的重点中专,考重点的高中在再上大学。这不难,但是花费太大,他家里很穷,估计上重点中专比较合适,多一分不行,少一分也不行,必须要控制好分数。将来到大城市留下来并取得发展机会,他必须训练自己的领导能力,让自己在未来在学校里能当上学生会主席,这样就可以让多个单位接触的机会比较多,然后可以把握机会,让他们看到他选择他。整理中国大纲是因为在中考作文可以用大量的历史知识保证拿到不错的分数,据说公务员考试也只能用几句说道理也能加分。而我觉得在,自己的人生在世上活得太天真,太傻了。然而后来“我”和文展都陷入了这对于未来人生的思考当中。“我”母亲怕极了,总担心会不会读书把脑子也烧坏了。有这种想法无心当机立断,想了个办法让自己的孩子旷课半个学期跟着在船上的父亲到宁波出海出差。当时的宁波维是个大城市,后来“我”就去住在开发商老板他那个酒店里认识了一个个活动上,跟城里的孩子实实在在地呼吸着大城市的空气,虽然留在我脑海中的东西不多,但似乎忘记了小镇纠结了许久的事,等回到老家的时候已经是期末考的前夕。刚听说文展考上了大城市的学校时,文展很开心,他说他要把户口迁出小镇前往福州,以后到了城市每周会给我写信,当然,在大城市生活了半年的“我”并不觉得这是一个喜出望外的礼物。后来的文展在大大城市里念书,却因为自己的缺陷被嘲笑。后来我向他求教,以后是想考高中,去感受下大学,感受下这个国家其他省份的生活。文章说,考大学是个很好的想法,只要到大城市,会发现我们这种小城市处捏出来的人多粗浅,然后你会恨生你的地方,他拖累了你。他说的很天真,但是“我”突然不愿意在跟他聊天了,感觉和他说话就和一个人在水里纠缠你拉着他想和他一起透气,他却拉着你就往下坠。

有时候人会做些看上去奇怪的反应,比如越厌恶越排斥的人和地方,我们却越容易纠结于此,越容易耗尽自己所有就为了抵达,温暖的那种执着我尝试剖析,理解过想象他怀抱着这种心态过的每一个日子,会有怎样的生活。我经常遇到和文展很像的人,他们一个个和我说着对未来的规划,和在故乡在中小学阶段的成功带给他们的无比信心,这样的人还因为出生总可以嗅到他们身上的泥土味,这使得他们的理想粗暴却淳朴,让人感觉不到丝毫雄心勃勃或者城市孩子般的精明,我乐于和这样的人交朋友,就如同喜欢某种精致的土特产一般。但我显然不是这样的人,很多事情想大了会压得自己难受,我只想做好一点点的事情,然后期待这么一点点事,或许哪天能进来创一个不错的景观,起码是自己喜欢的景观。我才明白那封信里我像文展说的小时候的玩伴真该说一起聚聚了真是个天真的话语,每个人都已经过上不同生活,不同的生活让许多人在这个时空里,没法相处的共同的状态中,除非等彼此都老了,年迈抹去了其他构成我们每个人最重要的标志,或许那时候的聚会才能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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