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秀华—脑瘫诗人和她的玫瑰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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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流上云间          图|网络

01

第一次听说余秀华这个名字,不是在她的诗集封面,而是在《朗读者》上,在那不是很清晰却铿锵有力的读诗语调中。

那是第一次认识她。

余秀华是一名诗人,湖北省钟祥市石牌镇横店村人。她的一生注定从出生就带有悲剧色彩,因为倒产、缺氧当她张开她那双纯洁的眼睛第一次看清这个世界的时候,就被确诊为脑瘫。说话含糊不清,行动不便,发育迟缓,直到6岁才学会摇摇晃晃的走路。

童年,少年对她来说都是晦暗不幸的,她就这样孤孤单单长大,高考毕业后,她没有再继续学业,闲赋在家。

19岁,在她还怀着一颗少女的心懵懵懂懂的等着喜欢的少年郎的时候,家人安排她与比她大十二的丈夫伊世平结婚。于是,余秀华在“非自由恋爱”下被逼着走进了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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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身体残疾,家境贫穷,婚姻不幸,她的人生一出场似乎就是一张烂牌。站在深沟一身锈,满眼望去,都是铺天盖地的黑暗和无处可逃的绝望,天空压下来,上面连一颗希望的星子都没有。

这样的人生,若是其他人,大概早就弃甲而逃,放弃挣扎了吧。

可她偏偏要做一只冲破苍穹的荆棘鸟。

只要不死,就一直往前飞,不停留。

结婚后,她开始正式的诗歌创作。虽然身体残疾,但她的精神世界是丰盈健康的。她不像别的村妇一样爱凑在一起叽叽喳喳说着张家长李家短。

她爱读诗,也爱写,在她房间里堆满了诗集。在这些诗集里,几乎每一页都有她边读边写下的感受和批注。

读书和写诗几乎构成了她的全部,每天上午她会用来读书,她读很多的书。

虽然身体被困在一个小村庄里,心灵却与整个繁华而美好的世界不断碰撞。这些书给她的写作带来了很多灵感和帮助。

下午,她会花大量的时间进行写诗,写诗令她快乐,尽管手指并不灵活,只能用一根手指敲键盘。

可就是在这样艰苦的条件下,她一个字一个字的敲出了《摇摇晃晃的人间》、《月光落在左手上》、《我们爱过又忘记》、《且在人间》等脍炙人口的诗集。

她的诗集将古代诗歌的优美韵律及现代诗歌的思想情感融合得恰到好处。每每读她的诗,不去特意看哪张,随意翻开一篇,细细读下去,都能感受到这位身残志坚的女诗人如白月光般热烈纯洁的情感,都仿佛能看到一位女子撑着摇晃的身体倔强的站在田埂上眺望远方,背后是连绵的青草地和广阔无垠的天空。

她的诗,不是用笔写出来的,而是用心雕琢出来的。一个字一个字的排列都仿佛是天生就该在那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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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余秀华曾说:“于我而言,只有在写诗歌的时候,我才是完整的,安静的,快乐的。即使我被这个社会污染的没有一处干净地方,而回到诗歌,我又干净起来。诗歌一直在清洁我,悲悯我。”

也许这个世界对她是不公平的,是残酷的,是没有丝毫悲怜的。可是就是在这样的人间面前,她依然没有放弃对这个世界的热爱,依然选择拿起笔,用最爱的诗歌与这个世界对抗。无论生命如何对她施以酷刑,她都报以微笑。

从某种角度来说,她又是幸运的。诗歌可以说是她的全部,给了她丰富的精神慰藉,给了她打破命运的一个突破口。

因为足够热爱,所以足够幸运。她的诗歌广为流传,被人们追捧喜爱,被誉为海子之后中国诗集销量最高的诗人。

旅美作家沈睿曾写道:“读她的诗歌,好像走进了斑斓的秋天的树林,每一片叶子都是好诗,都凝聚着生活的份量,转化成灿烂的语言,让你目眩,让你激动得心疼,心如刀绞,让你感到心在流血—被诗歌的刺刀一刀刀见红。”我觉得这样的描述是很贴切的,余秀华的诗就是有这样的一种魔力,让人沉溺其中,忍不住一读再读。”

我尤其喜欢她的那首《我爱你》:

巴巴地活着,每天打水,煮饭,按时吃药

阳光好的时候就把自己放进去,像放一块陈皮

茶叶轮换着喝:菊花,茉莉,玫瑰,柠檬

这些美好的事物仿佛把我往春天的路上带

所以我一次次按住内心的雪

它们过于洁白过于接近春天

在干净的院子里读你的诗歌。这人间情事

恍惚如突然飞过的麻雀儿

而光阴皎洁。我不适宜肝肠寸断

如果给你寄一本书,我不会寄给你诗歌

我要给你一本关于植物,关于庄稼的

告诉你稻子和稗子的区别

告诉你一棵稗子提心吊胆的 春天

这首诗写的非常细腻,将一颗卑微的渴望爱情的心通过质朴的语言表现得淋漓尽致。用“一颗稗子提心吊胆的春天”把爱一个人复杂低微纤细的心境表达得深入人心,一如张爱玲所说的“爱一个人,便低到尘埃里,在尘埃里开出一朵花来”。

余秀华用诗歌缔造出一个属于她的玫瑰帝国,她在玫瑰帝国里种满玫瑰,过路的人隔着高高的院墙就能闻到这馥郁的香气。

不仅是诗歌的熠熠生辉,余秀华自强不息,于苦难中雕出花朵的精神芬芳也将世世代代永流传。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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