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旁有花,心中有歌。

路旁有花,心中有歌。

文/阿楚

喜欢坐在安静的地方,喜欢一个人坐在风很大的地方吹风,喜欢没有虫子的森林,喜欢蓝的像海的天空,喜欢看第一眼就想在一起的人。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听我说说我的故事。

不由得感叹时间过得如此之快,每一天似乎都是密密麻麻的,一分一秒似乎都记录着自己无聊的时光。但是这些密密麻麻的一分一秒却也拼凑成了一个独一无二的过去。虽不像那些刻好的录像带一样可以拿出来回忆某一天某一时某一刻自己在做什么,但这样时而想得起时而想不起的时光才最叫人怀念。


收音机靠坐在床头,贪玩的少年抱着漫画书不放手。

我从一个小小的我,变成了一个大大的我,每一个阶段都有我不可缺少的烦恼,我现在想想,能记起的却寥寥无几。人往往在拥有美好生活的时候从来没有意识到珍贵,只有逝去不再回的时候才能忆起当年。

想想小时候的慢生活,真的觉得无比惬意。那些听着民谣在摇椅上路过的夏天,没有带来冰爽感觉的空调,依然过得洒脱快乐。安静的街道只能回荡着几个逃过午睡出来玩耍的孩子们的打闹声,而夏天的蝉叫从来都没有缺少,不时地路过大车,可能是拉着重重吨位的货物所以车子启动时会发出刺耳的声音,那时候的夏天好像也没有这样炎热,一个小小的电扇足以抵挡。这样看似安静的午后,人们也会沉沉的睡去,不时打着呼。

那时候的爸爸妈妈好像就是这样子,每天早出晚归,一进家门都没有闲下来的时候,晚上就坐在门口和邻里唠着家常,清凉的月光照在地面上,它倒是很少缺席。

那时候的我放学回家,高兴的飞奔回来摆弄着自己买回来的海报。有时候还背着自己的烦心事回来:或许因为自己喜欢的谁谁谁和谁走的很近,也或许是因为自己某次考试没有自己不喜欢的人考的多。那时候生气的原因都很简单,也很无厘头。

不记得那时候的街头是什么样子了,只记得小时候经常玩耍的那片工地,已经变成高楼大厦,遮挡住了总是能照到我家的阳光。街边的路变得又长又宽又平整,就连街边的人都变得很少了起来。

渐渐地,自己好像都长大了。


很认真的做过几个梦

不记得自己的梦想换了多少个,一直到现在自己不知道真正要去的方向是什么,太多的梦似乎不切实际,只是用来在年少的时候吹吹牛,后来只字未提。说来也挺惭愧,好像自己从没有那种为了一件事可以拼搏到底的勇敢和冲动,如果非要说有哪些事情坚定下来了,可能是喜欢文字吧。喜欢带有感情的文字,喜欢带有故事的文字,喜欢写一些看起来有些胡闹的文字,在别人的眼里可能自己是个情感疯子,其实我就是个感情泛滥的疯子。我不反对自己总是喜欢一些酸的不行的情感文字,因为我觉得这些文字是生动而且有力量的。

人在茫茫人海中穿行,时间金钱带来的浮华太过于沉重,身处这样的世界,我没有权利说不,我也需要慢慢融入这个世界,我也想在这样一个功名利禄的世界里变成一个叱咤风云的人物。同时我更喜欢自己内心的那个穷酸的世界,那里温凉如水,不缺乏阳光,也从不缺少关爱。

我怕我自己留给那个小小的空间的时间太少,我怕我会迷失在大的繁华世界里而不想回到那个穷酸的世界里。

但是我知道,如果我回来,我一定不想再离开。


喜欢很多人,不爱任何人

那时候很喜欢过一个人,只不过很可惜,我们并没有在一起很久。

其实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我也没有多感觉到两个人在一起是多大的幸运,可惜这么多年我只记得分开之后我的泣不成声,大概那是唯一一次为一个喜欢的人哭成那样没有自尊。然而这些,我知道他都不知道。

年少的时候很容易喜欢上一个人,也很容易很快喜欢上另一个人,但是也很容易对轻易的喜欢抛之脑后,我喜欢过很多人,但是我也只是喜欢,没有想跟他在一起的冲动,也没有跟任何人提起过。这是我和青春唯一留下的小秘密。

年少的时候心动的感觉来的很快,长大后心动的感觉却很少,大概是因为成长了,心动的成本高了,那个萌动的小鹿也老了,撞不动了。无论如何,我感谢那个男孩,让我真真正正的喜欢了一个人,并且记忆深刻。

如果能回到过去,如果我们能够重新在一起,我恐怕也会选择留下那段回忆,跟他说再见,很高兴你能来,也不遗憾你离开。


有人说道人最好的状态是什么?

路旁有花,心中有歌,天上有星

人间最美的景色不是流连忘返于大千世界,而最耐人寻味的,是再也不去的曾经,因为回不去所以弥足珍贵,每每想起都不得不让人好好珍惜所拥有的现在。

如果你有幸读到这里,那么谢谢。

我喜欢漫无目的的写文字,不需要遣词造句,也没有什么逻辑,看着自己留下的文字每个字都闪闪发光,照亮了我未知的远方,她们都是我生活中的细微片段,不奢华却足够让我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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