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根谭》 作者:[明]洪应明;译者:陈实
【原文】
人欲从初起处剪除,便似新刍[1]剧[2]斩,其功夫极易;天理[3]自乍[4]明时充拓[5],便如尘镜复磨,其光彩更新。
[1]新刍:新长上来的牧草。刍,喂牲畜的草。
[2]剧:快速,立刻。
[3]天理:自然法则。宋明的理学家认为封建伦理纲常是客观存在的道德法则,称之为“天理”。
[4]乍:刚刚,起初。
[5]充拓:充实,拓展。
【译文】
人的各种欲望,如果能在刚刚萌发的时候就消除掉,就好比小草刚长出来就被砍除一样,是非常容易的,不用费什么功夫就能做到。各种规律法则、伦理道德,如果能在刚刚明白的时候就加以扩展充实,那就好比落满灰尘的镜子经过擦拭会更加明亮一样,会收到更好的效果。
【理解】
人欲其实也是天理的一部分,是人的自然属性的表现;人的社会属性要求对这些欲望进行合理的约束与控制,达到一种平衡,才是正常的生活。否则,人永远生活在本我和自我的冲突与内耗中,永远出不来。
当然这种纠结与挣扎也正是文艺作品的好主题,那些名著的主角们和作家自己,很多时候也都生活在可以跟随一生的人性的冲突中。
拧巴就是生活,达到暂时的平衡就是进步,接着就进入下一次拧巴。
【故事】
天理和人欲的讨论不论在中外都是热点。
人的欲望和其他事物一样都具备两面性,既有合理的积极的一面;也有破坏性的一面。
人生存的很多行为是因为基因的缘故,那个是带在人作为一个物种的写好的算法;但后天的社会秩序和教育又要求人不断的去克服自己的不断过度膨胀的欲望,以避免欲望的破坏性的一面失控。
宋朝的著名学者二程说“人心私欲,故危殆。道心天理,故精微,灭私欲则天理明矣”。朱熹则认为人心不等于人欲,承认人的“饥而欲食,渴而欲饮”。为正当的生活需求。但一旦逾越人的社会等级名分,则就转化为人欲,“饮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人欲也”。
一个人若不为物欲、私欲所昏,便是浑然天理,其行为必然合乎封建纲常伦理准则和封建法制。故宋明理学家、心学家均以“存天理,灭人欲”为其教育纲领。强调“圣贤千言万语,只是教人明天理,灭人欲”(《朱子语类》卷十二)。
明王守仁认为“致良知”的过程与目的,就是穷天理灭人欲,“只要去人欲,存天理,方是功夫。静时念念去人欲存天理,动时念念去人欲存天理”(《传习录》上)。明清之际的实学思想家和教育家多反对“存天理,去人欲”的理欲对立之说,认为“理”存乎“欲”。
西方哲学家弗洛伊德将一个人的精神世界分为三个方面,即“本我”、“自我”和“超我”:
1、本我:是与生俱来的,包含各种欲望和冲动,是无意识的、非道德的,服从于“快乐原则”。就是基因驱动的最核心的部分。
2、自我:是从“本我”中发展而来,代表人们在满足外部现实制约的同时,满足本我的基本冲动的努力,是有意识的、理性的,按“现实原则”行事。社会规则对“本我”提出了约束。
3、超我:代表着社会的伦理道德,按“至善原则”行动,限制“自我”对“本我”的满足。
天理与人欲都是人生的一部分,关键是通过学习和实践让两者达到一个平衡的状态,同事又能实现自我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