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参与到社会协作,就会相应地有利益分配。有利益分配,就有相应的评估系统。我们在每一次协作中所产生的价值与利益分配中的估值之间是有差别的。
我经常把它看成两个不同的系统。但两套系统有很大程度的交集。而且他们是正相关的.(当然他们有负相关的时候,不过,那就留给阴谋者和学者去讨论吧。)既然我们发现了他们的正相关性。就要考虑通过提供更重要的协作价值以获得更高收益。
稀缺的东西更有价值,那么就要提高我们的不可替代性。以前我国的劳动价值低,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可替代率高。那些高级职称人员,优秀的管理人员收入高因为他们的可替代性低,他们有稀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