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归期|3.拿戒尺的小叔

我祖母有一把旧尺子,12寸长的竹片,也不知用了多少年了,通体油光水滑。尺子,在祖母和姑姑们手中,当然是量体裁衣用,一旦到了我小叔叔手里……功能立刻改变,成为我的戒尺。

小叔叔是父亲的幼弟,我出生时,他还不到二十岁。在他们兄妹五个人当中,小叔长得最像祖父:阔额方颔,浓眉大眼,嗓音宏亮。但和祖父的慈和温厚恰恰相反,与父亲的儒雅和二叔的含蓄也大相径庭,我小叔叔脾气耿直暴躁,急了眼睛一瞪,一声断喝,我家破旧的小木楼立时就摇晃起来。我从小很怕他,印象中他平日也很少和我“说话”,凡开口都是连带著好几个惊叹号,每个字都是重音的那种句子,居高临下:“作业写完了没有?!”“一支铅笔怎么用了两天就没了?!”“成绩单拿来我看!”“怎麽这麽晚了还不睡觉?!”……诸如此类。

要是我干了什麽坏事,情况就更糟糕了。

某天我放了学,背著祖父祖母打开了樟木柜子右上方的那个小抽屉。这个樟木柜子,和我的肩膀齐高,是家里除了书桌之外,几乎唯一的像样家具。这是小抽屉,是小叔专用的,放满他的各种杂物,还有,零钱。我拿了一个两分钱硬币,出去买根冰棍,爽歪歪吃了,吃完继续玩,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

可小叔一下班回来就发现了。走到巷口厉声叫著我的名字,命令我:“马上回家!”

回到家,小叔二话不说,直接抄起这把尺子就打,然后再罚跪。直到奶奶帮我求情,才可以起来吃晚饭。那时觉得“暴君”这种词简直就是为我小叔量身发明的。我从小任性顽劣,讨打的行为也多。比如放学不回家,考试不及格,上课开小差;比如吃饭挑肥拣瘦,做事拖拉懒散,对大人交代的任务心不在焉……几乎没有一天是循规蹈矩的吧,所以每到小叔下班回家的时间就心惊肉跳,唯恐又有什么劣迹被他发现,又吃不了兜著走。

如今的人都说教育小孩子不能体罚,尤其到美国以后,据说打孩子还“犯法”。其实长辈们棍棒底下的教导是鲜明泼辣的礼,受教的子弟们长大起来才懂得这清平人世中为人处事的真刀真枪。我自忖并没有被叔叔手中的尺子丈量出什么“心理缺陷”,更没有从此记恨他的严厉,所以对打孩子“犯法”一说很不以为然。后来到了“教育心理学”课堂上,直接质问过讲台上的老教授,难道生在美国的孩子就不犯错?犯了错怎么就不能打?

满头银发的老教授回答:“美国法律规定的是不许‘虐待’,并非不许‘杖责’,二者之间有严格的概念差别。教育心理学的研究统计证明,从小被杖责管教的孩子,成年以后对大家庭的归属感和责任心更为强烈。”

这才合理嘛!接着教授详细解说什么年龄段可以打,什么情况下应该打、怎么打,把“打孩子”这件事情从理论到实践,阐发了一个滴水不漏。而他所谓“对大家庭的归属感和责任心”,就是我们中国人说的“孝顺”,就是“棍棒底下出孝子”。现代教育研究的统计数据,直接证明了中华文化传统中的古有明训。适用于教养所有的孩儿,无论他们在哪里出生。如此看来,我那一天到晚说自己没读过几天书的小叔叔,当年真可算得无师自通。我跟在祖父母身边生活十三年,十三年漫长的日升月落的光阴里,是他管束我,教导我,没有他当日的规矩,绝对成不了我今日的方圆。

我记忆里只有一次,小叔下班时看见我在巷口疯玩儿,没有像往常一样大声命令我回家。因为他已经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

那天,他是由一个工友送回来的。小叔在工厂开车床出了意外,被轧断了一根手指。伤口在工厂医务室简单地包扎过,白色的绷带被鲜血染得通红,他身上的衣服也沾满斑斑血迹。那个工友一手搀著小叔,另一手上豁然捧著那半截断指,小叔脸色铁青,紧紧咬著牙一声不吭,他们竟然是这样一路从工厂走回来的!

我看着这一幕,吓得呆立在当场,脑子里什么想法也没有,连害怕都没有,彻底一片空白。

所幸断指接上了,后来也恢复得很好。小叔伤好后又回到原来的岗位,直到文革结束,他也已经成了家,并且有了小堂妹,才离开那家工厂,去了市中心一家大涉外酒店担任餐饮部主任。从此,我小叔俨然成为酒店业、餐饮业的质量检验专家。酒店曾经派小叔到五台山上专门学过素菜烹调,据说真学出了一手好功夫。可惜我一直没机会亲眼见到,只记得小叔的刀功了得,削一个苹果可以让苹果皮完整不断。从他手中接过削过的苹果,轻轻一抖,螺旋状的一圈儿果皮才香香地掉下来。

我上高二那年暑假,祖父病危,我返回桂林,陪侍在侧。高二的暑期,是要快马加鞭补课备考的,假期特别短。到该回学校去上课的日子,我看着已经消瘦的脱了形,却极力忍着肝腹水的巨大痛楚,不肯皱一下眉头的祖父,说,我不要补课,我不要这个时候离开他。可祖父不许我留下。你看你小叔,祖父说,他现在没多高的文凭,是受了家庭背景的牵连无法升学,他少年时代也是很聪明很用功,很会念书的。念书,才是最重要的事,祖父说,一定要考上大学,一定要继续念书。

等我拿到大学的录取通知书,祖父已经看不到了。小叔送我去学校去,行李里,带着我祖父用外汇券给我买的,一个小小的漂亮的搪瓷脸盆。他陪我注了册,到学生宿舍里帮我挂好蚊帐,又拿起被套,一股脑儿将棉胎从开口处都塞进去。然后隔著被套抓住棉胎的一角,叫我照样抓住同一边的另一角,和他一起把被子提高了,拉开来,用力抖几下,被子就套好了。

我上了大学便算是大人了。小叔叔每次到学校去看我,会给我留下一点钱,交待我好好读书,三言两语,说完就走。他对我的态度一如既往地严厉,我也仍然不懂事,久不久要出一点状况,久不久要任性妄为一次。竹板夹肉虽然没有了,狗血喷头是免不了的。

上大三那年,某天早上一觉醒来,突然两个眼睛完全看不见了。学校派了车,由一位老师和同学一起,送我去医院。路上无巧无不巧,迎头碰见骑自行车去上班的小叔。他陪着我到了医院,进行初步检查,张罗办手续,缴费住院,从头到尾,只听见他反反复复嘟囔:“怎麽会这样?怎麽会这样?”

次日,小姑姑到医院来看我,说小叔为了我的病急得吃不下饭,又怕被奶奶看出破绽问起,独自端著饭碗蹲在门口掉眼泪。我听了心酸得厉害。我知道我小叔的性子有多么刚硬坚强,我亲眼见过他连断指之痛都可以咬牙挺住,如今……只不过是因为心疼我。

小叔就是这样深藏不露,他甚至不屑于拖泥带水的儿女情长。每当我遇到困难或麻烦,他总是雪中送炭的第一个人;一旦问题解决,他却不肯锦上添花。事实上,我那次在医院一住二十多天,病房每天来探视的亲友络绎不绝,而小叔再没出现过。到我大学毕业,旋即结婚、出国,一路各项手续繁琐得一塌糊涂,自己心裡也一路彷徨犹豫,还是他,一步一步陪着我走了下来。

我没有一个正式的婚礼,拿到护照的当天,小叔带我上街,给我买了一块最新款的“上海”牌手表。这块当时不折不扣的国内名表,被我珍而重之地保存至今,上紧发条,滴滴答答地依然分秒不差。那年的春节,我初六启程,要坐火车去上海,再从上海出境。火车站台上送行的亲戚和同学黑压压站了一地,总有二、三十口人,而我小叔,不在其间。

我这一走,从此背井离乡。小叔从来没有给我写过一封信,他说他没文化,不会写信。我也实在无法想象我小叔叔那个人坐在灯下,斯斯文文、絮絮叨叨给我写信的情景。同时我也知道他很忙。自从祖父过世,我们家老老少少,上下三代人,全靠他当家主事,哪一天没有一箩筐琐事?我也知道他对我的关心和牵挂,并不比任何一个其他的亲人少。逢年过节给他打电话,他只要问清楚我还好,没有生病,再答一句家里各人都好,不必惦记,就著急挂断,说电话费太贵。某次我告诉他,越洋电话费着实便宜下来了,多说几句没关系的,他便在那头斥责我:“便宜也还不是要花钱!有事就说事,没事花这冤枉钱做什麽!”

渐渐地,我在番邦的生活和工作都趋于安稳,渐渐地,小叔对我也真正放心,真正放手。终于有一天,我回去探亲的时候,惊讶地发现,小叔的脾气变得比记忆中的平和得多,他和我说话基本上全是带句号的口吻,不再是捎带惊叹号的一连串重音字了。

再后来,某天和小姑姑通电话,她突然问我,知不知道有一首歌叫“常回家看看”?我说知道啊,那首歌有一阵子相当流行。姑姑说,小叔曾经想把这首歌翻录下来寄给我,可是又担心给我听了难过,说了几次,最后还是作罢了。

“常回家看看”,挂上电话,我到网上搜出这首歌。

我知道我小叔很喜欢音乐。当年那一部只有一句台词,靠独唱、对唱、重唱、合唱完成整个影片剧情的电影《阿诗玛》重新公演,我曾看见他一字一句抄下过全部歌词,尽管那温柔抒情的旋律和他鲁莽的粗线条似乎毫不搭调。如同此刻这首歌里,那种反反复复,近于唠叨的叮咛,根本不是我所习惯的,我小叔的话语方式:“找点时间,找点空闲,领著孩子常回家看看……常回家看看,回家看看……”

质朴平和的语言,流畅舒展的调子,是我小叔从来不曾直接表露过,今后恐怕也永远不会直接对我表露出来的温情。让我突然间很想告诉他,到现在,我每年每次套被子还是照著他当初教我的葫芦画瓢,只不过,和我一起抓住背角用力抖的人,换成了我的女儿。

 “兄弟之子,犹子也”,出于《礼记》。白话的解释通常是:兄弟的孩子,称为犹子,因此后人文章里多用“犹子”或“犹女”指代侄儿侄女。可我总觉得这句话更应该是“兄弟的孩子,就像自己的孩子一样”的意思。

中国人传统的伦常,无非是天性。别人家的叔侄之间,是否能够亲密如父子父女,我不得而知,只是我家小叔叔之待我,的确只有“视如己出”四个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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