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些人,是特殊的存在

ONE

  “赵诺之,把你的字典借给我一下。”后排的倪楠用笔戳了戳赵诺之的背。

  “你说借就借,你是我谁啊?求我啊!”赵诺之一面翻找,一面贫嘴。

  “我是你爸爸啊。”倪楠嘻笑着。

  赵诺之在理科班,这种玩笑早已见怪不惊,也回击:“我爸爸啊?那我妈是谁啊?”

  倪楠一把搂过好基友:“狗哥啊!”

  苟明夕抬头,一脸懵:“干什么?”

  “倪楠说你是我妈耶!”

  “啊,哦,嗯!”苟明夕又低头赶作业。

  倪楠一脸得意:“听到了没,女儿!”

  赵诺之把字典砸给倪楠,心里哑笑,根本就没有听懂我们说什么吧,这些学霸真是两耳不闻窗外事。

  本来赵诺之没把这事放心上,只是倪楠一到有事要赵诺之做的时候就开“我是你爸爸”的玩笑,赵诺之也耳濡目染了。所以当她拿着一道物理题请教苟明夕的时候,也套用了这件事。

  苟明夕不开心:“我为什么要给你讲?我都还没做呢!”

  “因为你是我妈啊!”赵诺之做出无比真诚的样子。

  “谁是你妈?”苟明夕一副被雷劈了的表情。

  “倪楠说的,你自己也承认了哈……快点帮我看一下嘛!”

  “我也不会做啊。”话是这样说的,但苟明夕还是提了笔。


TWO

  从那以后,赵诺之便像上瘾了似的,只要支乎苟明夕做事,就一个劲的喊妈,苟明夕也不计较什么,能做就做了。当事人觉得没什么,旁人却看着蹊跷。

  “诺之,我觉得你应该谈一场恋爱了。”那天木兰在QQ上这样说,不知是真话还是试探。

  “对的对的,我也是这样想啊,可是天生不丽质,没人要啊!”

  “我觉得狗哥不错。”

  “我妈当然不错!”赵诺之莫名其妙地自豪。

  “那去深入发展啊!”

  “哎呦喂,人家才不会要我勒!”

  “万一他愿意呢?不试怎么知道。”

  赵诺之居然认真思考了一下:“还是不行的。我不能背叛我们家易烊千玺!”

  木兰看着手机屏幕,感觉心里有千万只草泥马在奔腾。这姑娘,真是够了。

  调整了几次座位,赵诺之竟然与苟明夕同排,只是中间隔了一个天杀的倪楠。

  赵诺之噘嘴:“我想挨着我妈坐。倪楠我们俩再换一下怎么样?”

  倪楠一个白眼扔过来:“我和他才是原配,你个小三来的还想鸠占鹊巢啊!”

  “就是啊!”赵诺之也一个白眼甩回去,“就是要拆散你们!”转而又看向苟明夕,“妈,我要挨着你坐,才不稀罕倪楠,要不你俩换?”

  “你自己和他说去。”苟明夕毫不在意。

  “我不换!”倪楠摆出傲娇脸。

  后排有同学目睹了这个过程,小声的嚷嚷:“赵诺之喜欢狗哥!赵诺之喜欢狗哥!”

  倪楠立马制止:“怎么能这么说呢?”赵诺之正以为倪楠懂事,却听他大喊一声:“什么?赵诺之喜欢苟明夕啊!”

  全班一下子安静了,赵诺之瞬间懵圈了,苟明夕举起拳头,做出爆揍倪楠的样子:“喜欢你妹!”剩下的,便是全班哄笑。


THREE

  体育课上,赵诺之因为懒散无聊,总是会看木兰打球。自倪楠那一闹,一起看球的女伴也开了玩笑:“诺之,你又来看你们家狗哥打球啊!”

  “想太多啦你们。”赵诺之别过脸,正好看见苟明夕以超级帅的姿势盖了木兰的球,赵诺之夸张地叫了起来:“妈,你好棒!”

  边上的女孩子就嬉笑开了,赵诺之也不在意,继续看球,只是再无心看木兰,全程都盯着苟明夕,他失手,她也顿足;他进球,她就大叫。

  赵诺之曾经对木兰说过:“初中的男生打球是为了耍帅;高中的男生打球是因为爱好。所以耍帅的至少帅了,而爱好的却总是长得惨不忍睹还老投不进球。”但这一次,赵诺之觉得自己错了,她发现高中打球的男生只是帅得低调,例如苟明夕。

  后来赵诺之也对木兰说,觉得一个人帅,只要一瞬间。只是恰好那一个瞬间,他彰显了无显魅力,后来就算看到他鼻涕口水一起淌,也会觉得他帅得不要不要的。这个叫做契机。

  就因为那个契机,从此赵诺之看球会买两瓶水,准备两人份的湿巾。于是同学们再说到赵诺之喜欢苟明夕就不像是开玩笑了。可赵诺之神经大条,竟完全没有发觉。

  木兰无意间谈到此事,赵诺之先是一愣,然后“扑哧”一笑:“我又被花心了!”转而用手杵着脑袋,做悲伤状:“为什么总是我喜欢别人,而从来不是别人喜欢我呢?你说,我真的长得那么水性杨花吗?”

  木兰感觉满脸黑线,果真不懂这姑娘的思维。

  赵诺之听到谣言,其实也会有点厌烦,好在并没有怎么影响;而苟明夕更是直接屏蔽了这些话。更何况再一次调整座位,赵诺之终于如愿以偿成为了苟明夕的同桌,所以两个人依旧该说说,该闹闹,没过多久,传闻没了新劲,也自然散了。


FOUR

  赵诺之说最让人心烦的三件事:长胖,来大姨妈,不能嫁给易烊千玺。

  不想长胖可以少吃,想嫁给易烊千玺可以努力,但是对于大姨妈,每个正常女孩子都是躲不过的。尤其是经期不准的女孩子,更是烦恼。

那天赵诺之穿了自己以为非常美美哒的白色牛仔超短裤,四处蹦哒,不料大姨妈突然造访,一点点血迹印在了裤子上,赵诺之竟浑然不知。

兴许是因为隔得近,苟明夕一不小心看见了赵诺之裤子的红印。起初他还疑惑,刚想告诉赵诺之,忽然明白了怎么回事,羞得面红耳赤。

赵诺之看见苟明夕白净的小脸上浮着两团红晕,像发现了新大陆般兴奋:“妈,你想什么呢?脸都红了。是隔壁班班花给你眉目传情了吗?”

  苟明夕翻了个白眼,从课桌里拿出外套,递给赵诺之,又看着天空上飘着的乌云:“要下雨了,你穿得这么少,把外套穿上。”

  “我不冷。”赵诺之把外套还给苟明夕,心想大家都是穿一件T恤,我还穿外套,多奇怪。

  “你冷!穿上!”苟明夕直接把外套搭在赵诺之身上,赵诺之也只好穿上了。

  衣服套在赵诺之身上显得特别大,都快遮住大腿了。“像裙子一样!”赵诺之拉了拉衣角,完全挡住了裤子,晃着两条大白腿。

  “下午回去把裤子换了。”苟明夕还是觉得不好意思,没敢直视赵诺之。

  “为什么?人家好不容易穿一次超短裤,你干嘛叫我换?”

  “因为要下雨了,你冷!”

  “还没下雨,就算下雨我也不冷!”

  世上真的会有许多巧合,赵诺之刚把话说完,外边就开洒雨了,慢慢的越来越大,淅淅沥沥地敲打着地面。

  凉风夹着雨吹进了教室,凉嗖嗖的,窗边的同学关了玻璃窗,但赵诺之的大腿还是冷出了鸡皮疙瘩:“什么鬼天气,昨天出个太阳感觉人都被晒干了,今天下个雨又像回到了冬天。”

  苟明夕看着赵诺之用手搓着大腿觉得很好笑。我的女儿如果真的这么傻,直接扔了。苟明夕向赵诺之的饭友梅梅借了小毯子,帮她盖了腿:“叫你臭美!知道冷了吧?倒底换不换裤子?”

  “换换换。你可真跟我妈一样啰嗦!”

  “我就是你妈……”苟明夕慌忙住了口,只装模作样看起了书。

  “喏,这可是你自己说的!”赵诺之狡黠一笑。赵诺之招呼苟明夕为“妈”,虽然苟明夕会搭理她,但从没正面回答过。听到他这样说了,不管有意还是无心,赵诺之都是开心的。

  “说什么说,自己做作业去,我可不会再给你抄了!”苟明夕给赵诺之的脑袋上来了一巴掌。

  “不要打头,会变笨的!”赵诺之揉了揉脑袋。

  “不会更笨了!”嫌弃的话语中,苟明夕嘴角偷偷翘了一下。

  下午赵诺之换掉超短裤的时候才发现那一点血迹,还傻乎乎地庆幸自己今天一直穿着苟明夕的衣服,遮住了裤子,不然就糗大了。


FIVE

  第二天,苟明夕一下课就主动帮赵诺之接热水,一看到赵诺之捂着肚子就问她是不是肚子疼,甚至还去医务室给赵诺之买了红糖。赵诺之有点受宠若惊,一边偷瞄苟明夕,一边回想自己这几天有没有做什么对不起苟明夕的事。

  午休时间,赵诺之嘴馋买了一盒冰淇淋,正好撞见了去小卖部的苟明夕。赵诺之甜甜地喊了一声“妈”,却换来苟明夕一个冷冷的眼神,吓得不明所以的赵诺之慌慌张张地逃回了教室。

  苟明夕回教室的时候,赵诺之正好搞定了冰淇淋。苟明夕回了座位,把红糖从赵诺之的课桌里拿出来。

  “干嘛啊?你大姨妈也来了?我去帮你接热水啊?”赵诺之嬉皮笑脸。

  苟明夕冷冷地答了一句:“只是想扔掉而已。”

  “别呀!还没吃多少呢,多浪费!”

  苟明夕没答话,只是手一抬,红糖就进了垃圾桶。

  “你疯了?钱多了烧的?”赵诺之很不理解苟明夕干嘛要这样做,也有些生气:“谁惹你了?一回来就发脾气。再说冤有头债有主,谁招你你找谁去,冲我发什么火?”

  苟明夕听到这话,更是生气,也不再理她,只顾自己做起了习题。

  赵诺之见苟明夕这样,也不像平日那样讨好他,只是爬在桌上佯装睡觉。心里埋怨苟明夕一点也不懂照顾人。可是她不知道,苟明夕就是因为她来了例假还吃冰淇淋才生气。

  一觉醒来,赵诺之早已消了气,又死皮赖脸地找苟明夕说话,可是苟明夕还是爱理不理的。

  下午赵诺之的肚子疼得厉害,小脸苍白。苟明夕还是满脸怒气。

  赵诺之有点小委屈:“我都要疼死了你怎么还有心思生气?果然不是亲生的,我妈才不会像你这么狠心。”

  “我又不是你妈。”苟明夕冷哼一声就出了教室。赵诺之突然很想哭,不知是疼的还是伤心了。

  苟明夕叫梅梅替赵诺之签了假条,然后和她一起把赵诺之扶到了校门口,只说了一句:“小心点。”

  “有我在,放心吧。”梅梅拦了一辆出租车,带着赵诺之去了医院。

  赵诺之打了吊针,回校已经上晚自习了。黑板上密密麻麻地写着作业,赵诺之看着头疼。她可怜巴巴地望着苟明夕:“妈,你可不可以把作业给我copy一下。”

  苟明夕仍旧不说话,只是把做好的习题册都放在了赵诺之的桌上。赵诺之吸了吸鼻子,说了声谢谢。


SIX

上次去医院,医生说赵诺之要多吃苹果。

于是从那以后赵诺之每天都要吃一个苹果。赵诺之不会用刀,可又偏偏矫情,要削皮,还要分成瓣。一到她吃苹果的时候,苟明夕看着她拿刀的手就觉得心惊内跳。怎么会有这么笨的人?

  赵诺之又是一个喜欢作死的人,当有同学好心想帮她削皮分瓣的时候她总是一口拒绝,作出一副志在必得的样子。这不,一不小心就被刀子划到手了。

  赵诺之放下刀子,右手拿开左手上的苹果察看伤口,看见血从小拇指上飚了出来。正常人都该放下苹果,处理伤口,而赵诺之却把苹果放回左手,企图用苹果堵住伤口。自然是无用之功,鲜血滴在桌子,也顺着赵诺之的手流了一点进袖口。

  苟明夕发觉赵诺之没什么动静,扭头就看见那桌子上的一摊血:“赵诺之你怎么了?”

  赵诺之脸上却是笑容:“割到手了!”

  “你是不是傻?”苟明夕感觉自己要被赵诺之蠢哭了,“流血了你不止血还拿着苹果干什么?”苟明夕把苹果从赵诺之手上拿下来,拿了过氧化氢给她清洗伤口。本来想贴个创口贴就行了,却发现伤口有近三厘米长,而且有点深。

  苟明夕拽起赵诺之:“这不行,得去医务室。”

  从医务室出来,苟明夕开始数落赵诺之:“赵诺之你能不能更蠢一点?吃个苹果弄出这么大个伤口,不会做的事装什么逼?”

  “这是我第一次削到手嘛,下次就不会啦。”赵诺之还是笑。

  “下次,下次就该割下小拇指了!”

  “你不要诅咒我好不好?好歹我也是伤病员了,你应该照顾我,干嘛还这么凶?”

  “现在装娇弱了,当时怎么笑得那么灿烂?”

  “我现在也可以笑得很灿烂啊!我笑给你看,哈哈哈哈——”

  去换药的时候,因为伤口沾了水,纱布沾到伤口上,还有一些嵌到肉里了,医生用镊子把它撕下来,折腾了很久,疼得赵诺之“嗷嗷”叫。

  纱布终于取下来,赵诺之看到伤口化脓了,眼里忽然噙了泪水。

  回了教室之后,赵诺之问苟明夕:“会留疤吗?”

  “不会吧。”

  赵诺之一脸愁容:“可是快到冬天了,奶奶说冬天的时候,有伤口就容易生冻疮。”

  “嗯,对……现在不要想太多了,自己忌嘴,不要吃酱油,不要吃辣的。好生养着,很快就会好。”

  “很快吗?”

  “嗯!”


SEVEN

  冬天很快就到了,赵诺之的手伤已经好了。也是这个冬天,这个南部小城下了一场难得的大雪。

  赵诺之早早地醒了,穿戴好,赶去了学校。今天没有课,校园里静悄悄的。赵诺之一个人在校园里遛达,视线中闯入一个熟悉的身影,是苟明夕。

  苟明夕拿着相机,专心致志地拍着雪景,忽然感觉脖子一凉,伸手掏出一把雪来,耳边响起女孩子清脆的笑声。

  “你怎么在这里?”苟明夕问赵诺之。

  “我来看雪啊!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雪!很多人都没见过这样大的雪吧,公园里一定是人满为患了,还是学校里清静!没想到竟然遇到你,缘分啊!”

  “对啊!”苟明夕说,不知道是赞同哪一点。

  “我们去操场吧!”赵诺之拖着苟明夕来到操场,“我们去中央堆一个大大的雪人!”

  操场上积雪很厚,人站在上面软软的。赵诺之一蹦一跳地到达操场正中央,在雪白的地上留下了一串俏皮的脚印。苟明夕举起相机,拍下了那串脚印,还有它们的主人。

  “你看,‘雪上空留人行处’!”赵诺之开心得像个孩子,开始滚起了雪球。

  他们真的堆了一个很大的雪人,赵诺之把自己的围巾取下来绕到雪人脖子上,笑着:“这是我的baby!”又对苟明夕说:“妈,快给咱娘儿俩照一张!”

  苟明夕嘴角抽了抽,还是听话地举起了相机。

  从学校出来,赵诺之说饿了。然后,苟明夕就带着赵诺之吃遍了小吃街。

  傍晚,赵诺之和苟明夕分别的时侯已经撑成了一个球。

  “再见哦!”赵诺之朝苟明夕挥挥手,小心翼翼地踏在雪地上。

  苟明夕看着赵诺之在雪地慢慢地移动,眼里是说不出的,慈爱。

  开学返校的时侯,赵诺之递给苟明夕一个盒子:“妈,生日快乐!”

  “什么东西?”

  那是一个巴掌大的小盒子,里面却是丰富的世界。它讲述着住在树洞里的两只兔子的故事,一大一小的两只兔子。雪地的场景让苟明夕不禁想到那一场大雪。他记得那天他洗了许多的照片,而大多数的照片上都有一个穿白色羽绒服的女孩儿,天真烂漫,根本就是一个几岁的孩子。

  “谢谢!你怎么知道今天我生日?”苟明夕是真的喜欢这个盒子。

  “因为我能掐会算,两指一碰,就算出今天是你生日!”赵诺之洋洋得意地笑着。其实是木兰告诉她的。为了制做这个盒子剧场,赵诺之熬了一个通宵,进教室的前一秒,她还在不停地打着哈欠。

EIGHT

  毕竟是高中生涯最后一学期了,老师开始注意成绩和座位的关系,调整座位的时侯,成绩好的编排到一起,成绩差的又安排在一块,直到毕业赵诺之也没能再与苟明夕同桌。

  但赵诺之还是会经常去“勾搭”苟明夕,苟明夕还是嫌弃她。包括后来一群好友搭伙吃饭,每次赵诺之都在挑选位置的时候说“我想挨着我妈坐”,苟明夕总是拒绝:“可我不想跟你坐!”但赵诺之并不介意,还一如既往地缠着他,他也一如既往地嫌弃她。就这样,时光走到了毕业的分岔口。

  吃散伙饭那天晚上,赵诺之有点喝高了。她对苟明夕说:“妈,我必须敬你一杯酒!你是我在班上第二喜欢的男孩子,但这种喜欢不是那种喜欢,是很单纯的……”

  “我知道!”

  “你知道!你知道就好!所以你生病的时侯我也很担心;每次你讨厌我的时侯,我其实都有些不开心的……”

  “那些都是装出来的讨厌,我知道你很好,我从来都没有真的讨厌你。”苟明夕笑着摸了摸赵诺之的头,以示安抚。

  “嘻嘻!”赵诺之很受用,“那我想亲你一下。”借着酒劲,赵诺之真的搂住苟明夕的脖子,在他的脸轻轻吻了一下,又傻笑着走开了。

  赵诺之和木兰坐在饭店门口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有几个女生从他们面前经过,爱心形状的彩色氢气球就拴在她们的手腕上。她们到哪儿,气球就跟到哪儿。

赵诺之羡慕得两眼发光,直勾勾的盯着气球,道:“我也想要!”

  木兰说:“等会给你买!”

  “可我现在就想要!”赵诺之耍起小性子,正好苟明夕路过他们,赵诺之便叫住了他:“妈,我想要气球!”

  “多大了还玩气球?”苟明夕只甩下一句就离开了。

  “哼,又嫌弃我。”

  过了一小会儿,苟明夕拿了一个气球过来给赵诺之,赵诺之本来就反应慢,现在酒喝多了更迟钝。苟明夕都走开了,她才反应过来:“木兰你看,我妈给我买了一个气球!”

  得到苟明夕买的气球,赵诺之本来是很开心的,可是她看见苟明夕背着另一个女生合影,一下子生气了。她记得上次照毕业照,她和苟明夕合影时,也想让苟明夕背她,苟明夕却说:“我不会背女孩子的。”

  赵诺之很不甘心,她找到苟明夕:“你不是不背女孩子吗?那你为什么背她?”

  “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

  苟明夕也不作解释,只是走开了。

  木兰把一切都看在眼里,他说:“狗哥对我说过不太喜欢你叫他‘妈’的。嗯,不过很久了。”

  “不喜欢?对,他一直都不喜欢。可他为什么不直接对我说?他为什么每次对号入座?”赵诺之越发生气,拿着气球敲打墙壁。

  等她气消了一些,手一松,气球就飞走了,赵诺之看着它越飞越高,直到再也瞧不见了。

  赵诺之好像清醒了一点:“从来都不是也不该属于我的……”


NINE

  第二天有英语口试,赵诺之站在门外等苟明夕。

  又开始下雨了,烟蒙蒙的一片。

  苟明夕终于口试完了,赵诺之叫住他:“真的毕业了,再也不会见了。但是,苟明夕,谢谢你!”

  很久很久,赵诺之都没有叫过他的名字了。苟明夕一时没回过神。当他反应过来的时侯,赵诺之已经踏进了雨里,一直向前走着,好像就这样走出了他的生活。

  其实昨晚苟明夕还买了一个气球,在赵诺之的气球飞走了之后。他本来打算给赵诺之的,但是他没有找到她,同学说她已经离开了。

  苟明夕也放飞了一个气球,那本来想给赵诺之的气球。他用记号笔在上面写了赵诺之的名字。

  他就这样看它越飞越高,就好似现在看她越走越远。

  赵诺之走了,再也不会有人缠着他了,不会有人冷不丁地冒出一声“妈”来让他难堪。可是,他并不是很开心,甚至有点感伤。


TEN

  木兰一直记得那晚赵诺之抱着他哭泣:“我对他没有爱情,也没有多深的友情,可是我觉得自己好喜欢他?为什么,他对所有人都好,偏偏嫌弃我?”

  “至少,你也是最特别的一个。”

  “特别吗?”

  “特别。”

“特别嫌弃吗?” 也许是酒精的作用,赵诺之睡着了。木兰看着她眼角的泪痕,他知道,她累了。

  后来,木兰也遇到了苟明夕,相约回学校打了一场球。

  结束之后,两人坐在篮架边谈起班上的人和事。木兰是赵诺之的男闺蜜,自然不可避免地提到她。

  “你真的一点也不喜欢她吗?”木兰问苟明夕。

  “她那么单纯可爱,怎么会不喜欢?”苟明夕看着天边,目光深邃:“只是那是一种特殊的喜欢。怎么说呢?就好像,我真的养过一个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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