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答滴答

郑重声明:文章系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1

我住进向阳镇护理院的那年,刚刚过了第五十九个生日。

网图,侵删

以后差不多过了三年,一个常戴着歪帽子,衣服相当素净的老护工告诉我,我是被一个妇人推进护理院的。我本想问,那人是不是和我年龄相仿,鼻子上有个痦子,爱穿半高跟鞋子。但是我很快恢复理智,并且坚定地告诉自己——“不可能是她。”

我和她分开已是很遥远的事了。我们俩曾错误地交叉,在错误的道路上一直相互折磨。她一度崇拜我,我却压根瞧不上她。后来因为一件意料之外的事情,我厌恶至极地赶她走。她真的走了。当她真正离开我的时候,我感到一种莫可名状的释放和解脱。

窗外的迎春花开得很艳,一簇簇的鹅黄色闪耀在墙根下的草丛中,犹如一颗颗星辰在深邃的银河里眨眼。墙体一律漆成奶白色。煤渣垫平的地坪被加粗的石灰线切割成了密密麻麻的网格。一阵风过,迎春花淡淡的香味扑面而来,接着便是一股股消毒水的味道。转到南面的生活区,那是护工们正在用消毒液清洗被褥的繁忙场景。当年尾的西北风袭来,窨井盖下的化粪池便常常散发出一种难闻的屎尿味。这种气味强烈而持久,以至于生活在这里的失能或低能的人们不能逃离。或者换句话说,离开了这种富有生活气息的味道,他们便不能活了。

“你要有一个新邻居了。”那天,我正在一楼阳台晒太阳,张院长突然探过灰白的脑袋对我说。

讲真的,我并不感到新奇。护理院差不多每月都要进来一两个,每月都要走出去一两个。起初进来观摩的可能有三四个,要么一个失能得太严重不能安排入院,一个看条件不怎么样还收费不怎么少的逃之夭夭了,所以常常留下来一两个。至于为何总要走出去一两个,其实再正常不过了,一个大概是病情忽然变得严重,得紧急送往医院就医,另一个则往往是因为肌体过度老化,在睡梦中自然离开了。

“你要有一个女邻居了,”张院长拿手指抹了抹他那早已荒漠化的头顶,一脸神秘地说,“听说是一个有些古怪的作家。”

“管我什么事?”我被弄得有些恼火。年轻的时候,我对别人的事情向来不感兴趣,现在依然如此。

张院长的脑袋罕见地凑向我的右耳朵,那架势似乎要向一个老朋友道出一个惊天的秘密:“听说女作家对你的文章很感兴趣。”

我忽然想起半年前我在院报刊物上连载的故事。那不过是我过往岁月的一些日记体罢了,我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

“李三强,”迎春花即将凋零的那个傍晚,一个女性的声音在我身后悄然响起。

护理院除了张院长偶尔和我扯上两句,其他人并不能靠近我。我转过身,忽然看到一张熟悉的面孔。

“朱红?”我挺直了脊背,拿大拇指揉了揉眼睛,声音有些干涩地说,“你怎么来这儿了?”

朱红身着一件墨绿的套装,头发垂得很长,她浑圆、绯红的脸上现出岁月的痕迹。她的鼻子长而直,深凹的眼睛泛着柔和的光,正眯成两条弯月看向我。

2

“三十几年没见了,”她咬着下唇,忽然带着沉重的语气对我说。我听到她牙齿间发出的咯吱声。

我的心立刻沉下去,犹如一叶扁舟卷入暴风雨,一个海浪过来,顷刻间不知所向了。

“我——我——”我支支吾吾,如一副木刻杵在原地,好像说什么或者不说什么都不合适。

“我们有的是时间,”朱红拉起我的胳膊,“带我走走吧。”

一九九四年夏,我过了人生意义上的第三十五个生日。母亲给我煮了十八个鸡蛋。她一个没舍得吃。

“从今天起,你正式成年了,” 母亲将鸡蛋一股脑儿装进一个豁了口的瓷盘子,舀一瓢凉水过了过,塞到我手里,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你得自个出去谋生了。”

我很沮丧。我早已习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躺平生活。我唯一的亲人竟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就这样把我扫地出门了。

我卷好铺盖,头也不回地走出院子。

“你最好在我死前找个媳妇回来,”母亲抬高了嗓门道,“只要不是姓朱的姑娘,你领回来,什么都是你的。”

“什么都是你的。”我明白母亲的意思。父亲走后的十余年,她从未和我提及父亲的死因,包括那笔意外之财。

我的扑克牌老搭子将从旁人那儿听来的话悄悄转述我,我如梦初醒。我是恢复高考后的首届大学生,照理说能考上学已是人生里的万幸。然而,我也不知道我那根筋搭错了。大三第二学期,我被迫辍学。我辍学的那一年,家里遭遇变故,父亲因地亩纠纷被地蛇羞辱,言语激烈冲突之下,父亲被人用镰刀活活砍死。后来恶人被绳之以法,法院判赔对方给付一笔相当可观的补偿金,算作终了。

护理院生活楼东面走廊的尽头有一个阳光房,四面全是玻璃,里面有可供歇息的桌椅若干。我和朱红并肩走着,寻一僻静处坐下。我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相顾无言,一切仿佛回到了一九七七年。

我们在洛城读不同的大学,她读师范大学的中文专业,我读理工大学的土木工程专业。我们原本约好同读省城最好的电子科技大学,结果只有她达到了录取分数线。好胜心极强的我有种末日来临的恐慌感,我中断了与她的所有联系。我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颇不情愿地接受调剂,到洛城理工大读土木工程。入学一周后的一次军训休息时间,朱红意外地出现在操场的一角。她远远地向我招手。后来,我才知道她在报考的最后一刻修改了志愿。她选择浪费五十几分来洛城师范大读中文。

“你好傻!”我气不打一处来,把响指甩得格外响。

她咧开嘴笑,露出六颗雪白齐整的牙齿。

“我不后悔,”她说,“这是我喜欢的专业。”

“你好傻,”我重复着前面的话,但是语气莫名地弱了几分。

“有你在的城市,我感觉舒心。”她说。

3

我仰望着透明的玻璃屋顶发呆。高高的顶棚上泛着一团嫩绿,那是种子生长发芽的颜色。再往上是形状各异的流云,像一片片浮萍在随波逐流。

“你怎么不辞而别?”我终于在她再一次提高嗓门的时候听清楚了她的话。

时隔多年,那依旧是我心底不可触及的疤痕,看不见却一直在那儿。

“我毕不了业。”我沮丧得如同一只走不了路的老狗。

我想告诉她我一直在奔跑,一直在努力,可我总感觉自己像一只巨大的瓢不能沉下去。众人皆知,做学问可是一件相当严肃的事,你不沉下心,怎么会有收获。

我还想告诉她,我三门专业课补考未通过,六门选修课未达到最低要求,我毕不了业。可是我说不出口。

“我患了严重的抑郁症。”我终于说出了那个我一直忌惮却颇为沉重的事实。

“是不是对自己很失望,睡不着觉,什么事也提不起兴致?”她闭着眼,拿拇指和食指揉搓太阳穴,突然睁开眼望我。

“你咋知道?”

“因为我现在也是抑郁症。”

我去条形吧台调制了两杯柠檬水,递一杯放在她掌心。我知道她有喝柠檬水的习惯,她从小学五年级就喜欢上了喝柠檬水。

“谢谢。”她淡淡一笑。

“还喜欢柠檬水?”我说话的口气表明我并不是在问她。

“快六十年了,”她转过头,轻叹一声说,“从来没变过,也变不了。”

“你和雪松后来怎样?”我决定不再绕弯子,试图从她口里验证多年前的那件荒唐事。

“他——”朱红抿了一口柠檬水,接着说,“从你离开洛城的那天,我和他就断了。”

朱红说他尝试过各种方式,但均以失败告终。她也曾坐绿皮车赶往向阳镇,连夜站了十几小时,车厢一路摇摇晃晃,她也眩晕得昏天暗地。

“我他妈就是个混蛋!”我朝自己的脸颊狠狠地抽去,“我就不该认识雪松。”

雪松是我同届最好的哥们。大一时起,我们就如影随形,一同提水壶去锅炉房打水,一同四处收罗并阅读《三国志》《堂吉诃德》《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等名著。随着一件事的降临,我们的友谊在大一下学期戛然而止了。

那是劳动节的一天,朱红来学校找我。那天她穿着淡绿色的碎花裙,嘴巴涂了夸张的唇彩。

“我想看牡丹,”她一边呲着嘴,一边撩拨我的长发。

那时的我,正是叛逆时节。我的叛逆好像比同龄人晚了一大截。我中学时全然一副乖孩子模样,也就是大人口里常说的别人家的孩子。然而好不容易读了大学,我却像高速的列车突然熄了火。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4

坦诚地说,我也不知道我想要什么。我和她自幼住在同一个乡镇,我们还同上一个小学,一个初中,一个高中。然而,我和她之间似乎永远隔着一条很宽的河和几座高高的山。我知道问题在我。她一次次地努力接近我,我却将她推之门外。

我提议带上我的好哥们雪松。雪松自然满口答应。但是,那时的我没有注意到朱红眼里快速闪过的狐疑和恐慌。那种狐疑和恐慌像大漠里的龙卷风,霎时席卷而过,是那般稍纵即逝。

我们仨漫步在牡丹花海。朱红将一朵红艳艳的牡丹别在我发梢,她笑得很灿烂。雪松用快门迅速捕捉到了难忘的一瞬。那张照片后来摆在我的案头一年有余。我被它折磨得魂不守舍,日夜颠倒,常常要靠半粒乃至一整粒海乐神才能勉强昏睡。

“我他妈就是个混蛋!”我朝自己的脸又狠狠地抽去。一想起自己将心爱的姑娘拱手让人,我想死的心都有了。

朱红拦住我的手,我看到她眼底正闪烁着晶莹的泪花。

“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她的喉咙来回震荡出一种怪异的声音。

“我也有错。”她说。

头顶的光渐渐暗去。灰色的云层剧烈翻滚着,像海浪吞噬着天空。夕阳隐没在后山,天边只留下一抹绯红。

“累了就休息吧。”我将她送到房门口,推开门对她说。

“明天见。”她轻轻道出三个字,仿佛耗尽了周身所有的气力。她那疲惫至极的眼睛,似乎一闭上就再也不能睁开。

我心里泛出一阵酸涩,旋即关上门,逃离了。

第二天午后,我在S形步道尽头的紫藤树下又看到她。她换了一件比紫藤花更抢眼的紫色上衣,混搭了一件极为宽松的牛仔裤裙。

“没去食堂?”我问她。

食堂见不到她的人影,我还真有些着急。

“一点儿胃口也没有,”她蹙着眉,嘴巴微微翘起。

当她侧身整理发梢的时候,我注意到她的头发——依旧又粗又密,虽然白发多于青丝,甚至比我的白发还多,但是衬着她那张岁月静好的面孔,竟无半点违和感。

我和她谈起护理院的日常。清晨,护工们的脚步声在各个房间回荡,测血压,量体温,然后把数字记录在固定格式的卡册上。老人们相继洗脸、刷牙、找鞋子、上厕所、吃饭、打盹……每件事一天天重复上演,一样都不能少。隔壁床是一个叫大力的人。大力常常看着护工转动摇柄将床头抬高,拿便盆唤他屙屎拉尿。他绷紧了满是松弛的脸,闭上昏花的老眼。

记得去年大力头脑还清楚的时候,曾对我说过:“来这里太他妈没尊严了,我他妈一天都不想活了……”短短几句话里几十个他妈的。我被逗乐了,下意识觉得这是一个有意思的老头。后来,他可能发现了我不是一个喜欢和别人嚼舌头的人,终于放下戒备,对我讲起他的过往。

5

“想不想听听大力老头的故事?”望着陷入沉寂的朱红,我开口道。

她不说话。

我继续讲道:大力来护理院之前,是县某国企的高层领导,每天人群簇拥着,好像整个世界都在自己的拳头之中。一位年轻的下属曾对他言听计从,任何公开和私底下都展现出无与伦比的吹捧,比伺候自己的亲爹还上心百倍。年轻人取得大力领导的信任后,借着给他女儿阿琳辅导功课的契机让对方完全沉迷于他。在一个恰当的时候,他借阿琳之口捅破了那张窗户纸。他赌赢了,大力领导点头了他和阿琳的人生大事。其后五年,这位年轻的下属连跳三级,并在第六年被岳父大人的竞争对手挖走了。再两年,年轻人逼阿琳离婚,大力得知消息后当场昏过去了。等他醒来,已是两个月之后的事情了。他躺在护理院,除了孤苦的女儿偶尔来一趟,再无人问津。

“可怜的老头。”朱红回转头对我感慨道。

“你怎么看那个年轻人?”我故意问她,心里却盘算着下面的话。

“见风使舵,忘恩负义,”她愤愤地说,“一个十足的无赖。”

“有人比他还烂,比他十倍的忘恩负义。”我说。

朱红不再说什么。她将几分钟前刚脱去的紫色上衣重新穿上,她的脸上现出青一块白一块的怪样。

我在她旁边的石板上坐下。阳光从紫藤叶的缝隙里斜射过来,我望着裸露的天空出神。

“你离开学校去哪了?”朱红终于开了口。

“我回了一趟向阳镇,”我端详着近处一片泛黄的紫藤叶子,说,“我连夜挖走父亲埋在西屋米缸下面的一个瓦坛子,里面只有十几枚袁大头。”

袁大头是姑奶奶离世前遗留下来的。村里一度传言我几个叔父和姑姑都分得二十几个袁大头。虽然姑奶奶吃住在我家,但父亲作为娘家侄里的老大,倒是很能一碗水端平。如果不是我混账地撬开坛子,没人知道父亲的为人了。如今,只有我发现了父亲的秘密。

那时我的父亲还健在,在铁路局做临时工,兼顾家里新分的一亩三分地和一家老小的照应问题。那晚,我将十几个袁大头悄悄揣在上衣靠里的口袋里,把挖开的地方填平,再挪回米缸。我上路了,没有和父母打一声招呼,没有谈辍学的事,也没有说我要去哪里。

我连夜赶赴县城。因担心碰到熟人,快到县城的时候我临时改了计划,折返去了邻县。我在邻县的一家公家澡堂子里给人洗脚、搓背两年之久。老实说,那七百多个日日夜夜真不是人干的。澡堂子新改革,被一个私人老板给承包了。就在我给人洗脚、搓背洗到反胃的时候,突然澡堂子引入一批年轻的小姐姐,再没人点我的钟了。我给顺理成章地优化掉了。

后来,我一路颠簸去了深城。那是一家新成立的私营印染厂,不需要介绍信和关系证明,于是我阴差阳错地进去了。我苦学印染技术,从烧毛、退浆到煮练,漂白、丝光到纺纱,再从加工、染色到印花。等我戴上厂里技术大拿的大红花,已是八年后的事情了。八年来,我没有托人给家里送过一次口信,对家里当年的变故也一无所知。我的世界像一条简单的固定轨道,超出集体宿舍和工厂大门外的则是一片空白。

我忽而默然地坐在那里,脑海里似乎有一座大厦在轰然倒塌。耳鸣声一直在持续。

6

大力还是老样子,下不了床,连翻个身都要护工折腾老半天。他的嘴巴永远含着一口痰,像只老猫呼噜来呼噜去的。清明后的几天,雨水还是浠沥沥的,房间里混杂了尿骚和臭袜子的怪味。我想出去透透气。一开门,看见廊下正发呆的朱红。

“去喝一杯吧。”她先开了口。

我不讨厌柠檬水,况且我对她的过去还颇为好奇,总想一探究竟。

“好——”我说。

朱红挽起我的胳膊。我立马注意到她的手,那是一双洁白、细腻,毫无褶皱,完全有别于我的手。

玻璃房里没有人。我自取了半个柠檬,往杯子里挤了两下,其余都放入另一个杯子。我加满水,取一杯给她。

朱红端起杯子,颇为满意地啜了两小口。

“还是我喜欢的酸度。”她说。

我看她情绪不错,就寻思着自己今天可以当一个好的倾听者了。没想到,果然很快应验了。

据朱红回忆,大学毕业后,她被分配到了省城某报社。每天四处采风,晚上回单位赶稿子,有时改文章改到怀疑人生。她说工作忙有忙的好处,半夜倒头就睡,再也不用和失眠作斗争。然而工作第七年,因为受不了新上任总编的二公子的骚扰,她一冲动提交了辞呈。那可是报社历史上的第一封辞职信。朱红很能顾全大局,对骚扰事宜一字未提,她用清新风的字体写了一行字:“累了。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

她乘绿皮车一路向南,在岳阳、长沙、株洲、衡阳、韶关、广州一带飘来飘去。她一直保留着一个习惯,每年九月九日都回向阳镇一趟。

我的心忽地一震。向阳镇?向阳镇于我早已模糊得只剩下轮廓了。

“为什么那一天都要回向阳镇?”我看着她直挺的鼻子,又望向她深陷的眼窝。

“你那天离开的学校,”她直勾勾看着我,说,“我想再次见到你。”

我的手掌不由得伸向前去,在空中停留片刻,最终与她的手背重合在一起。

“你没有孩子?”我感觉呼吸都要停止了。

“没有。”

“从没遇见你的Mr. Right?”气氛稍稍有些紧张,我忽然想调侃一下。

她盯着我的眼睛,以不容置疑的语气说道:“我的Mr. Right就在眼前。”

我们相互依偎,一起望向屋外的天空。我的心情一如那玻璃天窗上跳动的小水珠,欢快极了。

紫藤花凋谢的一天傍晚,我们沿着S形小路一前一后地走着。南风吹来,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泥土和青草的气息。

7

“哎,大作家——”我喘着粗气,示意她走慢些。

我先前的脑梗恢复得还不彻底,右腿稍微走快了就会觉得吃力。

我告诉朱红护理院张院长对她的尊敬和钦佩。接着,我一本正经地请教她成为作家的秘密。

“嗨——”她乐呵了,“我算哪门子作家,我出版的书送人的比买的人还多。”

我不再说什么,把地上的一块煤渣当球一样地往前踢滚。

“你有孩子吗?”她忽然回头问我。

“有,有两个。“我说。

我向朱红揭开了那尘封的记忆。我在深城印染厂的第九年,因为一次无意得罪了厂长。一个周末的晚班,我负责的布匹压印线某工段因为温度超控出现大量废品,给公司造成了不小的损失。赔偿金几乎掏空了我所有的积蓄。我离开公司的那天,厂长在厂门口现出诡异的笑。不难想象那是一次被设计好的陷阱。我感到很难过。

我最失魂落魄的二十四小时,是在车站里度过的。旁边一个扛铺盖卷的人对另一个光着膀子的说要去广城,去广城讨个媳妇回去。光膀子的问,没有钱也能讨回去么?扛铺盖卷的那个答,他们村几个老光棍都讨到了不要钱的老婆。猛然间,我想起母亲,想起母亲说过的话。我需要寻一个媳妇回去交代。于是,我跟着那个扛铺盖卷的和光着膀子的一起到了广城。

在广城某地下市场,我交了一笔数额不大的认亲费给一个自称女孩父亲的人。他很守信用,领我去他家,将女孩交给我。昏暗的灯光下,我看到一个矮小,瘦弱的女子,她鼻子上有个痦子,穿着半高跟鞋子。她不看我,也不说话。我觉得很奇怪。没有了回去的盘缠,我只好徒步前行。那女子膏药似的贴着我,什么风餐露宿,饥一顿饱一顿的,全不在话下。她唯一让我恼火的是干什么都不说话,你吵她吼她,她不说话,甚至和她做爱也是不哼不啊。我一度疑心她是哑巴。

8

回到向阳镇,我发现父亲早不在了。

我很奇怪我没有眼泪。我的母亲老态龙钟,她摸着我的脑袋不住地哭。我讨来的媳妇也咿呀咿呀地跟着我母亲哭。我看得出她的身体前后震颤得厉害。

后来,她先后给我们李家生了两个闺女,一个儿子,我给儿子取名守义。母亲信守承诺,从堂屋木柜子的下夹层扒出一个铁盒子,里面是一捆纸币。我数了再数,整整三万块。从此,我就是村里的第一个万元户了。我去县城吃喝嫖赌,挥金如土,没几年便把家里洗劫一空了。有一天,我那哑巴媳妇带着俩闺女走了,听说特意留了一张纸条给守义。但是,无论我怎么严刑逼供,我那倔强的儿子就是不说。不知硬着头皮挨过了多少年,我们李家竟忽然交上好运,守义考上了国立汉武大学。在我苦撑到第四年的时候,他突然决定去米国做人才交换。守义去米国的那天,我突发脑溢血。等我醒来,发现自己正躺在护理院的病床上。

朱红一声尖叫,差点倒下去。我勉强跟上两步,扶她在紫藤下坐好。紫藤花落了一地。我们相互拥抱,不住地叹息。她缓过来之后,从口袋摸出一个洁净的手帕,给我擦干了嘴角悬空的口水。

“你的往事可以写一部小说了。”她泪眼婆娑地望着我,“小说的题目就叫滴答滴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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