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公民快意恩仇是政府之失,是法律的悲哀!
当政府不会有失公允,法律能够惩奸除恶的时候,不会有人非要以命相搏,快意恩仇,诛杀奸恶。因为他知道这是一桩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买卖,即使能够报仇雪恨,等待自己的也是牢狱之灾,甚至是断头台。明知是不可为而为之,这其中有多大的愤怒,这需要多大的勇气?
继聊城辱母案后,张扣扣又一战成名,成了一名快意恩仇的侠客。在隐忍了22年成长为35岁汉子后,今年大年三十中午1点左右,张扣扣在家吃过饭,提刀去了仇家,将杀母仇人父子三人杀死,并放火烧毁了其长子的汽车。杀人后,他去了母亲坟前烧了纸,到附近镇上看了花灯。吃了饭后又从走路到新集镇老家去看父亲,被武警发现后,再次逃离,在新集大桥下面蹲了一晚上。次日一早,张扣扣在新集镇一家店吃了一碗面皮,就去派出所自首。
其母被害的案情很简单,因宅基地纠纷,王家十七岁的儿子用木棍砸在张母的头上,致其死亡。但仅仅被判刑八年,还很快放了出来。自古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为何这位却只被判刑八年,还很快就放了出来。但凡有点血性,也难以忘却这杀母之仇。
真不知道张扣扣从十三岁到三十五岁这二十二年是怎样度过的,无论求学、当兵、务工,也许只要闲暇时就会想起母亲惨死的样子,想起母亲的痛苦、愤怒和不舍,这股怒火在心中燃烧了二十二年。也许他也曾试图熄灭这怒火,但没有做到。
杀人后他是何等的轻松,祭奠母亲慰告母亲大仇已报,然后去看花灯吃饭。坐在桥下的那个夜晚,不知道张扣扣想了什么,如果有人或者机构能够主持公道,他何至于以命相搏,他岂能不知道杀人后等待他的是什么!但杀母之仇不共戴天,母仇不报,何以为人!他一个农家子弟,只能等自己长大成人后找机会手刃仇人。
几千年来,故事的情节都如此雷同。唯一不同的是,张扣扣没有在大仇得报之后,蘸着仇人的鲜血写下一行大字:杀人者,张扣扣也。然后,江湖上出现了一位杀富济贫的侠客,或者某某山上多了一位嗜血成命的山大王。
没有公平正义民主法治,故事还会在不同的时空再次上演。对于张扣扣,能够刀下留人吗?(2018.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