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友谊不会长存,因为我对你动了心

图.文/瑞卡斯Ricas

有太久的时间没有独自旅行了,第二次一个人去大理,只背了一个装着钱包以及一套换洗衣服的麻布背包,也没有带相机,在抵达旅馆的时候,老板和老板娘还是热情依旧,神情从容,那种从容大概是看惯了来来往往的旅客才有的。由于是旅游淡季,老板娘特意安排了一间面朝洱海的房间给我住下,透过落地窗便可以看到蓝得忧郁的洱海已与碧蓝苍穹连成一片,听着海风的声音却想起过去与他来这家旅馆时的情景,那时候的他站在海边对我说,时间流逝得太快,快得怕记不清此时此景,而我对他说,我怕时间太快,快得让你忘了我。

第一次见他,是在大学报到的第一天,那天,他穿着薄荷色的体恤站在新生接待区,眼神透露着如泪般的晶莹,面庞清晰,浑身散发着少年的干净气息,那时的他身上散发出微光。就在那刻,我也了解了心动的意义。

大概是因缘际会的原由,与他分到了一个专业,他在二班,而我在一班,大家有了一同上课的机会,我上前主动与他交谈,最初他言语甚少,后来一同入了学生会后,话语开始变多。经历了大学生涯的种种后,也算是成了彼此很要好的朋友,只是我的内心却多了一份禁忌的爱恋。这一爱,就是四年。

大一的夏天,和他一行去学长的家乡游玩,乡间的小路上开满了金黄色的麦田,空气里尽是大自然的气息,因他是外省人的缘故,他说,云南的天和云,是他看过最为壮阔,也是最美的景色。黄昏,金色晚霞洒在乡间的道路上,头顶飞鸟掠过,路边回荡着追逐嬉戏的小孩声,远处包裹在天光之中的高山显得格外庄严肃穆,一切都充满了生机。在学长家中吃了晚饭,夜幕已然低沉,能听到山间此起彼伏的蝉鸣,狗吠声。他提议出外走走,学长则选择在屋子里陪伴他的老祖,我便随他一起同行。沿着黄昏的路灯游走,他说,在这山谷,村庄之中,他看到了远离尘世喧嚣后生活的静谧,他希望能通过他的努力让自己年老后回归这样的平静。而我却无法与他取得共鸣,我知道生活不会有停顿,前路漫漫,看不尽的是沧桑变幻,或许,我注定会背弃自己的故乡,一路去追寻未知的路途,我也不知道这样算不算勇敢,那一刻,我在问自己,喜欢他是否又算得上勇敢呢?夜色无边无际,沿途的田野还隐约泛着金黄的色泽,看到人户家零星的灯火一盏盏的熄灭。放任着自己的思绪一波一波的荡动,仿若置身大海,一切理智都会被湮没,那晚,伴着夜色,我主动牵了他的手,而他竟也平和的接受了。那时候自己的心在这静夜中却无法获取平静,我知道脚下的路在走,时光也在溜走,每一个难舍的当下都会成为过去。临近住处的时候,他松开了手,沉默着回到了屋子里。夜晚三人睡在一张木床上,谈及起各自的梦想以及爱过的人,学长说,他一切看缘分,对另一半的幻想没有一个具象,而他说,他与家乡的一名结识了数年的女生有了约定,兴许以后会成为长久的伴侣。

后来他应许了与那名女生的约定,就此成为了异地的恋人,他把她的照片放在了钱夹里。恰逢两个班的课程安排也开始分开,加之课程繁忙,和他一起上课,放学,吃饭的时间也越发稀少,那段日子,身体素质又很差,经常因为感冒睡在宿舍里,他是个粗心的人,常常忽略朋友之间简单的问候,大概是因为对他有不切实际的期许,内心开始产生偏差,与他在一起的时候时常会把对他的爱恋表现得太明显,或许是我对他的爱意日渐深厚,他也刻意在我面前和女友通话,也时常将她的照片给我看,声称:她是我的嫂子。他的用意我何尝又不明白,可是爱恋这种事就像是扎根在心里的根,种下便很难拔除。

冬季,他生了重病,办了住院手续,他怕父母担心便瞒着家中,我就请了假在医院照顾他,那几天,昆明时常下雨,气温也日渐寒冷,为了省去在学校来回折腾的麻烦,索性在医院找了一把靠椅用来过夜,去商场买了电炖锅学着书本上的健康菜谱煮了粥给他喝,相隔医院两个街区的一家早餐店里的豆浆很是新鲜香醇,他很爱喝。他抱怨医院的药水味太重,时常感到压抑,我便在医院门口的花店里买了百合花时常更换,虽谈不上解决了空气的问题,但却觉得空气里多了大自然的馨香。他嫌电视里播的电视剧乏味,我便带着电脑给他放好莱坞喜剧片,医生嘱咐他要多加休息,我便每天睡前和他一起看一部电影,他非常喜欢Jim Carrey出演的《Yes Man》,住院的期间内看了2次,每一次的笑声都大得影响了旁边的病人,不时会被医生训斥我和他太吵,我和他开玩笑说:你这不是病死,就是笑死。接到过一次他女友的电话:她说劳烦我帮她好好照顾他,她近日生活忙碌,实在无法抽身来照顾他。我说,作为好友,这本就应该,谈不上劳烦。她说,定会来昆明答谢我。

临近他出院的前晚,他突然和我谈起关于死亡的话题,他说,他想象过死亡是什么样子,或许是年少时遭遇病痛,面色惨白的死在病房的床榻上,或许是在年老的时候,随着新陈代谢的消亡,身体素质的消减,自然地在海边一个人静静的死去,甚或是以后的生活充斥着不幸,自我了断在异乡的街头,任何一种死亡都有存在的可能性。我说,无论是哪一种死亡也都有着他的共性,无论是猝死,病死还是老死终究都代表着一个生命体的消亡,这个生命体承载的不仅有回忆还有生者的一些期许,所以,任何一种死亡更有它存在的意义。我和他可以一起交流一切话题,包括死亡,他知道我可以给予他所有的回应。他打完吊针后沉沉的睡了过去,我在他旁边静静的看着他,伸出手去轻揉他的短发,看着他微微上翘的睫毛,听着他的呼吸,我想,世间万物都可以死去,唯独爱是生生不息的。出院当天,天空开始放晴,他搭着我的肩膀说,谢谢我给他的照顾。接着他点了一根烟,我突然不敢正视他的双眼。我们就这样一起走在喧嚣的人群中。

或许他与她之所以会在一起,并不是巧合,也是共性,因为他们都喜欢答谢。

大理举办了音乐节,有他喜欢的乐队,我提早买好了票,与他坐车一齐去了大理,在火车站的那晚,他说他希望女友也可以一道去,可女友学业繁重实在无法抽身前来,那一刻,他的脸上张扬了落寞。由于音乐节,好不容易在大理找到了一家环境舒适,价钱合理的海景房住下,旅馆的布局比较西方化,客厅里还有一个咖啡吧台,CD机放着慵懒的爵士乐,装潢又极具民族特色,有绿色雕花栏杆,红漆复古书柜,蜡染窗帘,还有两只一白一黑的猫咪,他经常将两只猫抱在怀里逗玩。而我,却从小就对猫有畏惧之心,毫无原由。

我和他迎着暖煦的海风骑着双人单车环湖看风景,游历了已然商业化的古城区,买了一些旅行纪念品,吃了街边的美味小吃,在苍山山脉下合了影,说话或者不说话一切都无碍。为他点一支烟,这是我能够为他做的最微小的事。从见到他的第一眼起,我便知道,万千风景都抵不过他眼眸的浩瀚。就算,我只是这样坐在他身边,也是好的。

那天,由于白天走了太多的路,晚上,两人就靠在旅馆的阳台靠椅上听着浪潮拍动的声音,旅馆院子里的人聚集在月光下一块儿浅酌小酒,谈着旅途中的趣事,笑声大得似乎可以掀起浪潮。他说他不想去参与他们的对话,总觉浮夸。那晚,月亮异常的大,似乎是坐落在洱海上的一座城,散放着迷人的光泽,似乎也能触手可及它的冰凉,那一刻时光似乎是凝固的,我看着皎洁月色突然和他说,要是能和你在一起该多好?他突然从靠椅上起身,说,我们现在不就是在一块的么?

半夜的时候,窗外的月光洒在他的睫毛上,睡梦中的他呢喃着听不清的梦话,趁着夜色,我偷吻了他的脸颊。我就这样看着他的脸仿若看遍了世间的江川河流。

在日光照耀中醒来。我和他在老板家吃了简单的早餐便启程去音乐节,音乐节里人潮汹涌,形形色色的人簇拥在广场上雀跃高歌,背景乐很大声,台上的歌手卖力的演唱着,现场热闹非凡,他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凑近我的耳边,叫我站在原地不要乱走,他出去一下立马就回来。没过多久,他突然出现在我身边,递给了我一罐啤酒,背景乐响起《夜空中最亮的星》的那刻我看到他的手牵着一个女生,是他女友。那晚,趁着音乐节的气氛,后来我又相继喝了不知多少酒,关于那晚后来的事依稀只记得,歌词里唱着,我祈祷拥有一颗透明的心灵和会流泪的眼睛,给我再去相信的勇气,越过谎言去拥抱你,每当我找不到存在的意义每当我迷失在黑夜里。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睡在旅馆的房间里,阳光直射房屋,亮得刺眼。起身找了手机,看到他发给我的短信,他说会陪她到处逛逛,晚些再回旅馆。一个人去了旅馆附近的洱海边游走,突然觉得万籁俱寂,有些东西也在悄然溜走。晚饭后,旅馆的客厅里放着80年代的美国爱情电影,几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坐在沙发上有说有笑,突然收到他发来的短信,他临时决定和她在喜洲古镇呆一晚,明日再和我汇合一起回昆明。

到达昆明后,三人一起吃了简单的便饭,她便急匆匆的坐了飞机回了湖南,送她走后天色渐晚,和他坐公交车回学校的路上突然开始下起雨,气温开始下降,我和他并排坐在一起,他突然对我说,你昨晚说了很多话,她当时也在,其实,你对我的心我都清楚明白,只是有些东西一旦戳破了就会显得无力,希望我们之间维持在朋友的界限,这样对彼此都有好处,况且,眼看也要毕业了。那刻,我看着窗外的雨珠顺着玻璃窗缓缓滑落,视线随之模糊。

下站的时候,他说我的鞋带松了,突然就蹲下为我系了鞋带。那么多突然的瞬间,她突然作为惊喜的来临,他突然说的一番话,他突然做的一个举动都像是命运可以安排的一场戏。在这大风呼啸的街头,我知道,一切都会随风而散。

大理一行后,他待我的态度比以往淡漠了很多,他开始刻意的避免与我接触。某日,整理宿舍,突然翻到和他一起去看电影的票根,想起第一次与他去看电影的时候,我把头轻轻的靠在他的肩上,忍住想要亲吻他的念头。放映结束后一起吃了晚饭,闲聊家常,谈及理想也谈及不久便要分离,他说害怕以后会想念我。和如今冷漠的行径对照起来真是可笑得讽刺。

我知道他喜欢吃什么菜,喜欢喝什么口味的饮料,喜欢听什么样的歌,喜欢穿什么样的衣服,喜欢看什么样的电影。却不知道他会在什么时候开始对我冷漠。

第二次在大理,一个人又重复的游走了曾和他一起走过的路,临近离开大理的我在一家明信片店里写了一封信给他,也将第一次和他来大理时的照片印了出来,打算寄给他,算作一份给他下月生日的礼物。信里,我写道。

本以为对你的爱恋会很短暂,是捱不过四季流年的,但却没想到延续了四年,那是1000多个日夜堆积而成的青春。

实话说,三年里对这份没有回应的爱恋,内心是有过愁苦的,我也希望我能把这份情感看得透彻,早点解脱,也想过这几年的韶华不应该浪掷在一个希望渺茫的人身上!

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单恋中愁苦的阶段很早就过去了,我想,爱一个人能爱得长久又坚定渐而变成一件庄重有意义的事,若太容易放弃,那是英雄气短的事!更无须与爱这个字有瓜葛吧。我也希望她在爱你时也能这样想。

我更深知天下无不散宴席,毕业后,各自天涯,最终我的身影也会消失在追逐你的长廊里,我也不知道某天,你的手机微微震动,你可否也会恍然以为那行文字依然还是我给你的温柔与深情呢?

可是,这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你让我知道,我可以爱一个人爱得这么长久与执着,也是你陪我走过这么多充满回忆的旅程。

朋友和我说过,爱要趁年轻气盛去努力争取,尽量别给自己留下憾恨,同性的爱在这个时代从来就不会是禁果无法逾越,他叫我尽量争取能和你真正的在一起,可我想,爱一个人不是为了达到自我目的而刻意的去改变一个人,爱一个人应该给予对方最大的爱和自由,所以在面对你的冷漠的时候,我也知道了是我的爱带给了你负荷。所以我选择把对你的爱都交给时间和距离来冲淡吧!我想,以后很难再有与你相见了,你会开始你的新生活,我也会去开启我的新生活。你也在我的生命里刻骨铭心过,哪怕你将我忘了,我也不会觉得不甘心,毕竟,这份感情从头至尾都是我一人情愿的。

这样的信算是给了自己对他的完整交代,文字间承载了这么多年来我对他的深情,也算是写下了年少时对于爱的执着。可能以后我都不会再写这样的信了,就算作留给青春的爱恋的唯一印记。

临近毕业的前晚,他突然打电话邀约我一起吃晚饭,来到火锅店门口,我看见他穿着第一次我们从大理一起买的那件亚麻色棉麻衬衣向我招手,理了清爽的圆寸头,眼眸和第一次见到他时一样明亮,皓齿整齐,笑起来带着某种光亮。吃饭的时候,他说他收到了我给他的信,他也想和我说声对不起,希望我能明白他的用意,也感谢我这么些年待他的好,他会永远记住,我帮他作弊被记过,会记得那些一起去过的地方,看过的美景,他提起他和女友因为一些事而分开了,行李都已打点好,明天下午的航班回到家乡,会直接在那边工作,结婚生子。吃了饭和他走在路灯昏黄的街头,过去的一切都不复存在,也都将在时光的行进当中无可避免的变得淡然,再光亮的眼眸也会在夜里暗下去。随着年岁的渐长,会觉得,人生中最大的财富,是有关爱的回忆。

或许,海风徐徐,吹不走曾经的遗憾,也吹不走心中的思念。一个人在大理的时候无意间看了《男朋友,女朋友》这部电影。“我们的友谊不会长存,因为我对你动了心”这句台词令我印象深刻。或许我们没有经历过电影里那样在政治荡动背景下的纠葛爱恋。但我相信,我们也曾有过类似那样的爱。

或许,没有什么是会永远长存的,唯独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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