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经过万达的酒吧,被里面一个手捧吉他,忘情唱歌的女生吸引了。黄头发,白T牛仔,暗调,金话筒,木吉他,聚光灯,和着赏心悦目的声音,一切都吸引着我。
我跟小胖说:要不进去喝一杯,我请。
小胖说:喜欢就直接就去问微信。
我说:你进去问到了,你想吃什么,我都请。
没胆子的两个人最后选择了默默离开。
可我还是忘不了她,那个弹唱吉他,深情哼唱的酷女孩。
以至于昨晚回来满脑子都是一眼望见的画面定格。今天起来硬是听了几首女生的民谣才化了此毒。
在小胖看来,我喜欢这个女孩,是因为一见钟情的爱。可于我自己而言,我对她的喜欢,更好的解释是一种欣赏。
她在我眼中,是一种关于美的存在。
什么是美?一切我喜欢的东西。
那我喜欢什么?一切有关于美。
遗憾的是不懂艺术,觉悟不到系统性的美。所以于我而言,能让我心生愉悦的事物,都是美的。
就像村上春树创造的一个词——“小确幸”,指的是微小而确实的幸福,是稍纵即逝的美好。村上春树说他生活中的小确幸多得不得了,例如买回刚刚出炉的香喷喷的面包,他站在厨房里一边用刀切片一边抓食面包的一角,那一刻可以察觉到幸福;独处时,一边听勃拉姆斯的室内乐,一边凝视秋日午后的阳光在白色的纸糊拉窗上描绘树叶的影子。
小确幸是阅美后的一种感触。一种微妙的幸福感,这是每一个细小而美丽的事物所带来的。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欣赏到,无心之人沉浮于世,有心之人满眼芳华。
我不知是否算得上一个有心之人。
喜欢清晨的阳光
喜欢和自己吃早餐
喜欢站着天台望着远方
喜欢若隐若现的山川
喜欢细水流长
喜欢太阳晒过的床单
喜欢和快乐相伴
喜欢寒冬里的暖阳
喜欢经历过一天后,和自己说一句晚安
对我来说,它们都是美的,微不足道的东西。我发现我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去感受身边细弱的幸福。
望见漂亮的女生,我总是流连忘返。并没有夸张成爱,只是对美的一种欣赏。上天眷顾的做出了一个美的作品,我们应该更为高尚的观赏,而不是只想着追求,一味想占为己有的猥亵。
并不是漂亮的人才称得上美。每个人都有自己独到的地方,它们都是一种美。莫要让不自信掩盖住了自己。
自信的人最美。
当我再一次说喜欢,希望不再被人误会成爱,我喜欢自己,喜欢他人,喜欢笑,喜欢生活,而这些,不过是一种心悦诚服的欣赏。
若只是喜欢,何必夸张成爱。
生活中,总会有很多的小确幸能使我们幸福。很多人总是抱怨,患得患失,结果只是庸人自扰。做一个感性的不无不好,把自己放低一点,欣赏那些细微的美好,生活才总是充满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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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确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