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生蛇女篇

近几日的清河村比往日多了几分喧闹,原本忙完农活就该忙着起锅造反的妇人们,此时正围拢在田埂上,叽叽喳喳的聊得兴起,就连自家男人的催促都未引起她们的几分注意,只有在听闻背后背篓中孩子的啼哭时,才有几人恋恋不舍的开始往家里头赶去。她们都是在谈论郑家老宅里的那位姑娘。

事情还要从三日前说起。郑家在清河村可以算是一个另类,村子里的人都知道郑家祖上曾经是出过大人物的,听村里的老人讲,郑家的老太爷在前朝官至御史大夫,位居从三品,至于什么是御史大夫,以及从三品到底多大,村里的人们其实并没有什么概念,他们只知道这官比那县城的县老爷还大,是个顶大顶大的官,听说早些时候县太爷来咱们清河村那都是战战兢兢的,哪像现如今,即便是一个收税的小吏都是鼻孔朝着天的,所以说郑家当时在清河代表的就是荣耀和权势。只是时移势易,前朝亡了,郑家也败了,如今在清河村,只剩下清冷的郑家老宅仍旧在向人们展示着郑家曾经的辉煌。

郑子笙就是郑宅如今的主人,当初郑家太爷致仕还乡,带着府中下人和女眷回到郑家老宅时,总共上下百多口人,每日都是门庭若市,车水马龙,那当真是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只是可惜,等到郑子笙父亲那辈接手时郑家连带着仅剩的老仆总共也就不过十多人了,待到老两口撒手人寰,如今的郑家只有管家老赵同郑子笙相依为命了。虽说祖上积累丰厚,但是传到郑子笙手里时,也已所剩无几,老赵在郑家呆了一辈子,总还念着郑家旧日的风光,不愿小主人做那耕田犁地的活,宁愿自己辛苦些,也只让小主人每日读书写字,勤学不辍。郑子笙父母去的早,与管家老赵相依为命这么些年,他早已把老赵当作亲人,眼看老赵一日日年迈,他心中也不是滋味,近些日子他也开始去县里试着靠帮人代写书信,补贴家用。三日前,郑子笙代人写过书信,正从县里往家中赶去,此时正值盛夏,毒辣辣的日头晒得人睁不开眼,大路虽说通畅但无遮蔽,于是他选了一条稍远些的林荫小道,走了不多时,就看见远处有一道身影,摇摇晃晃的正朝着林子深处走去,才走出了四五步便倒地不起了。当郑子笙循着方向来到身影近前时,才发现竟是一名浑身赤裸的红发少女倒在地上,少女肌肤胜雪,吹弹可破,身材修长匀称,只一眼便觉得胸前波澜起伏,引人入胜,郑子笙虽说接触的女子不多,但即便是幼时去洛阳城,远远瞧见的那名花魁与眼前的女子相比似乎也仅在伯仲之间罢了,只是他哪里知道那名号称面前百花无颜色的花魁便是后来惹得前朝分崩离析的妖妃杨太真。红发少女面色略带憔悴,眼神也略显迷离,脖颈上生了一圈火红色的蛇鳞,让她看起来略带几分妖异,此时正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看着眼前赤裸的娇艳少女,郑子笙读了一辈子的圣贤书,竟也有些把持不住,他连忙转过头去,脱下外衣盖在少女身上,并喊道

“姑娘,姑娘,你这是怎么了?可是遇上了匪人?“

少女并未理睬他,尝试了一下自己起身,可是她实在太过虚弱,这具新生的肉体也实在有些难以适应,于是在又一次摔倒之后,她晕了过去。

郑子笙在一旁手足无措的站着,本想上前帮忙,但又觉得似乎有些不妥,直到女子晕倒,他才不得已上前将她抱了起来,思虑再三之后,郑子笙决定先带她回家。

 清河村不大,不过参差数十户,平日里除了采摘耕种,村名们便无所事事,以至于即便是张家的狗咬了李家的猫这类琐事也能在无聊妇人的闲言碎语之下迅速发酵,引起一番旷日持久的争论。那日,一直居住在郑家老宅的郑先生竟带回了一名陌生女子,这使得平静的清河村瞬间沸腾了,原本郑宅对村名们而言便充满了神秘感,郑子笙平日多在宅内读书,鲜少有机会出门,每每出现在村里,都会引得不少村民探头探脑的张望,直至后来,郑子笙开始主动教村里的孩子读书写字,这种情况才慢慢好转。村里的孩子都成了郑子笙的学生,郑先生的称呼也就慢慢的传开了。如今的茶余饭后,清河的人们谈论的话题多半是这样的:

“我说张家大妈,你听说了没,郑先生前日里带回来的姑娘,那模样,可俊了,跟我年轻那会那是一模一样的。”

“得了吧,我说,就您那模样,跟人姑娘差远了,就我家翠兰还能跟人比比。“

“呦,张家大妈,话可不能这么说,你们家翠兰长得是水灵,跟人那姑娘还真不能比,要不人郑先生怎么带那姑娘回家,不带你家翠兰回去,我可知道,你们家翠兰呐,偷偷看上郑先生好些时日了。

“刘大娘,你这说的什么话,我家翠兰那是正经姑娘,我可听说了,那日郑先生带那姑娘回来,是拿袍子裹着,抱回来滴,那袍子下面,说不准,是光溜溜的呢。”

“张家大妈,你说这话羞也不羞,我可听好些人说了,那日晚上,郑家宅子里可是整夜都没消停呢!”

说完,两个老妈子都是掩面而笑,其中滋味不足为外人道矣。

 郑家老宅内,依旧清冷如往昔,只是原本两个人的宅子突然间多了个人出来,郑子笙和老赵多少都有些别扭,更何况,多出来的那位,还是位国色天香的女子。

 自那日褪去蛇身,化形成人,背着玉努海涯离开峡谷之后,少女已经独自游荡了好几日,她虽然已是人形,但习性仍旧如同蛇一般,喜好躲在暗处,也幸亏这般习性,这几日总算是被她有惊无险的度过了,否则她如今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在这干戈不止的年月,恐怕早就糟了歹人毒手了,只是失去那天生的狩猎本事,她已经好几日不曾吃过东西了,那日几乎饿晕过去,刚巧就被郑子笙给撞见了。

 睡了整整一天一夜,她终于又有了些力气,当她好不容易睁开眼睛,却发现自己穿着一身青蓝碎花的布衣,躺在一张陌生的床榻上,床塌边上坐着一名身穿白衣的年轻男子,男子面容清秀,肤色略显苍白,头发扎成清爽的四方髻,此时正低着头打盹,女子费力的撑起了身子,本能的躲到了床内侧的角落里,谨慎的打量着男子。

 昨日郑子笙忙活了许久,先是好不容易找出了一身自己母亲年轻时的衣服,却怎么也不好下手为捡来的女子穿上,最终还是拉下脸皮去请了村里的妇人帮忙,穿戴好之后,郑子笙又去为女子把脉抓药,他自小熟读医书,通识医理,偶尔也为村人治病抓药,喂女子服下熬好的汤药之后已是深夜,都说病不避医,郑子笙也就干脆守在女子身边,直至凌晨时分见女子仍未醒来,郑子笙就打起了瞌睡。

 日上三杆,郑子笙仍在梦中,床榻上传来的晃动将他惊醒,等他回过神来,却发现自己救回的女子已经醒了,正躲在床榻的角落里,看着自己,郑子笙站起身来,问道:

“在下郑子笙,此处乃是我家,昨日见姑娘孤身在外,晕倒在路边,情急之下在下自作主张将姑娘带了回来,还望姑娘见谅。”

见那姑娘并不做声,郑子笙稍稍向前靠了靠,又问道:

“敢问姑娘芳名,家住何处,我好送你回家。“

红发女子见郑子笙向前靠近,本能的发出丝丝声,并把脖子微微昂起了一些,郑子笙听到丝丝声,误以为女子在告诉自己名字,见少女吃力的昂起身子,他上前扶住女子说道:

“思思姑娘,你这会身子还弱,莫要逞强,还是躺下休息为好。”

红发女子见郑子笙向自己伸出手来,误以为他要伤害自己,猛地就是一口咬在郑子笙手上,郑子笙吃痛缩手,惊呼一声,门外老赵闻声冲进房来,只见少女嘴上满是鲜血缩在床角,郑子笙捧着手蹲在地上,痛的额头上直冒冷汗。老赵虽说已经一把年纪,但年轻时跟着老老爷,什么荒唐事没见过,当即就误会了,心道:

“平日也没见小少爷如此不知分寸,怎的这次心急成这样,人家姑娘要是报了官可如何是好啊。“

随即走上前去搀起了郑子笙,并向姑娘告罪道:

“姑娘,我家公子平日里可不是这个样子的,这次也不知怎的鬼迷了心窍,冒犯了姑娘,还望姑娘千万别往心里去啊!“

说完就要向女子拜去。

郑子笙正莫名其妙,明明是她咬的我怎么成了我冒犯她了,还未来得及向老赵询问,却看见女子又是一口,把老赵也给咬了。

老赵痛的哇哇大叫,这才明白自己恐怕是误会公子了,心想这姑娘看着水灵灵的,怎的害了失心疯的毛病,这老天爷也真是暴殄天物呐!

 红发少女咬过老赵,立马又蜷缩回了床角,躲在角落里警惕的打量着两人,无助的神态引人垂怜。郑子笙朝少女望去,刚好瞧见了少女的眼睛,少女原本清澈明媚的眼睛里此刻净是警惕。郑子笙暗骂自己一声,心道:

“这姑娘骤逢祸事,情绪难免不稳,眼见两个陌生男子与自己共处一室,怎会不做出过激的举动,都怪自己思虑不周,才闹成眼下这般情境。

 郑子笙让老赵先行离去,自己则站在远处,试图先安抚住了少女情绪再做打算。郑子笙摊开双手,伸在胸前,以示自己并无恶意,开口说道

“姑娘莫要慌张,刚刚那位是我家中老仆老赵,我两都是当地的住户,绝非做那为非作歹之事的匪人,昨日情急之下多有冒犯,还请姑娘不要介怀。

赤蛇女与玉努海涯生活了许久,已能听懂人言,刚刚醒来之时确是被这陌生环境吓到,出于自卫,本能的咬了郑子笙与老赵,此时见郑子笙言语诚恳,且看他行为做派也确实并未透露出一丝歹意,心头微微卸下了几分警惕,身子也稍稍靠前了一些。

郑子笙见少女情绪似乎有所缓和,稍微试探着向前移了一些,冲少女笑了笑道:

“小生略懂医术,昨日帮姑娘把了把脉,发现姑娘你身体并无大碍,只是可能多日未曾进食,有些虚弱,如果姑娘信得过在下,我家还有些饭食,姑娘要不要随我一起去吃点?“

少女原本还没有什么感觉,当听到郑子笙提起吃的,便立时觉得腹中饥饿难当,但毕竟自己刚刚还咬了人家,这会再要去吃人家的,多少觉得有些难为情。郑子笙见少女一副纠结模样,心中已在窃笑,但面上仍是正经模样,对着少女开口道:

“在下家中就我与老赵两人,刚好前些日子村里的妇人们为了答谢我教她们孩子读书,给了好些鸡蛋我们,我和老赵正愁这万一日子搁久了不能吃了,糟蹋了村里人们的一番好意可如何是好,要不我叫老赵再多炒盆鸡蛋,你帮我们一起吃掉些。“

毕竟刚刚由蛇化人,少女心思其实简单的很,她原本就没打算拒绝,只是面子上有些过不去罢了,被郑子笙这么一说,她也就真的当是去帮忙了,心里头还反复对自己说着:“我真的不想的,我这是勉为其难去帮忙呢,浪费太可耻了。“因为还未习惯说人类的话语,少女只是冲郑子笙点了点头。郑子笙见少女点头,便赶忙跑去叫老赵张罗起了伙食。

 等了没多久,郑子笙就来招呼少女出去吃饭了,这还是少女化作人形来吃的第一餐呢,她穿了那件青蓝色碎花布衣跟在郑子笙身后,远远的拉下好一段距离,原本的陌生和警惕正在渐渐淡去,取而代之的是好奇和兴奋,原本她还是蛇身之时,只能在旁看着人们生活,如今自己终于可以参与到人的生活中来了,只是如果自己跟前那个男子换成玉努海涯的话,那一切就更完美了,转念间,少女又想到了自己脖子上那被领子挡住的蛇鳞,原本渐渐灿烂的心情又开始阴翳了起来。

郑子笙哪里知道身后的少女在想些什么,这会他很高兴,自从父母去世以来,偌大的宅子里就只有自己和老赵两人,村里的人们虽然也很友善,但不知为何,大家似乎都对这座宅子天生的存有些畏惧,除了有些还未懂事的孩子,便再没有人来过,即便是那些孩子,在被父母拉回家狠狠训斥一番之后,就再也不曾来过了。今日难得家里来了客人,郑子笙怎么能不好好招呼一番呢,他和老赵平日里吃的很简单,甚至可以说是简陋,家里的积蓄不多了,外头都在打仗,县里收的税又重,能勉强吃饱肚子就不错了,哪有什么吃不完的鸡蛋,村民们的确曾经打算给郑子笙送些,只是郑子笙觉得,教孩子读书对他来说是一种乐趣,他乐在其中,要是收了报酬,那就成了生意了,成了生意那乐趣似乎也就变了味了,于是都一一回绝了,就为了这事老赵没少给郑子笙脸色看,那几日郑子笙都躲着老赵,生怕看见他那哀怨的表情。

郑宅当初建的颇具规模,从客房到正厅光光院门就有数道,院内的回廊更是曲折,郑子笙时不时要回头提醒少女,莫要跟丢了。两人走了好一会,总算是到了正厅,厅内雕梁画栋,气派不凡,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餐桌上那几道‘青翠欲滴’的小菜,除了一盘炒蛋,剩下的都是蔬菜……郑子笙看了看桌上的菜色,有些欲言又止,但最终也只是朝少女尴尬的笑了笑,三人分别落座,郑子笙给少女盛了满满一大碗饭,笑着对少女说道”多吃点,别客气“,老赵面色如常,但仔细看就会发现,他的目光正死死盯着碗中米饭,移都移不开。红发少女坐在饭桌前,微微有些慌乱,现在有个小问题摆在她面前,她不会用筷子。郑子笙见少女一动不动,只当她是不好意思,便夹了一大块鸡蛋放在少女碗内,示意少女真的不用客气,少女见郑子笙与老赵两人面前空空,好奇问道,”他们不吃吗?“郑子笙正想回答自己还不饿,但老赵已经答道”等你吃完了我们才有得吃“,郑子笙闻言,连忙给老赵使了个眼色,并对少女说道”老赵的意思是我们都还不饿,让你先吃好了,我们再吃。“少女也没多想,学着郑子笙夹菜的样子吃了起来,只是手法实在生涩,把饭菜弄得满桌都是,老赵一边盯着饭菜,一边咽着口水,郑子笙则始终面带微笑,只是肚子里偶尔传来的咕噜声,让他清秀的面庞看着有些僵硬。第一次尝试人类的饭菜,说实在的,除了那盘炒鸡蛋比较对少女胃口,其他的真的是难以下咽,毕竟这么年都是吃肉来的,突然要学着吃素,那滋味实在难以言喻,所以等她吃完,那盘鸡蛋也就所剩无几了,老赵的脸色从开始到现在一直没多大变化,只是那双举着筷子的手从刚刚开始就一直有些颤抖,眼睛也一直死盯着那最后的几块鸡蛋,直到少女终于放下碗筷,老赵的额头才微微冒出了细汗,嘴里嘀咕着,还好还好,还剩下两块,剩下两块。

等到少女吃完,郑子笙将她领到园子里,让她自行观赏,老赵则把剩下的饭加了水泡了两碗稀饭和郑子笙将就了一顿,看着米缸中所剩不多的粮食,老赵又是摇头,又是叹气,转身走出了门。郑子笙无奈的笑了笑,想着过几日就去县里多接些活,好维持家里的开销。

 夏日的午后,总是让人提不起劲来,除了那恼人的知了还在叫个不停,就连往日里最鼓噪的鸟雀都没了声息,男人们带着宽沿的草帽,躺在树底下乘凉,女人们则仍在操持着家务,勤劳似乎是村子里每个女人都具备的品质,她们如同田间的野草一般,在这个兵荒马乱的年代里默默的生长着,坚韧着。

 郑宅当初的选址极为考究,风水极好,屋前是清河环绕,屋后有梅山依靠,梅山是当地的一座矮山,因山上遍植杨梅而得名,山体并不奇伟,但胜在草木繁盛,风景秀丽,山间溪流潺潺,鸟鸣瑟瑟,很受当初郑老太爷喜欢,时常呼朋唤友,进山吟诗作对,曲水流觞好不痛快。郑老太爷仙逝之后郑家便买下了山上一处地块,划作墓地之用,后来郑子笙的父母死后也葬在此处。郑子笙每月都会上山清扫墓地,原本昨日便该上山去的,只是刚好遇到少女昏迷耽搁了一日。吃过午饭,郑子笙又询问了一番少女的身世,但少女对此一言不发,郑子笙也不好太过强求,不过少女对于思思这个称呼显得颇为喜欢,于是将错就错干脆就叫少女思思了。郑子笙不知该将少女往哪送,少女也没有走的意思,所以郑子笙干脆让少女住下了,毕竟郑宅大的很,多住个一个两个人也并没有什么差别,更何况这住户还是位如花似玉的年轻女子。受前朝遗风的影响,此时人们观念较为开放,男女之间也并未开始有尊卑之分,常有悍妻弱夫的组合,朝廷之中更是时有女子为官,所以郑子笙也并未觉得自己的决定有何不妥,只是老赵对此颇有异议,毕竟多一个人多一张嘴,谁都不希望吃不饱肚子,但顾及郑子笙一家之主的面子也未出言反对。一切计较妥当,郑子笙便准备上山扫墓去了,思思不知为何对此事居然产生了极大的兴趣,缠着郑子笙带她一同前往,郑子笙拗她不过,便答应了下来。

 虽说已是人身,但思思对人情世故几乎一无所知,郑子笙热情温和彬彬有礼,与冷峻孤傲拒人千里的玉努海涯完全不同,上山路上郑子笙时不时向她介绍些山石奇景,有时还会引经据典,讲些小故事,她第一次知道原来山间一块不起眼的石头还能有这么多的说道。此时正是杨梅挂果的时节,山上的杨梅树沉甸甸的挂满了杨梅,山林间弥漫着甜甜的香味,杨梅树不高,郑子笙伸手就能摘下,他挑了几颗色泽鲜艳,果实饱满的递给思思,示意她尝尝。思思接过杨梅,放在嘴边轻轻咬了一小口,酸甜的汁水汇入口中,那是一种从未尝过滋味,只一小口似乎有些不过瘾,于是她把剩下的那颗杨梅整个吞进了嘴里,酸酸甜甜的杨梅汁充满了口腔,那酸味让他精致的眉头皱成了一团,腮帮子都有些软软的了,一颗杨梅下肚,嘴里似乎还流连着那股酸甜,让你忍不住要去吃第二颗,第三颗。不一会,郑子笙递给她的杨梅已经吃完了,思思看着自己手上微红的汁水,有些不好意思的朝郑子笙看了一眼,说道:“这果子...还挺好吃的”。郑子笙看着她羞涩的样子,只觉自己心头不知哪里被微微触动了一下,没由来得想伸手捏捏她的脸蛋,手刚伸到一半,他突然回过了神来,暗骂自己怎得如此唐突,只好佯装成伸手摘杨梅的样子,只是转换生硬,动作走形,好似一只呆头呆脑的猴子在挥舞臂膀,看的一旁的少女都忍不住轻轻笑了出来。接下来的路上气氛活跃了不少,郑子笙负责摘杨梅,思思负责吃,两人一搭一档倒也不觉得山路难行,年轻人总是有办法在最短的时间里相处融洽起来。郑子笙看着身边越发活泼开朗的少女,不由生出一种未能与她一同骑竹马弄青梅的遗憾来。

 沿着山路复行三五里,穿过一条幽深小径便是郑家墓园所在,同郑宅不同,墓园显得非常低调朴实,与周围环境融为一体,如果不是认得道路,常人确实难以发现。郑子笙领着思思走到墓园内一处不起眼的角落,郑子笙父母的墓碑便在此处,潮湿的青石碑上干净光滑,显然时常有人打扫。郑子笙取出原先准备好的酒盅在父母碑前放好,然后安置好香案,焚香祭拜,一丝不苟,虽说父母早逝,在他脑海中留下的印象并不深刻,但养育之恩莫不敢忘,他做这一切都发自本心。思思在一旁好奇的看着,父母在他认识中是属于路人一般的存在,他并不能理解郑子笙此时的行为,但看郑子笙满脸的郑重,她也好似感受到了那份深情。祭拜完成,郑子笙又将墓园清扫一番之后,他领着思思离开了此地。

 人常说上山容易下山难,夏季的山路就是这样,草木因着丰沛雨水的灌溉而疯狂的生长着,常常让人没有立足之地,面对着越发难走的道路,思思不得不挽着郑子笙的臂膀才能勉强向前行进。郑子笙正是年富力强的年纪,手臂上时不时传来的柔软触感撩拨得他不由得有些心猿意马,思思却依旧恍若不知,时不时还指着树上的野果向他请教发问,每当得到可以食用的答复后,还会天真的想要尝尝味道,而每当看到少女因为野果那酸涩口感而露出的委屈神情时,郑子笙不由得有些感激起家中那些卷帙浩繁的藏书来。两人走走停停,并未意识到天色已渐渐昏黄,直到视野所及开始变得朦胧不清时,郑子笙才想起时间的问题来,现在,她们只能摸黑回家了。夜色笼罩下的梅山开始变得张牙舞爪起来,原本已经做好准备面对少女慌张神色的郑子笙再一次失误了,思思在月光的照耀下显得神采奕奕,完全没有一丝胆怯,似乎夜晚才是她真正的活动时间,郑子笙哪里知道,她已经这样的环境里生活了很久很久。思思看着熟悉的月光,只觉得通体舒畅,本能驱使着她动了起来,她开始加快了脚步,刚刚还显得崎岖的山路此时似乎已经不是问题,周围的环境是如此熟悉,她仿佛回到了很多年前的一个夜晚,在山中肆意的游荡着,然而感觉终究是感觉,现实情况是她很快就被脚下一块藏匿在杂草下方的湿滑岩石绊到,失去了平衡开始向前倾倒,郑子笙刚好看到了这一幕,他甚至没来的及思考,身体就已经向着思思的方向扑了过去,在千钧一发间,他成功的接住了思思,但两人同时失去了平衡,开始向山下滚落,郑子笙拼命抱紧双臂,死死的护住思思,山道上到处都是碎石和荆棘,两人滚了好一段路,才被一颗山木阻挡,停了下来。郑子笙松开双臂躺在地上动弹不得,原本清秀白净的脸庞此时铺满了泥土,只剩下两只大眼睛在乌溜溜的转着,思思自然也好不到哪去,她躺在郑子笙胸口,同样的灰头土脸,狼狈不堪,两人四目相对,都只看到对方黑漆漆的脸上露出的眼睛,两人呆滞了几息的时间,之后竟不约而同的笑了出来,笑得放肆而轻松,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这一刻两人心得距离是如此的接近。在一番欢笑之后,他们才开始意识到此时的姿势似乎有些太过暧昧,思思连忙拍了拍身上的尘土,站起身来,她被郑子笙护住,除了一些细微的擦伤,并没有什么大碍。郑子笙则伤的不轻,他只觉得浑身上下火辣辣的疼,也不知到底伤了几处,后脑勺也被撞出了一个大包,思思伸出手来,想要将郑子笙搀起,郑子笙费力的爬起,只站到一半,又跌坐了下来,原来他当初一跃而出时太过紧张,一时用力过猛,扭到了脚踝,这会只剩一只脚能走路了。正在郑子笙懊恼于无法行走时,思思已经蹲了下来,她伏下身子,将郑子笙的手绕过脖子,搭在自己肩上,用力将他搀了起来,郑子笙靠在思思身上,看着她吃力的模样,一时颇觉得不好意思,思思没有说话,只是冲他微微一笑,两人就这样,一瘸一拐的向着郑宅走去。

 等到回到郑宅时,已是月正当空,老赵在门口着急的来回走着,深怕郑子笙有个万一,当见到两人狼狈的出现在宅子门口时,老赵惊呼一声,忙迎上前去,边上上下下检查着郑子笙的身体,边问道

“我的小少爷啊,你们怎么弄成了这幅模样?”

郑子笙哪敢将实话告诉老赵,只是推说自己不小心摔得,思思正想开口,便被郑子笙拦了下来。郑子笙生怕老赵继续追问,便开口道

“赵叔,今天忙了一天实在太累了,你先扶我进去,我好洗洗干净早些休息。”

老赵听郑子笙这么说也觉得颇有道理,便不再计较,连忙扶着郑子笙进到房内,同时还不忘嘘寒问暖一番,思思看着两人远去的背影,心想,恐怕人们常说的父子之情就是如此吧。

 今夜,郑子笙躺在床上,转辗反侧,他的眼前满是思思一颦一笑的神情,心中没由来的有一种温暖泛起,有时甚至还会呆呆发笑,自与思思相遇之后的一幕幕在他脑海里来回播放,让他平淡的生活荡起了阵阵涟漪,久久不能入眠。午夜时分,郑子笙才在这股温暖中沉沉睡去,嘴角还带着微微翘起的弧度。

 次日,思思早早的起了床,先是到给园子里的花草都浇上了水,之后又学着老赵的样子打扫起了庭院,老赵看着思思,总觉得这姑娘似乎与昨日有些不同,等到郑子笙洗漱完毕,思思又开始跟老赵请教起如何做饭来,老赵看了眼她那双纤长细腻的手,心里一个劲的犯嘀咕“一看就是个没干过活的小姐,让她做饭,别糟蹋了粮食。”郑子笙在一旁看的好奇,便上前问道“思思姑娘,你这是在做什么。”思思见郑子笙开口,只好略显尴尬的答道“我在这住了也有几日了,怎么好意思老麻烦你们,我身上又无钱财,所以我想帮忙做些事情,也好叫我少过意不去些。”郑子笙听完,忙义正言辞的说道“思思姑娘说的哪里话,见人有难,出手相助,本是我们读书人份内的事,怎能如此功利的计较。”老赵听完这话,翻了翻眼皮,腹诽道“得,这在姑娘面前装大尾巴狼的本事,你们老郑家倒是一脉相承,老老爷当初为这事可没少撒银子,哎,当初那风光日子一去不复返咯。”想着想着,老赵竟有些伤感起来。郑子笙全然没有发现老赵的反常,他此时仍在努力的从各个层面开导着女孩,只是似乎收效甚微,还没等郑子笙说完,思思突然说道“洗衣服,要不我帮你们洗衣服吧,这个我应该学的来,”看着完全把自己的话过滤干净的思思,郑子笙不由的有些无奈,但看到她那副干劲十足的样子又不忍心再去打击了她的积极性,老赵反正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一副老神在在的样子在一旁看热闹,有人帮自己干活总是好事,他也乐的省些力气。于是,在思思的一再坚持下,郑宅内的一个老光棍和一个小光棍终于迎来了不用自己洗衣服的日子。

 清晨,清河岸边的滩涂上总是热闹不已,各个年龄段的女子都会来这里浣洗衣物,年纪大些的喜欢一边搓洗着衣物一边家长里短的唠个不停,年纪轻些的时不时还要追逐打闹一番。村里那些个游手好闲的懒汉总会借着各种理由在附近兜兜转转,不时投来几许轻佻的目光。思思今天特意将一头长发盘起,挽做发髻,但火红的发色还是让他显得有些显眼,清灰色的外衣朴素宽松,但依旧挡不住她玲珑的曲线,尤其是那柔软的腰肢,好似弱风扶柳,随风婀娜,等她带着小木盆来到滩涂附近时,老远就被一群游荡的汉子发现了,他们开始大声互相笑骂起来,粗俗的言语让他们更觉兴奋,不时还有胆大些的汉子冲思思的方向吹起了口哨,思思并未理会他们,这样的场面她跟着玉努海涯见过不少,她径直朝着河边走去。汉子们也并没有更过分的举动,毕竟都是一个村子的邻居,大家多少都认识,谁要真做了什么太出格的事情,不出一日村里就传遍了,此时的村子就是一个个独立的社会,村规比国法更深入人心,谁要坏了村子的规矩,那他便别想继续在这里生活下去。汉子们还在打听是谁家的闺女生的这般出挑,洗衣的妇人们却已经开始窃窃私语的讨论起那日郑先生带少女入村的情景了。年轻的少女们都好奇的看着这位红发的女子,有些生的漂亮些的,少不得要拿自己与她对比一番。思思并不知道自己会如此引人注意,她蹲在河边,学着附近一位老妈子洗衣服的样子,开始搓洗起了衣服,那老妈子倒也是个爽利的性子,见思思生疏的模样,便起身走到近前,开始亲手指导起来,思思也不怕生,真诚的向老妈子请教起来。老妈子夫家姓张,大伙都喊她张妈,也是从别的地方嫁到清河村的,年轻时也是村里出了名的美人,张妈丈夫死的早,她一个人在村里过了几十年,早些年也有别的人家希望她能改嫁过去,不过张妈也是个倔脾气,说好听些是为亡夫守贞,说难听些就是死脑筋,死活不同意,后来慢慢的也就没人愿意上门了。思思虽是第一次学洗衣服,但张妈教的她一学就会,一会功夫已是洗的有模有样了,张妈见思思心思伶俐,长得也讨人喜欢,不知不觉中就多聊了几句,张妈没有子嗣,交谈中得知思思如今无父无母,借住在郑宅之中,不由得有些心疼,心道“这姑娘也是个苦命的女子。”思思洗完衣服,谢过张妈,起身正要离开,张妈开口道“姑娘,一个女孩子家借住在别人家里多少会有不方便,以后如果有事可以来找我,我就住在村南面的下角头,一打听就是。”思思知她是好意,便没有拒绝,笑着冲张妈点了点头。待思思离去,河岸边的窃窃私语开始演变成热烈的讨论,七嘴八舌,好不热闹。

 思思回到郑宅时,郑子笙还未从县里回来,老赵也不知去了何处,家中只有思思一人,看着郑宅内渐渐熟悉的一切,思思突然觉得有些开始理解家这个词的含义了。

接下来的日子简单而平淡,郑子笙每日除了教书和写信,便是躲在书房里手不释卷,偶尔也会带着思思在村里的集市上“招摇过市”,时常引得回头张望的男子被身旁悍妻一顿数落。老赵近来轻松了不少,思思主动包揽了大半的家务,让老赵时常感慨道,“这家里有个女人就是不一样”。思思自从认识了张妈,便开始时不时的朝村南跑,俨然与她成了一对忘年之交,等到郑子笙和老赵发觉时,思思竟已经学会了女红和煮饭,且越发有些大家闺秀的样子了,冷清了多年的郑宅渐渐的开始多出了不少烟火气。

郑子笙在村里办了个小型的学堂,专门教村里人读书写字,谁都能来,虽然只是一个简单的凉棚配上几张板凳,但一点也不影响他教书的热情,这年头读书仍是一件稀罕事,村里人土里生土里长,一辈子都守着自己的几亩薄田,识字似乎与他们关系不大,但即便是最底层的家庭,对孩子都是充满了期望,所以,去郑子笙的小学堂上课的孩子总是络绎不绝。今天的课堂与往日有所不同, 在一群孩子中间思思正端正的坐着,表情恬淡,看的出来,郑子笙有些尴尬,孩子们虽然都在摇头晃脑的读着书,但从他们眉飞色舞的神情中就能看出,显然,他们对这位新同学的兴趣要远胜手中的书本。好不容易撑到下课,驱散了一干孩童,郑子笙来到思思身旁,问道“思思,今天怎么会突然想到到我这来了”思思抬起头微笑着对郑子笙说道“张妈近来身子不好,我带了些家里种的瓜果,想去探望她,子笙,你陪我好吗。”郑子笙对于思思的要求自然不会拒绝,稍稍整理了一番,便陪着思思去了张妈家。

张妈家并不难找,只是门脸略显破败,一个家里没了男人就是这样,稍粗重些的活就没人张罗。思思在门口喊了声张妈,然后自顾自的就推门进去了,显然对此处已是相当熟络了,进门之后是一个不大的院子,院里孤零零的长着一株枇杷树,枝繁叶茂的,看的出来主人养护的很细心,思思看着枇杷树说道“张妈说这颗枇杷树是她丈夫娶她过门那年种的,她丈夫在的时候总是照料的很小心,后来她丈夫走了,张妈就接了丈夫的班,每年都会驱虫剪枝,尽心尽力的照看着,每次我看张妈看着这树的神情,都是那么温暖,那么动人。”郑子笙看着呆呆站在树下的思思,看着他脸上微带怅惘的神情,只觉心头一酸,一种莫名的想要保护这个女孩的念头在心底滋生,他看着看着,不由得痴了。从屋里穿来的咳嗽声打破了此时的静谧,一道略显伛偻的身影出现在小屋门前,来人正是张妈,张妈面带倦容,虽已是满面皱纹,但眉眼间依稀还能看出往日的风华,她正用略带审视的目光看着郑子笙,弄得郑子笙好生不自在,思思见张妈出来,连忙上前搀扶,动作小心而仔细,郑子笙也跟着上前打招呼道

“您老就是张妈吧,我常听思思提起您。”

思思则向张妈介绍道

“这就是那名好心收留我郑公子”

张妈点了点头,没有说话,又是一整咳嗽。郑子笙见张妈脸色不好,便毛遂自荐道“小生略懂医术,不妨让我给您瞧上一瞧?”张妈回答道“不必了,都是老毛病了,瞧也瞧不好的。”郑子笙无意间碰了个软钉子,也就不再多说,跟着思思和张妈进了屋内。屋子里没什么装饰,除了一些常用的细碎物件,就只有一张床和一张桌子,看得出来,张妈的日子过得很是拮据,这年头就是田里的庄稼汉子也时常吃了上顿没下顿,更别提张妈一个妇道人家了,要不是丈夫过世前留下了几亩薄田,靠着租地的收入外加偶尔去县里帮工做做女红,这日子早就过不下去了,但即便如此,张妈还时常接济乡里,大伙说起张妈的为人都是有口皆碑的。思思拿出准备好的果蔬,嘱咐张妈要注意身体,稍稍闲聊了一阵,就领着郑子笙告辞离去。郑子笙全程做了一回看客,但张妈对他若有似无的敌意,仍叫他很不舒服。回家的路上思思和郑子笙聊起了张妈的过往,“子笙,你知道吗,张妈原本不姓张,他父亲死的早,几十年前她同母亲前来投奔父亲本家的亲眷,那时张妈才十来岁,本家的人虽然收留了她们,但寄人篱下的日子总是过得让人憋屈,直到后来因为母亲有些姿色,本家人与她逐渐熟络,日子才慢慢好过了起来,时间过得很快,一晃眼几年过去了,有一天晚上,张妈无意间闯进了一位本家长辈的房间,却看到了让她永生难忘的一幕,她的母亲同那位长辈……”思思停顿了一下,似乎在试图寻找一些稍显委婉的词汇,郑子笙若有所思的看着她,思思接着说道“同那位长辈做了些苟且之事,张妈的母亲知道张妈性子烈,生怕她把事情传扬出去,当时就给张妈跪下了,其实张妈也知道这事不怪她母亲,她们孤儿寡母,借住在别人家里,她母亲如此这般,何尝不也是为了她,后来这事被瞒了下来,只是张妈再也不愿住在本家,她问那位长辈讨了一笔钱,离开了本家,她的母亲习惯了在本家安逸的生活,留在了那里,自那之后,她们便再也没有见过了,这件事情也成张妈的一个心结,一直留在了心里。”郑子笙听完,稍稍调节了下情绪,向思思问道“张妈故事里的本家,便是我们郑家对吧。”思思并没有惊异于郑子笙的话,他点了点头说道“子笙,你别怪张妈对你冷淡,她只是一直迈不过心里那倒坎。”郑子笙笑了笑说道“我原本就没有在意,张妈把你教的这么好,我该谢谢她才是。”思思听到这话,心中不由有些温暖,她笑着挽起郑子笙的手臂,说道“其实张妈的故事到这里并没有完,接下来的故事你想听吗?”郑子笙答道“你说的,我自然想听。”思思调皮的白了郑子笙一眼,然后说道“其实后面的都是张妈和他丈夫的事了,张妈和他的丈夫真是让人既羡慕又惋惜的一对。”郑子笙回答“哦?那我更应该好好听听了,”思思整理了一下思路,开始说道“张妈离开郑家以后,去了县城,原本是想去个更远些的地方,但她一个姑娘家,身上还带了这么些钱,哪里敢独自上路,这些钱虽说可以让她吃穿不愁一阵,但想要购置田产,安家落户那是远远不够的,更何况一个单身女子想在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独自生活,那几乎是不现实的,无奈之下,张妈只得给一户官宦人家做了丫鬟,那时的张妈已经出落的比她母亲年轻时更胜一筹了,有一日,那户人家的老爷借着酒劲,竟想对张妈用强,碰巧被同在府中帮工的下人救了下来,那人便是张妈后来的丈夫,两人一起逃出了那处府邸,后来的事情便是郎有情,妾有意,两人在相识数月之后,在那年中元节漫天的花火下私定了终身,那日之后,两人回到清河村,开始了新的生活,原本事情到此为止的话,也算是圆满收场,只可惜好景不长,才过了一年,州城兵源告急,各地都开始征兵入伍,张妈的丈夫被强征去打仗,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几十年音讯全无,张妈怎么也不信他就这样去了,一直都在等他回来,后来也有人劝张妈改嫁,张妈总说,只要一日没见着他的尸骨,我便等他一日,他从未负我,我便不能负他。”听到这里,郑子笙不经有些感慨,“可怜无定河边骨,尤是春闺梦里人。”谁能想到,张妈竟有如此过往,让人不由得想要感叹爱情之伟大,战争之残酷。原本对张妈还存有的些许恼意也随之烟消云散,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时光飞逝不知不觉间已经到了夏末时分,虽说天气仍然闷热,但早晚时分的些许清凉已经在提醒着人们四时更替,气候轮转。思思已经在郑宅住了有一段时间了,如今的她对生活常识的了解已几乎与常人女子无异了,但是了解不一定代表遵循,她依旧特立独行的生活着,而恰恰是这种特立独行,深深的吸引着郑子笙这个循规蹈矩了一辈子的人。今天的夜空很美,银月高悬,繁星漫天,夜色映照着清河,也映照着小石桥上并肩站立的男女,

“子笙,你说月亮上真的住着嫦娥吗?”

“自然是住着的”

“那你说她能看见我们吗?”

“这……”

“我觉得她一定能看见”

“这是为何?”

“你猜呀”

“…………”

“哈哈,就知道你猜不出,因为我长得‘好看’呀!”

“…………”

“哈哈哈哈”

看着郑子笙一脸无语的表情,思思自顾自的大笑起来,能让平日里总是一本正经的郑子笙吃瘪,在她看来似乎是件充满乐趣的事情。

郑子笙则在思考别的事情,思思已经在郑家住了有段时间了,两人非亲非故,每日生活在同一屋檐下,村里早已议论纷纷,老赵虽然不说,但看的出来,他已经在为这事感到头痛了,郑家虽已落魄,但曾经的辉煌,让他们很难把名声这类的事物抛诸脑后。

这会功夫,思思已经平复了情绪,她香甜软糯的声音打断了郑子笙的思路,“子笙,你说张妈和他丈夫分别的时候都说了些什么?”郑子笙闻言猛的回过神来,他有些不敢看思思的眼睛,但是心头没由来的一阵悸动,他拉住了思思的手,脱口而出道“别走!”思思被他突然的动作吓了一跳,但随即对郑子笙报以了一个暖暖的微笑,安慰道“好啦,我不走”,郑子笙此时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连忙缩回了手,故作云淡风轻状,开始抬着头装作赏月的样子。

“中元节的焰火一定很美吧?”思思冷不丁冒出这么一句。郑子笙也没多想,就回答道“是啊,等到那天,县城里的天空真当是五光十色,既热闹又美丽。”

“等中元节那天,你带我去看烟花吧。”思思看着郑子笙,用一种他无法拒绝的神情说出这句话。郑子笙点了点头,又开始看他的月亮,“就选在那天吧”,他在心中暗暗自语着。

世事总是无常,今天清早就有人带来消息,说是张妈快不行了。等到郑子笙和思思急急忙忙赶到张妈家时,邻居们都已经散去,大夫正在收拾药箱,张妈躺在床上,昏睡不醒,屋内阴暗的光线,让张妈的面色更显惨淡。思思快步走到张妈床边,默默的看着张妈,眼神里的悲伤溢于言表,让郑子笙看的有些不忍,他转过头去,向大夫问起了病情。大夫与张妈也算老相识了,之前好几次都是他把张妈从鬼门关拉了回来,常年的肺热引起的高烧不退,再加上张妈本身底子弱,肺病也已入膏肓,此番已是无计可施了。郑子笙把大夫送出门后又再次回到思思身边,三个人就这样一言不发。此刻的静谧让这间原本就空旷的小屋更显荒凉。首先打破沉默的是张妈,高烧侵蚀着她的大脑,她开始无意识的自言自语起来,只是没说几句就又陷入沉睡。一天时间过得很快,傍晚的时候张妈醒了,持续的高温让她的面色略显红润,整个人好似精神焕发,他看着坐在床边的思思,慈祥的微笑着,“闺女,不要为我悲伤,我这一生没过过几天快活日子,死对我来说只是解脱,从我丈夫走那天起我就再没有畏惧过死亡,我等了他大半辈子,也该是时候去找他了。”思思终于无法抑制住自己的眼泪,她扑到张妈身上,紧紧抱住张妈,肆意的哭泣起来,张妈朝一边的郑子笙招了招手示意他上前来,她看着郑子笙,看的很认真,似乎试图在这张似曾相识的面孔上找到些什么,最终她放弃了,只留下了四个字“对她好些。”郑子笙看着哭泣不止的思思,对张妈说道“我会的,您放心”,张妈不再看他,仰面躺着,她的眼睛呆呆的望着上方,目光穿透了屋顶,穿透了天空,也穿透了时间,她好像又一次看到了那条飘满菏灯的清河,那漫天绽放的烟花,还有那个说要娶她为妻的男人,“真美啊”张妈说着闭上了眼睛。

葬礼在三天之后举行,非常简单,都是张妈以前的邻居们自发组织的,思思红着眼睛靠在郑子笙怀里,送了张妈最后一程。

少女的心思总是多变,终于,中元节到了。与上元节和下元节一样,中元节也是此时民间的重要节日,百姓们都会在今天祭祀先祖,道士建醮祭祀,寺庙则会施粥、施饭,寺内游客如织,街道上到处是贩卖商品的小贩,偶尔也会看见舞狮舞龙的队伍从面前经过,叫卖声,欢笑声,歌舞声,不绝于耳。郑子笙带着思思早早来到集市,思思就像一只逃离了樊笼的麻雀,跳着笑着,将烦恼都抛到了脑后。郑子笙带着她在摩肩接踵的人群中穿梭,思思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美味的小吃,华丽的衣服,戏台上精彩的演出,无一不让她着迷。在疯狂了一整天之后,夜幕终于开始降临了,入夜之后的中元节更美了。为了彰显节日的隆重,家家户户都点燃了灯笼,高挂在檐角上,整个县城被火光点亮,孩童们拿出自己制作的荷灯,点燃后放在水面,让它顺着水流缓缓飘荡,起初只有零星几朵,慢慢的荷灯开始多了起来,渐渐铺满了河面,远远望去,一朵朵盛开着火焰花蕊的荷花在河面上绽放着,明灭不定,随着水流慢慢远去。这些荷灯给逝去的亲人照亮了前路,指引着他们家的方向,思思看着夜色下的荷灯,思念又开始涌起,其中会不会也有一盏在为张妈指引着道路呢。

在无数灯火的照耀下县城的街繁忙的如同白昼,思思和郑子笙穿行其中,感受着节日带来的欢愉。思思的脸上带着孩子般灿烂的笑容,她拉着郑子笙的手在夜色和火光的相互映衬下朝城中的戏台跑去,郑子笙看着她不断起伏的身影,似乎看到眼前有一群闪耀着五彩光芒的黑蝴蝶正在翩翩飞舞,待他想要伸手去抓时便支离破碎。戏台就在城中最大的街道旁,台下簇拥着大群的游人,原本空旷的道路此时已是水泄不通,思思和郑子笙淹没在了这片人群汇成的海洋之中。正在两人奋力向前移动的时候,前方迎面走来了一个异域男子,健硕挺拔的身材即使笼罩在黑色长袍之下仍旧有些醒目,更何况他还生了一张英俊到让人难以置信的面庞,特别是他的眼睛,深邃,神秘,让人不自觉的深陷其中。男子和思思擦肩而过,天空突然亮了起来,随着一道尖锐的破空声传来,一朵绚烂的花在空中绽放开来,第二朵,第三朵,第四朵,烟花接二连三的盛放,人群开始欢呼,人们停下了脚步,所有人都伸长了脖子,眼里都是璀璨的火光,只有两个人除外,思思,还有那名异域男子。郑子笙并没有发现,此刻思思的神情有些奇怪,她似乎在努力克制着,就连身体都有些颤抖了,而那名男子在迟疑了一会之后转过了身子,他朝思思的方向望去,思思已经稍稍把手从郑子笙手中抽了出来,她内心有些期待,又有些抗拒,但更多的是犹豫和彷徨,终于,男子尝试着喊出了一个名字,“依格娜姆”?这是思思以前的名字,在她还是蛇的时候那个男子给她起的名字。在思思听到男子喊出那个名字的时候,她突然平静了,她明白自己有了答案,她无法再压抑自己内心的情感,于是她转过身子,朝男子跑去,眼泪无法抑制的流淌出来,思思猛的扑进了男子怀里,哭泣着不能自已。男子就是玉努海涯,那个让她愿意付出一切保护的男人,他终于来找她了。思思把手抽出的时候郑子笙就已经发觉了,他看着思思突然的哭泣,突然的离开,突然的,投进别人的怀抱,他什么都不知道,但他又好像什么都知道,终于,他还是没有说出那句话,看着在陌生男子怀中喜极而泣的思思,郑子笙回想起自己与她相识的一幕幕来,他突然意识到其实自己对思思一无所知,原来他只是思思生命中偶然出现的过客,而对面那名男子才是真真拥有思思的人。于是,郑子笙笑了笑,笑的有些无奈,笑的有些心酸,然后他头也不回的洒然离去,只是心底泛起的苦涩却如何也无法褪去,等到思思回想起来,向他处张望时早已没了郑子笙的身影。

有些人,他们人生的轨迹就像两条相交的直线,不断的靠近,短暂的相遇,然后朝着各自的方向渐行渐远,有些则更像是一团杂乱的曲线,不时相遇,不断分离,谁都不知道最终会是怎样。

思思走了,走的很突然,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如同她突然的出现,让人措手不及,郑子笙把自己关在书房整整三天,每每透过窗户看到他呆滞的神情,老赵都忍不住叹气一番。三天之后郑子笙走出了书房,开始整理起了行装,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是时候离开这小小的清河村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了。老赵看着郑子笙有些清冷的背影,原想上去说些什么,踌躇了一阵,终于还是没有开口,只是走上前去,帮着整理起行李来。燥热的夏天终于要过去了,空气中已经开始透出些许清凉,过不了多久,人们就会忘记这个喧闹的夏天转而伤感于秋日的悲凉,但郑子笙不会忘记,在这个平凡的夏天有一个不平凡的女孩闯进了他的生命中,他站在清河村的村头看着熟悉的一切,心胸不由壮阔起来,终于决定要离开了,郑子笙大喊起来“再见了清河!再见了郑家!再见了我的过往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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