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一个叫王夫之的男人

王夫之   苏世清

从来没有摆脱过想找一个男朋友来改善生活的想法,直到我遇见王夫之。

因为王夫之很有钱。

还因为我很爱王夫之,所以突然有了自尊心这种东西。


我是在酒吧认识王夫之的。不过,他是在消费,我是在打工。

老实说,我不知道他看上我什么了,就开始频繁地给我小费。我没去主动勾搭,只是记住了他的长相。所以后来有次看见他在酒吧外面吐,我给他递了纸巾。我们之间的故事,就从那包廉价的纸巾开始了。

他吐完的第二天,在酒吧找到我,说请我吃饭。

我说,一包纸巾而已,不用这样。

他摇头,我想搭讪你,想约你,没看出来吗?

这样坦白,反倒让人不知该怎么拒绝。况且,王夫之很帅,我想不到为什么要拒绝。


他带我去了一家西餐厅,菜单都不是中文的那种。服务员问我要吃什么,我直接说,让出钱的那个先点,然后我跟他上一样的就行。结果那天吃完出来,我都不知道吃了什么,而且还没吃饱。

他坐在车里问我,好吃吗?

我说,好吃啊,那么贵,怎么会不好吃。

他哈哈笑。然后问我,你还没告诉我你的名字。

苏世清。

苏、世、清、他把我的名字放在嘴里慢慢念了一遍,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刻,觉得心里有点异样。

他开车的间隙,偏头望了我一眼,你怎么不问我的名字?

我知道。

他挑了挑眉,你怎么知道?

你给了我那么多小费,是我的大财主,我怎么能不知道你的名字呢。然后我学着他的样子,把他的名字慢慢念了出来,王、夫、之。

他听完好像有点开心,嘴巴一直咧着。


不知道吃到第几顿饭的时候,王夫之问我,你明明不喜欢吃为什么每次都不说?

我回,那你明明知道我不喜欢吃为什么每次还要带我来?

他看着我,我也看着他。然后,他放下刀叉,说,好,那我们今天去吃你爱吃的。


十五分钟后,我们两个坐在重庆麻辣烫。他看着前面一大碗什么都有的大杂脍,很是吃惊,这么多东西居然这么便宜?

我也很吃惊,你从来没吃过?

他点头,嗯。小时候偷偷吃了次路边摊,然后肠胃炎。从那之后家里人都不让我吃这些。

你真可怜。我怜悯地看着他。

他不说话,开始认真吃麻辣烫。

吃完之后,一直咂嘴。说,世清,我们以后经常来麻辣烫约会好了。

我被噎到了,我们什么时候在一起了吗,还约会。

王夫之认真了,拽着我的手,那我们在一起吧,世清。

我大大地松了口气。

他问我怎么了。

我说,一直害怕你某天突然跟我说要包养我,还好你说的是在一起。

他突然抱我,揽我进怀里,”哎呀世清,你怎么这么可爱。”

一开始就给我小费,后来一言不发就要请我吃死贵死贵的饭,也不问我爱吃什么,好像只想给我花钱。这样看起来分明是想包养我啊。

不是啊不是啊,是喜欢你才想给你花钱啊。王夫之温柔地争辩道。


然而真正在一起后,他展现更多地不是温柔,而是霸道。

他不让我在酒吧打工了。

我说我是穷学生,不打工没法活。

他说你完全可以找别的事做。

同样的时间,同样的辛苦程度,在酒吧来钱更快更多,我为什么要去做别的?

因为我不想你在那种地方工作!

呵呵,我忍不住冷笑,那种地方?你怎么不想想你就是在那种地方认识我的?

就是因为在那种地方认识你的,不想有别的男的也有那种机会认识你!他气急败坏。

然后我们冷战了一个星期。

一个星期之后,他找到我,还是气急败坏地语气,你这个样子,我真的很想包养你啊!

我气不起来了,逗他,那好吧,这样争吵,我也很累。就趁这次,不要继续做情侣了,被包养的关系更简单点。

他捉摸不出我是不是认真的,眼睛突然变红,你讲真?

我心一下子软了,赶紧抱住他,假的假的。

他长长呼出一口气,把头重重搁在我肩膀上,”别吵架了以后。”声音委屈,像只兔子。

没办法,我把酒吧的工作辞了。


正好那个时候我快要考试,也就没继续找别的工作。闲的发慌的王夫之还经常陪我上自习。

我问他,你到底做什么的,怎么这么有空?

他很得意,我是富二代啊,当然很闲。

那你不应该叫王夫之,你应该要叫王思聪。

哈哈哈。王夫之笑得眼睛弯弯。

你真可爱。他夸我。

我忍不住问了,当时一直给我小费,是看上我什么了?

他咳嗽两声,摆出正经的样子,没看上你什么,是觉得你像学生,想帮帮你。你知道的,有钱人就爱做善事。

我不知道啊,我长这么大,就你一个人对我做善事。

他听完把腿伸到我面前,说,抱吧抱吧,有钱人的大腿呢。

我很乖地躺到他腿上。他像揉狗一样揉我的头发。

我觉得我是在你递给我纸巾的时候,喜欢上你的。

一包纸巾就可以了?原来有钱人这么好收买。

嗯,你那天还俯身拍了我的背,叫我吐完早点回家。

也没什么特别的啊。

嗯……还有就是你俯身的时候,衣服领口太大,我看到你内衣了……

……   ……

你这个死、变、态。


期末考完之后,我要回家过年。那时候跟王夫之刚在一起两个多月,他黏我黏得紧,送我到火车站,眼巴巴看着我,啰嗦了一堆事。

回去以后要每天跟我视频。

三餐都要吃,不要偷懒只吃两餐。

脾气好一点,不要跟家里人吵架。

冷了多穿点,在那边我反正看不到,丑一点没关系。

最重要是要记得想我,知道吗?

我一直点头,点着点着,眼泪就掉了下来。

王夫之大概第一次看我哭,吓得手足无措。

我抱住他,拍他的背,我都知道的,没事了,你回去吧。


打发他走之后,我去把票退了。推迟了一个星期,只剩无座,想想也只有十个小时,一咬牙买了。

我因为常常在外面打工晚归,所以上了大学没多久就一直是在外租房住。

退了火车票之后,我把行李放回租的房子里,欢天喜地地给王夫之打电话。

这下换王夫之哭了。

“苏世清……我爱你……”

那是王夫之第一次说爱我。


我们在我的小出租屋里愉快地度过了七天。我煮饭,他洗碗。他扫地,我拖地。我洗衣,他晒衣。他铺床,我暖床。

王夫之说,二人世界过的,什么理想梦想都不要有了。

那你的理想梦想是什么啊?我躺在他怀里难得娇嗲地问。

也没什么特别,就是想开自己的公司。

那很好啊,你当老板,我来给你打工好了。这样你没意见了吧。

怎么会没意见,你是要当老板娘的人好吗。

我眼睛变成星星状,拖长了声音回了个,好。喉咙里甜到发腥。

恋爱的酸臭味充斥了整个出租屋,很容易就让人想到天长地久。


但天长地久,哪是那么容易的事。

过完年,寒假回来,我进入大学最后一个学期。不再到处乱打工,想开始找个好地方正经实习。

王夫之暗地里不动声色地帮我,我假装不知道,但在单位里的日子并不好过。本来实习生干点脏活累活没什么要抱怨,但同事看我不顺眼,犯的错想方设法怪我头上,这种亏我吃不下。事情闹大,我被传成没什么本事却脾气死臭的实习生。每天上班心很累,但又要强,觉得离开就是犯怂,于是撑着。

那个时候,王夫之跟我同居了。一开始他说能吃苦,又不是没住过我的出租屋,非常自信地搬了进来。哪想到忍得了当初那七天,现在住久了,觉得哪哪儿都不顺眼。嫌厕所脏,嫌隔音差,嫌床硬,少爷脾气越来越多。

我心情好就哄他,忍他,心情不好时,两个人就冷战。都不说话,东西摔得噼里啪啦响,家里不再有酸臭味,只有乌烟瘴气。


有一天回家,发现不止王夫之在,还有个打扫的阿姨。我在单位受了气,回来看到他吊儿郎当坐在床上吃零食,一个阿姨满脸郁闷在打扫的画面,顿时发飙了。

王夫之,你是钱太多对吧,三十平米不到的房子,你喊个阿姨回来打扫,你不嫌丢人么?

王夫之气得跳起来,手里的零食撒了一床,呵,我有钱我丢人!你穷的倒是好大气!

我穷怎么了,我自力更生,你要说我什么!

好一个自力更生啊,你现在的实习单位还不是我帮忙找的?

他不提起这个还好,提起我就更火大,谁要你帮忙?你自作多情,我不知多想离开那个鬼地方!

王夫之瞪着我,满脸血红,哦,是我自作多情,怎么不是呢,我多自作多情,搬到你这里来住,都是我错啊!

对啊,都是你错,你最大的错就是跟我这样的人在一起!

话一出口,我就知道不该说。果然王夫之露出受伤的表情,气得眼珠凸出来,张了好几次嘴,最后什么都没说。

我想说点什么,却见他走进房里开始收拾行李。我心一酸,像是被人扼住喉咙,说不出话来,也动弹不得。任凭王夫之拖着行李箱头也不回地走出我的地方。


那天,他走了之后我才发现,原来那天刚好是我们在一起半年的日子。在一起第一个月的时候,他送了我一条项链。什么牌子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很贵。所以第二个月的时候,我倾家荡产给他买了个皮夹。他大为感动,第三个月又回送了我一个超级贵的包,我收的时候手都软了。终于开口,夫之啊,咱们纪念日也过得太频繁了吧。以后还是半年过一次好了。他很宠溺地亲我,笑着说,好的吧,你这个女娃娃,真是,想给你花钱还不让呢……

现在真的到了半年的纪念日,我们之间却这样收场。我蹲在屋里大哭了一场。


哭完之后,我把实习工作辞了。反正只是想证明给那个人看,现在那个人都不在了,我撑着还有什么意义。

也快要临近毕业,索性重新搬回宿舍,专心写论文,过最后的大学生活。

王夫之不联系我,我也不去找他。好像两个人从没认识过。摘了项链下来,脖子上空空荡荡,连带着觉得心也空了,吃再多东西也塞不满。后来有次在食堂把自己吃吐了,才有种觉悟,啊,苏世清,你这是失恋了啊。原来失恋就是一种就算把自己吃吐了也觉得心是空的的感觉。


一个月之后,我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问我,是王太太吗?

一听到这三个字,眼泪又往下掉。我从小都不爱哭,只有爱情让人如此软弱。

你先生在我们店里喝的不省人事,还麻烦你过来接一下。电话里说。

我赶过去,就看见王夫之摊在树边,旁边是他的呕吐物。

我拿纸巾给他擦嘴,刚刚擦完,他又吐了,吐坏了我和他的衣服。

我生气了,边擦边恨恨地说,要是当初没给你递那包纸巾,现在就什么事都没有了!

不省人事的王夫之像还魂一样悠悠地说,想得美,你反正怎么都是王太太。

我擦着擦着,嘴巴就弯了,心里骂自己没出息。

你什么时候把我存成王太太的啊,我都不知道。

知道你的号码的时候,就是那样存的。

我顿了一下,你就那么自信?

不是自信,是心里就那么想着。说完,他不顾自己一身脏臭,硬是把我拉进他怀里,贴着他胸口。

我们就在他的呕吐物旁静静地抱了五分钟,直到谁也无法再忍受那股臭味才分开。

把他带回出租屋,他也不管床上蒙了一层灰,脱掉外套就跌到床上,使劲地翻过来滚过去,嘴里说着,终于回家了。

于是,我们就这样和好。只是他没再搬回来,我们也不提他帮忙我工作的事。


后来毕业,我找到了不错的工作。其实也算是仰仗了王夫之,因为在了不起的地方实习过,所以第一份工作找得很顺利。

王夫之看得出我心里还是有点介怀,小心翼翼避雷,亲手给我做了饭,庆祝我找到工作,跟我碰杯地时候,充满爱意地说,世清,我只想你开心。

我猛地点头,因为跟王夫之在一起,心总是满的,我真的很开心。


这种开心持续到,我要搬家时,又无法避免地中止了。

以前租的房子离大学近,有些偏,现在上班太累了,我要搬家。王夫之说,我也正想从家里搬出来,这么大人还跟爸妈住很不方便,我们就再一次同居吧。

其实我知道事实不是这样,他爸妈都很忙,但彼此间感情都还不错,他在家里是舒舒服服当少爷,没什么不方便。他说要跟我同居,多半是觉得我搬到离公司近的地方,房租不便宜,想替我分担。

我不好直接拒绝,就委婉地拖着,想暗暗找好房子,再偷摸搬过去。

结果,王夫之显然很了解我,在我上班的时候先斩后奏,替我搬了家。

我们不大不小地吵了一架,他学偶像剧,霸道地压过来亲我,我喘不过气,最后又投降。


他租了六十多平米的一室一厅,厨房卫生间都干净地不像话,精装修,离市区近,我没敢问,但也知道这个房租已经快要逼近我的工资。

王夫之宽慰我,家庭里就是这样的,谁赚得多就多出一些,没有什么公不公平,你安心住,别多想。

我勉强笑着点头。每个月我把工资的一半交给他当房租,他收下。然后又用那些钱来喂养我,总是把家里冰箱塞得满满的。我说,家里的吃穿用度我也应该分担。他坚决不同意,房租跟生活费反正你只准掏一样。还是一如既往霸道。

我只好更用心做其他事,家里打扫我做的一丝不苟,他的衣物我全都自己手洗。他在自己的家族企业做服装设计师,经常深夜画图,我也陪着熬,给他煲汤。

日子看起来和和美美,同居到第三个月的时候,王夫之开始乱发脾气。挑剔我做的菜不合口味,又怪我手洗把衣服搞到变形,床上也不客气,折腾到三更半夜,不管我舒不舒服。我不同他吵,一声不吭,日子照过。


他脾气连续发了两个月,终于泄气,认输一般地道,苏世清,你变了。

我平静地回,没有。

你以往一点气都受不得,说你什么你都要反驳顶嘴,现在我跟你一起住,你一次脾气没发过,我多晚回,你都不骂我,你还说你没变?

这是你家,你想多晚回都可以,我为什么要骂你。

什么你家我家,这是我们家啊!王夫之火大地朝我吼。

在我看来,是你家没错啊。客厅的沙发,墙上挂的画,还有桌上的盆栽,看着都比我值钱,怎么会是我家呢?

王夫之垂下头,不说话,老半天,他抬起头来,眼神灰败,一开口,声音沙哑,”又是钱的事,永远都是钱的事。

我不说话,心在淌血。


那你告诉我,我该怎么做?王夫之语气里无力的乞求让我难受。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你说,谁赚得多就多出一些,我赚不了那么多只好贡献别的。我还发什么脾气,我就只管照顾好你。我其他还能做什么?

王夫之摇头,眼中带泪,你不是在照顾我,你是在赶我走。说完,他打开门,走了出去。

我从一开始就知道事情会变成这样。我介意的从来不是同居,而是住到他的地方。象征性地给点房租,并不能让我真正硬气起来。如果用了他的钱,我怎么还能大声说话,我凭什么理直气壮生气?

我以前交男朋友,不计较这么多,大家有来有往,我占的都是小便宜。现在真的居家过日子,占的都是大便宜。

一边爱他一边觉得直不起腰来,真是令人讨厌的自尊心。

这次分开,大概就是真的分开了吧。


房子退租的时候,两个人默默收拾行李。走的时候,王夫之说,小时候吃过那次路边摊,代价很大,可是后来心里却一直想吃。念了好多年,不知不觉就长大了,现在回过头看,吃不到也没什么了不得,只是有点遗憾罢了,但我吃别的东西还是过得很好。

我听懂了,苦笑着点头,对啊,路边摊有什么好,比不过山珍海味。

他脸上透出疲倦,但嘴巴很是傲气,那,我回去吃山珍海味了。再见。

他走了,我在房子里又哭了一次。印象中,那是我最后一次为王夫之哭。


我又辞了职,仿佛这样才是彻底告别。突然对做咖啡有了兴趣,于是去咖啡店当学徒,一年以后,我成了那家咖啡店的店长。

四月份的时候,整个城市陷入一种慵懒,咖啡店就越来越忙,我开始着手找人。

几天以后,一个男人在店里向我递了一张简历。名字那栏填着“爱苏世清”。

“这位先生,你的名字……”我抬起头,看到那张脸,突然说不出话来。

那个男人笑着说,我的名字怎么了?我就是,爱苏世清啊。

你不是爱山珍海味吗?

哎呀,某人真是记仇。我后来发现山珍海味是无趣的,只有路边摊才是一生真爱啊。

可是你也知道,吃路边摊,代价很大。

我知道,但是不吃,代价更大。

什么代价?

我觉得不幸福。那个男人看着我,还是好看的眉眼,还是温柔地声线,他说,苏世清,没有你,我觉得不幸福。

我良久不出声,他终于急了,我靠,你不会什么都忘了吧,你那个时候说我当老板了你就来给我打工的,我现在真的自己开公司了,你不能说话不算数啊!

你、放、屁、我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道,王夫之,我当时是说要当老板娘的好吗。

王夫之笑了,是幸福地笑,开心地笑,轻松地笑。他朝我伸出手,”王太太,回来吧。


以为我们就此过上了有钱又幸福开心的生活吗?

并没有。

我们住到一起,还是常常吵架。

王夫之做了一辈子少爷,吃的用的都要好的,我们常常就为了某个杯子盘子到底有没有必要买而吵架。

他气极了的时候,像“都怪我娶了路边摊,现在就迫不得已要接受路边摊的品味”这种话都说得出口。才开始明白,爱情可能可以一直甜蜜,但婚姻没可能。任何没有经过婚姻检验的爱都绝不可能是真爱。

我跟王夫之阶级如此不同,但拼死拼活要在一起,于是有好多迁就,甚至牺牲。可是分不开,分开了就觉得这一辈子都不会幸福了。

王夫之其实没有奢侈的概念,因为从小就养尊处优,那些我眼里的奢侈对他来说就是生活。

他学画画,做设计师,纸跟笔都是用最好的,手是相当金贵的。但是跟我一起住的时候,也自己刷过厕所。

对他来说,画画是生活,刷厕所也是生活。


我理解不了他要花十二万买一枚别针,毕竟我是那种听古典乐就会睡着的人。可他自己挣的钱,我也只能接受。

我们以后还会在定居、育儿、养老各种各样的人生大事上产生巨大的分歧,可比起不能在一起这件事,那些问题也就显得没那么重要了。

两个人,没有天生的合不合适,真爱里,一定有双方的牺牲存在。

我牺牲了共同财产中的十二万就只是得到了一枚不起眼的小别针,那么他也就只能接受我在他北欧性冷淡风的客厅里放了一台绿色跑步机的这种路边摊品味。是的,大部分时间里,我们就这样互相折磨又彼此迁就地相爱着。

王夫之说他离开我独自创业的那一年才是噩梦,比起那个,客厅里那抹鲜艳的绿色好像也挺顺眼的。

而我做咖啡师,也不过是因为王夫之经常熬夜,要喝各种各样的咖啡罢了。现在他每天都喝我煮的咖啡,我还计较一个别针干什么。

当我的名字和他的名字一起印在同一个红本本上时,我突然觉得不需要再为自尊心怄气了。我托他的福,住大房子,睡从没睡过的床,用钱解决很多烦恼,再不像从前的打工妹。可同时,我一心一意对他,给他只此一份的爱,忍受他少爷脾气,愿意替他生儿育女,我不再觉得占他便宜。只要爱是平等的,钱对不对等,还重要吗?

反正我们现在的钱都是共同财产了……


从来没有摆脱过想找一个男朋友来改善生活的想法,直到我遇见王夫之。

因为我嫁给了他。

还因为王夫之很有钱,所以生活好得已经不需要再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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