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恋是37度半低烧

图片发自简书App

我暗恋过一个人,到目前为止,3年有余。

   有人说过,暗恋,就是在他还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自己却已经痛过伤过百回。而对我来说,虽称不上痛彻心扉,但这整个过程也只能说是我自编自导自演的一出独角戏。暗恋,本来就是得不到一点回应而不得不去爱的。他的一举一动无时无刻不在牵动你的情绪,但是所有的喜怒哀乐都是你一个人的,只是你一个人的。

我从来都不相信一见钟情,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他。他很瘦,很高,待人接物有自成一派的方式,与人交往恰到好处,既不谄媚,也不冷漠。所以他的人缘很好,异性缘也很好。

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我也不记得了,反正等我反应过来,他就已经在我的心里呆了那么,那么长的一段时间了。

他走路的姿势很有感觉;他穿衣的风格很有感觉,他的声音很有感觉……不是有这样一句话吗,当出现一个你真正喜欢的人,你曾经深信笃定的理想型会在那一刹那化为乌有。

我的故事不长且简单。那应该是从一本漫画开始的。

高一,他是我的后桌。他很喜欢画漫画,很喜欢二次元。他的手指修长,骨节分明,转起笔来很有味道。

我一直都用“很有味道”来形容他。不管是穿起笔挺西装成熟的样子,还是站上海边礁石双手插袋的样子……我找不到其他贴切合适的词语,学了12年的语文却形容不出我喜欢的他的样子。

还记得高一的时候,他有一本夏达的《子不语》放在课桌里,有一次,我偷偷拿出来看,当然那是只是纯粹地对漫画感兴趣,却被他抓住了。他没说什么,或许是觉得我也同他一样很喜欢漫画。能遇到一个和自己有相同兴趣的人,也算是令人愉悦的一件事。

不久之后,在学校举行运动会期间。他带来一个mp4,带来他最喜欢的初音未来的演唱会视频。还记得那是午休的时候,我们坐在靠窗的那一排,外面阳光浓烈,微风浮动,窗帘轻轻晃动,他坐上桌子,把mp4递到我面前:“看不看?初音的演唱会视频。”

三年过去,此情此景却犹如昨天发生,他的表情,他的声音,留在我脑海中的那清晰的两个人那么靠近的画面想忘也忘不掉。

我的一个高中同学曾问过他,为什么对我和对我同桌的态度不一样,当时具体是因为什么事情已经忘记了,只记得我转头看去时,他正在桌面上画着什么,低着头,动了动嘴唇却没有回答,好像也没什么表情。我脑子一抽,就说:“那是因为可以帮他捡掉下的东西,所以他不敢跟我吵。”

现在想想,自作多情或许就是从那时开始的。

偶尔总是有点小摩擦。高一的我带着幼稚和白痴的神经质加矫情,有一次就拿起他的笔袋要扔,他那时的表情我倒是记清楚了,皱着眉头,不耐烦加一点点的讨厌,说的是:“别像小学女生一样扔东西。”

小学女生,呵。

我和他相处的时间不多,没那么多的“刻骨铭心”值得永垂不朽,但是,人的记忆力就是这样奇怪,那样细碎的点点滴滴对我来说都是那样的历历在目,无论是教室黑板班上画失败的圣诞老人,还是他某个活动得奖的初音未来手抄报,就连英语课上我答错那一刻的轻嗤,我都清楚的记得他的语音语调。

高一下半学期,他转去了文科班。本来就是只有一个相交点的两个人彻底变成了平行线。我们从来不曾靠近过,就像哈雷彗星靠近地球的短短一瞬,现在,他终于从我的视线里走出去了。

但是,人就是这样复杂,喜欢大脑停机,然后不停地刷自己在另一人面前的存在感,再然后,幻想破灭,心被荆棘做的鞭子抽打,一下又一下的流血受伤。

有一次,我的计算器被同学恶作剧锁了,本来熬到周末回家用螺丝刀开了后盖翘掉电池就可以了。但是我脑子一热,径直走下两层楼梯去找他。他有一把瑞士军刀,我记得。

他在教室,午饭照理是面包。他把刀从笔袋里翻出来,走过来递给我,我向前迈了一大步几乎跨进他教室地把刀接过来。

教室里是有其他人的,我隐约感受到了他们的侧目。

那刀我用过,第一次玩的时候他还是我后桌,我握刀时把手指暴露在刀锋下面,他指指我的手,说:“唉,你这样子捏的话,万一刀弹回来……”

那把瑞士军刀是银色的,没有花纹,表面光滑。把螺丝刀拔出来还是有点费力。

计算机很快就修好了,快到简直不能称之为“修”。但是我磨蹭了一会儿才下去还刀。半路上就遇见他了,穿着白色的校服,嘴里还啃着半截面包。

我单细胞地问:“你来拿刀?”

我把刀递给他。

他说:“不是……”

话未说完,他停顿了一下,然后就被旁边的两个小学妹打岔了,他是漫秀社副社长。学校里认识他的人不少。

我回了教室,跟同桌在窗边往楼下的草坪浇水玩儿。他不多时就进来了,这里本来就是他的班级。他把头伸出窗外,看着我们又问:“你们在干什么?”

我依旧用很白痴很傻气的语气和表情回答他:“没什么……”然后笑开,我那时的笑容一定是傻气极致了。

记得他刚走的时候还经常回来,后来和新同学熟了,慢慢地来的次数就少了。就算来了也一定不是来找我。只有两次,好像也只是因为学校的事情。

有一天,晚自修刚下课他就来了,一下子坐在我同桌的位置上对我说话,我下意识地往外一撤,不敢跟他靠太近。具体是因为什么事情我早就忘了,可是那一刹那间的心慌和手足无措现在还泛漫在我心中。

我极少看见他大笑的表情,他好像一直淡定。起码面对我他一直是淡淡的。除了那一次,他恰巧回来,在窗边跟同学说话,恰好,我的同桌将绿色的塑料袋开玩笑的套在我头上,我羞愤地迅速地扯下来,就看见他笑了,大笑,似乎还用手指指了指我,带着嘲笑的,看热闹的表情。

我像是一个跳梁小丑,一直都像。

喜欢他的女生不少,我在食堂买饭都可以听到几个女生害羞地对他窃窃私语。高中他应该是谈过恋爱的。

那是在高二的运动会,我在体育馆偶然碰到他,那时我们班的比赛项目快开始了,人却还没到齐,我正打算出去找人就看见他背靠在墙上,手里举着杯豆浆,身上,挂着一个花粉色的女式运动小包。一看就知道了,这是体贴地为女朋友背包呢。我不太记得那时我的感受了,惊讶肯定是有的,或许还有些心慌。他问我们班的分数怎么样了,我也不太清楚,只说了一句话我就匆匆奔出去了。

后来在运动场上又看见他了,他的身边有一个挂着号码布的女生,不太矮的个子,扎着干净利落的马尾,皮肤很白,清清爽爽地站在他身边跟他讲话,没有撒娇,亲密又不亲昵。那个女生比赛的时候,他就站在起点等。

突然就想起有一年运动会,我跑800米。那段时间刚好身体不方便,才跑了一圈我就觉得腹部一阵阵绞痛起来,撑着跑完全程,我几乎是跪在终点线上了,一大群人围过来,我的眼泪就在我还没意识到的时候滴下来了。我还跪在地上,他就经过了我身边,笑着摇头说了句:“唉,你真是……”然后就不以为意地走开了。

现在想来,真是丢脸到家了。

高中三年,跟他相处的机会不多,话自然也没说过几句,但是那些简短的片段现在却争先恐后的涌入我的脑海,零零星星的根本不能串联起来,潜意识里我真的很想一点一滴全部记录下来。

我怕,我会忘记。

但转念一想,那些微不足道的往事迟早是该遗忘的。那是我的痴心妄想,那是我的难舍执念。

一朝执念灰飞散,人间再无相思仇。有人说,那些曾经你以为的过不去的过去,都终将会过去握不住的沙,放下也罢。但“放下”又谈何容易。

高考过后,他去了一个海边的城市,还没来得及说再见,他就消失在了天边。每天只能从他的空间动态里触碰到他生活的冰山一角。

知道了他那里的天气,了解了他那里的建筑,知晓了他有一个牵挂的女孩……

那个南方的城市天气真的很好,有高大的椰子树挺直地排列路旁。而在大多时候的晴朗天气,天空澄澈得好像可以倒映出整个世界。

他还是老样子,喜欢旅行,喜欢摄影,喜欢画画,很快就和学长学姐同学打成一片,一切都很好。

他从没走进我的生命,正如我永远不可能涉足他的人生。

期待那个人喜欢我的感觉是怎么样的呢?有人说,就像是在机场等待一艘靠岸的船。在他面前,我一直觉得卑微,卑微到连幻想有一天在一起的画面都是一种亵渎,是一个天大的笑话。期待他有一天喜欢我,就好像明明只能考上温州大学却期待被浙江大学录取一样。暗恋,再也没有比这更心累的事情了。

我想,如果暗恋有温度,那一定是37度半低烧。

它远没有相恋来的热辣浓烈,两人你侬我侬相互依偎。你暗恋一个人的时候,可以笑,可以哭,但所有的喜怒哀乐都没资格或者说,不能是因为他。平日里,若无旁人,暗地里,那一点点痴心妄想,加上思念牵挂就像一张蜘蛛网一张绞着你的心脏,没有滴血,却连五脏六腑都酸涩的疼,无时无刻地疼。

就像那一句歌词,吃饭睡觉看书上课,最怕忽然之间就想起那过往,然后马上心脏绞痛翻滚不能停息。

我曾无数次地幻想过那一天,真的,无数次。

当你喜欢上一个人,你就忽然懂了那一首首情歌。

慢慢地写下这篇文字,意外地发现,那过去三年他多么细微的动作我都记得。明明是连物理公式都背不出的人啊,他的每一个表情都隽永细致地刻在我的心中,一笔一划,滴血流泪,永生难忘。

2015年2月7日,同学会,那是我们此生最后一次相见,此后,天涯海角,再无缘无由再见。三年,应该够了,我从没惦念一个人这么长时间。

那天,还是老样子,我们没说一句话,没有交换一个眼神。我甚至没有勇气打一个简简单单的招呼。他穿着驼色的羊绒大衣,高高瘦瘦清清俊俊。分别的时候,不知过了几个岔路口,他就突然从人群中不见了,我知道,他回家了,他走了。

我知道,迟早有一天他会走的。没有道别,只有遗憾。

回家的时候,一路都在惆怅难过。整个人像是被拢在了一个令人窒息的蜘蛛网。我明明很想倾诉的。但是我怕悲伤一旦决堤,就会覆水难收,然后完全吞没我小心翼翼守护三年的自尊和艰难维持的理智。

回去的路上,我心中一直盘旋着一首歌,一首让我永远难忘的歌

我看过沙漠下暴雨

我看过大海亲吻鲨鱼

我看过黄昏追逐黎明

没看过你 。

……

我变成荒凉的景象

变成我所谓的模样

变成透明的高墙

没能变成你。

……

我忘了只剩冰绝孤单

忘了眼泪不过是喧嚷

忘了百年无声口号

没能忘记你。

我想要更好更圆的月亮

想要未知的疯狂

想要声色的张扬

我想要你……

这回真的要说再见了,再见了,再见了。

明天,我就不再喜欢你了吧,明天,向没有你的世界说,你好。

                                     2015年2月8日

这段文字,写于一年之前。

12个月,能够发生很多事。但我的日子依旧按部就班,波澜不惊,他却去了英国的一个港口城市留学,和女友甜甜蜜蜜,分分离离。

就算这样,他依然在我的心中。我想,将来的有一天,我的生活中总会有另一个人的出现,能够占据我全部的情感和视线。但是,高一那年,坐上桌子和我分享耳机的那个他,注定会成为我人生中的朱砂痣,月光白。无论何时想起,都会让我呼吸一窒。

最后,还是愿你安好,无论天涯海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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