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姨和侄子小李(化名)坐在了对面,剑拔弩张,竟为了侄子父母留下的一套房产。
侄子是独子,父母双亡,现已有妻有子,小姨为何要插一竹杠呢?
原来,按照遗产继承法讲,小李的外婆享有23%的遗弃继承权,92岁的外婆一直是小姨在照顾着起居生活,小姨当家非要争这份遗产,这让小李十分苦恼。
小李恳切地对小姨说:“小姨,你没有了儿子,我没有了父母,我就做你的儿子好了。”小姨一脸漠然,态度坚决。
小李又退一步说:“我手上只有八万块钱,等凑够十万给你,行吗?”小姨依旧不依不饶地说:“按法律办事。”
在场的调解人员无不心生愤满,怒斥小姨司马昭之心。有位调解员说:“您按法律办事没错,但法律是把尚方宝剑,您可以用也可以不用。”仍未说动小姨,调解不欢而散。
我不知道这位小姨作何考虑,对侄子家的房子死咬不松手,更何况自己失独,以后财产谁来继承还是个问题。她口口声声说跟小李的母亲感情甚好,心疼姐姐因劳碌而死,一个人打了三四份工。
可她忘了,爱妹妹就该爱她的儿子,她一生积积攒攒为儿子买下一套房,何苦借外婆之名来和她儿子争呢?真的可恨!
正如调解员所说,法律是把尚方宝剑,是可以选择不用的,何不让两个残缺的家庭合成一个家,其乐融融呢?至少,也不要往至亲的心上撒盐,做公益的不也是人吗?我相信,姐姐的在天之灵会为此不安的。
人为财死,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别人家的房子,父母不在了,儿子居住理所应当,作为一个失独之人,不仅不值得同情反而可恶。
但有一点值得肯定的是,小姨是个热心肠,不缺钱的她喜欢帮助兄弟姐妹,对老母也是孝心有加,为何在小李这里就是另一副面孔,小李怕是也该反思一下了。
不管怎么说,小姨在这件事上就是不对,侄子再不对也是个孩子,大人怎能和小孩计较呢?
真心希望所有痛苦的灵魂都能抱团取暖,所有亲人见面都能笑口常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