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甘心当庸人,亦作不了天才

文/陈大力


一、
我初中在的那个班里很多不学无术的人,每天只知热热闹闹地撒泼、拉帮结派与认亲,俏皮话满天飞,玩笑开得狠。
他们每天讨论的内容无外乎食色性,拉我进去我往往说了不下两句就觉得寡味,不想继续。
却怕被孤立,只能硬着头皮随着他们继续说。

我最大的爱好是诗歌与文章。我看诗集,反复地看,带着虔诚的心看,北岛,海子,辛波斯卡,我爱极了他们自由如飞燕的语言,带着一种偏离和凄怆的美。比起群体活动,我更希望自己回到书里安静的某句话面前,不与人嬉闹。

——光是这点,在当时那种班级氛围下,就足以让我的朋友少得可怜。

当时语文老师让我们每周写一篇周记,然后在下一周上分享课。
我是个怪人,周记偶尔写诗,偏偏语文老师每周都拿我的周记作为范文,全文朗诵一遍。
老师直言:“给你们念不是让你们模仿她,你们可能根本模仿不好,我念是让你们感受一下她驾驭文字的功力,毕竟我第一次看的时候,真的为这样的才气十分吃惊。”

而这个时候,我通常是涨红了脸,低着头,不敢看周围同学的目光。

这种表扬让年幼的我觉得无比尴尬。

我本来就因为喜爱看书而显得有些“古怪”,现在倒好,我竟然文字写得出色,我竟然在那烦人的格子纸面前滔滔不绝,那么我大概是将永远“古怪”下去了。

我感觉像是从一个排列整齐的队列里被揪了出来,被人指着脸说了些什么,不管是恶言还是赞美,这种脱离队列的惶恐都难以克服。

当时我十三岁,最大的害怕就是直面自己与他人的不同。

它让我怀疑自己。



二、
大学开始我再没办法热爱学习,只热爱生活本身。内心开始企盼玩乐,企盼拥有明亮的日子。积累了一些狐朋狗友,暑假里恨不得天天邀约,对酒当歌,肆意挥洒。

学校学风浓厚,当时的班级里,几乎全是终日为奖学金奔波的人。
很自然地,跟他们深交的兴致便失掉了。

大一我参加了一个全国大学生作文大赛,最后却没有拿到奖项。看着高考作文一样的文章都拿了三等奖,那时候很较真,提笔给主办方写信询问原因。
没想到主办方回复了,大概意思是说,文笔太老练了,不像大学生,我们怀疑是找人代笔的。

这个答案让我乐坏了。

我继续写诗,弹琴,开专栏,在学校的隧道涂涂画画,不关心绩点与评优。期末考前一天别人焦头烂额时我还能进趟城看文学展,那时我觉得自己真他妈酷。

当然大学最大的好处或者说坏处就是它着实给予你自由,没有老师的说教,没有同学的过分亲密,你烂在泥沼里也无人过问。

往往离期末考还有半个月时我的室友们就开始复习了,每晚八点开始寝室里便不再有人说话,一人桌前一本满当当的笔记,自动切换为自习室模式。

而我则是在阳台上关了门弹琴,给我自己写的诗安上调子。隔音效果挺好,就是不知道她们在复习得疲倦了时瞥到我弹琴的背影作何感想。

他们说,文人的生活里诗、故事与歌都不能少。出门旅行见世面,是获得它们的绝佳途径。

大二的有一天心血来潮,决定翘课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本只想武汉周边玩一圈儿,谁想到跟路上认识的朋友玩儿得带劲儿,“我们北上吧”,一拍即合,开始了漫长旅途。

于是光荣地误了思修的期中考试。

不管怎么玩,挂科是不行的,挂科还得发成绩单通知家里,到时候我肯定死无全尸,总之很惨。

我洋洋洒洒写了一篇5000字的道歉书,我朋友看了都说文采斐然,诚恳动人。我得意得很,交给老师,老师有些意外地收下了。老师在期末考后才回了邮件:你给我后我就认真看啦,孩子文笔不错,也很实诚。

振臂高呼了“老师万岁”,然后发现思修还是挂了。

我在烧烤摊小桌旁愤愤不平:靠,这算什么?!
“是啊,太过分了。”我身边的人都这样讲。

当时我有一群格外欣赏我的狐朋狗友跟着我愤怒,有几瓶子的啤酒慰问我伤掉的心和胃,我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想要对“外面世界”的规则视而不见。

十八岁时觉得自己大概是个流浪汉,日子注定带点儿漂泊和绝望的美感。

我因为自己的“不同”而自负,或者说自怜。



三、
大三的时候我便在学校附近找人合租了。
合租的室友是个考研的乖乖女,玩笑能开到一起去,没几天就混熟了。

时间一晃合租快半年了,有一天晚上我听了几首老歌,兴奋得不得了,一直坐桌前写东西,回过神来才发现已经两点了。
室友醒来,问我能不能把灯关了,有点刺眼,意思是催促我快睡了。

当时我还在兴头上,我说我调暗点行吗?这样够暗了吗?

听出了我语气里的不耐烦,她的睡意也被愤怒搅没了。

争吵爆发了。她开始了对我的讨伐,我这才发现她对我的不满居然这么多,斑斑劣迹都是我以为的“做自己”。

但惭愧的是,我那时还不知自己错在哪里,毕竟书里诗歌里歌颂的,都是像我这样从不会按时睡觉的人。

我不认错,遂跟室友不欢而散。正好合租期快到,本可以选择续租的室友愤然离去。
我过上了一个人吃饭,上课,在校园里四处走的日子。
从前交的狐朋狗友都忙着规划未来了,原地踏步的我第一次尝到了孤独的滋味。

起初我觉得我不会惧怕,就算是形单影只。如果我和这里格格不入,那只能怪我太特别。

直到有一天黄昏我在热闹的食堂独自吃饭,旁边桌坐的是四个穿着职业装的女生,大概是招聘会一同归来之类的,讨论的话题在我看来自然是无趣,但四个人在一起融融洽洽又积极又阳光的氛围突然就击中了我,我眼泪一下就下来了。

之前陆续向几家出版公司投了自己写的诗和散文,名字叫《在生活里流浪》,那天我正好收到他们的回复。

大意都是:“抱歉,整体都很一般,恐怕出版了也没有市场,恕爱莫能助。”

当天我早上看到这条消息,头痛欲裂,倒头就睡。一直睡到黄昏,醒来奔食堂。

在食堂里那个瞬间我才惊觉,我哪里可能是扎着小辫背一把琴,以诗与歌谋生的那种人,如果我是,此刻便不会慌乱。

——几年来剑走偏锋,以为可以留下常人难及的美名,可悲的是我那时才发现自己并非宝刀一把。



四、
转眼就是就业季了。
母亲打电话来,焦急地催促我去考公务员,我坚决拒绝:“你以前骂过我写东西不务正业,考研也失败了,我吃了苦头,也知道错了。但我要找个文字相关的工作,真的,这是我最后请求了。”

于是,我辗转去了一家软件公司做文案工作,每天写长长的软文发布在社交网路上,文章里脏话与流行语齐飞,再穿插点打擦边球的图片,因为经理说“赢草根者赢天下”。

每天下班回到30平的出租屋,我总是累得倒头就睡,合租的间儿里有几个是给快餐店打杂的,我偶尔有闲心会跟她们打两盘牌、嗑瓜子和大笑。

有一天接到一个学妹的电话,对方很是兴奋:“学姐,我看到你在校报上的专栏了!诗和文章都好棒,我每次都会反复看!我很想见见学姐,让学姐指教……”

我一惊,原来我离开校报这么久了,上面还用我以前的作品给我开着专栏。

我鼻子一酸:“谢谢你,但是学姐已经毕业了。”
对方有些失望:“啊……那打扰啦。”

挂掉电话,眼泪簌簌地落下来。我是何时开始不再动手写东西了?
大概不是在和室友吵架时她说出“真把自己当作家了?”那一刻,也不是在知道了自己的作品不能出版的那一刻。

而是渐渐发现,那些真正的能人,早已享有了极好的声望,自由地写其想写,无所担忧;而那些一开始就没想过要出众的人,每天沉浸于日常的娱乐,日子过得也很顺心。

遗憾的是,我不甘心当庸人,亦作不了天才。



五、
有一天我踩着细高跟,从下班高峰的公交车上挤下来,看见站台上两个穿校服的女生,在相视背诵一首海子的诗。
恍然间看见过去的自己。

那个晚上我久久不能入眠,时间凌晨三点,我爬起身,从手机里找出张爱玲的《天才梦》,一遍一遍地看,直到泪眼模糊。

“我是一个古怪的女孩,从小被视为天才,除了发展我的天才外别无生存的目标。然而,当童年的狂想逐渐褪色的时候,我发现我除了天才的梦之外一无所有——所有的只是天才的乖僻缺点。世人原谅瓦格涅的疏狂,可是他们不会原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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