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身后,有个路人甲在守护

你是路人甲,我是路人乙

1、

闹铃响了,掀开窗帘,阳光正好打在脸上,好暖和。明明是大寒,岭南却一丝寒气都没有,真是个适合过冬的地区。

周末我从没有早起的习惯,可昨天与沈哲约好了,九点在一楼餐厅碰面。

下楼,看见了等在餐厅门口的他,背影孤独却坚挺如山,那条装了假肢的腿丝毫不影响平衡,或许是硬撑的,他总是这样死要面子。

听见脚步声,他转身,对着我挤出一丝勉强的笑容,让人心疼又无奈。“行了,不想笑就别笑,难看。”我嫌弃地扭头。

“悠悠,抱歉,又要麻烦你,但我保证是最后一次。”他收起笑容,正经地说。

我点了点头,跟进餐厅。一点都不麻烦,只要是他的事,不管是什么,我都会陪着,哪怕是为了她,就像五年前。

昨天,沈哲接到她的婚礼邀请,拉上我就飞来了这座城市。尽管这也是他的家乡,但五年来他从未踏足。如今为了她,竟回来了。

上了约好的滴滴专车,沈哲的眼睛直直地望着窗外,不知是在寻找熟悉的景,还是在平复内心的雀跃。他该是激动的,终于能见到她了,而且能看着她步入幸福的殿堂。

我闭上眼,五年前的过往,如过电影般清晰重现。

2、

五年前,还在校园的我,作为机械专业唯一的女生,与同班的机械天才沈哲成了知己。因为只有我和他一样深爱着那堆冷冰冰的机械,也只有我能懂他研究的那些深奥课题。可他说我们是哥们,好吧,谁让我许悠悠像个汉子,哥们就哥们,总好过路人。

我以为他就是这样一个冷漠的人,高大的背影万年不变地贴着生人勿近的警示语。直到某天,我走近他身旁看见了那张来不及关闭的图片,方知不是那样,他心里住着一个女孩,夺走了他所有的热情。

也是那个时候,我感觉到了透心凉,方知自己喜欢上了这个冷冰的人。可是,喜欢他什么?一点都不帅,也不爱打扮;还有他的性格,跟那堆机械一样生冷。或许是因为他是唯一的对手兼同类,自那个早晨,我穿过所有敷衍的面孔,走向前排专注听课的他开始,我就沦陷了。

第一次见到付菲,是在机械系与外文系联谊上。一向厌恶这类活动的沈哲,不但破天荒地参加了,还顶着刻意修饰过的发型,和身着一套从未穿过的小西装。我喊他在身旁空位坐下,正想笑话他相亲来了,却看见他刚坐定的身体一震,眼睛直直地望向门口。这时,我听见旁边有人喊,付菲,这边。

我抬头,看见门口站着一个甜美的梨涡女孩,一袭白裙装束在灯光下格外耀眼,纯净中自带女主气场地走过来,如走秀,人群为她让道。她微笑道谢,那梨涡浅笑像极了沈哲手机里的那个女孩。

我问旁边目光被聚焦的沈哲,“是她吗?你的缪斯。果然是女神,唉,天才,你不会是为了她才来这个学校的吧?”

他未回应,但他眨了眨白雾笼罩的眼睛,随后恢复清明。我猜对了。

付菲走向旁边喊她的同学,时不时调皮地笑笑,梨涡更深了。没有人看见沈哲直起的背在颤动,放在腿上的双手在紧握,以及镜框背后的眼睛在冒光。爱得这么深了吗?我摸摸自己凉透的手心,原来机械天才不但有心,还有入骨的爱。

3、

联谊过后,沈哲又回到了以前的独来独往,除了我厚脸皮地硬闯进他的视线。我觉得他需要我,不然太寂寞,梦中的女孩遥不可及,现实中可聊梦想的人又没有。

付菲与他再无交集,可我清楚地知道他关注着她所有的动向。她爱去图书馆,他就坐在距她很远的角落里陪着。她爱打篮球,他就背着包低着头假装从旁边经过,一圈又一圈。她爱逛街,他就挤着跟上她在的公交……他不知道,他跟着她,而我,在跟着他。

他像神经病,我更像。从没有想过,一向热闹活跃的我,竟然会为了这样一个固执的傻子,而脱离人群。

如果没有这样跟下去,或许就不会有后来,他没事,我也无关。

那个傍晚,夕阳烧红了半边天,我跟着他走出图书馆,却见他并未去食堂。顺着他被夕阳烧红的双眼望去,果然,又是付菲。她正与同学扶着拦杆谈天说笑,到尽兴处还时不时互相追赶。多好的青春模样,沈哲体会不到,自作自受的我也感受不到。

夕阳散去后,付菲她们往校外走去,沈哲跟上去,我亦是。她们在校外街市吃吃走走逛逛,一圈又一圈,人渐渐稀少,仍没有回去的意思。我好饿,他该也是,可他仍没有停的意思。我突然很气愤,不就是个女生,敢跟不敢说,算什么男人。

就在我准备抓住沈哲的时候,看见他像猛兽一般冲向前方,她们已经走到黑漆的拐角处,那是一条无人无灯光的近路,我看不清发生了什么。但直觉不好,跑着跟上去,看见被四个酒鬼围着的付菲她们,以及护在她身前的沈哲。那个傻子,终于冲到了付菲的跟前,在这种时刻,以这副形象,衣服被撕破一块,眼镜不知何时被踢飞,左脸被打得铁青,嘴角流着血,可眼神比猛虎还凶狠,仿佛对方要灭的是他的幼崽。

酒鬼们在起哄,小白脸来救美了,不自量力。被激的沈哲又像疯狮一般乱吼乱跳,大概使尽了全身力气,踢飞其中一个酒鬼,夺过酒瓶往地上一摔,拾起碎渣就往另一个酒鬼身上戳。可是文弱书生的身手,只是酒鬼混混们的九牛一毛,他们随身携有器具,在沈哲冲到跟前时,长刀先插进了他的左腿。

一切进展得那样迅速,几分钟而已。躲在暗处失声的我,终于找回心跳,大喊警察来了,并拿出手机找到警铃用最大音量播放。酒鬼们互相推拉着逃离,他们心虚而且醉了,所以辨别不出铃声的真假。

可我低估了混混的狠绝,他们歪斜地上了路边停靠的车,亮起灯,半摇半晃地开向沈哲,撞向受伤的那条腿,不知是被付菲一行人挡住,还是不想闹出人命,车刚压上那条腿,就后退逃离了现场。

救护车来了,我刚叫的。看着付菲跟上了车,我停住了脚。如果这是上天给的机会,那我甘愿退出。他比护犊还甚地挡在付菲身前的时候,我就认输了。

4、

十天后,我接到了沈哲的电话,让我去趟医院,有事情需要帮忙。

见到病床上脸色苍白的沈哲,我的心又不争气地疼了起来。他张开眼,嘴角动了动,目光看向旁边的椅子,示意我坐下。

“悠悠,帮我,做我女朋友,演戏。”他皱起眉头,有些艰难地说。

“很疼吧,什么意思?你的女神不要你?”我想放柔音色,却还是冲冲地吐了出来。

“她说要照顾我,但我,不能害她。”说完他用手使劲掀开被子,我看见了他空荡的左腿。怎么会这样?竟然伤到这个程度。

“你可真是深情,都这样了,你还在为她考虑。”我终未忍住,把头埋在他的手臂旁,哭了出来。上天还是太过残忍,把他送到了她跟前,又夺走了他的腿。

“好了,悠悠,别哭了,小菲来了。”许久沈哲轻声说。

擦干眼泪,我看见了同样红着眼,一脸愧疚自责的付菲,想破口大骂,却被沈哲死抓住了左手,“悠悠,别冲动,事情都过去了,我还活着,不是吗?不怪小菲。”我知道,他的意思是,不怪付菲,他是自愿的,能为她付出性命是他的福气。

“小菲,这是悠悠,我的女朋友,往后你不用来了,她会照顾我。”这才是沈哲的本意。

“沈哲,悠悠,对不起,是我对不起你们,要我做什么我都愿意,只要能弥补,虽然也弥补不了什么了。”付菲开始垂泪,估计这周没少流泪,快流干了吧。或许他们的缘分仅止于此,她能为他流十日的眼泪,就是最大的恩赐。

“已经发生了,说这些也没用,沈哲我会照顾,可是医药费……”不怪我,我必须替他现实,不然以他一个靠奖学金、做家教的穷小子,该怎么熬过去。我不敢看他,也站得离他几步远,因为他定会阻止我。

“这个放心,医药费我家会给,我不是没良心的人,沈哲是恩人,这些我理应承担。”付菲用纸巾轻擦眼泪,小心翼翼地说。

“对,小姑娘放心,小哲是我家小菲的恩人,后面的事我们会承担。”门口进来一个体态臃肿的中年富太太,听口气是付菲的妈妈。她上下打量了我片刻,像是松了口气,接着说,“小姑娘是沈哲的女朋友?小哲真是好福气,要好好珍惜哟。”

可是,我分明听出了口气里的愉悦,她在开心什么?为付菲不必因这个瘸子搭上余生而乐?真他妈恶心。

窗外有阳光适时折射进来,没有温度,却给了光亮。沈哲,你知足,不代表我乐意。该要的东西,我一样不落。

5、

“为什么?你爱她爱到不要命的地步了,为什么?我有权利知道。”付菲走后,我问。

“别急,悠悠,我告诉你。”他虚弱地闭上眼,仿佛气力全失。我突然有些于心不忍,准备放弃离开时,听见他又开口了。

“九岁那年,我妈为救冲进车流的我,失去了生命,我爸因此对我厌恶至极。染上嗜酒恶习的他,醉酒后对我不是拳打脚踢,就是恶言恶语地问我怎么不去死。”他闭着眼,脸色绝望地吐出,我有些后悔逼问。

“十岁那年,终于在他又一次摔瓶破骂,说我该死时,我跑出家门,冲进了镇中心那条车流最多的三叉路,闭上眼准备接受一年前就属于我的命运。”他停了停,换下那张绝望的脸,语气放缓,仿佛被天使抚摸般微笑。

“突然,我听见一个女孩的声音,‘哥哥,路中心那个哥哥,可以回来牵我过马路吗?我不敢。’那个声音稚嫩纯净,像天使的光照进我的心,有个念头冒出,‘帮她,她需要我。’我张开眼,见到了女孩,她正满脸期待地望着我,怕我没听见还伸出手挥挥,与挥着魔棒的天使无二。那一刻,我求死的念头消失,慢慢地走到她跟前,伸出手牵上了她的手,那样柔软有温度的小手,让我心生希望。”他沉浸在幸福的回忆里,脸上闪现从未有过的温柔。

“那个女孩就是付菲,她于我而言,是重生,是希望,是恩人,没有她就没有我。后来我尾随她,知道了她的学校,然后我使出所谓的天分跳到了她的学校。作为天才被请进贵族学校,我爸像看到了莫大前程,对我改观。我的人生开始改变,但她是那么美好,我只能在外围偷偷关注。悠悠,你不懂,我能远远地看着她,就知足了。”难为他一口气说了这么多,从认识到现在,所有的对话加一块也赶不上今天。

“我不懂你的爱,但我懂报恩。生命因果使然,她救你一命,你还她一条腿。行了,你安心养病,需要什么,我帮你。”这一刻,我无话可说。

我没输,原本就不存在的竞争。她救了他,他还给她。只是,他动了心,从此,他不再欠她,只剩一颗真正用生命爱着她的心。

6、

车驶离酒店,越过尘土漫天的工程建设区,穿过拥挤狭窄的小商品市场,驶入清幽安静的住宅区,在一道高耸的石拱门前停下。

我知道,付菲住里面,虽然我不明白为什么约在这里,但沈哲不说,我便不问。况且此时也不便问,因为他正在强行克制自己的情感,天知道他有多想见她,却又要装出更大的冷漠来面对她。

很快,我看见了从大门口出来的付菲,虽然眉心有些许阴云,但一点也不妨碍她的光芒,尤其是那对梨涡浅笑,让时光静止。

“好久不见。”付菲已经到了跟前,对我们说,或者对他说。“去我家坐坐,我妈妈也想见你。”

“不了,小菲,我们在附近坐坐就好。”沈哲的意思很明白,他本就是抱着不相干的心思而来。

附近有很多高档小餐厅,我们进了一家咖啡馆。点了单,付菲望向沈哲,欲言又止,我突然觉得自己是多余的,起身准备上洗手间。却被沈哲按住手,像是在求我,也对,他需要勇气。

“你们现在还好吗?准备结婚吗?”付菲先问。

“是,年后举行婚礼。”沈哲压低声音说,其实是在压制情绪吧。

“那就好,我下周婚宴,你们要来哦。”付菲露出些许笑容,可我看见了她暗松的一口气,或许这就是沈哲要的。

“小菲,这是我和沈哲的贺礼,请收下。”我客气地把红纸包推到付菲面前。那是五十万支票,当年我狮子大开口,要了五十万作为创业资金,如今还她。我并非贪得无厌之人,当日沈哲需要五十万寻求后路,她亦需要五十万来安抚愧疚的心灵。

“这个,悠悠,不用,你们好好的,就是给我最大的贺礼,真的。”她看向我的眼神除了感激,还有女人的敏感。

“我们很好,你不用有负担,你幸福,我们就幸福。”我用眼神示意她收下,并握了握她的手,我希望这是最后一握,往后,再不相见。

回来的路上,沈哲终于不再装,整个人无力地靠着椅垫,脸色颓废双目紧闭。戏终于结束了,他的女孩将无负担地嫁给她的王子,他将永远退出她的舞台。

“值得吗?”我忍不住问。

他仍旧闭目不语,就在我以为他不会回答时,听见了他暗哑的声音,“能把她心里那颗刺拔出,就值得。”

我懂他的意思,那年,他虽然救了她的人,却在她的心里插下了愧疚的尖刺。她是活着,却无法幸福快乐地生活。如今,事隔五年,他终于把她心里的刺拔出,她将走向幸福,他有何不值?

“你该知道我的意思,答应我的,不能食言。”我提醒道。

“悠悠,你这是何苦,你值得更好的。”他终于睁开了眼睛,有些无奈地叹了口气。

“就当我看上你天才的基因,可好?要不要参加完她的婚礼再离开?”我把话题转开,不愿听他丝毫的拒绝。

他又闭上眼,不说话,也不点头摇头。

7、

晚上,我接到了酒店前台打来的电话,有一个叫付菲的女人在大堂等我。

“麻烦转达,让她去二楼咖啡厅,谢谢!”我答复,这才是最后一面。

我到咖啡厅的时候,她已经坐在位置上优雅地搅拌着咖啡,见了我,亦是客气优雅地微笑,显出那对浅浅梨涡。

“要不要叫沈哲下来?”我问。

“不用了,我想和你单独谈谈。”她停下搅拌的手,收到桌下,两手紧握,愧疚似地不安。顿了顿,想起来意,她从包里拿出我白天给的红包,抽出支票,推到我跟前,“这个我不能收,太贵重了。悠悠,你还在怪我?”

“不怪,我从没怪过你,那是他的命运。你遇见了一个见义勇为的路人,他亦遇见了一个给予事业资金的贵人,两清了。当年那五十万,已经升值逾千万了,靠着沈哲的智商,我们的公司发展得很好。所以,你不必再愧疚。”我用手指轻轻敲着支票,直视她的双眼说。

她的眼神闪过感激,正要开口,我抢先把支票推回给她,冷静地说,“这个是我的心意,我不想欠你。我们都是女人,沈哲对你的心思你应该能感觉到,以后不必来往,我不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男人的目光,落在别的女人身上。”

“如果是这样,我明白了。谢谢你,悠悠。”她眉心舒展,像是心头的石块终于挪开。

关于沈哲与她的前缘,我本想说,临到嘴前收了回来。罢了,这个结局最好,就让付菲以为这只是段路人甲英雄救美的过住,或者暗恋者救美也无妨。

五年前,我没说,是因为沈哲死活不让。五年后,我咽了回来,是因为于我们三人,这是最好的切断。就让所有前缘后果都封存,成为一个无声的秘密,随岁月的风淡去。

付菲将结婚,不必再背负另一个男人的爱,那不是幸福,是顽石。沈哲与我,将在年后结婚,即使没有爱,能拥有他的愧疚,也很好。一辈子很长,走着走着,谁还扯什么爱不爱的,都是年轻人的玩意。

付菲走了,脚步轻快地走出了我的视线。我转身准备回客房,看见前方斜靠着墙的沈哲,目光里写满释然,终于放下了吗?

他突然站直,冲我默契地笑了,伸出双臂,像是迎接外出归来的妻。我大步迎上去,接受他的拥抱。不管是不是爱,他能张开双手,就够了。

“谢谢你,悠悠。”他说,语气里带着坚定,终于下决心了,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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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东野圭吾说他能想到的最纯粹之爱,就是《嫌疑人X的献身》里石神对靖子的爱。平凡如我,能想到的最不计付出之爱,就是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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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书大学堂无戒90天挑战训练营第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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