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康永说话法则第五条:把无谓的胜利让给对方,懂得认输的人很懂说话
“当你遇到了很强势、非逼你认输不可的人,如果认个输并不会伤害到你的原则,我就建议你一笑置之,把那个无谓的胜利让给对方。这会显得你度量很大,对方也会很乐意跟你进一步合作。”
老实说,我以前很喜欢和别人争这种无谓的胜利,说白了,逞口舌之快,遇事非要和人争个高低,说赢了才高兴。这样的后果是,很多人不喜欢我。我记得我的大学室友就说过,我太尖锐,所以她不喜欢我。
现在想想,那时候很傻,心高气傲,半壶水响丁当,觉得自己什么都懂,所以总觉得别人是错的,根本听不进别人的话,总喜欢挑别人的错,这样肯定是不讨喜的。我猜当时还有很多因为这一点不喜欢我的人, 只是人家没好意思跟我说。为什么这么想呢,因为后来我开始听别人说话,不再那么争强好胜之后就发现,像我这种“牙尖嘴利”的人真的很惹人嫌。
意识到这一点之后,我话变得比以前少了,遇到和自己相左的意见也更听得进去,即使实在听不下去,也是笑笑就过了,不再喜欢争,尤其是在不熟的人面前,以致于现在好多人觉得我人如其名,“静”。
当然了,也不是说我真的修生养性了。我还是很喜欢说话,尤其是在朋友面前,还是本性难移,但自我感觉也没有以前那么咋咋呼呼了,好多时候都更喜欢听,不喜欢说。
我不知道现在有没有更多的人因为我“懂得认输”而喜欢我,但我可以肯定的是,至少讨厌的人变少啦。哈哈。
顺便分享我哥哥写在这一节的笔记:女王大人经常会闹一些,不讲道理。之前我总想去争辩,直到后来她说:兄弟,你争赢了我,你能得到什么?
我哥哥真是个小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