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故事,请读下去喔!之一个人的独角戏

我的故事里没有你,只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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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感情有两种,一种是两个人的相互喜欢,也叫两情相悦;而另一种感情是一个人的喜欢,也叫一厢情愿。我们都渴望前者,那种可以手牵手一直走到老的两情相悦;而不愿让自己陷入后者的情感挣扎,演一场只有自己的独角戏。因为那很痛苦,爱而不得的感情谁都不想要,可是大多数人都会无法自拔地陷入其中,是我们想摆脱也摆脱不了的情感束缚,一旦爱上,将万劫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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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叶小,今年是2018年,我30岁了。我刚刚和现在的丈夫办完离婚手续。我们的婚姻关系终止不是因为有了小三也不是有了男二,而是我向他坦白我内心最忠实的想法,最终他决定放我走。我前夫是家里人通过相亲介绍我们认识的,其实我对结婚这个事毫无关心。但是我已经到了适婚年龄,那年我26岁,在父母的压力下,我与他结了婚,婚后还相对幸福。因为他对我确实很好,对我的事情很上心。可是他越对我好,我就越惭愧。并不是我婚后出轨了,也不是我不能生育,而是我并不爱他。我和他结婚一方面是父母的压力,一方面是我觉得我就算30了也不可能再喜欢上任何人,所以结不结婚对我而言并不重要。我选择和他结婚,一是因为我父母很满意他,二是因为他为人踏实,对我父母很尊重,对我也很好,所以,我想和他好好把日子过下去,即便我不爱他。但日子一天天过下去,他对我的爱一天天增加,而我对他始终是尽我本分地去做好一个妻子应该做的事情,为他洗衣做饭如此而已。直到张桦的出现,我知道我不能再自欺欺人了,即便我最终还是不能和张桦在一起,那我也不能再继续现在的婚姻了,虽然我从未出轨过,但是继续和一个我不爱的人在一起是绑架了他的爱情,同时也对他不公平,我应该放手让他去获得真正的幸福,而这幸福是我给不了的。当我,拉着行李箱,一个人独自来到这个充满浪漫气息的法国巴黎,就在我站在埃菲尔铁塔下,我拿相机拍照,快门卡擦一声,那个让我“万劫不复”,让我再也喜欢不上其他人的张桦出现我的面画里,一瞬间我以为我是在做梦,那个十年我不曾见过的人,就这样再次闯入我的世界,让我再次无法自拔,我终于明白,即便我30了,我面对他时,我依旧16岁,我能感受到我的脸很烫,眼睛很红。就这样,我们相视一笑,时间静止,再回到我16岁那年,那是我“万劫不复”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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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非典刚走,诺基亚依然盛行,而我以480分被绿杨中学录取。其实我考得不算差,这个成绩我可以报红柳一中,但是我不想离家太远,所以选择绿杨三中。我原本就想这么安安静静,普普通通地度过我的高中时光,却还是少算了一卦,我的命中有他,他命中却没我,我注定要陷入他的“深渊”,而“万劫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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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叫张桦,虽然我觉得我的名字就很普通,没有什么耐人寻味的特殊含义,就因为我爸姓叶,所以我就姓叶,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一定要跟我爸一个姓,而不是跟我妈一个姓,或者是其它我喜欢的姓氏,例如什么上官,什么慕容,这些看起来都很高端上档次的姓氏。我想我妈要是知道我不乐意这个姓氏,肯定要让我面壁思过。至于,我单名一个小字,大概是父母不想我有什么出息吧,希望我健健康康地像小草一样自由生长就好吧!又或者是不希望我长得像我妈一样有点儿婴儿肥,看起来有点儿占空间吧,哈哈!反正,我个人觉得我这名字实在太普通,放在其他人名字中,我的名字确实太逊色了,毫无特色可言。可是,当我发现居然还有个人跟我一样普通的名字,而且名字居然是一棵树,一棵桦树,只不过省去了树,留下了桦字,不然叫桦树,那也太奇葩了吧!幸好他爸还有点自知之明,那也许是他妈取的也一不定。我想他出生时,他家院子里刚好有一颗桦树,所以就取名桦吧。哈哈,我是不是太聪明了!后来我才知道,这个桦字,有特殊意义。桦树喜光,不耐庇荫。我觉得他父母应该是希望他像桦树一样,生活在阳光下吧,永远开朗快乐吧!可是,他却逆生长,性格完全不像桦树那般喜光,而是满脸的忧郁和悲伤。我一靠近他,我感觉温度是零下好几摄氏度,硬是逼我后退好几步。但是,慢慢地接触,我才发现,他有一种引力,一种把我推向他的万有引力。渐渐地,我喜欢靠近他,想离他近点,可靠的越近,我却越发现我们离得越远,直至最后,他彻底地消失了,连最后一点儿的温存也不肯给我留下。我只能紧紧地拼了命地回忆他带给我的我认为很美好很难忘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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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桦,名字普通,人却不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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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高高瘦瘦的,就像桦树一样,高大挺立。桦树喜光,他却耐寒。满脸的忧郁,总会让我母性大发,想给他一个拥抱,我就怕他给我一巴掌。他,白白净净的,给人一种不食人间烟火,就像是掉入凡间的一块儿美玉。一双忧郁的丹凤眼和一对放得下硬币的细长的睫毛,怎么会有睫毛这么长,眼睛这么好看的人呢!他的眼睛里有星星,闪闪发光。他的标配就是脚踏一双白色的平板鞋,下身多半是浅蓝色或深蓝色的牛仔裤,要么就是黑色或灰色的运动裤;上身都是一些比较素一点的衣服,颜色不是白色就是蓝色,灰色和黑色也有,但不如前者的多,无论夏天还是冬天,颜色基本上就是这些。你要是问我为什么知道得这么清楚,那是因为他就坐在我旁边。他和我一起被分到了高一三班,他是我们班上的第一名,这一点儿我并不吃惊。因为,他中考考了580分,足足比我多一百分,我很好奇,考得这么好,为什么不去上红柳一中,以他的成绩还不是免费读!但是,我后来才知道他因为是从小和他奶奶相依为命,所以不想离家太远,他想在附近上学好方便照顾他年长的奶奶。虽然我留在这儿的原因也是不想离家太远,但我是因为离家太远,就吃不到我妈做的糖醋排骨还有韭菜饺子啦!我本来就一吃货,吃货怎么少得了吃的,除了糖醋排骨,还有烤排骨,除了韭菜饺子还有粉丝蒸饺等等,只要是我妈做的,我都爱吃,而且别人做的味道,我总是不太喜欢。可能是少了妈妈的味道吧!至于他为什么没有和父母住在一起,我就不得而知了,直到后来,我才知道,他父母在他8岁的时候就离异了,然后它选择和奶奶住一起,他说奶奶年纪大了,而他会慢慢地长大,就可以自己照顾奶奶了。当他告诉我这些时,我的眼泪就不听话地往下流,就像下雨一样,怎么也不肯停。从那个时候起,我就很惭愧,因为他懂得的和经历的永远要比我多得多。也许,就是那些,那些我不曾经历过的事情,才一步一步地把我推向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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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高中的象征就是换座位,文理分班。而我最讨厌文理分班,最喜欢换座位,可直到和他做同桌后,我就再不想换座位了。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喜欢和他坐在一起, 哪怕一句话也不讲,我觉得就那样安安静静地坐在一起就很好了。我们高中有午睡的习惯,我最喜欢午睡铃声响后,我们俩的头都齐刷刷地倒向一个方向,我就这样静静地看着他的头顶,然后慢慢地睡着了。我也喜欢上课铃声响后,我们都同时站起来的默契。不知从何时起,我已经习惯了他在我旁边,越来越贪恋他和我做同桌的时光。他虽然坐在我旁边,离我如此近,但我从来不敢迎上他的目光,因为我不敢看他的眼睛,也许是因为太喜欢了,所以才不敢看,怕他看出我对他的喜欢;也许是因为他看上去太忧郁了,我怕我会因此而难过,让他看出以为我是在同情他的遭遇。后来,我们没有再做同桌了,每考完一次试,我们就换一次座位,但是巧的是,他每次都坐在我前面,但不是前后桌。有时候我们中间是隔两排座位,有时候是好几排,最远的一次是:他坐第一排,我坐最后一排。其实,我根本不在乎我坐在哪里,我只要能看得到他就好,最好是我前排的同学都比较矮,这样的话,我看他就顺利多了,至少不用我把椅子动来动去,也不用把头晃来晃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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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期,他稳坐第一名这把别人怎么抢怎么努力也得不到的宝座。而我始终维持在中游,不上也不下。可能我的心思都花在全神贯注地偷瞄他吧!第一学期就这样过去了,我还来不及反应,就到了第二学期,到了我最讨厌的那个学期——文理分班。我理科成绩不如文科,我爸妈也希望我学文科,他们觉得女孩子学文科将来好找工作,可以当老师,也可以当文员,工作稳定又比较安静,在他们的印象里,学理科的就是打打杀杀的,工作不稳定又不安静,尤其是女孩子特别不适合。我本来也是这么想的,但是我偶然得知他准备选理科,因为他很喜欢生物和化学,而且他跟我说过,他将来想当一名外科医生。我想他当医生应该是跟他奶奶有关系,他奶奶年纪大了,经常生病,所以他常常请假回家照顾他奶奶,有时严重的话需要住院,所以他会在医院里照顾奶奶。白天由护士姐姐照顾,晚上自己照顾。但是他的成绩一次都没有落下过,考试依然独占鳌头。这也是我很佩服的地方,他应该是一边照顾奶奶,一边自己看书自学的吧。因为他每次都装了很多课本在书包里带进医院里。他毫不犹豫地选了理科,为的是以后自己可以很了解奶奶的病情以及可以及时作出相应措施,不至于让奶奶饱受病魔的痛苦。但是他的理想不仅仅如此,他想救更多的人,更多因疾病而痛苦的人。这一点,也是我无法企及的,我甚至连救死扶伤的想法都没有,何来立志当医生这一伟大目标呢。我本想和他一样选理科,但胳膊始终拧不过大腿,我百般挣扎,最终读了文科。这意味着我将在课堂上再也看不到他认真听讲的样子以及直挺挺的腰杆,也意味着他会离我越来越远,远到我们最终会形成陌路,远到对他而言我顶多算得上跟他说过几句心里话的高一同学,而且还是上学期的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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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我看见他的次数很少很少,少到我可以很清楚地说出什么时候我们在学校的哪个地方遇到以及他当时的表情是什么样子的,我都记忆犹新。可能是见面次数实在是太少的缘故吧,也可能是我对他太有印象了吧!我被分到了文科高一十二班,他被分到了理科高一一班,理科有11个班,文科是3个班。理科基本上都是男生,文科当然是女生偏多。不仅分了文理班,而且楼层也分开了,理科在二三楼,文科在一楼。有一点儿好处就是,我可以站在我们班走廊,远远地看见他从公寓往教室这边走过来,我明明老早就注意到他了,可当他也看到了我时,我却装作很巧,说自己刚在走廊上没一会儿,就看见你了。我这么做难道就是为了得到他那会心的一笑么,我承认我很喜欢他的笑容,应该是特别喜欢,要说这个世界上我最喜欢什么,毫不疑问,我的回答是:他的笑容,至少那个时候的我就是最喜欢他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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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得很快,高一就这样结束了。高一对我们来说还是比较轻松的,暂时会让我们忘了高考,那个让我们又爱又恨的高考,它会让我们从此天各一方,从此天涯沦落人。一到高二,我们的紧张感就迅速火势围攻,我一方面要把学习顾上,一方面又想要知道他的情况。我怕我们的距离会越来越远,所以我也会晚上躲在被子里,打着自己的小台灯奋笔疾书,窝在被子里实在是太热了,即便是冬天,也会觉得大汗淋漓,很不是个滋味儿,但一想到自己将来有一天可以再次出现在他面前,然后对他会心一笑,即便我们的关系还是高一同学仅此而已,我也觉得很满足。我依然不会忘记那个曾对我说他将来想当一名可以救死扶伤的医生的他。张桦,我会一直记得你,就算你忘了我,就算我们高考之后,真的会从此再也不见。而我在你对我仅有的印象里一点一点地消磨殆尽,我成了你的路人甲,而你成了我心中不可忘却的那个很重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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