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美好,哪怕是假的

                                    鲜花

        我喜欢花,而且没有什么独特的偏好。只要是好看的,我都喜欢。如云似雪的樱花、白里透红的桃花、嫩黄浓香的油菜花、漫山遍野的杜鹃花、开满夏秋的扫帚梅(波斯菊,格桑花)、绚丽的牡丹、美艳的玫瑰、.......,不可胜数。哈尔滨一年有六个月看不到绿色,我每次旅行,看到鲜花,总是兴奋不已,狂拍不止,生怕错过了这美好的瞬间。

        我也喜欢原野上孤独绽放的小花。如果说上面说的这些花让我兴奋,那么在一片绿野中迎风抖动的一簇小花,则让我心生怜惜。每一个生命都是独一无二的。哪怕是一个卑微的生命,也有爱的渴望,也有拥抱这个世界的权利。就像一首歌唱得那样:野百合也有春天!

        男人通常不愿表现自己喜欢花,小时候怕别人说将来怕老婆,长大了怕别人说没品味。因此大多数人的办公室,摆放的都是绿叶植物,羞于放鲜花。古时的文人雅士,要喜欢什么花,一定要给自己找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梅花傲雪,所以喜欢;荷花出污泥而不染,应该喜欢;兰花清雅,理当赞赏;... …,等等。如果借物咏志抒怀,是一种文化,那么君子兰曾经让那么多人疯狂,则只能看到人们的无知、愚蠢和贪婪了。有些人家里放一个浑身是刺的仙人球,美名曰:金虎,说是能辟邪,而我宁肯家里放把枪或大砍刀以防盗贼。

        我不屑于文人把花分为三六九等,用东北话讲“那都是扯犊子”。文人扯点犊子倒没什么害处,可以改善生活的平庸。但现在文化都成了商品的装饰,弥漫着钱的味道。就像一些花店在鲜花上喷上一层金粉,既污染了花的容颜,也辜负了花的本意。

        花没那么多想法,她只是遵照自然或上帝的旨意,在有限的生命里,尽情绽放她的美丽。

                              美女

        毫无疑问,我也喜欢美女,也没什么偏好,因而我无法像那些追星族一样单单喜欢某一个明星。我喜欢奥黛丽.赫本,也喜欢章子怡,… …,也流连街头走过的美女。典型的花心。

        但美女和花不一样,美女是人,是有思想的人。因为思想,美女之间便有了不同。

        现在人们津津乐道于民国时期的几位美女,比如林徽因、陆小曼、陈映霞等。其实和她们一样漂亮的女人很多,只是她们有思想、有故事,才让人觉得有味道。最近总看刘瑜的文章,觉得如果能天天和这么聪明的女人聊天,是多么快乐!虽然从照片看,她不算很漂亮。

        我也喜欢真诚、有个性的女人。比如萨科奇的前妻因为不愿受总统夫人之累,与萨科奇离婚,我喜欢;布鲁尼喜欢一个能掌握核按钮的男人,与萨科奇结婚,我也喜欢。从来没有绯闻的蒋雯丽,我喜欢;声称自己没有男人就活不下去的刘晓庆,我也喜欢。

        西方幽默里,专门有一类讽刺金发美女愚蠢的。按我对美女的热爱,美女愚蠢也是可以原谅的。美女因为从小就被男人宠着,因而无须用脑,不需要智慧。作为一个男人,我常常希望下辈子是一个美女,不用辛苦学习、挣钱养家,每天只打扮得漂漂亮亮,等着男人来爱。美女愚蠢点没关系,如果承认自己愚蠢并且单纯善良,那就十分可爱了。无论是改造社会还是探索自然,美女只需拍手加油,男人就会像打了鸡血一样,前赴后继,累死也乐意。

        但是在现实中,对很多美女最好只是远远地欣赏(顺便感谢一下上帝,这老头的手艺有时还不错),如果一旦接近,进而交流,则会让你大失所望,甚至让你失去对生活的信心。美女愚蠢单纯,可以接受;美女愚蠢庸俗,我会觉得可惜。

        可惜、失望也罢了。还有一些愚蠢而盛气凌人或者愚蠢而自以为是的女人,简直就是让我痛恨了,不管她有多漂亮。比如那些开着豪车违章,下来对警察破口大骂,甚至动手打人的女人;或者仅仅是因为自己的男人或老爸有权有势,就对别人颐指气使的女人。有人说人人心中都有一个希特勒,我深以为然。我算是一个文弱书生,但我常有把一些人关进集中营统统消灭的冲动。

        当然我内心也常常有一个康德。有一次在电视上看到,一个患有侏儒症的女人,在暂短地和一个不负责任、毫无疑问也是挺可怜的男人结合后,生下一个健康的男孩。节目录制的时候,母亲独自带大的孩子已经上小学,男孩很漂亮。节目展现的是女人给男孩做早饭、男孩吃完早饭去上学的场景。由于女人太矮,和锅台差不多高,因此做菜时溅起的油花常常把女人的脸烫伤。女人就这样坚持着生活,男孩的长大,是她生命的延续,也是对她人生缺憾的弥补。这个节目让我泪流满面,它提醒我们,即使是一个侏儒也可以是一个伟大的母亲、一个美丽的生命。每当我看到原野上在风中抖动的小花,我就会想起那个女人,并为生命的顽强、珍贵,感慨不已。

                            宠物

        有人喜欢猫,有人喜欢狗。为此很多人不惜笔墨、引经据典、口诛笔伐,说明自己的理由。通常理性、自由的人喜欢猫的随意,感性、传统的人喜欢狗的立场坚定。喜欢狗的人可以举出很多义犬救主、不忘旧情的感人故事,不喜欢狗的人主要认为狗好坏不分,仗势欺人。其实狗管不了自己,几千年来人类已经把它驯化成这样。就像几万年的遗传下来,我看见美女就眼睛发直、口水直流一样。这事儿不赖我。

        小猫小狗我都喜欢,但我从来没养过,主要是没有精力。儿子小时候,在街里看到有人在卖涂了颜色的小鸡雏,欢喜不已。为让儿子高兴,我买了两只回家,精心饲养起来,直到长得很大了,不知如何处理,才送给在农村的亲戚。这是我养小动物的唯一经历。

        我虽然没养过狗,但我知道别人为什么喜欢狗。有一次,亲戚临时把一个博美小狗放在我家,到第三天的时候,我把亲戚叫来,让他赶紧拿走。因为再不拿走,我就舍不得再让它走了。每天下班回家,小狗就欢天喜地冲你摇头摆尾,就像久别重逢的恋人一样。一个小生命,那么依附于你,让你无法不喜欢。有些人没有恋人、不要孩子,却养条狗。因为恋人和孩子虽然可爱,但也会耍性子连哭带闹,而狗不会。

        在电影《卡拉是条狗》中,那个卑微的男人,只有在回家时,在卡拉的热烈欢迎下,才能找到自己存在的证明----至少卡拉需要我。

        而我每天要向领导汇报工作,跟部下研究工作,业余还要帮亲戚孩子找工作,或者做陷入苦恼的朋友的思想政治工作,… …。到周末了还要去看望母亲,去学校接儿子,去… 不能告诉你的地方。在家里还要拖地板,为老婆修衣柜,修皮箱,修下水道,… …。我可不想再让一个可怜的小狗需要我了。剩下的时间我还要在书中寻找智慧和快乐,然后写下这些乱七八糟的文字。我没有养宠物的时间,也没有让宠物证明我存在的需要。

        顺便说一句,藏獒属于还没驯化过来的半野兽,并不适合当宠物。而且藏獒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勇猛无敌,根本斗不过一些世界名犬。就像五大三粗的李逵,却被帅小伙燕青摔得鼻青脸肿。藏獒看似勇猛,其实是智商太差,逮谁咬谁,甚至是它的主人。藏獒被炒成这样,只不过是一些人有钱了,金链子、小蜜不时髦了以后,找到的又一个证明自己有钱的道具而已。看到行人纷纷躲避,牵着藏獒的人仿佛在说:看我多么有钱、多么横!这种人和低智、蛮横的藏獒在一起,简直是绝配!

                                  正题

        我喜欢花,喜欢宠物,家里却从来不养。我说没有精力,准确的说法是:我没有精心饲养的精力。我总觉得,花也好,宠物也好,都是美好的生命。如果你把它弄回家,你就要为它的生命负责,你就要关心它的饥渴、健康,甚至心情。

        这个世界有许人多喜欢养花草宠物,并且能够尽心呵护,我觉得很好。

          但也有许多人,只顾把花草搬回家,既不尽心也没智慧去侍弄。可怜的花草,水灵灵地来到这个人家,没几天就枯萎了。养宠物也一样,饥一顿饱一顿地对待宠物,只享受宠物带给他的快乐,很少考虑宠物的需要。这种人通常从小就以自我为中心,从来不顾及他人的感受。这些人并非恶人,只是没心没肺,只是脑筋缺弦,但也足够可恨。遇到这种没心没肺的家伙,花草宠物只能自认倒霉。

        至于恶人,比如那些终于当上了老爷的奴才,终于熬成婆婆的媳妇,以折磨别人来找回自己的尊严的人,不在本文讨论的范围。按照我疯狂的想法,这种人应该直接送集中营。

        由于我没有精力养花,但还喜欢花,便退而求其次,有时会买一些绢花放在房间里。喜欢鲜花,在有些人眼里已属于不高雅,买假花就更没品味。但是按照我的逻辑,做工精细的绢花,映入我眼睛的几何形状和光线的频率(色彩)与真花没有太大区别。唯一的区别是没有随时间而变化的惊喜。这没办法,刀尔登有句话挺有道理,意思是:人处于各种矛盾之中的时候,妥协是最好的方式。

        也就是说,拿一个仙人掌和一个绢花让我选,我宁肯选一个美丽的绢花。

        我想说的是,我们既然都喜欢美好,就要尽心去呵护一切美好的事物。同时,作为别人审视的对象,每个人要尽力展现自己的美好。

        哪怕是假的!

        比如,别在人家孩子满月的时候说“这孩子将来得死”这样的真话;比如,头发灰白的时候染一染,别总以为自己老了,就什么都不在乎了;比如,一个女人即使在家,也不要展示自己蓬头垢面的真容;等等。

          人老了,就容易什么都不在乎了,发展下去,无论是形象上还是思想上,都会变得越来越让人讨厌。很多人死了,并不会让亲朋好友多么悲伤,而是让人如释重负。人应该不断学习、自我改善,那么年龄大就不会是让人厌烦,而是魅力所在。容颜的衰老是没办法的事,但我们要尽量做自己能做的事。比如,穿合体的衣服,注重卫生,染发,刮胡须,修剪耳朵、鼻孔、眉毛上的杂毛,等等。

        行为是受思想支配的,人还要讲科学。我的一个朋友,年龄不大眉毛就长了杂毛(长寿眉),感觉像老头。我劝他修剪一下,他却感觉我要害他一样。很多中国人以为,有长寿眉能长寿,修剪了当然会折寿。迷信的特点,一个是把某些关联当成因果,还有一个是因果颠倒。人老了,细胞就逐渐不听DNA的指令了,才会长出杂毛;而不是长出杂毛了就会长寿。我见过一些挺漂亮的女人,但脸上却在不适宜的部位长了一个黑痣。到医院很简单就能去除的事之所以不去做,无非就是两个原因:一个是不想取悦于别人;二是迷信,觉得黑痣与命运相关。这种既懒又蠢的女人,最好远离。

        懒惰和愚蠢都是我不可忍受的。女人(包括男人)适当整容,给人以美好的形象(虽然是假的),也是积极进取的表现,要比“我就这样,能咋地!”的人强百倍,是应当受到鼓励的。但是如果把改变命运都寄托在改变形象上,除了假的外形,再无真的内涵,无疑也是懒惰和愚蠢的表现。

        有人可能觉得让一切美好会很累。没错!会很累。无害的选择就是像我一样,因为怕累,就不养花草宠物,我买绢花。有人觉得过家本来就累,还要对家人展示美好的一面,就更累。没错!但你可以选择不结婚。

        有一句话很好:你占有的越多,你被占有的也越多。你可以选择不占有。如果你想占有,还不想被占有,那你就是一个自私的人,毫无疑问也是被人讨厌的人。

        有些人不想付出却想获得;有些人缺乏能力,却自以为怀才不遇。能力和欲望的差距太大,几乎是一切社会矛盾的根本。

        婚姻的矛盾与冲突,很多时候是有的人只想占有,而不想被占有。换句话说,很多男女,并没有能力尽自己的责任,而且也不努力增进自己的能力。这样的人本不该结婚,但还要结婚,矛盾冲突就不可避免。

        很多时候,假的东西变成习惯就成了真的东西。就像陈佩斯演的小品《警察与小偷》,一个小偷如果给他警察的职业和尊严,可能就会变成一个敬业的警察。一个附庸风雅的暴发户,坚持下去,就可能成为一个不错的艺术鉴赏家。一个古人说过:“作之不止,乃成君子”。据说理想的政治制度应该是:即使流氓被选上,也得为公众服务。

        电影《涉外大酒店》里,女主人公的丈夫在求婚的时候就向她保证:要好好照顾她一辈子。女主人公也确实无忧无虑地生活了一辈子,直到他丈夫忽然去世,才发现他丈夫在外面欠了很多债。如果女主人公先去世,那么她就是一个幸福的女人,她的丈夫也实现了当初的诺言。

        毫无疑问,美好的事物,以真的为好。如果没有真的,假的也不肯为别人做,那就不可救药了。一个人如果坚持:我是流氓我怕谁?我是泼妇我怕谁?我都这么大岁数了我还在乎谁?别人也没办法。事实上,这种人比比皆是。

        如果一个男人装一辈子好丈夫,或者一个女人装了一辈子贤妻良母;如果那些违章还打人的女人在警察面前能假装一下淑女;如果我当上了德国元首,也别总想把看不顺眼的人关进集中营(尽管我常想这么做);这个世界就美好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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