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只猫

大巴摇摇晃晃一路驶向远处。

我不喜欢坐大巴,每次都会胃里翻江倒海,你是知道的。

清晨的薄雾还未散去,有一个穿浅蓝色羽绒服的小男孩站在马路上,怯生生的看着来往车辆。

我抬头望向你,突然有些悲伤。

到达目的地,我们便会分开,从此一别两宽。

你嘴里说着抱歉。

猛然从梦中清醒,在黑暗里摸索着,手机泛起光的时候愣住,片刻间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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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林然,是在三月半的婺源,油菜花将将露出鹅黄色的花顶,然便是那个在花田里架着相机拍照的少年。

老板娘说,他来这里有些时间了,应该挺喜欢穿浅色的衣服,月白色毛衣,或者纯白色衬衫。钟爱楼下酒廊的酒,不过可能不太喜欢味道太浓烈的。也不大经常说话,想来是有什么故事罢。

我跟阿洛是早上六点半到的,去放行李时隔壁出来了一个穿白色粗线毛衣的人,脖子里挂着一个老式相机。

听说他是这里的长住客。

故事会从哪里开始,又将在何时结束,使我困惑。

随着一路颠簸路程的结束,伴随而来的是通体的疲惫,简单洗漱后伴着窗外鹅黄色的花海沉沉的睡去。中午老板娘做好午餐去叫我们,在楼下碰到他,抱着一份炒饭,抬头看见我们点头笑了笑。

然后,我知道他叫林然。

一个平面设计研究生,梦想是在学校附近开一家清吧,偶尔接到设计单子,攒一点钱带着老爷相机去旅行。

林然笑起来淡淡的,眼睛微微眯起来,睫毛和卧蚕之间有一条不宽的缝,仿佛能透出光来。

眼睛会发亮的人,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呢,我常常想。

可能没有经过生活的诘难,内心温暖而柔软罢。

在为期半个月的婺源之旅中,除了落雨的一天,其余时间都是由林然带着在自然里穿行,白墙黛瓦马头墙,浅浅的绿和片片黄装点着。

很早就听说婺源的美丽,古道西风瘦马,小桥流水人家。

给我的印象大概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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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洛很爱笑,也很爱拍照,林然有很多阿洛的照片,也有一部分是我的。

可能是因为与生俱来,我与阿洛的性格,一个淡漠一个热烈,刚好使天平的两端持平。

可能是性格相似。林然身上那种孤独,安静和淡然很吸引我。

相处久的人,一个不经意的动作,就能使对方知道你想要什么。阿洛大概就是我相处久的那个人。

或许是因为都是学生,林然对于我们有些不同,一起去酒廊吃老板娘的蛋炒饭,一起配不同口味的莫吉托。一顿饭下来,在阿洛与林然的对话里,听到很多关于他的信息。

喜欢调酒,有一个老式的老爷相机,大学里是社团联合会的主席,有一个关于摄影的协会,有一本关于调酒的笔记,有一个设计工作室,有一个谈了八年的前女友。

阿洛身上的热烈,成为三个人沟通的桥梁。于是我有了他的微信,电话,和合影。

怎么形容林然呢,用中学时期写作文的句子来说,大概就是晨起带着薄雾的暖风,刚抽条有一抹浅绿的柳芽,黄昏云层被熏染的黄,夜色里沙滩上微弱的灯光。

总感觉他周围的一切都是淡淡的,不够浓稠,也不会太稀薄,若即若离。

大概我从未体会过热烈而明朗的性格,所以那种热烈对我来说,很炽热。同样,我也做不到林然身上的那种淡然。

那时我渴望着,能够对所有的一切所得处之坦然。

我不会调酒,只会试着配一杯差点意思的莫吉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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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婺源的雨天,林然借了二老板的吧台给旅行的人调鸡尾酒,阿洛性子跳脱,半个小时不到已经溜到前台跟刚到来的旅者聊的很欢乐。多数时间里我都只能看着他们,看着林然给别人调酒,帮不上一点忙。

有时候是蓝色夏威夷,有时候是红粉佳人,来往旅行的人,还是女孩子居多,有人打听林然来历,也有问林然电话的,当女孩子鼓起勇气带着羞涩要电话的时候,他笑着说一句不好意思。

林然算不上很帅,但属于干干净净的人,不只是形容穿着,而是性格。

在人少的时候,他会拿出那本调酒笔记,一次次的实验,做一些不同味道的酒。

我跟阿洛是品酒的人。

我喜欢林然调的一杯浅青色的薄荷酒,我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叫“送给我女朋友”,有点青涩的味道,微微发苦又有些许酸甜,有薄荷的凉意又有回甘,就像恋爱。

只是后来都不曾在喝到过。

三月将尽的一天,林然告诉我们说要走了,于是送他登上离开得车,我说如果你真开了清吧的话,不如叫有只猫吧,就像我们在河边捡到的那只薄荷,怎么样。

他在读研,私自跑出来不知道会不会被他导师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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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年八月中,我携着行李登上去往林然所在城市的车,听说他如愿开了清吧,辞去了设计室的工作。

我去了他的学校,读被以最后一名调剂的研一。

我还是性格里带着懦弱,一直没有交到要好的朋友,也勇气没有去见他。

十一月份田野实验结束后,导师请我们去喝饮料,店的名字叫做有只猫。一个猫头简笔画和有只猫三个字,干净利落。

就如同他的人一般。

他在吧台上给别人配饮料,一边问喝点什么,我犹豫了一会儿走过去说,你好请问有没有送给我女朋友。

加冰的手顿了一下,抬头看我,应该是愣了一下,然后说你自己调吧。

于是我成了这里的常客,每次都会点一杯送给我女朋友,只是一直都没喝到过。

没有课的时候,我会去吧台擦杯子,帮他买饭,或者看着店,有时候人少了看他去超市买些食材,然后在后厨做蛋包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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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喜欢上他呢,大概是五月份的那场大雨,毛巾被他盖在头上的时候。

手背青筋凸起,克制着力道一边揉着我被淋湿的头发,说你真是不要命了。

那是我长这么大见过的最大的一场雨了,车子整个浸在水里,车窗只漏出一点点在水面上,店里的水快就要漫过吧台。

明明是五月了,依旧觉得冷的像冬天。他大概是怕了吧,怕我像那个饭盒一样被冲进那个没有盖子的下水道里。

所以,我误以为这种紧张便是喜欢。

经常去店里的人,总会看见吧台后边有一个人懒懒的擦着杯子,偶尔会把吧台搞得乱糟糟的,还逼着老板喝一些奇怪的东西。

那是我调的酒,无论颜色多像,味道总是差点,可能,还很难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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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们看来,我应该是他的女朋友吧。

打扫卫生,送饭,看店,跟着学调酒,捣乱也不会挨骂,跟常来店里的人打招呼,趴在吧台上看书,懒散的说不想吃盖饭要吃他做的蛋包饭,抢他碗里的肉,偷偷给他放辣椒,给他做冰糖雪梨止咳,凶巴巴的警告他赶紧爬回去休息……

林然是个很温柔的人,不会很大声说话,唯一一次是那句真是不要命了。

瞪着眼睛,脸色有些发白。

我穿过他的卫衣,上面有我弄的洗不掉的番茄酱,我给他缝过衣服,他白色外套上有我绣的翠竹,我毁了他好多瓶朗姆酒和白兰地,还有一瓶精度很高的伏特加。

转头能看到他专注的配酒,能吃到他做的蛋包饭,小日子有熬好的姜糖水。

我以为日子就这样了,平淡温和,像极了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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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年的冬天,第一场雪下来的时候,我邀他去赏雪,在学校的湖畔旁边堆了雪人,半人高的雪人,带着我那顶酒红色的帽子,和雪花一起融在夜色里。

我请他去给同学拍过照,我替他往学校送过酒,我们去过大理去过青海,吃过烧烤,喝过啤酒,也露过营。

只是那句今晚月色真好,一直不敢说出口。

他应该知道吧,我喜欢他。

一般人应该都可以感觉出来那种亲密中的疏离和回避,可我偏偏装作看不见。

我又何尝不是胆怯,只敢偷偷告诉他说我喜欢你却从来不敢带着感情直视他的眼睛。应该也是怕了吧,怕真的被拒绝了,所以就算没有回应,也当做是好消息。

他可以喜欢一个人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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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阿洛说,你看,都是欺骗,都是自欺欺人,我想去争取他人生那八年里最好的时光,可是那八年里他连我是谁都不知道。我明明知道会是什么结果依旧还是控制不住想要去见他。

我一直以为,有只猫是因为我,可是当那天中午那个抱着英短烫着一头羊毛卷的女生跨入店门的那一刻,我就知道我什么也不是了。

有只猫,从来都不是我的有只猫。

林然养过一只猫,养了八年,后来被他前女友带去了加拿大。

我不知道那天后来怎样,也不记得自己是怎么离开得,只是当她笑着说你好我找林然的时候,心被狠狠地揪了下,疼的呼吸不过来。


没有告别,就像当初我们认识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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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在网上看到过一句话:

我常常在想,那些光芒万丈的人出现在我们生命里然后消失有什么意义,后来我明白,喜欢一个光芒万丈的人一点都不可怕,不管遥远不遥远,能遇到让你付出的事物或者人,都是一种运气。

大概林然于我便是一种运气吧。

听说他向别人问过我,给我打了好多电话,只是我从来不敢看,都拉黑了。

因为提不起勇气。

听说当一个人认真的谈过一段感情之后,很难再喜欢上另一个人,因为不想在花时间去了解,去习惯,就好像你快写完一篇文章时,被要求撕了重写,虽然记得开头和内容,但是却懒得再写了,因为这篇文章已经花光了你所有的精力,只差一个结尾,就因为一个结尾,你要重新来过。

无论是林然对我,还是我对林然,可能都是如此。

虽然我知道,如果他不来找我,这辈子我们都不会有交集,但是如果他真的来找我,我还是会第一时间飞奔着跑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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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我们赋予旅行的意义太过重大,虽然总是呆在同一个地方,抬头的总是那一片天空会有些乏味,但是让我安心。

后来我很少再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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