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龙:为情生,为酒死,金庸在书桌上写江湖,古龙在江湖里写江湖

【题记】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寸心之争,生死忘矣。

                                                                        ——古龙

近来,每当提笔准备写古龙,我的脑海中就会突然闪现金庸。

中国文坛一直有一个很值得玩味的现象:那些文学大家通常都会成双成对地出现,形成天然的映衬与互补。比如,在唐诗的世界里,出现了一个以超逸洒脱的胸怀颂扬大好河山的诗仙李白,就必然出现一个以悲悯之心轻抚百姓疾苦的诗圣杜甫。李白如天,以大鹏之志唱响生命的轻盈;杜甫如地,以仁者的情怀歌咏世间的沉重。在宋词方面,出现了一位专工婉约词的代表人物柳永,就必然出现一位擅长豪放词的大家苏轼。于是,十七八女孩儿,执红牙拍板,唱杨柳岸晓风残月;关西大汉,执铁板,唱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大家各得其所,从而满足了不同受众的需求。

而在现代武侠文学领域,有金庸,便有古龙。金庸写人间,他笔下的大侠永远被人情世故所包裹,被人际关系所牵绊;古龙写天涯,他将笔下的侠客放逐到远离尘嚣的地方,他们没有来历,宛若孤星。金庸善写剑,剑是白刃中的君王,高贵、儒雅,平衡;古龙偏爱刀,刀是利器中的狂客,粗犷、随性、直接……

若硬是让我比较更喜爱哪种风格的武侠,我只能说,我喜欢细品金庸笔下精巧缜密、大气雄浑的故事情节;但是我更钟爱古龙感性悲凉、寂寞入骨的笔触,和那将人生遗憾演绎得精妙绝伦的艺术秉性。

古龙笔下的男主几乎是清一色的浪子,他们介于江湖与归隐之间,武功超群,声名远播,却远离江湖组织,我行我素,常常神龙见首不见尾。李寻欢、萧十一郎、陆小凤……看似潇洒冷峻、狂放不羁,实则心思细密、孤寂无奈。

我想,这些人物,应该也有古龙自己的影子。


少年的脸本来是那么孤独,那么倔强,使得李寻欢时常会联想到一匹在雪地上流浪的狼。

但等到他嘴角泛起笑容的时候,他这人竟忽然变了,变得那么温柔,那么亲切,那么可爱。

李寻欢从未见过任何人的笑容能使人如此动心的。

这是《多情剑客无情剑》中,李寻欢初见阿飞时的感觉。古龙从始至终都未明白透露过阿飞的身世,只用若隐若现的笔法暗示了他父母之间的恩怨纠结。当年,父亲沈浪抛弃了他们母子。母亲白飞飞早逝,阿飞小小年纪便独闯江湖,仗剑走天涯。带着与身俱来的单纯、孤寂与倔强,冷眼看人情冷暖、世事炎凉,他渴望一举成名,“我和别人不同,我非成名不可,不成名我只有死。”

细想来,初入江湖的阿飞与少年古龙有点像。

古龙原名熊耀华,14岁时,随父母从香港移居台湾。然而仅仅过了4年,父母离婚,他负气离家,加入黑帮。过早地接触社会,感受人情淡薄、世情如霜。靠着朋友的接济,他读完高中,并考上了淡江英专(如今的淡江大学外文系)。

古龙从小便在写作方面表现出惊人的天赋,早在高中开始,他便开始大量写诗投稿。每每拿到稿费,他会去学校附近的一家偏陋的小店里,点一碗牛肉面外加一瓶酒。小小少年,趁着雅兴,自饮自酌,默默地享受这懵懂的欢愉。从那时起,他开始贪恋这杯中物。如果说,酒醒后必将回归现实的孤寂,那么,就让酒不要停,就让我不要醒。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此后他的人生,情爱纠葛断断续续,酒从不曾断过。

那天,他又坐在小店里喝酒,与其说是喝,不如说是灌,他举起酒杯,直接将酒猛地倒入嗓子眼,几番下来,他的眼眶红了,不知是被烈酒呛到,还是被凡事所扰。眼泪滑落,这样的神情在阳光的衬托下不仅不软弱,反而透着几丝坚韧不屈。只见他轻拍桌案,摇摇头,咬唇长叹一声:“不读了!”

不久,少年古龙辍学了。

原来,当时古龙结交了初恋女友郑莉莉。他们很快便在瑞芳镇的陋居开始了同居生活。郑莉莉是台北一所舞厅的舞女,古龙读书时常常出入那种风月场所。一个单纯寥落的少年才子,一个楚楚动人的风尘女子,很快便坠入爱河。

对于那样的女子,世人多是唾弃的,可是不走寻常路的古龙却认为,从来侠女出风尘,风尘之中才有性情中人。

两人一起生活,开销也渐渐大了。迫于生活的繁重压力,年纪轻轻的古龙抛下了学业,开始了职业写作的生涯。


天涯远不远?

不远!

人就在天涯,天涯怎么会远?

这是古龙最具代表性的句子,叙事如诗,一句一段。

为什么偏爱这种写法?古龙后来解释说:“长句读来如浩荡大河一泻而来,突然以短句相接,犹如一把剑把水截断,可以收到波澜大起大落的特殊效果。”而实际情况是,当时台湾的稿费是按行付钱,写这样的多行句式,原本是为了多赚些稿酬,却无意中形成了古龙独树一帜的写作风格。

1976年,一部根据古龙作品改编的香港电影《流星•蝴蝶•剑》大卖,港台地区迅速掀起了一股古龙热潮。古龙从籍籍无名的写手,一下子变成了炙手可热的作家兼编辑,俨然成为卖好又卖座的代名词,连后来的动作巨星成龙都不得不每日陪古龙喝酒,以求他为自己写一个剧本。

古龙有了名,有了利,名利双收的他也多了无情,他很快便离开了郑莉莉,步入了频繁更换女人的节奏。他买了豪宅和豪车,在车子的后备箱里时刻放着12瓶白兰地。女人与美酒,让他才情勃发,也给他惹来了一系列的麻烦。

1977年,拍摄电视剧《楚留香之星月传奇》时,古龙被片方请去做监制,并很快与新晋女演员赵姿菁打得火热,不久,赵姿菁的母亲控告古龙拐带奸宿未成年少女,还召开记者招待会,宣称自己的女儿还是个黄花闺女,今后的幸福都毁在了古龙的手上。媒体捕风捉影,大肆炒作,此事一时掀起千层浪,演艺团体还因此发起自清运动。最后,经过协商,赵母同意庭外和解,古龙拿出了500万台币,才平息了这场风波。

用钱能解决的问题,从来都不是问题。可是如果牵扯到感情,又怎能用钱衡量?

古龙与赵姿菁黯然分开,从此他的心底留下了一块永远的伤疤。

无法再见的赵姿菁化入古龙的笔下,成为了《圆月弯刀》中的温柔善良的青青。书中,冷漠缺爱、自私自利的丁鹏,为了名利不息抛弃了最爱的青青。最终,浮华看尽,他幡然醒悟,明白世间最美好的幸福,就是和相爱的人一起,平淡从容地度过一生。

整部作品文笔沉郁苍凉,不知道当年古龙在写作时心头萦绕着怎样的悲怆。

他明白,人生最终会归于平淡。可是,上天早已注定,他的一生都难得平淡。


浪子三唱,只唱英雄。

浪子无根,英雄无泪。

浪子三唱,不唱悲歌。

红尘间,悲伤事,已太多。

浪子为君歌一曲,劝君切莫把泪流。

人间若有不平事,纵酒挥刀斩人头。

古龙一生留下了70多部武侠巨作,《笑红尘》是他难得的一本随笔。小说中,他只能借虚构的人物偷渡自己的灵魂。唯有在这部随笔中,他第一次真切地剖析了自己的内心,并自诩为浪子。

浪子看似无情,实则内心情愫蔓生;浪子看似潇洒,其实清泪横流皆是无人时。

可是,谁明浪子心?

古龙一直以来的拈花惹草、风流无度,终于惹怒了妻子梅宝珠,她忍无可忍,毅然决然地选择了离开。

岁月流去无痕,年华掷地有声。离婚的古龙,已过不惑之年,终日待在偌大的豪宅里,只能与自己的影子相伴。想起从前父母离异,孤苦无依的他多么渴望拥有一个温暖的家,而今,他的家不过是一所空空的房子,里面,还是死一般的寂静。

女人,来了又去。而酒,就在那里。自此,他日日买醉,再无节制。

在家时,一个人,一瓶白兰地,于春深的午后独饮,酩酊时睡去,醒来已近黄昏,闲愁却不曾消减,依旧萦绕心头。

难得和朋友聚会,酒正酣时,他开心地挽起袖子,露出手腕上一道鲜红的伤口,开心地说道:“我受伤的时候,家里宾客盈门,朋友都来看我,那真是一段快乐的日子。”朋友面面相觑,不知如何应答。

这已是几年前的一桩旧事。

那天,在台北北投一家名叫吟松阁的温泉酒楼里,他和朋友欢畅喝酒,一屋子男女,场面香艳。突然从旁边雅座闯进一个混混模样的年轻人,冲着他们大喊一声:叫你们古龙来,去给我们柯大哥进酒。酒意正浓的古龙起身,醉步蹒跚地走向小混混,不经意拍了拍他的肩头,谁知那混混被这突如其来的举动惊到了,掏出一把扁钻,三面带刃,锋利无比,古龙借着醉意,像他笔下的侠客那样赤手夺刀刃。瞬间。他手腕上的动脉被斩断,加上喝酒,血液循环加速,鲜血喷洒,很快便倒地昏迷、气若游丝。被送到医院时,古龙的失血量已经达到了2000cc,超过了正常人体内血液的一半。经过输血急救,好不容易才从鬼门关捡回了一条命。

后来,经过调查得知,原来闹事混混口中的柯大哥就是台湾著名的媒体人柯俊雄,小混混的女朋友是前不久与古龙厮混的女伴范小佩,面对古龙的横刀夺爱,他实在咽不下这口气,便借大哥何俊雄的名义,伺机报复。而古龙在得知事情真相后,不仅没有丝毫怪罪,反而开怀大度地说:“难得有朋友对我坦诚相见。可是范小佩是谁?我不记得了。”

手腕受伤后,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无法握笔,这对于一个职业作家而言是何等的痛苦。无可奈何下,只能由他口述、弟子于情执笔,完成了一部武侠作品《飞刀又见飞刀》。可惜,待到作品出版时,古龙与他的武侠时代早已江河日下、风光不再。

当年他手握刀锋,忍受的不过是皮肉之苦。而今,岁月这个无形的刀锋,让他承受着内心的煎熬。世事变迁、苍凉无情,皮肉之伤尚能渐渐痊愈,内心之痛只会更加严重、绵延无岸。

繁华落尽,一夜凋零。

历历往事,让人空自怀想。



别人越不了解他,他越痛苦,酒也喝得越多,他的酒喝得越多,做出来的事也就越怪异,别人也就更不了解他了。

如果说少年古龙像是阿飞,那么年逾不惑的古龙更像李寻欢。他名叫李寻欢,可是每次寻到的总是烦恼。他有肺病,终日不停地咳嗽,明明不能碰酒,却偏偏离不得酒。故事的结局,孙小红走进了李寻欢的生活里,却始终走不进他的心里,因为他的心里早已被一个女人所占据。

而现实生活中,古龙一生风流、豪放不羁,常常为了女人一掷千金。最终,千金散尽,孤独依然。其实他很清楚,金钱可以换来女人,却买不到真正的爱情。可是有了女人,至少还能派遣一下寂寞。

“难得一身好本领,情关始终闯不过。人生几许失意,何必偏偏选中我……”据说,古龙很喜欢这首《小李飞刀》的主题曲,他时常让身边人哼唱这首歌,而他便借着酒意沉沉睡去。

寂寞比酒深,无酒难成眠。

在古龙生命的最后一年里,他更加肆无忌惮地酗酒,肝硬化不断加重,三番四次被送进医院急救。医生嘱咐,千万不可再喝酒。古龙不仅不听,反而喝得更猛了,这分明带着求死的意味。

酒是穿肠的毒药,可是在毒发之前,至少还会有片刻的快乐。

古龙想得很明白,身体不过是皮囊,灵魂的快乐当然更重要。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就在人生快走到尽头时,他遇到了生命中最后一个女人于秀玲。于秀玲本是古龙的一名忠实读者,二人偶然相识并深入交往。在古龙重病期间,于秀玲苦劝他戒酒无果,负气之下回到了台南老家。

奢华的家,再没了烟火味。从此,冷冷清清,生无可恋。

据古龙的好友薛兴国回忆,距离古龙去世前十天,晚上12点多,他突然接到古龙的电话,电话那头的古龙像一个单纯可怜的孩子,说自己感到寂寞,想找人聊聊天。等薛兴国匆忙感到古龙的家,一进门,手握毛笔的古龙将他拉进书房,指着大书桌中央的一幅字,兴奋地手舞足蹈,大声说道:“写得好看吧?我写了这么多张,这张最好看。”蒋兴国走进一看,只见一张纯白的宣纸上,四个苍劲有力的大字:握紧刀锋。

随后,古龙拉着薛兴国的手,从书房走到客厅,两人聊起浓淡往事,又喝起了酒。且乐生前一杯酒,何须身后千载名。边喝边聊,不知不觉,漫长的夜竟变得短暂。

对此时的古龙而言,握紧刀锋,任刀锋斩断性命也无碍。饮鸩止渴,死前能畅饮一番也是好的。

酒未尽,东方白。


古龙曾说:一个人如果沉溺于酒,必定有他伤心的事,而伤心的人必定是多情的人。

可惜多情的人,总是看似无情。生前,他太热闹,被美人与美酒环抱,欢愉之后,反觉寂寞蚀骨、痛不欲生。

愁肠已断无由醉。酒未到,先成泪。残灯明灭枕头欹,谙尽孤眠滋味。

1985年,古龙病重不治,撒手人寰。他临死前最后一句话是:怎么我的女朋友都没来看我?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如今,他终于摆脱了一切俗世的羁绊,去了他想去的地方。如果这尘世还剩下有关他的谩骂、指责、非议与攻讦,就交给时光慢慢处置吧!

古龙下葬时,王羽和倪匡等好友特意选了特大型号的棺椁,在里面放了48瓶XO酒为他陪葬。这样,古龙在另一个世界也不会太寂寞。

在葬礼上,有人提议最后陪古龙喝一杯,于是大家纷纷举起酒杯,有人干脆举起了酒瓶。众人一饮而尽,送他最后一程。

自此,小李飞刀成绝响,人间不见楚留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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