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与黑

不知从何时起,华夏大地上出现了一大批各式各样的偶像:从EXO到TFboys再到SNH48什么的。有偶像自然也就有粉丝,但现在有些人称这些粉丝为“脑残粉”,对他们以及他们的偶像大加鞭挞;而相对应的,这些粉丝们便称那些如是行事的人为“黑粉”乃至“脑残黑”。

笔者曾经非常讨厌这些各式各样的偶像,对于他们的粉丝自然也谈不上什么好感。但现在回想起来,却发现本人身边从来没有人正儿八经地思考、议论过这些事物的本质及其存在的意义。故在此作文讨论“脑残粉”及其偶像当然还有“脑残黑”,借以尝试挖掘这个偶像经济时代的一些道理。

由“脑残粉”说开去

记得此前热播韩剧《来自星星的你》热播之时,男主角都教授曾经引得无数粉丝“竞折腰”:据说此人来中国参加一档电视节目,围观者如山呼海啸;狂热粉丝为一睹真容不惜掷千金,只为了远远地望他一眼。这大概是对脑残粉一词最好的诠释之一了吧。当时有人撰文称追星族大抵是低收入低学历低智商的屌丝,还引得一众粉丝晒出自己高大上的生活以求驳斥,甚至有一篇《你配不配做脑残粉》的文章还专门说明只有有着光鲜优越的生活的人(上层阶级?)才有能力(原文为“资格”)如此狂热地追星,煞是有道理。

不过就笔者本人的见闻而言,大部分粉丝远没有这样光鲜亮丽的生活方式。我初中时,身边就有迷恋韩国“长腿欧巴”的妹子。此人学习一般,长相一般,家境也是一般,平时追星的表现无非就是疯狂听歌煲剧顺带宣扬一下自己偶像的优越性,除此之外,与其他不追星的女生别无二致。

而各种媒体上的粉丝们给人的印象就实在让人不敢恭维了。不论是二次元与TFBoys粉丝们在漫展时的冲突,还是世博会韩饭冲撞守卫武警,抑或是大肆宣扬偶像的“努力”和娱乐圈竞争的残酷在各种网络平台上与“黑粉”们互撕,且不论他们有没有上述的生活,他们的做法就完全没有“上层阶级”的高素质形象可言。

我不否认粉丝中有非常“强悍”的所在——王源生日当天甚至有人包下了美国时代广场的巨幕电视为他庆生,其中考时粉丝们也争相为他划重点找技巧。但是可能是囿于阶级的限制,大多数我所见到的粉丝都只是一群迷恋偶像的某一优点的普通老百姓有的甚至是“屌丝”。至于说网络上的粉丝们,他们的表现就更像是痴迷偶像觉得他/她千好万好奋力为之辩护的小朋友(请原谅我用了这个词因为他们的行为更像是一些没长大的孩子对自己喜欢的东西的态度)。虽然还不至于称之为脑残,但起码不会是很值得人们效仿向往的阶层与人群。

粉丝是否有过人之处

曾经在杂志上读到过一篇文章:《粉丝领袖的过人之处》。大意是说一个非名牌大学毕业的普通女孩曾经因为喜欢某明星而组织其粉丝团,为了追星掌握了多种技能,还自己用课余时间打工攒下了一部单反并凭借这些在面试某报纸娱乐记者一职时脱颖而出。

这让我想起了一个冷笑话:一名沉迷电脑游戏和日本动漫的网瘾少年不仅成功在多个游戏达到了职业段位,学会了cosplay、日语、编程和网页制作,还通过自学掌握了十几门大学课程并在参加中国南方某著名985工科大学组织的考试之后仅有一门不及格。

我这里想要讨论的是这样一个问题:粉丝们的过人之处究竟是来自于成为粉丝本身还是什么别的地方。

且不说领袖本身往往有性格上的与众不同(更专注更冷静什么的),人人各有所长各有所志也就并非人人都有能力成为领袖(所以哈佛大学说过“我们至少需要一位追随者。”)。粉丝领袖如果自己没有过硬的本领,成为领袖和佼佼者也绝非易事。有人说:“她是因为追星所以才去掌握这些技能的啊!”那我就要说了:P图混音做flash剪辑视频网页制作在下也会而且我还是哔站的业余up主(事实上本校有一门选修课叫做多媒体技术及其应用,就是教授这些技能的);各种办公软件基本上是个会用电脑的人都会;写稿和策划一个项目可以说是大学生的必备本领(本人在高中时就曾经连续两次主持小组研究性学习项目并担任综述主笔和报告主讲并且至今仍在参加学校组织的化学功能材料研讨课);自高一起便自主撰写了数以十万字计的随笔、议论文和说明文;此外我还先后参加过一次中央电视台组织的才艺大赛(杀入北京决赛斩获国家二等奖,表演项目为英语主持和朗诵)、初中一次高中两次化学竞赛(省级一等奖和省级三等奖)、一次天文竞赛(省级一等奖)、一次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主题为校园绿化与植被)更在2016年被中国南方某著名工科大学位居全国前二十位世界前0.1%的专业录取。而我说这些仅仅是为了向我喜欢的女孩子证明我的优秀。那么请问这是否可以证明像我这样的单相思者也有过人之处呢?

显然不能。我会制作多媒体更主要的原因在于我曾经在暑假的时候制作过包含PPT、视频、音频、Excel和文档的电子同学录,克服了很多困难也积累了相当的经验;业余up主则是为了炫耀我打游戏的战绩;研究性学习是源于我对于研究的热爱;写作的功底来自于自幼阅读的好习惯;让自己变得更优秀是我参加各类比赛的动力;至于说考大学,那是因为我原本就是一个很努力很聪明的学生(至少我自认为如此,我在高三一年就刷完了一套五三若干份衡水卷三本英语题典还不算后来送给表妹的三本题典和两套卷子)。再回到刚刚粉丝领袖的问题上来,如果她不喜欢、不需要这些技能或者她领悟力欠佳(我的同学中就有理解能力不行导致思考问题常常卡在关键点上的)当然还有被人吹烂了的努力问题,那么她都不可能掌握这些技术。说白了,她本来就得是一个天赋勤奋兴趣需要齐备的人。况且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再烂的985出来的学生(何况是“华难毕业大学”)在学习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都不见得会比一个自学成才的女孩子要差再加上重视科研治学的学校还会培养出出色的分析和研究能力。再者,对于本校新传学院、设计学院还有各级组织的技术部门而言,这些技能本就不算什么,何来过人一说?

也就是说,粉丝领袖的“过人之处”其实算不上什么过人之处,这些所谓的过人之处与他们追星其实也没有必然的联系。个人认为追星(单相思?不如说是目的吧)这些对于人能否产生过人之处的作用类似于催化剂对于化学反应的作用——催化剂虽然可以显著地改变化学反应速率、反应进程乃至反应走向,但是与反应发生与否其实没有确定的关系。

他们真的值得迷恋吗

在探讨偶像们是否值得迷恋之前,我们不妨先来分析一下粉丝们迷恋偶像的什么东西,或者说,偶像们有什么共同点。

首先,年轻漂亮。虽然说审丑成为了一个有意思的时代潮流,但是通常仅限于网红主播鬼畜的世界。应该说,就我个人来看,偶像们基本没有很老或者比我长得还对不起观众的。人都是外貌协会的成员,这一点无可厚非。

其次,他们的作品好看好学好理解而且容易流传。以tfboys的《青春修炼手册》为例,这首歌节奏明快,歌词简单易学舞蹈还很适合用作视频素材。欣赏晦涩难懂难于模仿的“高雅艺术”的时代早已成为历史,这算得上是一种无奈的规律。

再有,偶像们都在某一方面能引起粉丝们的感情共鸣。例如,SNH48不仅以中国第一女团自居(好吧估计是真的因为中国本来女团就不多······)而且在盖世英雄节目中晒出从遭到网友质疑实力再到由鸟叔接手前往韩国接受完全没有快乐可言的艰苦训练最后“King’s return”的全过程,而这与占据粉丝群体绝对优势的平民老百姓的经历和想法无疑是有共通之处的。而tfboys的崛起更像是一个主播在直播第三人称养成类角色扮演游戏——粉丝们看着他们一步步成长成熟逐渐成为现在的模样,简直就是一个励志的典范嘛。无疑,这也能激起粉丝乃至路人的感情共鸣。

最后,偶像们的形象永远和当下人们喜欢的潮流接轨,或者说,偶像们就是按照人们喜欢的那个潮流方向去发展的。宅女们喜欢百合文化,那就偶尔卖点小腐(tfboys);宅男们喜欢长腿萌妹,那就让她们在歌舞中把秀大腿和撒娇卖萌的本事发挥到极致(SNH48)······不胜枚举。毕竟文化在被社会作用的同时对社会也有反作用,那么同理,文化产品与流行文化自然也是有作用于反作用的了。

那么,有着以上特点的偶像们是否值得迷恋呢?

帅哥靓女固然是“稀有生物”不过实际上比例也不见得有多低。且不说有些偶像并非天生丽质,不少偶像按照传统的审美来看虽说不会难看但颜值也没有高到碾压群雄的地步(固然曾经有韩国第一美女金喜善不过这种例子就笔者所知算得上是难得一见)。再加上有些偶像不论长相还是穿衣打扮都雌雄莫辩(我说的不是李宇春而是日韩的部分男星),行为倒也很难说有没有社会对雄性要求的模样;在是否值得迷恋的天平上,这个年轻漂亮,着实不是那么有分量。

《简爱时代》一文曾经提到了一个趋势:“神曲”有着当下畅通传播的共性——都是旋律动感、动作(或舞蹈)易学、情节简单平淡、歌词朗朗上口、不用太多技巧,总体上夸张、无厘头,适合恶搞、随意剪辑,具备很高的传播度。另外,它们的走红模式都是相似的:作者或演唱者不经意间推出,在网络上偶然走红,在这走红的过程中,必然有各种狂欢式的解构与恶搞,这种解构与恶搞,推波助澜地使其成为"神曲"。这与上文人们喜欢偶像的第二个原因有相通之处——这些偶像们表演的艺术都是十分雅俗共赏甚至可以说是十分平民化的,不论是获得传播还是学习模仿都几乎不需要什么成本(本人就曾经用tfboys的MV练习过剪辑视频)。但是换一个角度,如此廉价简单的表演在创作时也不需要太多的思考——事实上绝大部分偶像的作品确实没有太多的立意或者说创作目的可言哪怕仅仅是自己纯粹的创作欲望,就如唐家三少的小说,只是为了赚钱出名而存在。而须知,人之于动物最大的不同在于人会思考一样事物的意义。《美丽新世界》就曾表达了作者对于人们沉溺于廉价的娱乐而不再思考前景的担忧。从这个层面上来说,偶像们的作品与《美丽新世界》里的感官电影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廉价的娱乐为主要目的,没有思考的余地,往往昙花一现只在人们的生命中留下一个片段而不会像一曲交响乐或者一部小说那样为人长期记忆(我的同学就曾短暂追星但是后来把他忘得一干二净······)。这种纯粹的娱乐有意义吗?显然没有,那么偶像们的含金量自然也要进一步下跌了。

说到感情共鸣这个问题,其实在下一直在找表达它的合适字眼。因为很多偶像的相关贴吧都常说什么“人家多么多么努力”“已经做得很好了”“你行你上”之类的。说到底,其实是因为粉丝心中偶像的形象与他们自己的某些经历或想法有共同点也就是所谓的情感共鸣。说真的,如果只有偶像们才努力那世界上应该也不会有这么多人活蹦乱跳的了。追求卓越理应是一个人的基本要求毕竟它是人类进步的动力。人各有志,还在“啃老”的我不会羡慕王俊凯1.7亿的身家和购买兰博基尼毒药的梦想。要我说这个问题有点像上网:你喜欢和网友交流是因为你觉得你和他有共同点,说白了你喜欢的不过是你心里的那个自己而已。由此可见,归根结底这种感情共鸣不过是靠着自己的“心”而追“星”······更是没什么道理了。

最后,潮流。我的同学就说我是个很跟不上时代的人。不过《刺客信条》有一句脍炙人口的台词:当其他人盲目追随真理时,记住,万物皆虚;当其他人为道德法律束缚时,记住,万事皆允。潮流本质上是一定时间内社会文化心理大方向的反映,代表着大多数人的意见;但也正因为如此,社会的大方向并不永远正确(真理往往是掌握在少数人手里的),需要不断的探索(摸着石头过河)和尝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同理可得,这些潮流的弄潮儿也不很值得崇拜迷恋了。

我也有偶像,我的偶像是鲁迅先生。因为鲁迅先生一生以改变民族性为己任而揭露批判中国社会乃至中华民族的阴暗面。尽管我并没有从鲁迅先生身上汲取到什么力量——不论是他犀利的笔锋还是对人性阴暗面的敏锐洞察力或者他的治学精神——但是至少我能对一件别人大唱赞歌的事情仔细思考并试图找出其中的矛盾甚至不合理之处包括我崇拜鲁迅这件事本身(说真的这件事让我变得······太敏感而且有些偏激了)。这恐怕就是偶像最重要的意义了——他能让你因为喜欢他进而意识到这件事本身就有不合理之处,正如学会了自由、平等、博爱的欧洲人民赶走了教会他们这些的拿破仑一样。有偶像是好的,他是你的目标、动力,但如果只是因为上面说到的这些表面功夫就对偶像狂热追逐迷恋,只怕有失妥当了。

他们为什么崇拜偶像

高考结束那几天我的老同学曾经发过一条朋友圈:“终于抢到XX乐队的演唱会门票了我真的炒鸡炒鸡开心!”(配图是一张有关搞事的表情包)。

后来和母亲说起这条朋友圈,母亲随口说了一句:“真是缺乏信仰才会追逐这些人啊!”

母亲随便说说自然也就是希望我随便听听。不过这激起了我新一轮的思考:人们为什么追星?

母亲随口说的一句话原本是我思考的起点,最后却成了我找到的唯一合理或者说最根本的答案——因为没有信仰,更客气一点的说法是没有精神支柱。

“我想到希望,忽然害怕起来了。闰土要香炉和烛台的时候,我还暗地里笑他,以为他总是崇拜偶像,什么时候都不忘却。现在我所谓希望,不也是我自己手制的偶像么?只是他的愿望切近,我的愿望茫远罢了。”鲁迅先生《故乡》中的这段话或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诠释精神支柱(闰土实在的“偶像”、鲁迅的“希望”还有粉丝们相对抽象的偶像)对于人的重要性。“我觉得中国有很大的焦虑、痛苦,是因为我们的确是一个没有宗教信仰的国度。中国只有1亿多人有着各种各样的信仰,剩下的都是临时抱佛脚。中国人走进寺庙或者道观,目的非常明确——没孩子,去找观音;病了,进药王殿;缺钱,拜财神爷。另外,中国人还发明了“许愿”和“还愿”这一说,信仰全是临时的,千百年来都这样。当然,必须强调,在中国,信仰可不一定与宗教有关,但一定与我们内心的充实有关。我们内心要建立一种信仰,就是要有所敬畏。改革开放30多年,欲望面前,信仰的核心是敬畏。敬畏是两个词:尊敬和畏惧。”白岩松对此也表示赞同。

粉丝们之所以狂热崇拜迷恋偶像甚至有过偶像身死自杀殉葬未遂的案例,一方面固然是因为对偶像缺乏了解而把他们摆在了过高的位置上(看得太重);另一方面,更为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他们没有精神支柱,所以只能将那个离自己十分遥远的偶像作为精神支柱勉励自己前行。

应该说这种问题原本并非粉丝们的锅毕竟中国人没有信仰是一件无奈而且有很多历史原因的事情(值得一说的是在有着亚洲最虔诚宗教信仰之一的国家韩国却有着亚洲最密集的偶像阵容和最狂热的粉丝团体真不知道是不是物极必反),这种涉及国家民族根基的问题也远非我这个普通理工科大学的穷大学生所能解决的。况且有偶像作为精神支柱与目标也说不上是什么坏事;只是如果你将你的行为的动力都寄托在一个人的身上,这不就像把自己国家的安全交给美国一样吗?

再来说说脑残黑

应该说粉与黑的关系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永远相伴相生。这也是本文题名《粉与黑》的原因之一。只要有人喜欢什么,必然就会有人去攻击他/她喜欢的东西因为世界上永远有不喜欢一样东西的人(虽然的确有些事物是什么人都可以讨厌的比方说贾斯汀·比伯)。但黑粉或者说脑残黑的确是“黑”中比较独特的存在——他们因为讨厌粉丝们的偶像进而讨厌粉丝们并且对二者大加鞭挞。

由于本人过去也有“黑”人和与流行观点对着干的爱好,所以这里可以现身说法一下脑残黑们的想法(嗯,我与他们的区别仅在于程度而非本质)。

首先当然是因为不喜欢粉丝们的偶像。自认为自己打完篮球或者游戏以后大口喝水大声谈笑的样子很man而觉得那些偶像们要么太装要么太娘炮(姑且存疑);讨厌小女生歌和撒娇卖萌之流;讨厌特定的国家(韩国日本什么的)进而讨厌偶像。

其次是逆反心理作崇说白了就是激素分泌过头或者中二病。

最后一个原因比较有意思——闲得无聊。试想,如果每一个青年都努力奋斗或者有事可做(哪怕打游戏······)都不至于靠到处黑人来消磨时间。所以,首先就要让大家都认识到未来的残酷然后努力奋斗啊······

在我想来,脑残黑是一种畸形的自我优越感:他们由于旺盛的荷尔蒙分泌、无以为聊的日常生活和一些捕风捉影的偏见而讨厌偶像们进而“迁怒”于粉丝并且还产生了“我不追星所以我比你们优秀”的怪异优越感。在此我还得反省一下,其实世界上的一切事物不论是具体的还是抽象的本就没有什么高低贵贱可言。虽然粉丝们追星的行为不算值得提倡,但盲目打压攻击怕也不是自由文明公民的举措了。

娱乐至死的简爱时代

如果真的要甩锅的话,最应该背锅的,可能是这个时代本身。

试想,你是否也有这样的变化?喜欢听着鬼畜的音乐刷着朋友圈?打着王者荣耀皇室战争还不忘时不时看一眼挂着机的阴阳师?每当公众号推送时总是为标题所吸引哪怕内容实在没有意义?跑男、变形记和爸爸去哪儿好看吗?小苹果gentleman好听吗?看到社会问题有没有和大家一起转发抨击然后三分钟就忘了这是怎么回事甚至不去想一想个中缘由和矛盾?是的,我也有。其实,我们都在变得浮躁,或者说,我们都变得娱乐化了。

著名媒体人与社会评论家尼尔·波茨曼在《娱乐至死》一书中说:“我们会死于我们所钟爱的东西。”

我们钟爱一样事物,但我们又不愿思考它存在或者之于我们的意义;可以说,在这个意义上,我们都是脑残粉。我们喜欢简单而触手可及的东西,我们被各种媒体洗脑没有了自己的主见······看上去我们自由了,但却又陷入了一个看不见的政府构建的愚昧网络之中,真不知是不是一个莫大的讽刺。

试着让自己浮躁的心平静下来吧,世界上的喧嚣已经够多了。

结语

跑题了,我也知道。

说到底,最好的解决粉与黑的矛盾的手段无非就是八个字:质疑(万物皆虚)、自由(万物皆允)、平等(均衡分配)、信仰(精神寄托)。如果人人皆有质疑精神,自然不会去盲从社会大潮抑或是陷入韩国式的宗教狂热;如果人人皆有自由,自然不会有人去干涉别人迷恋一样东西的权利;如果资源机遇平等,就不会有那么多的社会矛盾以至于人们要靠偶像和鸡汤来让自己继续前行;如果信仰无处不在,何愁“偶像”主宰人的内心?

粉与黑,其实无所谓对错,对错本就自在人心。只要你觉得追星是一件让你受益匪浅的事,那就跟着偶像的步伐去走你自己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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