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年,追着光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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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年,总是在很多报道上看到一些人自杀的消息,起初,也许那些人并不为人所知,可是顷刻之间,似乎所有人都感同深受似地哀伤一个人的离去,然后叹息生命的脆弱,又有多少人真地能体会那些人一个人在深夜里的绝望。曾经有过很长一段时间,也有过类似的夜晚,总是莫名地就哭了,站在能看到街道的窗口边,光很暗地打在没有了来往车辆的路上,看到那里有一个喝醉了的人,不算冷的日子,就那么站着看,直至那个人消失在自己仅有的视线里。那样的日子和人说起时,总会被说,哪里来这么多的忧伤,不是每天都看着你在笑吗,是啊,哪里来的悲伤,让自己这般地不爱惜日子的每天不愁不忧。

然后开始了用阅读去填满日子,读《宿命》、《我们仨》、《纳兰词》、《皮囊》每一本能够让自己忘记了疼痛的书。

一字一字地去念容若写给卢氏的思念,爱着那个年代的父母之命媒束之言的大家闺秀,多难得的一见钟情。每一个花开的日子,容若唤着心上人的名字,看她纤纤玉指将风铃系于花间,转身间的回眸一笑仿佛“一生一代一双人”大约就是如此了。后人评说,纳兰性德留给世人最多的词是关于怀念卢氏,不是关于家国天下,不是关于红颜知己,是那位只陪了他人生当中最美好三年的结发之妻,这样的男子真真如书所写,世间终究留他不住,如此多情公子,怎会容他在世间孤独太久。

读《我们仨》,钱钟书先生和杨绛先生战争岁月里的从容爱情,从国土到异乡。书中写到杨绛先生注定是要去清华遇见那个高傲的公子的,因为才华早已让她就是钱钟书眼中的公主。不敢过多地写关于他们的文字,因为两个人拥有着让人望尘莫及的学识,却又如平常夫妻一般过着最朴实的生活,隐于市,守着挚爱的女儿阿瑗,作着一辈子的学问。很多次读到杨绛最后对逝去亲人的追思,总是会悲伤,觉得那个时候她整个世界都是靠着回忆在支撑着吧,支撑着她要去找寻她的爱人和女儿,走完一生,为给他们带去更多的文字,在另外一个世界讲述给他们听。

看《宿命》,知道这世上总是有着被上天眷顾的人,他注定家世富裕,成绩优秀,有着大把的家产等着继承,然而,却也被一些注定要去做的事羁绊一生,不得不去完成那个在内心成了形的罪与责,让自己得到救赎,结局是幸运的,上天最后还是让人代替了晃彦去受了罚,让他在角落里可以看着一切人的命运归于沉静,宿命二字有着轮回的逃不开,一辈子,让兄弟二人终究为了同一件事情找到彼此,完成使命。

每一个周末都让自己坐在人群里戴上耳机,抬头看时,只能看到奔跑的孩子和书架,植物置于桌子旁,阳光落下来,温暖了文字的冰冷。每一个架子上的书,对于自己来说,都是一种平静下来的药剂,慢慢地,把阅读当作治疗来宽了自己的心,世界那么大,是书里告诉的,因为会有飞行十几个小时以外的不同国度,那里有极光,有如童话的雪夜。世界又那么小,也是书里告诉的,小到每个故事最后都是人心。这一年阅读下来的文字,有些融化了,变成了如血液一般流淌进身体里,随着每一次看书时听的歌,变化成喜怒哀乐,可以为了一本书一整天悲伤,也可以为了一本书一整天反复地看同一个情节,暖进这个冬季的阴霾里,都好,让自己找到呼吸的氧气,活下来,走出去。

一辈子那么长,真的只喜欢你

这一年看完的电视剧好多,有着一直喜欢的美剧,把《指环王》看了两遍,把《暮光之城》看了三遍,可是却将一段小美好记了最深。不算特别的剧情,喜欢上是因为女主的一句,一辈子那么长,我才不会只喜欢你一个人。可是,她真的只喜欢了他一个人,喜欢了一辈子。微博里铺天盖地的说,其实江辰才是暗恋了小希一辈子的人。那又如何,小希不是为了江辰假装听懂了英语听力么?不是为了江辰露出了小学霸的潜质么?不是为了江辰死皮赖脸这世上没有比她漂亮、比她懂事的女孩么?所以当吴柏松说喜欢她的时候,江辰才慌了。这世上,每个人都会走,可陈小希不会。就算这么自信的江辰也会害怕地说,我想和她吃饭,我想和她说话,我想,我不能没有她。爱情最好的,不就是我喜欢你,好巧,你也喜欢我么?这样的爱情才是小美好,不会太累,只会慢慢地更珍惜对方,然后,从对方变成我们。看到后来的两个人甜腻,觉得能拥有一路走来的爱情真的是件愿意用死皮赖脸去争取的事情。某晚和晓妞说,晓,我好想回到从前,去勇敢且努力地喜欢一个人。回复,你怎么了?答曰,没怎么,就是想念了。

挥汗如雨的执念

坚持了大半年的奔跑,一个人带着耳机在一群快走的人中间奔跑。从最开始的跑跑停停到后来的一直奔跑,爱上奔跑是件幸福的事情,至少可以一个人在夜里让白天的些许不开心随着汗液被一一逼出体外,然后随着空气蒸发离开自己的身体、忘掉。看到喜欢的一个女艺人坚持奔跑了很多年,每到一座城市都会倒立在地标建筑前,那是种对奔跑爱到骨子里的执着。有人说,自己瘦了,我说,能感觉到。只是希望做一些坚持下来的事情,那样会练就一些不害怕去面对逆境时的胆怯。从前,一想到一些事情心头会咯噔一下,现在还是会,却不害怕了。记得奔跑的时候耳边听不到人声的吵杂,只有夹着风声的歌,一首一首地随着节奏带动跑步时的快慢。总是一个人在奔跑,觉得那是一个人才能完成的事情,不用和谁聊天,不用顾虑谁是不是跟上了脚步,只需要一心往前奔跑就好。这一年习惯了一件事,会不自觉地用手指压在自己的肩胛骨上,感受那一截突出来的不平坦,有些硌,却也喜欢上那样的自己,轻了些许,体重,还有不再放在心里的过往。

我开始听歌,看别人演故事

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有了循环一首歌的习惯,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以前将这习惯写在了字里,当时耳机里就是一首循环了一个月的歌。渐渐地,发现每次听歌都会开始在脑子里想象一些画面,关于喜欢一个人,喜欢一个地方。一个人看电影是件在这座小城镇里看起来不算光彩的事情,却又是可以在黑暗里不去理会别人的一件事情。或哭或笑都可以在谢幕灯亮前放肆去做,然后恢复平静地离开大厅,独自一个人开车回家,看路灯一盏一盏划过窗外的斜影,等一个红灯,看行人匆匆而过,每个陌生人的姿态都想写进文字里,变成记录日子的间隙。会被人问到,一个人去影院是什么感觉。没有什么感觉,当习惯了一个人吃饭、旅行,便对很多事情一个人完成觉得是自然不过的。有过一段日子,开着车去别处,仅仅是为了逃离遇到相识之人的寒暄,渐渐地失去了与人面对面话家常的力气,便选择了假装低头路过。日子有些时候,一个人过,就刚刚好。

字里行间的欣喜

这是晓给的建议,然后有了第一次的投稿,第一次的收录,第一次的拒稿,第一次的点赞,慢慢地,从最开始的等待不安到想努力地写好每一次的字,将别人的故事写进去,用自己喜欢的名字。写字是件让人欣喜的事,也是件小心翼翼的事,总会在愉悦之外被问之,写的是自己么?不想去回答,是与不是,都不过是被写下,过去了或者想要它发生的事,都是种希望,却总被读到字里行间的失落。开始象大学时一般,拾起抄字的习惯,一段一段地抄写,然后会发现能写出令自己开心的一行字,属于自己的,仿佛是孕育了很久的孩子落地,小心地呵护着,翻看数遍,视为珍宝。如奔跑一般,另一件坚持下来的事情就是写字,后遗症是写完之后静得可怕的脑子里害怕小心思被人看穿,会在第二天醒来时翻看记录,些许放松,无人问及情绪之事。越来越腻爱这种方式,可以宽了心和所有人说,那只是字,关于别人的故事。

这一年

这一年,感觉好漫长。以前总听人说,日子如果是快乐的,就会觉得过得很快。不知道自己算快乐还是不快乐。日历本上的数字到了2017的最后几天,新年前都会有红色的圣诞,有些人说不爱过洋节日,其实还好,满街红通通的气氛,喜悦在任何国度都应该得到尊重,因为能让人感到愉悦。一整年,坚持下来的事情真的不多,读书、写字占据生活除工作外的大部分,渐渐地代替了与人寒暄。他们都说,坚持写下去吧。能感受到一些字和故事就这样慢慢地出现在自己的笔记本上,那是对读过的文字最好的自我释放。

圣诞节的夜晚收到一份惊喜,来自陌生人的礼物,预示着来年的好运,开心得希望众人皆知。都好的一年,认识很多人,也告别一些人,学会一些事,就算是一年的收获了。去书店的路上总会听《追光者》,阳光正好,晒暖头发。

倒计时耳机里最后一首歌是《等风也等你》,歌词里写,年少时我那么喜欢你。

圈里一堆人在发十八岁,长大以后才明白,如此怀念十八岁,是因为那年是这辈子最后一次觉得自己除了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以外,最勇敢地说过喜欢一个人。


2017,安好。

2018,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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