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二流作家?


毛姆(W.Somerset Maugham)的创作,从小说起始,却在戏剧上暴得大名,戏剧不仅为他赢得广泛的声誉,也带来了滚滚税利收入,致使他最终摆脱了求职需要,而成为一个终身未曾为生存做过其他事的纯粹作家。他的戏剧风靡大洋两岸,有一年(1908年),仅伦敦一地即同时上演他的四部戏剧。英国戏剧史上,仅萧伯纳一人有过如此风光。《笨拙》(PUNCH)杂志曾为此作漫画调侃,莎士比亚看着墙上满贴着毛姆剧本上演的海报,一脸无奈,沮丧地咬着拇指⑴。可尽管如此,英国戏剧界举办“名剧精选季”,邀请了詹姆士、萧伯纳、高尔斯华绥,却没有请毛姆,据说他写的戏只是二流的。

作为小说家,毛姆同样受到冷落,英美文学界始终对其评价不高,虽然毛姆的许多作品得到了高度赞赏,也拥有不少崇拜者,但作为一个作家的总体评价,他的得分却不高。他是二十世纪最著名、最走红的作家之一,却不被列入二十世纪最杰出、最伟大作家之列,久而久之,不经意间,毛姆就沦落成了“二流”作家。这一当年可能出于无心的论定,终其一生未曾有大改变,似乎已成了对毛姆的定论⑵。

有些评价,并不能说是公正的。1913年,詹姆士开列当代“青年小说家”名单,毛姆不在其中,尽管其时毛姆创作经历已近二十年,已有十多部轰动一时的戏剧和五六部包括《兰贝斯的莉莎》在内的长篇小说。1925年,弗吉妮亚·伍尔芙撰文严厉批评本内特、威尔斯、高尔斯华绥并顺手“横扫”了当时的名家如E·M·福斯特、利顿·斯特雷奇、D·H·劳伦斯和T·S·艾略特,却是没提毛姆。这不是毛姆的幸运,他只是被忽略了⑶。同样的事同一年又发生一次,作家休·沃波尔在剑桥讲演《英国小说的一些重要革新》,同样提到了福斯特、劳伦斯和其他许多作家,就是不提毛姆。这是有意为之,毛姆对此怨恨不已⑷。

毛姆晚年,仍没有免除遭遇不公正攻击的命运。1946年,毛姆长篇历史小说《此一时,彼一时》(Then and Now)出版,这部小说的题材,曾作为毛姆1898年出版的第二部小说《成圣》的背景。毛姆后来承认,撰写这类题材是一个青年作家的错误⑸。可差不多半个世纪以后,他又回到历史题材上,不过,这次他立刻知道小说写得不成功,冗长、沉闷和呆板,他写信给人说,原以为自己能看出一本书的好坏,谁知眼力不济没有看出。

爱德蒙·威尔逊是位一向看不上毛姆的批评家,他曾在《现代英美文学序言》中指责过毛姆毁谤著名作家,现在毛姆自己写了部不成功的小说,威尔逊自然不会放过,他在《纽约客》上展开了全面攻击:

“为毛姆辩护的人们,会说毛姆现在‘又老又疲倦’,而且历史小说不是他所擅长的——会说用《此一时彼一时》一书去评判他是有失公平的,这不过是他最不重要的书中的一本。”但是,从毛姆作品的质量来看,毛姆“从来就不属于文学艺术家之列,不属于第一流的评论家之列。”

威尔逊的文章引起了众多毛姆崇拜者的抗议,他们认为威尔逊应当去读读毛姆的短篇小说。威尔逊果然读了,读了之后又写了评论:

“我一次又一次碰上品味超卓的人,他们总告诉我说,我应当以严肃的态度来看待毛姆,然则我从来无法说服自己,认为他不是二流的货色。”“这些短篇可读——十分有趣,比起《此一时彼一时》一书来,风格更为紧凑和简洁——毛姆先生的语言最简单的时候写得最好……这些短篇小说是杂志上的货色——都和舍洛克·霍姆斯一样的水平。但是霍姆斯由于比较不那么做作,比他更具有文学尊严。毛姆先生对比较严肃的主题开玩笑,但是他的作品充满了虚伪的动机,这就需要每月变化花样。我认为,对于我们来说,毛姆就好比布尔沃—利顿之子狄更斯;准废物的小说家,写又写得不好,但是受到准白痴的读者们的保护,这些读者哪管什么写作不写作。”⑹

在毛姆一生中,威尔逊的批评可能是所有批评中最带恶意的了,可威尔逊执英美批评界牛耳,位高而言重,这些批评毛姆两本传记中都加以了详细征引。其实,这些批评是不值得认真对待的,恶意不论,主要是不严肃和缺乏真诚。威尔逊事后曾对人言:“我认为我把毛姆那家伙收拾了,要知道,我从来都没有读过毛姆的《人性的枷锁》、《啼笑皆非》和《刀锋》哩”⑺。另外,他将毛姆与狄更斯类比,也不可能让毛姆接受。虽然狄更斯写一个短篇能得一千英磅,毛姆也曾取得同样的骄人记录,被人誉为“当代狄更斯”,但毛姆对狄更斯却不崇敬,且多有贬抑之词⑻。

 

这些都是事实,都是见诸毛姆传记以及其他记载的“二流”的事实,但这只是事实的一面。事实还有另一面,那就是对毛姆作品以及作为一个作家的称颂和赞扬。下面,我稍做选择略加引述。

《人性的枷锁》刚出版,德莱塞就极口称赞,在报上撰文说:“这是一部我们所喜爱的而又一时理解不了的完美的作品,我们不得不承认它是一部艺术品。”他称毛姆为“伟大的艺术家”,将《人性的枷锁》与贝多芬交响乐相提并论,说它“使空气中充满了蓓蕾般的音符,花一般的音调,带着难以捉摸的信息在那里漂浮、隐现。”⑼贝内特认为,《人性的枷锁》是二十世纪英国最重要的六部小说中的一部⑽。哈佛大学英国文学教授霍华德·芒福德·琼斯说《人性的枷锁》是一部经典名著,可与《名利场》、《汤姆·琼斯》、《呼啸山庄》等并列。1946年,美国国会图书馆收藏《人性的枷锁》手稿,《泰晤士报文学增刊》曾著文说:“今天,有些英国作家无疑地成了世界性人物和公众生活的精神力量;而他们同代人中的一些小说家和剧作家,则谁都没有达到(比毛姆)更高的地位,谁也没有获得更久远的成功。”⑾作为一个严峻无情的批评家,弗吉妮亚·伍尔芙虽然忽略过毛姆,但也很早就欣赏毛姆的《贞女之乡》,几十年后又称赞了《总结》和《刀锋》。

毛姆传记中罗列了一些对毛姆的正面赞扬,马克斯韦尔·安德森曾赞扬《月亮和六便士》;L·P·哈特利和威廉·普洛默称毛姆为“伟大的短篇小说家”;维克多·索顿·普里切特称毛姆是“严肃类型的活着的英国短篇小说作家中最令人感兴趣和最有才华的一个”;格雷厄姆·格林认为毛姆是“一个有伟大献身精神的作家”;伊丽莎白·鲍恩称毛姆是“第一流的职业作家”;伊夫林·沃称毛姆是“唯一活着的艺术大师”等等。毛姆的崇拜者、欣赏着中,包括有拉丁美洲作家加布里埃尔·加西亚·马奎斯和与毛姆在许多方面存在分歧的乔治·奥威尔。奥威尔在笔记中写道:“我最喜爱和永不厌倦的作家是莎士比亚、斯威夫特、菲尔丁、狄更斯、查尔斯·里德、塞缪尔·巴特勒、左拉、福楼拜,在现代作家中,是詹姆斯·乔伊斯、T·S·艾略特和D·H·劳伦斯。但是现代作家中对我影响最大的就是萨姆塞特·毛姆,对于他的直言不讳,毫无虚饰的讲故事的能力我无限钦佩。”⑿

另外,还应提一下的,毛姆与邱吉尔是多年老友,毛姆曾与女皇共餐。一九六一年,毛姆曾得到如下荣誉,五月,皇家文学学会创立文学奖,他是五位获奖者之一,其他四位是:C·M·特里维廉、福斯特、邱吉尔和约翰·梅斯菲尔德。同月,毛姆被授予海德堡市荣誉议员,是外国人中第一位获此荣誉者。其时正庆祝海德堡大学创立五百七十五周年,毛姆十七岁时曾在此就学。五月底,英国上议院授予毛姆曼海姆两个工厂的董事和曼海姆商会主席荣誉证书,以表彰他“对人的性格的完美的描绘”。《体育画报》用一个整版篇幅刊载了毛姆在一次大学足球比赛开球的照片。六月,《发行人》杂志宣布,毛姆的书在全世界销售了四千万册,《刀锋》一书达到五百万册,在《现代文学》丛书中,《人性的枷锁》销售量最高⒀。

这些,也是事实,与前面一段所介绍的事实不同的另一面的事实。艺术评价,本是困难的事,艺术家的评判,更难免仁智歧见。应该说,至少要将这两面的事实完整呈现,读者才可能得到一个较为完全和准确的印象。

  

有人猜测,毛姆令人不满意的原因可能是其写作年代太长。毛姆(1874-1965)活了九十一岁,一生跨越数个朝代,经历了两次大战,创作历程达六十余年,共创作了二十部长篇小说,三十二部戏剧,八部短篇小说集(包括一百二十余篇)以及散文、评论和游记等等,直到去世之前,仍紧抓着手里的笔不放。相比之下,和毛姆同时也同样活了九十一岁的福斯特(1879-1970),在写出最好的小说《印度之行》(1926年)后即行封笔,此时离其去世还有漫长的四十四年。这种猜测似乎不能当真,福斯特是一例,可还有其他,比如萧伯纳。萧活得比毛姆更长,创作历程也不短,近五十年时间内写了五十一部戏剧,萧为何不曾招致人们的抱怨?

毛姆传记作者特德·摩根似乎认为,毛姆的二流问题主要出在当时的群雄并出。将毛姆与同时代其他作家比较,毛姆之前有哈代、王尔德,毛姆同时期有萧伯纳、福斯特和高尔斯华绥,毛姆之后有沃尔夫、劳伦斯、乔伊斯、叶芝和格林,这还仅限于英国和爱尔兰。若以整个英语世界来说,还有美国的德莱塞、菲茨杰拉德、海明威、福克纳以及刘易斯、梅勒、欧文·肖等等。在群星闪耀的背景下,毛姆就逊色了。

    再有,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是文学创新时代,与毛姆同辈的萧伯纳、福斯特,高尔斯华绥都在试图改变传统写法,继起的劳伦斯、乔伊斯、叶芝以及菲茨杰拉德、海明威、福克纳等一代新人则创立了新的写作风格。可毛姆对这一切无动于衷,毛姆同样不喜欢传统,但他只是以传统方式来表达他的不喜欢。他在五十岁时离开英国,移居法国里维埃拉,虽然以后经常到处游历,但游历究竟不能取代生活,他成了本国文化的落伍者。他仍然停留在爱德华时代,他的词汇变得过时,只用omnibus 而不用bus,他的社会态度也变得僵化。只是因为公众的抬举,支撑着毛姆我行我素,不管不顾流经身旁的时代潮流。毛姆未能参与文学的二十年代,不属于任何文学流派,理由很简单,他不在场。他所以能与其他新进小说家一起进入二十年代,很可能是拜他矫造的现代主义之赐。肖伯纳、高尔斯化绥力图改造世界,毛姆却坚守旁观者立场,阴郁地只认为自己是个故事讲述者。他所悬标准不高,也被许多人认为趣味不高。

 

“群星闪耀,因而毛姆逊色”,这是试图解释毛姆“二流”的一种见解。这种见解言之成理么?我不这么认为。具体而言,将毛姆与同时代及前后这些“群星”比较,我不认为毛姆会逊色到哪里。

“群星”自然熠熠发光,但总不能随意一瞥,就将毛姆按在黑夜里沉沦。我有一个可能虚妄在自己却认为老实的习惯,就是在可能情况下“拿来”看看,不敢轻易地随人所云而云,不管是谁的见解。如果自己看不出名堂,那就只说自己的话,更不敢轻易地人云亦云,即便是似已成定论的人云。比如,卡夫卡伟大,甚至举为二十世纪最伟大作家,但我不敢也不愿这么说,因为从其作品中我读不出多少美感,尽管我知道他深刻,但深刻不是小说的唯一评价标准。对陀斯妥也夫斯基也同样,我仔细读过《罪与罚》及其他小说,但我还是认可高尔基记述的托尔斯泰对陀的评价。

对毛姆同时代及前后这些“群星”的作品,我读过的不多,以上列举的英国的哈代、王尔德、萧伯纳、福斯特、高尔斯华绥、沃尔夫、劳伦斯、乔伊斯、叶芝和格林,美国的德莱塞、菲茨杰拉德、海明威、福克纳、刘易斯、梅勒和欧文·肖等人,王尔德、沃尔夫、刘易斯、欧文·肖四人的作品,我似乎从来没读过,甚至不知他们的基本行状。其他几位,我读过的大多只一两本或一两篇,而且是多年以前的事。但根据残存的印象,将毛姆与这些“群星”比较,我不感到毛姆有何逊色。说毛姆“二流”,那不该是与这些“群星”比较的结果。

 

而毛姆与“群星”中的几位关系不好,这倒可能是一个比较重要的“二流”原因。毛姆曾与哈代见面,两人交谈甚欢,临别时,据说哈代满意地握着他的手问他是干什么营生的。毛姆与劳伦斯在国外见过一面,双方都没留下好感,劳伦斯夫人事后对人说:“见过了其他作家后,我才明白劳是多么的与众不同,也许他们都是好作家,而劳却是天才。”毛姆有两部小说以名人为原型,《月亮和六便士》以后印象派画家高更在塔希提岛生活为素材,这没什么;而《啼笑皆非》(Cakes

and Ale,另有译名《寻欢作乐》、《大吃大喝》等)以哈代和华尔浦尔为原型,却不能说是善意的了。

毛姆曾批评过詹姆斯·乔伊斯,说:“像他许多的同胞一样,他从来没有发现‘恰到好处’就和‘丰盛’的宴饮同样好,他的冗长使人厌倦”。亨利·詹姆斯冷落毛姆,毛姆也确如威尔逊所言对其做了不少攻击。两人原本旨趣就不同,毛姆写实,以直接经验写小说;詹姆斯却非常强调个人风格和美丽的词藻,按毛姆看来,他是从一扇窗户中来观察人生的。毛姆指责詹姆斯“从来没有成功地努力去理解生活”,他在《观点》中写道:“我认为亨利·詹姆斯不了解普通人是怎样行事的。他的作品中的人物既没有心和肝,又没有性器官的人。他写过不少文人的小说,要是有人提出文学家不像他写的那个样儿,他便说‘那就更糟啦。’”在《书与你》中,毛姆嘲笑詹姆斯的用词:“在詹姆斯的书里,人们是不‘分手’的,而只是‘握别’;人们是不‘回家’的,而只是‘返回住处’;人们不‘上床’而只是‘就寝’。”在《我所知道的几位小说家》中,毛姆几乎对詹姆斯做了彻底否定:“亨利·詹姆斯的小说,就像那古老房屋顶楼上的蜘蛛网,复杂、细腻,而且优美,但是在任何时候,一个有常识的女仆用扫帚一顿扫就给打扫干净了。”“他晚年写的几部不真实的小说,使得他所有其他的一些小说都成为不值一读的东西了。”⒃有人指毛姆如此攻击是嫉妒,我宁可相信这是两代人的趣味不同,而且还应该考虑到詹姆斯从“野蛮美国”移居“文雅欧洲”的这一背景。

 

不少人认为,毛姆作品中最出色的是短篇小说,这成了一些评价家惯用的欲擒故纵手法,先肯定毛姆短篇再转而否定其长篇。不过,毛姆的短篇无论质和量都是特出的,不差于几位短篇名家,比天真的美国欧·亨利明显要胜出,即使与莫泊桑和契坷夫相较,也没逊色到哪里。这两位也确是毛姆热衷于效法的,毛姆十五岁就反复读莫泊桑。在创作第一部小说《兰贝斯的丽莎》时,毛姆回忆道:“尽管我当时并未意识到这一点,但当我执笔写《兰贝斯的丽莎》时,我总是想要是莫泊桑会怎样来写。”⒄能得到“英国莫泊桑”的称誉,毛姆想来是得意的。另外,巴尔扎克、司汤达等人对毛姆影响也不小,以至于在一部书中多次使用巴尔扎克用过的比喻而不自觉⒅。契坷夫是毛姆心仪的作家,毛姆的经历与契坷夫有相似之处,都是学医出身,同以短篇小说名世,同样有戏剧上的杰出成就。其实岂止是契坷夫,毛姆对整个俄罗斯文学推崇备至,他在《书与你》中高度赞扬俄国文学,赞其为世界文学的最高峰,托尔斯泰、契坷夫、陀斯妥也夫斯基、屠格涅夫等人的成就难以企及。相比之下,毛姆对本国文学就几乎谈不上有什么好感了,他在《寻欢作乐》中提到笛福、斯特恩、萨克雷、狄更斯、艾米丽·勃朗特和马塞尔·普鲁斯特等人,说这些小说家“在世时那样有名,现在无疑已经被人忘却了。”这几位除普鲁斯特外都是英国作家,而且是英国文学的半壁江山⒆。虽则是小说中言,毛姆对本国作家的轻视,却是显而易见的。这种可能出于反激的偏见,对毛姆“二流”的论定,肯定也是个不利因素。

 

毛姆的自我评价,可能是“二流”论的最后一个外在因素。毛姆有一段著名的自我评价,称自己只是个“在画架上摆弄点小玩意儿的市井画匠康斯太布尔,而不是在墙头上绘制巨幅壁画的美坛大师米开朗琪罗”。⒇此外,毛姆说自己只是个写故事的谦词、一些随意而谈也给人以自视不高的感觉,如毛姆《作家笔记》中写的一段话:“我自信成功对我来说是无所谓的,我所企望的事物,一旦到来,这有什么可以冲动的呢?唯一对我有实际价值的是使我得以摆脱经济上的不稳定状况。这倒是一直苦恼着我的。我讨厌贫穷,讨厌为了量入为出而不得不节衣缩食,精打细算。”(21)

但这类自谦自抑之词是当不得真的,许多大作家都说过类似的话,有的说的还要过分得多。不当真,就是不能以此对作家下判断。可毛姆的这些话似乎已被人记忆在心,并以此坐实他“二流”的出于本人的根据。

 

不过,毛姆的“二流”总是个存在,对此应怎样看呢?

我想,所谓二流,应是一种随意说法,并不是一个严格的等阶分类。说毛姆“二流”,说的人脑中不会同时有毛姆之上一流作家若干、之下三四流作家若干的印象的,这一说法的字面意思只是表明或强调,毛姆不是最好的作家,不如最好的作家,比毛姆写得好的作家还有的是等等。

这种说法能说不对么?这种说法能加以反驳么?尤其是,如果这种说法没有一流的具体举证,那任谁也不能说什么的。毛姆的“二流”是否有面对的一流?所面对的一流又是哪些作家?假如一流指的是比如托尔斯泰,那仍然是,任谁也无话可说,包括毛姆自己,我想也会心甘情愿接受自己的“二流”。

    但说毛姆二流,其真正意思恐怕是指毛姆的不入流、不上品,不是个好作家。这却是难以让人苟同的。我考虑过毛姆传记中所说的理由,也曾与人讨论过这个问题。毛姆作品包括短篇小说当然不会每篇都好,即使就我所读过的已译成中文的作品来说,也是如此。我甚至要说,如果将毛姆所有作品在数量上平均,水准不会太高。但评价一个作家,应该以他最好的作品来判断,以他所曾达到的巅峰状态来衡量。毛姆曾说过:“靠笔杆子谋生的作家很少有几个人能够不违心地写一些后来感到后悔不该写的东西。不幸的是我不在那少有的几个人之中。当然,由于缺乏经验,我也曾写过一两本写得不怎么好的东西,人们早已经将它们忘掉,我也能够不把它放在心上了。在我看来,每一个作家都有理由指望人们根据他最好的作品来评价他。”(22) 我们应该如毛姆自知的那样对毛姆公平。如果从毛姆《人性的枷锁》、《刀锋》以及一部分短篇来看,无疑,毛姆属于杰出的作家。

传记作者如是说:毛姆虽跨越了几个时代,却从来不是时代的代表性作家。这种话说说可以,却是经不起推敲的。代表性与否,本就是一个可疑的含糊说法。仔细想想就能明白,什么叫代表性?以什么为标准?那是很难说清楚的,往往只能看由谁说、从何角度说了。其他诸如大师、大家之类的说法也同样。依我之见,如果前述的哈代、劳伦斯、格林和德莱塞、海明威、福克纳等人是大师、大家,那么,毛姆也同样是大师、大家;如果说毛姆“二流”,那么,这些作家的流品也不会高到哪里。相对于比如托尔斯泰而言,毛姆自然“二流”,但这些作家也同样,绝不能与托尔斯泰比肩的。毛姆与这些作家难分轩轵,虽然毛姆的社会性影响更要广泛和久远得多。

 

毛姆的创作当然有其缺陷,如果把“二流”不“二流”问题略过一边,我们就能平心静气地来谈这一点了。

一个比较大的问题,就是上一篇谈毛姆文章最后所引一段话中所说的。批评家安东尼·鲍威尔发现:毛姆具有一种基本唯物主义的观点,假如一个女人长得漂亮,就会比长得丑的找到更好的对象。这种观点将生活的大部分领域排除在外,复杂的社会各个等级的利益和本能的吸引力量在他的作品角色中似乎只起微不足道的作用。鲍威尔有具体例证:

毛姆写道:“这世界对于一个五尺七的男人和对于一个六尺二的男人来说是一个完全不同的地方。”

鲍威尔质问:“难道五尺七高的人不如六尺二的人那样能唤起自信心吗?”

毛姆写道:“一个不太年轻、不太漂亮、不太聪明的女人,为了一个并非她祖国的国家,宁可受地狱般的折磨去接受死亡,也不出卖她的朋友。”

    鲍威尔质问:“究竟漂亮、聪明的人同豪侠和自我牺牲的英雄行为有什么有机的联系呢?”(23)

将这些句子选择出来单独排列,象是蛮可笑的,但毛姆确实存在这个问题,尤其是在短篇小说中。毛姆写的人物行为的动机不太浅,却也不深,他只停留在生活现实这一层面。他不注意复杂的阶级、阶层的利益矛盾,人的本能、本性也只有具体化为现实生活中的行为动机才会为其所用,他关注的只是世俗生活中直接影响人们行为的那些实际因素,如出身门第,风趣智慧,体格健壮,相貌美丑,饮食服饰、风度品味,以及爱情和调情,通奸和放荡,自私和偏执,傲慢和狂妄等等,人物行为的所有这些可笑、可怜和可鄙之处,且都可以由这些因素自我循环地得到解释和互相映证。而且,毛姆总是一副嘲弄和讽刺的笔调,几乎完全不写高尚和高贵的精神。

这种“贴近生活”、不顾其他的写法,在他自己似乎还颇为受用,洋洋得意。当然,很大程度上,也正是由于这种创作志趣和作品题材,使毛姆作品拥有广大的读者受众——包括根据其小说拍摄的影视作品的观众,历时弥久而不衰。

不过,应该看到,毛姆真正好的几部小说如《人性的枷锁》、《刀锋》,恰恰是突破了这种写法的作品。

还有一个次要问题,就是毛姆有不少短篇小说——仅仅短篇——写得过于精致和精细,如果从这两个词所可能有的消极意义去理解的话。契坷夫有名言曰:如果第一幕墙上挂着一把枪,那在第三幕时就一定要让枪打响。其实,契坷夫的小说倒不是如此准确和精细的,两大短篇大师莫泊桑和契坷夫,莫泊桑小说倒是有这般特色的。可莫泊桑毕竟是前一时代的,毛姆再这样写,就多少显得有些落伍,且不自然和做作。

 

最后再谈点毛姆与中国的关系。

中国与毛姆,应该互相都感到亲切。毛姆在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到过中国两次,写了四十八篇随笔,集成《在中国屏风上》(On a Chinese Screen)一书:三年后写成的长篇小说《彩色纱巾》(The Painted Veil)也是以中国香港为背景的。目前,根据《彩色纱巾》拍成的影片在大陆放映,又引起了不少人对毛姆的关注。同样早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毛姆的短篇就被选入了中国的大学的英语教材,这种状况持续至今。毛姆的几部主要作品,如长篇《月亮和六便士》、《人性的枷锁》、《刀锋》有多种中文译本。《刀锋》中的人物原型,据译者、著名翻译家周煦良先生考定为著名哲学家维特根斯坦,也是很有趣的一件事。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了《毛姆文集》,其中既收有毛姆第一部成名小说《兰贝斯的丽莎》,也收有曾受到激烈批评的《别墅之夜》。这就使中国读者得见一个完整的小说家、戏剧家的毛姆了。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毛姆的读书笔记《书与你》(Books and You)和福斯特的讲演集《小说面面观》(Aspects of Novel)两本小书在大陆翻译出版,大量发行,这是与西方隔绝几十年后,当时读书人了解西方文学的最早两本读物。毛姆的俄罗斯文学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文学的断言,福斯特的扁性圆性人物的区别等等,也就此进入了中文语汇,这是经历过这一段所谓开放时期的人都记忆犹新的。

                                                         

                        

 

注解:

⑴  见《刀锋》译者序。《刀锋》,毛姆著,周煦良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4年9 月版。

⑵  纽约大学卡尔·法伊弗尔教授1959年出版了毛姆传记《萨姆塞特·毛姆——一张偷拍下来的肖像画》,其中写道:“在我看来,毛姆只是一名较为可取的二流作家。”特德·摩根《人世的挑剔者——毛姆传》中也认真讨论了毛姆的“二流”问题。

⑶  [美]特德·摩根《人世的挑剔者——毛姆传》P409,梅影等译,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7月第1版

⑷  同⑶,P359

⑸ 

1897年,毛姆《兰贝斯的莉莎》出版,受到了批评界重视和赞扬,致使毛姆决心弃医从文。他听从安德鲁·朗格(苏格兰作家)劝说,为写历史小说而游历西班牙、意大利,但这一时期写的小说却不成功。

⑹  同⑶,P545—546

⑺  同⑶,P546

⑻  同⑴

⑼  同⑶,P213

⑽  同⑶,P379

⑾  同⑶,P543

⑿  同⑶,P411—412

⒀  同⑶,P670—671

⒁  同⑶,P88—89

⒂  同⑶,P52

⒃  同⑶

⒄  同⑶

⒅  同⑴

⒆  同⑴

⒇  同⑵,P1

(21)  同⑶,P141

(22)  同⑶,P63

(23)  同⑶,P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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