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透的林语堂|不要总在别人的戏剧里充当配角

【原创】星淮 【文集】风雅曾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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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风语:

一个人彻悟的程度,恰等于他所受痛苦的深度。——林语堂

幽默没有旁的,只是智慧之刀的一晃。
——林语堂

对于很多人来说,
说起林语堂,
大家首先想到的就是“幽默”二字,
没有办法,还是从这里开始讲起吧。
话说当年林先生在北京女子师范任教的时候,
某次在学生毕业礼上演讲,
内容是关于女学生们未来的就业之路。
在当时的高校,文学非常热,
尤其是女学生们,
都对从事文学创作充满了美好的向往。
林语堂又是很多文学刊物的主创和知名文学大师,
台下的一众女生们对此更加神往。
林先生就在现场讲起了李清照,
说后来人中几乎无人在写词上超过她。
但如果李清照以卖词为生,
恐怕一首最好的《漱玉词》也换不到三碗绿豆汤。
而她之所以有闲心去写词,
是因为她的丈夫赵明诚,
是他解决了李清照的吃饭问题。
最后,林语堂对着全体女生们说,
我相信,你们最好的职业就是婚嫁。
以此来点醒女青年以文学为生的盲目理想。
林语堂的幽默并不是为了幽默而幽默;
而是那智慧的一刀,
用以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立场。
到了一定境界,
自然水到渠成、信手拈来。
1924年5月,
林语堂第一次将英文中的“humour”译成“幽默”。
之所以用这个始见于《楚辞·九章·怀沙》中的词,
按照林的理解,
幽默的最高水准,
就是寂静无声进而恍然大悟。
而林语堂以这种幽默闲适和性灵嬉笑的文风,
不但写出了众多精妙的散文及评论,
更影响了由林主创的《论语》、《人世间》、《宇宙风》等文学刊物,
使这种性灵、闲适的小品文蔚然成风。
以至于30年代初鲁迅都在他的《一思而行》中讪讪的说道:
“轰的一声,天下无不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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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有能做我自己的自由,和敢做我自己的胆量。
——林语堂

在中国文坛有一个高山仰止的存在,
他的150多个笔名中用得最多的那个叫做“鲁迅”。
曾经,林语堂与鲁迅有近十年的革命友谊,
也有不少剪不断、理还乱的纷争与分歧。
1924年,两人因《语丝》相识并结下友谊,
携手驰骋笔端,
打得京城的叭儿狗们满地找牙。
后又在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成为同事,
因此来往更加密切,友谊也更加炽烈。
在那个爱看周先生的文章,
又被林先生引为“最熟识而最佩服嘉许的学生之一”的刘和珍舍生取义之后,
林语堂与鲁迅均被段祺瑞政府通缉,
在落难中相互扶持并先后远走厦门,
二人的亲近关系正式升华为铁杆革命友谊。
但随着当时中国社会矛盾的不断激发,
两人在两种文学道路上却越走越远。
特别是在林经历外交部短暂官员生涯之后,
他不愿意再相信任何的政治和谎言,
“对革命感到厌倦”。
他只想做个好人,
用一颗童心去辨别美丑善恶。
1927年来到上海后,
林语堂高谈幽默,表现性灵闲适,
曲折地表示自己对世态的不满。
随后,鲁迅也失意而来,
却选择与黑暗的现实正面交锋,
把文学当作匕首和投枪,刺向敌人。
其实二人在文字精神上的差异,
在之前对那个刘和珍的纪念和悼文中就可初现端倪。
鲁迅壮烈的表达已经出离的愤怒: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
而林语堂却克制地阐述内心的悲悯:
“暗地里已觉得是经过我有生以来最哀恸的一种经验!”
林语堂和鲁迅各有一枝笔,走向却不同了。
在那个苦难的时代,林语堂是个少数派,
敢于提倡生活情趣,
以一种超脱与悠闲的心境来旁观世情。
林既没有为中国的将来画过蓝图或指过方向,
也没有鲁迅要用文学来为中国人治病的雄心。
他的文字有一个简单的理论基础:
要做文人,须先做人;
要做一个爱国的人,也必须先做人。
没有一个连人都做不好的人,
而能做好一个文人或一个爱国的人。
1933年,鲁迅发表《小品文的危机》,
直接向林语堂所提倡幽默闲适的小品文发难,
将之比作文人雅士案头和书房中的小摆设,
认为其缺乏“挣扎和战斗”的精神与内容。
甚至还直接劝林语堂少写点散文,
多翻译一些国外的经典。
但他最终也没能听取鲁迅的规劝,
终将这种有别于战斗精神的性灵文风坚持到底。

鲁迅去逝后,林语堂写下这样的文字:
鲁迅顾我,我喜其相知,
鲁迅弃我,我亦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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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永远是自己的主角,不要总在别人的戏剧里充当着配角。
——林语堂

在他所处的时代,
林语堂几乎是当时国际社会知名度最高的中国文化名人,
也是最博学多才的一个。
他是美国哈佛大学的文学硕士,
德国莱比锡大学的语言学博士。
先后任教的大学有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厦门大学、东吴大学、南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
创办《论语》《人间世》《宇宙风》《天风》等影响巨大、风靡一时的文学刊物。
曾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美术与文学主任、国际笔会副会长等职。
并先后两度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提名。
在纯文学上,林语堂最被世人称道有两个,
一个是散文,一个是小说。
除了以《生活的艺术》、《吾国与吾民》为代表的幽默闲适散文,
就是他那跨语言、跨文化、跨时空的被称为比较文学现象的小说创作了。
1939年,林语堂在法国用英文写就了《京华烟云》,
在美国出版后的短短半年内即行销5万多册,
《时代》周刊称其“极有可能成为关于现代中国社会现实的经典作品”。
被誉为“现代版的《红楼梦》”
它的续篇是《风声鹤唳》,《纽约时报》誉之为中国的《飘》。
而先生自己最为偏爱的作品,
是费时三年完成的被誉为二十世纪四大传记之一的《苏东坡传》。
关于原因,林先生是这样解释的:
知道一个人,或不知道一个人,
与他是否为同代人,没有关系。
我认为我完全知道苏东坡,因为我了解他。
我了解他,是因为我喜欢他。
林语堂的终生抱负却是一部词典——《林语堂当代汉英词典》,
于1972年10月由香港中文大学出版,全书约一千八百页。
采用的检字法是根据林语堂发明的“上下形检字法”修订的,
采用的拼音也是将他当年参与制定的罗马拼音法简化而成的“简化国语罗马字”,
而林语堂首创的五十部首则成为这本词典的另一特色。
它被林语堂认为是他写作生涯的巅峰之作。
而林语堂最令人惊讶的成就是他的发明创造。
那个让他一度倾尽家财、负债累累的“明快中文打字机” 诞生于1947年,
并于1952在美国取得该项发明的专利权。
采用林语堂创造的“上下形检字法”设计键盘字码,
每分钟最快能打50个字,且不用训练即能操作。
他另有若干项小发明亦获得专利,
其中一件就是可以挤出牙膏的牙刷。
只能说大师的智慧,
常人竭尽全力也难以望其项背。
林语堂逝世时,
《纽约时报》用大幅篇幅介绍他的经历和贡献,
并评价:
他向西方解释他的同胞和国家的风俗、想望、恐惧和思想的成就,
没有人能比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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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中理想的女人是芸娘,我最崇拜的女子是李香君,当然,我最爱的女孩就是眼前的你。
——林语堂

张爱玲曾说,
每一个男人都曾有过这样两个女人,
一个是红玫瑰,一个是白玫瑰,
娶了红的,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
娶了白的,红的却是心口上的朱砂痣。
她要一语道尽男人的虚伪和善变,
仿佛对大多数男人都适用,
但林语堂却是个例外。
他没有娶自己最爱的人,
最爱的人变成了他永远的朱砂痣,
但他娶的那个人,更是他一生的窗前明月光。
初恋,挚爱和妻子,
他光明磊落,大大方方,
用一生感恩他生命中爱过的三个女人。
将每一份感情都处理的恰到好处。
林语堂的初恋叫赖柏英,
他们自小长在同一个村,
经常一起捉鲶鱼,捉虾鳖,
这份感情在青山绿水中慢慢生根发芽。
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这大概是一个男人心中最美妙的词汇。
但是,在人生岔路口,
一个要远走他乡求学,追求新知识见识新世界,
一个要留在故乡,孝顺祖父。
她只能看着她心爱的郎,越飞越高,
从此彼此再无交集,那是宿命。
赖柏英在林语堂的一生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美好印象,
他把赖柏英比喻成高山人生:
山逼得你谦—逊—恭—敬,
并认为那山从未离开过他,以后也不会。
初恋是男人一生都无法解开的魔咒,
后来,林语堂把她写进了书里,
这本书就以她的名字命名,
叫做《赖柏英》。
而他挚爱的红颜,
是那一眼万年式的一见钟情,
她叫陈锦端,
她是他同窗好友的妹妹。
当时在上海圣约翰大学,林语堂才名远播。
隔壁圣玛丽女校的女生们对林语堂都仰慕不已,
其中就有陈锦端。
她不是空长着漂亮脸蛋的女孩,
而是心灵手巧,且画得一手好画。
在林语堂心目中,她就是美的化身,
就是他苦苦寻找的另一半。
陈锦端则倾心于他的博学多才,
爱他的“英俊有名声”。
一见钟情,钟的是样貌,更是才学。
林语堂曾对陈锦端说,
我心中理想的女人是芸娘,
她能与沈复促膝畅谈书画;
我最崇拜的女子是李香君,
崇拜她的憨性,爱她的爱美。
当然,我最爱的女孩就是眼前的你。
但这段感情并没有得到陈父的认可,
原因是当时林语堂没钱、太穷!
家庭的不支持,导致他们最终走向了分手。
他如五雷轰顶,回家止不住地大哭。
但他心中始终眷念着陈锦端,
甚至在订婚四年后才履行婚约。
而她并没有下嫁父亲选定的金龟婿,
选择远渡重洋,到美国攻读西洋美术。
直到32岁时,才与厦门大学教授方锡畴结婚。
她终生未育,只是抱养了一子一女。
这,大概就是她的深情。
多年之后,林语堂闲时常画画,
他画的画像从来都是一个模样:
留长发,再用一个宽长的夹子将长发挽起。
他说:“锦端的头发是这样梳的。”
他的深情,则是永远怀念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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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爱情当饭吃,把婚姻当点心吃,用爱情方式过婚姻,没有不失败的。把婚姻当饭吃,把爱情当点心吃,才会过得好。
——林语堂

陈父的棒打鸳鸯,
虽然让林陈二人有缘无份,
却也让林语堂认识了他后来的妻子。
出于对林语堂的亏欠的弥补,
陈父将隔壁邻居廖家的二女儿廖翠凤介绍给了他。
巧的是廖翠凤对林语堂也很是欣赏,
一是有才气,二是人也文质彬彬,
是她喜欢的类型。
但当林语堂最终去廖家提亲的时候,
廖的母亲用与陈锦端父亲同样的理由提出了异议,
但廖翠凤却注定是林语堂的妻子,
她坚定地说:贫穷算不了什么。
他很感动,于是和廖翠凤订了婚,
更是在内心摇摆了四年之后终与她结了婚。
结婚当晚,林语堂用一把火烧毁了二人的结婚证书,
并说,婚书只有在离婚的时候才用得着。
这样婚姻,似乎不应该被人看好。
但廖翠凤却是聪明的,
她的聪明在于她不计较,她通透,她宽容。
她虽然生于富贵之家,
却不怕吃苦,也不怕穷困,
默默地隐忍和付出,
给林语堂减轻了很多的压力,
更能在平凡的日子里找到乐趣。
这样的女人,谁娶了都是福气,
也因此,她有底气、有自信面对陈锦端。
居住在上海时,她常常邀请尚未婚配的陈锦端到家中做客。
每次得知陈锦端来,林语堂都会很紧张,坐立不安。
孩子看见了,颇为不解,便问妈妈。
她坦然微笑,和孩子说:“爸爸曾喜欢过你锦端阿姨。”
对于前任,最好的方法就是坦然相见,
不必藏着掖着,真正的爱情不会因此而倒塌。
这种大度又透露出她的智慧,
他知道林语堂是爱自己的,
他怀念锦端,更多的是在怀念年轻时那段纯真的感情。
她最傻,但也最聪明。
林语堂常说,自己最得意的就是,
把一个老式婚姻,变成了美好的爱情。
他既能坦然地怀念初恋,挚爱,
也能心里过去这个坎,把生活经营的有声有色,
这就是他的魅力所在。
过去的终究是过去,
而未来和当下的人才是最需要我们珍惜的。
在他们结婚50周年时,
林语堂送给妻子廖翠凤一个勋章,
上面刻着美国诗人詹姆斯·惠特孔莱里的《老情人》:
同心相牵挂,一缕情依依。
最浪漫的事,不是有过刻骨铭心的爱情,
而是爱上最适合你的人,这未尝不是一种智慧人生。
有的人,即便和妻子过了一辈子,
也是抱怨一辈子。
林语堂却说:婚姻犹如一艘雕刻的船,
看你怎样去欣赏它,又怎样去驾驭它。
倘若你智慧,即使婚前你和爱人不相识,
婚后你也是能和爱人琴瑟和鸣相敬如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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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在世,还不是有时笑笑人家,有时给人家笑笑。
——林语堂

1937年,林语堂的《生活的艺术》出版,
霸占美国畅销书排行榜达52周,
被译成十几种文字,
在全世界掀起了一股“林语堂热”。
当时在巴西,有一位贵妇人对他非常崇敬,
特意将一匹名贵的赛马取名为“林语堂”,
于是,巴西的各大报纸经常可以见到“林语堂”的大名,
甚至连赛马总决赛结束的那天,
报纸的头条新闻也不是夺冠的那匹马,
而是落败的“林语堂”。
林语堂在美国时,
有一次纽约的林氏的宗亲会请他去做一次演讲,
碍于面子无奈答应后,
却实在不想去违心的吹捧林姓的光辉历史。
于是灵机一动,张口就说:
我们林姓当中,
英勇的有《水浒传》里的林冲,
旅行家有《镜花缘》里的林之洋,
才女有《红楼梦》里的林黛玉,
另外还有美国大总统林肯,
独自驾飞机越大西洋的林白,
可谓人才辈出。
演讲完毕,宗亲们热烈鼓掌,
为林姓的光荣,也为林语堂的高明。
郁达夫说林语堂:生性憨直,浑朴天真,
这应该是对他性格最好的概括了。
林语堂至始至终都以一种通透的秉性应对人生,
无论成败得失、高峰低谷,
他始终是那个以“自我”为中心的林语堂,
既看透世间,也悟透人生,
最终以闲适、幽默、性灵为准则去践行他那通透的人生。
林语堂说:人生不完美是常态,
而圆满则是非常态,
笑笑别人,再被别人笑笑,
就很快变得通达起来,
苦恼和晦暗也会随风而去了。
林语堂还写一篇文章叫做《做文与做人》,
里面说:既做文人,就是带一点丈夫气,
说自己胸中的话,不要取媚于世。
所言是真知灼见的话,
所见是高人一等之理,
所写是优美动人的文,
独来独往,存真保诚,
有骨气、有识见、有操守,
这样的文人是做得的。
林语堂就是这样的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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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不过如此,且行且珍惜。
——林语堂

1937年,发表“日本征服不了中国”载于《时代周刊》;
1948年,出版长篇小说《老子的智慧》;
1955年,出版长篇科幻小说《远景》;
1957年,出版历史传记《武则天》;
1966年,出版《平心论高鹗》,讨论《红楼梦》后四十回真伪问题,引发红学辩论;
1975年,林语堂81岁,出版《八十自叙》。
他用英文写就的文字我们没有几人能看懂;
开挂似的人生成就对平凡的你我也并无太多参照意义,
但他的思想却足以成为我们前行的灯塔。
关于幽默:
幽默是人生的一部分,
文化到了相当的程度,
必有幽默文学,
幽默是一种从容不迫的态度。
关于文学:
性灵文学是清新的、有活力的、有生命力的文学,
需要戒腐、戒浮、戒滑、戒板、戒华,
做到文贵自然。
关于幸福:
一是睡在家的床上;
二是吃父母做的饭菜;
三是听爱人给你说情话;
四是跟孩子做游戏。
关于识人:
要真正了解一个人,
只要看他怎样利用余暇时光就可以了。
关于读书:
一个人的谈吐有没有“味”,
完全要看他的读书方法。
如果读者获得书中的“味”,
他便会在谈吐中把这种风味表现出来;
如果他的谈吐中有风味,
他在写作中也免不了会表现出风味来。
世上无人人必读的书,
只有在某时某地,某种环境,和生命中的某个时期必读的书。
“三日不读,便觉语言无味,面目可憎”。

林语堂的书房叫“有不为斋”,
朋友问他,为什么叫这个名字?
他郑重其事的发表了一篇《有不为斋解》的文章,
提出其所不为之事共二十二项,
用以解释书房名字缘来。
即使我列的是26项,也是值得一看的。
1、我不请人题字。
2、我始终背不出来总理遗嘱,在三分钟静默的时候也制不住东想西想。
3、我从没有休过自己的老婆,而且完全够不上做一个教育领袖。
4、我始终不做官,穿了洋装去呈献土产。
5、我也从未坐了新式汽车到运动会中心提倡体育。
6、我也不把干这些蠢事的人们当做一回事。
7、我憎恶强力,从不骑墙,也不翻斤斗,无论是身体的、精神的,或政治的。我连看风头也不会。
8、我始终没有写过一行讨好权贵,或博得他们欢心的文字,我也不能发一张迎合人们心思的宣言。
9、我从未说过一句讨好人的话;我连这个意思也没有。
10、我不今天说月亮是方的,一个礼拜之后又说它是圆的,因为我的记性很不错。
11、我从不调戏少女,所以也并不把她们看做"祸水";我也不赞成长脚将军张宗昌的意见,主张禁止少女进公园,藉以"保全私德"。
12、我从未不劳而获而拿过人家一个钱。
13、我始终喜欢革命,但绝不喜欢革命家。
14、我从不享福或泰然自满;我在镜子里照自己的脸时,总不能不有一种逐渐而来的惭愧。
15、我从未打过或骂过我的仆人,叫他们把我当做一个大好老。我的仆人也不称赞我会赚大钱,他们对于我的钱的来源总是知道的。
16、我从不受我仆人的堂而皇之的敲诈,因为我不给他们有这一种实在的感觉,以为向我敲诈,便正是"以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17、我从不把关于我自己的文章送到报馆里去,也不叫我的书记代我做这种事。
18、我从不印些好看的放大照片,把它们分给我的儿子们,叫他们去挂在客厅里。
19、我从不假装喜欢那些不喜欢我的人。
20、我从不临阵逃脱,装腔骗人。
21、我极不喜欢那些小政客,我绝不能加入我有点关系的任何团体中去同他们争吵。我对他们总是避恐不及的,因为我讨厌他们的那副嘴脸。
22、我在谈论我祖国的政治时,绝不冷漠、无关及使乖巧。
23、我也从不装得饱学,道他人之短,以及自夸自大。
24、我从不拍拍人家的肩膀,装得慈善家的神气,以及在扶轮社中受选举。我喜欢扶轮社,也正如我喜欢青年会一样。
25、我从来没有救济过什么城市里的少女或乡下姑娘。
26、我从不感到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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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如斯,
笔者就无需再总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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