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不尝试写也不刻意尝试读小说,只看过盗墓笔记和解忧杂货铺,都是偏重悬疑的文章,所以觉得小说并不能写人心,也就当做消遣才读读。后来被皮囊这本书的名字吸引,而后又经媳妇推荐读了台北人和纽约客,才觉得人生,人心,红尘都在里面,且入骨三分。作者得有多么好的智慧和节奏感才能带入读者到书里面并有所体悟。
闲来无事,也想落了俗套,去写一个失恋的故事,并且让读者真的有失恋的感觉,想让没体会过失恋的幸运儿也有那种被巨石压在胸口透不过气的感觉。一年以来最想写的 最想表达的一个感觉却无从下手。只能用苍白的语言在这里抱怨自己的智慧没上线。好在还可以写出抱怨的词句和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