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我要带你去撒哈拉

我很久很久没见过成了,但我时常想起,他送我的书封面上写的话: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团火,路过的人只看得到烟,然而总会有那么一个人,看到你的火,跨过人群,走过来,和你一起。

今天外面仍然下着雨,夏夜的雾也在空气中升腾。雨淅沥沥敲打着无名的树鲜绿丰硕的叶子,花香浮动。

我开始翻某社交软件空间的留言板。上万条,我都开始轻笑年少时的浮夸。有凌晨的“晚安”,午后的“午安”,有留下一句“雨季不再来”的,还有“醒来甚是爱你,洪小姐”。

眼睛发胀也没有看到那个熟悉账号的留言,连“新年快乐”“情人节快乐”都没有一条。可我记得我好像没有分手删留言的习惯。

我也开始想,任何一个戳进我空间的人都会认为这是个生活在热闹之中,繁华喧嚣中的姑娘。

一条条认真看着,年少是多么可笑,但又有多么可爱,哈——找到了。

那条留言——

我说,我愿意带你去撒哈拉。

那是前男友唯一的一条留言。

在那条之前,是我自己留给自己却希望他看到的:我说,我想和你去撒哈拉。

我无法说明这是故事的开头还是结尾,总之,猝不及防,我笑着落下泪来。

成是我初恋,大一认识就在一起了。刚开始在一起时,我时常在想以后。我们以后,定是美好的。我们会住在大城市的小角落,有青砖红瓦的房子,绿色的滕蔓旋绕而生。我们在阳台上种满瓜果,在黄昏里做饭刷碗。阳台上可以远远看见都市的灯火繁华,我们好像置身荒芜落寞的城堡,而只要他在我身边,就好。那时时间很慢,我们都离家未远,他还有少年的蓬勃的梦,我还尚有背弃全世界的勇气。

后来呢?

笨蛋,当然分手了。

大四那年我坐在他的对面,他抱着歌德的小说,我看着他,说出那句话。他沉默了很久,最后回应了。他说出那个“好”字时的声调,我想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事实上大三我们就已经在苟延残喘了,我俩你瞒我瞒,拖到大四,那个借口终于来了,他要出国,我要留校。

什么学业工作都是最虚伪的借口。他留给我最后一张明信片,上面印着撒哈拉沙漠的黄沙,蓝天,白云,还有骆驼。他写下一句话:我还要留给你在你出生多年前我看到的关于一朵黄玫瑰的记忆。娟秀的字体,那时的我看不见那底下的不舍和壮士断臂的决绝。

我自认为是很洒脱的人,也在很努力的装作那样一个人。我没有再想起他,一直到一个月的午夜摸黑爬上宿舍的楼梯时,我泪如洪水决堤,势不可挡,汹涌滔滔。情绪的到来似乎毫无理由,楼梯扶手斑驳生锈,我靠着墙漆剥落的墙壁缓缓蹲下。起来时已麻木到毫无知觉。我终于意识到,我永远永远地失去他了。我仿佛失去一个世界,失去一颗像地球一样在浩瀚宇宙中无比普通但却孕育出灿烂生命的星球。我狼狈极了,玫瑰绿荫都遗失了,在波涛翻滚的暗黑上的孤舟般的孤戚萦绕着我。

只有那一次,唯有那一次。

后来在图书馆他远远地看到我,眼中是难言的沉痛。他始终是认真的,而我,只好假装不认真。

我太了解他。我当初也以为很了解,不会分开。

王家卫在电影《重庆森林》里有一句台词:其实了解一个人不代表什么,今天他喜欢凤梨,明天他就会喜欢别的。

恋爱中的女人智商视为零的,我虽然一直自恃聪明。也终究忘了些恋爱前辈用血写出的至理。

堂妹在电话中安慰,说:不错了,三年了,口味也保持得蛮久的。

我没说话,在沉默中电话保持了四十六分零二秒。最后我啪的一下挂断了。

她后来又说:其实你也不难过,你口味也变了。

我说你怎么变得那么平和了,她说和肯迪分手之后才懂的。我问肯迪是谁,她说是杨轩之前的男朋友。我没有问杨轩是谁。

于是我特别矫情地问我自己,你难过吗。我想我也没那么难过,文艺电影和伤痛小说看多了,所以才认为分手的人都难过。而罗曼蒂克的思想深深在我心里扎了根,并且在我辛勤浇灌下茁壮生长,最后成为苍天大树,在我的世界里迎风招摇。

她没说错,我也变了。

后来我悄悄去过他博客和空间,所谓悄悄,也就是把访问记录删了。什么都没有。我知道他成熟了,因为我也好,因为其他人也罢。他成熟到抓住现实世界,不再在虚拟空间里宣泄自己的悲喜。

成和我的认识十分戏剧,只要你看过电视剧,或者电影、小说,那你就有会心一笑的默契。晚饭后学校满是香樟树的石子路上他撞到了我,我正欲嗔怪,然后我就看到了他的脸。再然后,没出息的我气就消了。

他愣愣看我几秒钟,笑了,掏出手机就递给我存我的联系方式。

我时常想,那天我若蜷缩在寝室多看两分钟小说,他若在自修室多解一道高数题。我们便没了后面的一切。多么惊险,孟子的天时地利人多么惊险。我们终究背负着命运的使命,相会于那天空如火燃烧的黄昏。

和成进展很快,在一起后每天约吃饭看电影,惊喜之类的就没断过。他擅长说文艺的英文情话,他们系里的理工男想破脑袋都想不出那种。他的字也极美,还会写有条不紊的情书。他学着朱生豪,说,我是洪鲤至上主义者。

要感动一个爱你的人是很容易的,一声撒娇,一声软语,再不过流流眼泪。那时陪他看球赛,不知道二十多个帅小伙追着一个自己不会动的球满绿茵场跑有什么意思,全程不懂,还有为什么那些人旳名字那么长。我坐在他身旁,枕着他,看着电影,声音放得很大。他从来没有说过我影响他。

我们没有任何共同的兴趣爱好,这很伤感。我在看美剧,他在看科教记录,我看韩剧,他还是在看科教记录。他爱球,经常半夜守着直播,那时的我可能在翻一本学习圈子流行的《生命不能承受之轻》,可能在听新认识的会吹双簧管的男孩讲一些闻所未闻的趣事,也可能注视着手机想他为什么不回我信息。

我想我们的吸引只是建立在外貌基础上的,不得不承认。可是他那固执的灵魂,含蓄的温情,他的诚实,他偶尔的腼腆,曾经多让我着迷。

后来的故事,有个又漂亮身材又高挑,关键还会和他踢球陪他大瓶大瓶喝啤酒的女生出现了。他什么都没说过,他也并没有做过什么,可是他的眼神。我什么都明白了,我曾经也在那样灼灼如火的目光里蛰居。

我大步走开了,走出了他的世界,任他在阳光下熠熠。

初识时我是那么仓皇,离开了终有个背脊挺得直直的背影。

我很喜欢一句歌词:也许生于世上,无重要作为,仍有这种真爱耀眼生辉。现在好了,连耀眼生辉的真爱也没有了。离了成,我才发现我的大学全砸给了没有未来的爱情,我一事无成。我甚至找不到一个贴心贴己的朋友,我在那一刻意识到成在我世界里扮演了多么重要的角色。我也终于明白只有家人是不用刻意的陪伴来维系的。

堂妹还说:分手分成这样,也是一种境界。

我想我把成写完了,我们在该分手时分了手,多好,没有血淋淋的破碎,只有湮没在时间长河里没有第二个人知道的午夜的绝望大哭。无论多少年后的重遇,无论时间沧桑如何变迁,我们想总能够毫无芥蒂的谈笑风生。就像童话一样,即使最后没有在一起,公主和王子都还是永远快乐幸福的。他们是永远的朋友。

之所以写下这些文字,是因为今天早上我接到一个电话,陌生号码,越洋而来。他说“喂”时,我惊叫起来。然后我们两笑个不止。

他的声音,即使跨过千山万水转过山穷水复依旧轻快明朗。我想起在多年前无比相似的夏天,他在我们班教室门口,白色的衬衫很干净,阳光正好。他明媚地笑,叫着我的名字。

他问我:你还记得我们说要一起去撒哈拉吗。

我说:天,你还记得。

他说:当然了。

我说:还作数吗?

他说:当然了。

我告诉他我结婚了。

他略有迟疑,然后接着说:你不应该告诉我,这样我就可以逃份子钱了。

我笑:若你结婚,我会还礼的。

我多希望他告诉我他也结婚了。可他只付之一笑。

我还说:有机会你可以和我丈夫踢球。

他说:算了,在他面前我太业余了罢。

我们那天说了很多,多得我都记不清了,我们说起从前,说起每一次笑闹。从前在一起时也没有说过那么多。

可我也有很多话没跟他说,比如我在撒哈拉面对漫天黄沙时我想他了,比如我现在还在看他送我的《月亮与六便士》,比如他的球技在我心目中仅次于我的丈夫,再比如谢谢他,还有,我很幸福,也祝他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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