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像烟火,我恰好路过

你像烟火,我恰好路过。

“街尾姓卢那家的男人出车祸死了,真是可怜啊。”

我妈在饭桌上跟我拉家常,感慨地向我说起。

“卖电器那家?”

我愣了一下,停下筷子问道。

“嗯,倾家荡产抢救,但还是去了。”

她接着唏嘘了一堆命运无常之类的话。

我却像是悬在水底听她说话,早已听不清,记忆如潮水一样涌来。

父亲死了,家财散尽,他一定很难过吧。

我无法想象痞里痞气的他,悲伤绝望的样子。

那个像烟火一样,绽放在我平淡青春岁月里的小镇少年。

                                 1

在遇见卢美的那个周一之前,我一直只是个乖学生。能轻巧地考出好成绩,因而有点心高气傲,却又有些自卑,喜欢低着头走路。

我更从未想过循规蹈矩的自己,会和卢美那样“不读书的”的小混混们有任何的交集。

阿金拍着桌子大声嚷嚷“叫你们班第一名出来”的时候,我正在做值日擦黑板。他第二次重复这句话的时候,我站在讲台上扬着下巴对他说“我就是,有事吗?”

他们三五个人把同学们都赶了出去,从教室后排摇摇摆摆地向我走来,我隐约感觉到自己可能碰上了麻烦事。

阿金以一副“高兴吧,荣幸吧”的语气,开门见山的告诉我他们来找我的目的是“我们老大喜欢你,要和你谈朋友”。

原来在此之前,阿金都只是传话的,直到我问“你们老大是谁”,站在阿金旁边的那个男生才慢慢开口:

“是我,我叫卢美。”

我瞥了他一眼,可能是我站在讲台上的缘故,觉得他个子不太高,头发剪得很短,干净利落,看起来却不像个小混混的样子。

也许是觉得一个男生叫这么女性化的名字,也或许是出于对他们“幼稚胡闹”的嗤之以鼻,总之我“噗嗤”一声笑出来。

十五六岁时候的喜欢和爱,在这个急功近利的年代,显得幼稚又可笑。可是啊,当我看尽了虚情和假意,沉静下来回忆,想起的全部都是曾经的你。

                                  2

轰走教室里的同学,只是为了告诉我他的决定。这样声势浩大的“通知”之后,不用我刻意去问,就有很多人向我传达关于卢美的信息。

真实名字其实叫卢美凡,因为长得很清秀所以熟人直接喊他卢美。高我一个年级,成绩常年倒数。因为父母发家比较早,加上擅长打架,成了学校里那帮小混混的领头。“不读书的”成了他们这群人的代称,和“读书的”井水不犯河水。

我以为我一句“你知道我是读书的”就表明了自己的立场,但是他依然我行我素,乐此不疲地来找我。

每天晚自习还没有结束,卢美就会带着阿金一行人在教室门口等着我,说要送我回家。阿金他们在后面晃悠着,他并排着跟我走,我总是故意离他很远,自顾自大步向前走,因为我害怕听到别的同学“你看那个好学生”之类的议论。

有时候我不让他跟着我,他就会发挥自己痞气的本色,随便抓住一个路过的同学,咧着嘴坏笑,说那在我把他打一顿的这段时间里,你可以先走。我看着吓得六神无主的过路同学,每次都只能妥协。

久而久之,我们形成了默许的规定,我允许他跟着我,他自觉地站在我身后,一路送我回家。我看着路灯下他摇晃的影子,心里常常想,“天呐,怎么会有这样不讲道理的人”,却发觉自己抿着嘴偷偷笑起来。

时隔多年,小镇昏黄的路灯成了我温暖静谧的记忆,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和你有关,少年时的喜欢,总是来路不明,去路不清。

                                  3

常有同学提醒我,“你在分心呀,不担心第一名的地位不保吗?”其实哪儿用得着别人提醒,自己何尝不是无时无刻提醒着自己。

每次离家门口远远的,我就会把卢美遣回去,要是被我爸妈看到了,免不了一顿惨痛教训。

曾经我妈妈在洗衣服的时候,发现了我口袋里的情书,被我爸知道了,我猝不及防地挨了人生里第一个耳光,我至今记忆犹新。

当了那么多年好学生的我,心里应该是排斥这些无所事事的家伙吧。

可是尽管如此,每当卢美露出大白牙眯着眼对我笑,眼睛里亮晶晶的,我就没办法觉得他是个坏家伙,只能乖乖跟着他走。

我被阿金推着去看卢美打球赛,在人声嘈杂里,他一直眉飞色舞地对我大声嚷嚷,说的全是夸奖卢美打球如何厉害的话。

他们这群人总是闹哄哄的,对朋友的忠诚和义气,却有那么点可爱。

中场休息的时候,阿金塞给我一瓶矿泉水,怂恿我送去给卢美,他推我好几下我都木讷地站在场边不敢动,但是看到卢美擦着汗笑着朝我走来的时候,就像是世界都凝固了,我就鬼使神差僵硬地把水递过去了。

他嬉皮笑脸地接过我手里的矿泉水,咕噜咕噜大灌几口喝完之后,咧着嘴阴阳怪气地笑。他擦着腮帮子,对我说了句“谢谢”。

阿金一帮人就开始起哄:“混世魔王竟然还会说谢谢,这也太做作了”。卢美挥舞着拳头假装要揍阿金,我低下头不好意思地笑起来,然后和阿金一起,看完了整场比赛。

我啊,在此之前,是个路过球场,连头都不敢抬的人啊。

                                 4

阿金以及其他几个混子儿总是像连体婴儿一样,和卢美形影不离,远远跟在我和卢美后面,嘻嘻哈哈乐不可支,成了一道我习以为常的风景,我和卢美因此很少单独相处。

和他分享一副耳机,在山坡上吹着风,一起听周杰伦,成了全部的关于我们独处的记忆。

他带着我穿越学校后面一整片的油菜花田,说去个清净的好地方。像个刺猬一样对谁都机警防御的我,却什么都没想,只是加紧脚步跟在他身后。

来到小山坡上,才发现小镇一大半的风光都尽收眼底,有炊烟从旧式的烟囱里袅袅而出,又隐隐而逝。

卢美坐在我身旁,自然地从口袋里掏出一盒香烟准备点燃。我把脸偏向一边,说讨厌烟味,他又自然地把烟收起来,歪着嘴笑了笑。

他说每次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一个人来这里待着,他说你看那一片黄灿灿的油菜花是不是看着就清爽,他说阿金那群家伙们一天跟着他,他就一天要对得起他们,他说他爹妈就只知道赚钱,从来不问他真的需要什么,他变成混子变成痞子都不会有人在乎。

我静静地听他说着,一言不发,头倚在膝盖上拔着地上的野草,莫名觉得眼前的卢美,褪去了嚣张跋扈的那层皮,变得很温和。

末了,他兀自说起:“你是个好学生,一定很看不起我这样堕落的人吧。”

我停止了拨弄地上的野草,转过头看向他,他看着远处的小镇,眼神焦点不知去到哪里,没有看我。

他也不再说话了,递给我一个耳机,我犹疑地塞到耳朵里,很好听的旋律,唱歌的男生却咬字不清。

我们就这样沉默地坐着,看着油菜花田在风里变成涌动的海,直到小镇依稀亮起了灯火。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吐字不清的男生名叫周杰伦,那首旋律动听的歌在06年火遍了大街小巷,名叫《夜曲》。

                                  5

遇见卢美后的第一次月考,我依然以更高的分数拿下了第一名。学习委员在教室里大声汇报完名次后,很多人都围过来唏嘘着,“厉害呀,竟然一点也没有被卢美那群不读书的人影响。”

我坐在人群中面无表情,心里却在冷笑。

放学后从不温习的人开始在台灯下做题,早操从来缺席的人准时在教室背书,上课会打瞌睡的人再不敢随便睡去,就是为了以防有一天,我考的不好的罪名,是因为“那群不读书的混混影响了你。”

每个人都会因为一些因素有着自己的活法,谁有资格不明所以就戴着有色眼镜,高高在上地去批判别人?

他们对朋友很真实,他们很会搞笑逗乐,他抓住路人扬言要打一顿,却又嬉皮笑脸放别人过,无故不会寻滋挑事,凭什么就成了“消极影响他人的毒瘤”?

当我不知不觉竟然开始为卢美他们这群人辩护的时候,他却再也没找过我了。

阿金没有像以往那样大摇大摆地走进教室跟我传话,而是让一个同学转告我,卢美让我去球场找他。

我一路寻思着,大概是以前总板着脸让阿金他们不要太张扬影响同学们,所以他才学乖了吧,一路远远看见了靠在篮球架下的卢美。

见我来了,他扔掉了手上燃着的烟,用脚踩灭。我看着他干净的运动鞋,突然想起卢美的某个小跟班曾经对我说,“在追你以前,他都是穿夹板拖鞋上学的。”我不禁有点想笑。

“一天不见,又长好看啦”,他一如既往漫不经心地说笑。

“哪有。”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会接他的话。

“从认识你到今天一共是四十八天,这些日子打扰你了,我以后不会再来烦你啦。”他还是弯着眉眼浅浅笑着,轻描淡写。

“噢。”我瞪大了眼看向他,又迅速地垂目。

“不耽误你上课了,你回去吧。”他把双手插进裤子口袋里,耸了耸肩。

“嗯。”点点头,我转过身,大步地走向教室,很想回头,却没回头。

那一整天我都在发呆,生活突然平静得很空洞。

                                6

时间过得很快,我还是闷声闷气地重复着上学与回家的生活,日子很快又变得冷清又宁静。

我却好像突然有了心事。

升学那年我剪掉了及腰的长头发,留起了齐下巴的学生头,却误打误撞赶上了潮流。在我认为仅仅是把头发剪短而已的时候,我突然成了学校里最早留了最流行的bobo头的那一批人。

我只是觉得升学考试需要更多的时间准备,剪了短发比较好打理,却没想到给自己惹上了麻烦。

一个染着紫色头发的女混混,扬言说我要是不把头发扎起来,就要教训我。理由是,看我的发型不爽,看我披着头发不爽。

这听起来真是杀马特啊,但在十年前封闭落后的小镇上,真的就存在着这么一群人。

我一点也不害怕,只是觉得可笑,这是个败坏混子名声的混子啊。

很多同学很担心我,劝我还是把头发扎起来,能避免麻烦就避免。我却偏偏不愿意,也许出于骄傲,也许出于魄力,也或许因为早就见过比她更厉害的混子。

我做好了和那个女生对峙的准备,说不怕还是有点逞强,毕竟我一直只会读书。却没想到最后迎来的不是她的教训,她竟谄媚地笑着道起歉来。

“是我不对不知道你是卢美的人。”她打量着我,态度一百八十度转变。

听到卢美的名字,我一下怔住了。

我不知道他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我听说紫毛女挨了卢美一耳光。

“坏蛋还是要让坏蛋对付,你们读书的不行,换我来应付。”

我想起从前排队买早餐,被一个莽撞的男生插队,我争不过他,恰巧卢美路过,他怒气冲冲地挡在我面前,对插队的男生吼了句“滚”,然后转头对我说的这句话。

我以为他不会再管我的。

                                  7

我喜欢上周杰伦,养成了去哪儿都离不开耳机的习惯。

我向老师申请了靠窗的座位,在那里放眼望出去,就是大片的油菜田。

从前没有体会过热闹,也无所谓孤独,后来晚自习走在回家的路上看着自己的影子,却有一些落空。

小镇的中学时光像一盏昏黄的灯亮在我的记忆里,而那个出现四十八天的小镇少年,则像是一场盛大的烟火,带我飞驰过,带我绚烂过,带我惊叹过。

最后路过我。



回忆自此戛然而止,才发觉我已踱步至街尾。

很久前小镇上最拉风的那家电器店,早已是萧索的模样,装修老旧,大门紧闭,无人问津。取而代之的,是街中心那家挂着华丽广告牌的新店,墙面很白,白炽灯很亮,客人和老板讲价不成,无奈地摆手摇头。

时光在走,世界在变,愿回忆里的人,永远是美好的模样。



“你是个好学生,一定很看不起我这样堕落的人吧。”

“才没有咧!我觉得你很好看,很酷啊!”

如今的我,不再骄傲也不再卑怯,这句回答,却迟到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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