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一发的枪与吴翠兰的大衣

孙一发来B城有十几年了。他的白铁生意是祖传的,父母相继离世后, 他就带着新婚不久的妻子吴翠兰离开了家乡来到这个小县城住了下来。

现在孙一发和吴翠兰都已四十出头,他们有个儿子,在外地上高中,过节放假才回家来看看。平日里他们就守着自己的门头做活路。孙一发的门头房在一个菜市场的角落里,房子很小,里面堆着扣好的水壶、烟筒、各种各样的白铁制品,及一些不规则的白铁下角料。门脸不过一道窄窄的门,门上面搭一雨蓬,不论下雨下雪,酷日严寒,他们夫妻俩坐在门前不急不噪的做着活路。

他们很少说话,有时孙一发干着活腾不出手来,就說,锤子。翠兰就放下手中的活路,进屋拿锤子来,随手扔到他脚下,又接着忙自己的。多余的话一句没有。闲着时,孙一发坐门左,吴翠兰坐门右。孙一发半眯着眼,看着过往行人;吴翠兰呢,则垂着头,抠弄着骨节楞粗的手指。日子在两人的沉默中流淌着。

他们中午不回家吃饭,买来现成的。吃饭的桌子是一块废旧的椅子面,两个马扎一搁,两人就开始吃起来。吃饭时也很少说话,偶尔说些什么也只能停留在工作范畴。甚至对买来饭菜的好孬,也从来没有议论过。他们没有逛商场散步的习惯,对电视剧也不上瘾。吃饭干活,干活吃饭,这就是他们的生活,别的一切似乎就是多余的。

还是去年暑假期间,儿子想买一台电脑。孙一发问:

“买电脑做什么?”

“学习。”儿子答。

“多少钱?”

“三千。”

孙一发没再说什么。晚上刘一发跟吴翠兰说了这事。吴翠兰说:“这怎么能行呢!”

孙一发想了想也说:“太过分了!”

儿子的电脑当然没买成。暑假过后,儿子闷闷不乐地回到了学校。临走前,儿子去孙一发的门头房告别。夫妻俩正合力在把一整张白铁剪断。

儿子说:“我走了。”

“走吧,到了学校回个电话。”吴翠兰站起来,伸手抻了抻儿子衬衣的下摆。“干着活,你站起来做什么。”孙一发兀自在忙着,头也没顾得抬。吴翠兰立刻蹲下来,帮着他收拾那块白铁皮。儿子没有多想,甩给父母一句话,转身走了。儿子说:“我看你们俩是货真价实的守财奴!”

儿子大步走出老远了,孙一发问妻子:“什么是守财奴?”

吴翠兰答:“守着钱不舍的话花呗!”说完站起来,茫然地看着儿子的背景渐渐走远。

这年春节,孙一发回了趟老家,看望了几个本家的长辈。当晚下起了大雪。第二天瑞雪封门,老天爷把孙一发留在了老家。吃过早饭,刘二拿着一支猎枪来串门。“瞧瞧,怎样?”刘二把枪递给孙一发。孙一发两手接过抢,翻来覆去地看,用手轻轻地摸着漆黑光滑的枪身。

“还是让你见识一下吧。”刘二拿过枪,折下去,从裤兜里掏出一颗子弹塞进枪堂,啪地合上,“瞧瞧我的枪法!”刘二哗啦一声拉上强栓,端着枪,满院子搜寻着射击目标。

“二子,等等……”孙一发找来一个空酒瓶放到猪圈旁的石槽上,“可以开始了!”孙一发站在刘二身旁,眼睛盯着他扣扳机的手。刘二做了一个瞄准的姿势,左手微微一震,枪响了,二十米开外的瓶子击得粉碎。

打完枪,刘二又从裤兜里掏出一个子弹按进枪堂,“你试一枪。”

孙一发接过枪,瞄了个准,也把一只酒瓶子击得粉碎。两人站在雪地里看着自己的战绩,满足的神情溢于言表。

刘二说:“买一杆吧,我们一块去南山打猎。前几天听说有人在南山看到一只狼哩!”

“狼,真的?”孙一发惊奇地看着刘二。

刘二点点头,“要让我碰到它,就让它尝尝枪子的滋味!”刘二晃了晃手里的枪,“你知道南山的兔子多得四处窜……”刘二看着孙一发羡慕的表情说,“为啥不买支枪呢,你从小不就喜欢猎枪吗?”

孙一发问道:“这得多少钱?”

“一千三。还有五连发的,二千八,你想买哪一种?桥头商店买的,我陪你去买来,明天早上一起去打猎怎么样?”

孙一发死死地盯着他手里的猎枪,皱着眉头想了一会说:“你看这雪,根本出不去门。”

“那我们可以走着去啊,十几里路,来回不过两个多小时。你想想看,明天我们拿着枪上山会打多少只野兔回来?哈哈,你猜一猜吧!”看孙一发还在犹豫,又说,“别想了,我知道你唯一的嗜好就是拥有一支枪!不就是一支枪嘛……”

孙一发不作声,目光落在厚厚的雪地上,眼前仿佛跳动着很多野兔。

刘二注视着他,再加了一把火,“假如你有了枪后,生活会有多快乐……你可以经常回来,我们一块去山里打猎,也可以去河里打野鸭,只要你愿意去哪,我都陪你去,谁让咱俩是发小呢……!”

孙一发显然被他说动了,消失许久的渴望渐渐浮上来,也可以说是死灰复燃。他低着头,一只脚不停地踢起成团的雪,在阳光中幻出五彩光芒。

“不要再多想了,我们这就去买枪吧。”刘二晃了晃手中的枪。

“你知道……”孙一发吞吞吐吐地说,“要不改天再去吧……”

刘二笑笑说:“没带钱是吧?不早说,我借给你。”

孙一发还待说什么,刘二上前一把扯了他胳膊,“走吧,还想啥。”

他们俩就这样走出村庄,踩着厚厚的积雪,嘎吱嘎吱地走上了去镇上的路。

中午刚过,孙一发背着他的新枪回到家中。他和刘二约好了,明天一早去山里打猎。整个下午孙一发一直在把玩他的枪,他已经打了三发子弹,个个都将目标击得粉碎。

晚上,孙一发把枪放在床头,内心感到从没有过的充实。他开始想象着明天去山里打猎时会多么的愉快,他甚至设想到他们会遇到一只狼,不,或者是几只狼,在万分紧急之时,他就是用这把新买的猎枪一只只把它们干掉。

孙一发正想着,电话响了。是妻子吴翠兰从城里打来的。

“明天赶紧回来,这里有活等着呢。”

“你知道吗,这边下雪了,雪真大!你要跟我一块回来就好了,我们进山打猎去。那兔子多得简直是满山跑……”

“喂,你听到我说话了吗,我让你赶紧回来干活!打什么兔子!”

“我听到了。不过雪下得确实挺大,不知车还跑不跑?”

“咋不跑,你从家走到镇上去,再坐车回来。”

“噢,那是不是有点远……”他小声说。

“嗨,你怎么了,废话这么多?”

“没什么,我想告诉你一件事……”他欲言又止。

"啥事,快说,你话突然这么太多了?”

“我们村的刘二你还记得吗?”

“咋不记得,不是你光屁股玩大的朋友吗。”

“你知道他最近买了一只枪,嗨,那只枪你不知有多棒,我猜你见了一定喜欢……”

“你没发烧吧。什么枪,明天赶紧回来,一堆活等着呢。”那边说完挂了。

“"这娘们,简直……”孙一发伸手拿过他的枪爱抚着,不由地想到:这是不是有点很过份了?

第二天,孙一发没有跟着刘二去山里打猎。他觉得已有了最喜爱的枪,再不回城干活的话,确实有点说不过去了。临走前,他握着刘二的手说:“以后我们会有不少机会的。”孙一发晃了晃手里的枪。

刘二虽然有点失望,还是祝他一路顺风,等下次下雪时再一起去打猎。

孙一发回到B城时中午已过。他径直到了菜市场,看到妻子正低着头在干活。她枯黄的头发像一蓬风中的野草,在冬日的阳光里显得更加衰败。孙一发提着枪走到妻子面前,她没注意到他的到来。孙一发突然生出开个玩笑的念头,于是先咳咳了两声,引起了妻子的注意,这才说道:“哈哈,真是个高兴事,这个冬天我们会经常吃到新鲜的野兔肉了!”

孙一发举着崭新的猎枪在妻子眼前夸张的晃着。她抬起眼皮瞥了一眼。

“刘二的枪?”

“不是他的,是我们的。以后我会经常去山里打……”

“怎么,你买的?你哪来的钱?”妻子停下手里的活路,惊讶地看着他。

“是刘二借我钱买的,真得谢谢他,他跟卖枪的熟,要不一千三百块怎么能买到这么好的猎枪!你知道我少年时的愿望就是能有一支自己的枪,一直到现在才实现了。虽然我从没有跟你说过我的爱好,不过现在知道也不算晚,以后你会明白这支枪买的一点也不亏,而是赚了大便宜呢!有机会我也会带你去山里转转,你一定会为你老公的枪法感到骄傲的……”

“狗屁!”妻子突然大吼一声,站起身就走。孙一发还想说些什么,而此时只有看着妻子慌不则路的背影消失在街道拐角处。妻子走后,孙一发坐下来,把枪横放在双腿上,他不急着干活,而是需要想一想,到底发生了什么?他只允许自己想了十几分钟,也没理出个头绪来,就此打住,开始做起这几天积攒下活路来。

下午六点钟,孙一发收摊回家,妻子没在家。孙一发吃了饭,开始看新闻联播,看完联播看广告,最后看电视剧。不觉到了睡觉的时候了,妻子还没有回来。

第二天一早,孙一发一个人去门头房开始工作。妻子一整夜没有回来。孙一发知道妻子跟自己一样在这个城市里没有知心朋友,也没有在外住宿的历史。他还不想就此惊动老丈人,决定等等再说。

下午,孙一发等来了儿子的电话。儿子在电话里声音很不友善,而且听着怪怪的。儿子说:“爸,您都买枪了,我的电脑啥时给买呀?”

孙一发这才知道妻子跑到儿子学校去了,这分明是拿儿子要挟嘛。孙一发只好说:“哪天你回来就去买吧。”

儿子在那边兴奋的说:“你可说话算话。”

几天后,吴翠兰和儿子回来了。儿子得到了他想要的笔记本电脑,提着牛气哄哄去上学了。孙一发和妻子又开始忙店里的活路。

有一天下午,他们干完活坐在门口,孙一发不再像以前那样默默地看着流动的人来人往,他有了新的嗜好:擦枪。他把枪搁在腿上,仔细地反复擦着,脸上露出安详而渴盼的神情。自从买枪后他还没有进行一次真正的打猎呢!这确实让他感到有点遗憾,欣慰的是枪已在手,打猎是迟早的事。有时孙一发一边擦着枪,一边想象着打猎时惊险刺激的场面,脸上的表情看上去很古怪。

吴翠兰斜瞅着他如痴似呆的样子说:“想去打猎,哪天就去吧。”

孙一发感激地看了一眼妻子,而她没有反馈他的感激,而是站起来走到他面前,盯着他手里的枪說:

“我想买一件大衣。”

“什么,大衣?”孙一发停下擦枪的动作,惊奇地打量着妻子。

“对,大衣。就是一千多的那种,现在城里人最流行了。”

孙一发盯着眼前这张枯黄憔悴、鼻梁生满雀斑的脸,感到很陌生,同时还想象了一下面前这个矮小的女人穿上大衣的样子,也许会像一只滑稽的猴子。孙一发不由得扑哧一声乐了。

“怎么,你不同意?”妻子的小眼睛里突然喷出一股怒火来。

“那倒不是,不过你想想看,假如你穿上了大衣,干活会有多么不方便……”    “那你就不用操心了。”妻子再次逼问道,

“你同意还是不同意?”

孙一发这才知道她不是说着玩儿的,一时感到手足无措,喃喃地说:“你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呢……这可不是个小数目……再说……”

“不买不干活了!”吴翠兰扭身气冲冲回家了。

几天后,孙一发带着吴翠兰去了一次商场,买回了她想中的那件呢子大衣。大衣是杏黄色的,挂在商场的衣架上高贵大方,当吴翠兰用它将自己裹住时,孙一发在一边直皱眉头,赶紧去收银台结了帐,催着妻子快走,那一刻他觉得吴翠兰简直就是一只披着华丽外衣的猴子,而且又置身大庭广众之中。

冬天就这样在孙一发夫妻的叮叮当当,敲敲打打中过去了。对于孙一发夫妻来说,这个冬天不同于任何一个冬天,因为孙一发拥有了一支他梦寐以求的猎枪,吴翠兰占有了一件她心仪已久的漂亮高贵的大衣。虽然孙一发还没有正式打过一次猎,发挥一下枪的威力;吴翠兰也没有穿上新大衣大大方方的去街上溜达溜达,但对他们来说也知足了。

自从他们拥有了自己心爱的东西后,夫妻间似乎有了共同的话题,两人在一块干活时不再感到那么的沉闷。有时孙一发一边干着活就想起了他的枪,由枪便想到了打猎。于是就说,

“你吃过野兔肉吗?”

吴翠兰说:“没,那好吃?”

孙一发说:“当然好吃。蒜瓣子肉,全精,没一点肥的。”

“是吗?”

“我还会骗你。有时间我去山里给你打一只尝尝鲜。”

“就你这笨样也能打到兔子。”

“嘿,你这娘们,小瞧我啊!我十二岁时就用土枪打死过兔子,不信回去问刘二。不是吹牛,就凭我手里这支猎枪,只要看见兔子,它没得跑。”

孙一发说着停下手里的活,眼睛盯着吴翠兰,因激动脸变得酱红。吴翠兰根本不喜欢谈他的枪,只不过顺着他的意附和几句,目的是找个时机慢慢地把话题引到她的大衣上来。她知道自己的话有点激怒了丈夫,于是就说:“好了,知道你厉害了,抽空你就去山里打只来,我还真想尝尝野兔肉呢。”

“好。到时撑死你!哈哈!”听到妻子赞成他去打猎,孙一发顿时兴奋起来,自顾想象着打猎时的乐趣。

吴翠兰只让他想了几分钟,慢悠悠地说,

“快清明了啊?”

“嗯。”孙一发应着。

“春天不冷不热,天气真好。”吴翠兰说。

“是。”孙一发答。

“如果能出去玩上一天,到处走走该多好哇!”

“不错。不过不如扛着枪去山里转转,说不定……”

“你说,这个时候穿着大衣走走还行吧?”吴翠兰唯恐孙一发又将话题转向他的枪上去,于是打断他的话直奔主题。孙一发非常不乐意妻子谈她的大衣,于是愤愤地说:“神经病,大热天穿大衣出门,想捂出痱子啊!”

吴翠兰顿受打击,不再谈她的大衣,更不谈他的枪。两人憋着都不去谈对方喜欢的话题,只好在枯燥的工作中煎熬着。这样的小矛盾时常发生。

以前,吃过晚饭,孙一发必修的功课是看新闻联播,自从有了枪后,就换做擦枪了。有时候是眼睛看着电视,手里握着他的宝贝枪。吴翠兰呢,也经常下意识的打开衣橱,拿出她崭新的大衣,穿在身上,在窄小的屋里走来走去。一直到睡觉前,两人才各自把自己的心爱物放好,然后再躺下睡觉。以前睡觉,他们是无梦的,而现在他们的梦中却充满了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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