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害怕离职吗?还是愿意待在舒适区里!

图片发自简书App

在没离职之前,我思索了足足有半年的时间之久。

我问过不少人,我的内心和思想不断做着斗争。

甚至在临对领导提出辞职的前几天,把知乎上所有关于离职的问题都看了一遍。

我大学还没毕业的时候,就因为实习来到了北京,实习工作是房地产销售,俗称中介。

这个在所有人看起来都很赚钱的一个行业,在我眼里并没有那么明亮。

我只在这个行业上刚刚从事一年,远不足以谈论这份工作所能带来的前景和金钱。

当然这一年的时间,我也并没有做出值得称道的成就和业绩出来。

我想就算是做出一些业绩或者成就,无非影响的就是我离开的时间早晚罢了。

很多人从大学开始就将自己未来步入社会的人生规划好了,我没有,准确的来说,我只上了两年的大学。

这两年大多数的时间都荒废在玩乐上面,这是令我现在极为后悔的。

之所以毕业前际先从事的是销售行业,这是因为再没毕业的时候,接触不到其他行业,我大学学得是市场营销,学校来校招的企业无一不与销售有关。

在实习期间,我发现我做销售做得一点也不开心甚至有些痛苦,但也慢慢的去适应。

渐渐的,我从一开始的想要尽快逃离,成了最后的得过且过。


在我与好友聊天的时候,我时常会聊到这个问题,该不该辞职去换个工作试试。

当我提到离职这个问题时,很多人都会引起共鸣。我们的问题归结在一起便是。

做得并不好,而且时常会有离开的想法却惧怕离开。

害怕离职的因素无非就两个,担心自己失业,担心自己找不到更好的工作。

于是大部分人这也是当今许多人虽然工作不开心,工资不高却不愿意离职跳槽的原因。

离职的时候,许多人跟我大谈现今社会的就业形式,现今就业不乐观,你下一个工作不一定比现在的更好。

很多时候,我都在想为什么每年有那么多得不到就业的大学生,又有那么多招不上人来的公司。

这不是自相矛盾的吗?

后来我渐渐明白了,就业就像一个供需互补的市场经济,有时候你需求的,并不是企业所能供给的。

反之亦然,企业需求的,可能现今很多大学生都供给不了。因为经验有限,因为我们在大学里学到的专业知识连皮毛都算不上。


我曾经发过一条微博,说:“理想和现实哪个更重要一些呢,到底为什么留呢,既不喜欢,也不赚钱。有些人说得很对,还不如早早离开,重新开始。”

这条微博的发布呢,是在我前一个同事离职后的两三天,我有感而发。

后来我的同学W就在底下给我评论,“我对未知的变化很恐惧,不找好下家不敢离开。”然后问我呢!

用行业的话说,我同学的这种想法叫骑驴找马,这也是很多人建议我不要轻易离职的原因。

事实上,虽然我并没有这么做,但我一直在为将来能从事别的行业尝试着学习着。

在晚上下班到睡觉的这段时间里,我通常会拿出一个到两个小时的时间去写作或者看ps教程。

这可能也正是我在销售行业上无法专心致志而获得成功的一部分原因吧。

很多人愿意在下班的时候都去联系一下客户,而我却愿意去做一些在别人看来都是在浪费时间的事情。

当我下定决心离职的时候,事实上尽管我思索了太长的时间,但是我还是没做好准备。

我对未来的工作和生活依旧处于一个模糊的状态。

我需要一点时间,一周两周或者再长一点也没关系。

我早就想好了去哪旅行,去哪休假。

待在图书馆里,或者海边吹吹风。

今天刚看的李尚龙的新书《你要么出众,要么出局》,感概良多。

李尚龙,可能不少人会对这个名字不是特别熟悉 ,但有篇文章我相信你应该读过。

曾经火爆朋友圈的《你只是看起来很努力》。

从新东方离职的李尚龙转行当了作家和青年导演。

他的励志书籍,名列在畅销书旁的前列。

他也在书中谈起离职这个事情,其中有一个词,我们很多人都不陌生了。

那便是舒适区,我们人人都会给自己打造出一个舒适区出来。

举个例子,为什么在国企上班的人,最不愿意离开。

有人可能会说国企工资高,待遇好。

不见得,有时候你在私企远远要比国企赚的更多。

可是你进去了,却不愿意出来了。


因为适应了那种朝九晚五的生活,习惯了那种每天在办公室喝茶的日子了。

这就是舒适区,时间久了,任何岗位工作上的人都会有舒适区。

在读到李尚龙写离职舒适区等问题时,我忽然恍然大悟,原来我一直不愿意离职的原因是,我也处于舒适区之中。

每天周而复始,这种生活虽然并不是我想要的,却是能够让当下的我足够安稳的工作。

一旦适应了舒适区,再想着逃离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了。

正如我同学给我评论那般,对未来的变化很恐惧,所以也就不会那么轻易离开。

这都是人的心灵在作祟,不愿意放弃既有的生活。

我的离职在很多人看来并不是一个很明智的举动,因为我放弃了一年累积下来的经验和前景不错的行业,离开了一个足够大的平台,甚至想去跨行找工作,无疑我的前方只有惨淡的星光和并不利好的前程。

当然这次我并没有惧怕离职,我的心中已经做好了迎接新生活的准备,跨行往往并不是最难的,难得反而是坚持自己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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