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用文字点缀记忆

从来不把自己写的东西称为文章,文章这两个字很神圣,唯有敬仰。

喜欢文字是从八岁时大姐买来的一本介绍南沙群岛的书开始,书中的景色和各种热带动植物让我陶醉,从来没有想过,简单的词语组合起来竟然这样美妙这样神奇。虽然那时候只上二年级,必须辅助字典来阅读,但那过程很快乐,让我百读不厌。直至今日,那本书虽在传阅中早已不知去向,也已经忘了书名,但曾经美丽的场景永远在记忆中。

第一次拥有课外读物是在一次元宵节上,那年村上的图书馆第一次开放。那天晚上,街上的元宵灯会热闹非凡,村办公室的二楼图书馆灯火辉煌,最抢手的莫过于连环画,你争我抢象一场战争,管图书的大叔被挤得哭笑不得。我被挤到一个角落,在我的脚下静静地躺着一本,努力弯腰捡起然后奋力逃离战场。那天晚上,坐在村办公室的台阶上,第一次知道有个作家叫丁玲,有条河叫桑干河。

初中时期,是阅读量最丰富也最惬意的年代,读金庸古龙梁羽生的武侠小说,常常忘乎所以,觉得自己就是行走于江湖的女侠,杀富济贫除暴安良。崇拜他们的文采,因为文字,他们笔下的人物有生命有血有肉,在爱恨情仇中谱写悲喜人生,谱写忠孝仁义。

也读琼瑶委婉的言情小说,不是因为情窦初开,也不是因为书中或凄美或圆满的爱情故事,而是因为她笔下柔美的句子和诗词。那时候,只读对眼的文字,读者更是爱不释手。那年代,买本书是很奢侈的事情,经常为了一本书而望眼欲穿。

初二的元旦,我写的一首小诗被张贴在校园的黑板上,远远地看着同学们一次次翻阅,满心欢喜。也是从那次起,真正懂得文字的魅力,也是从那次起,总会一时兴起在书上或者本子上留下所谓的诗句和歌词。曾一度,还为自己的文字谱曲,尽管那时候不懂乐谱,但决不影响那份对文字的痴迷。

今天之所以从没让文字走出自己的世界,还要归功于初中时代的两个语文老师,离不开他们的鼓励和支持。初一初二教语文都是钟老师,我的作文很荣幸被钟老师用她的家乡话在课堂作为范文朗读,很开心很陶醉,掩饰不住的几分窃喜荡漾在双颊。也许因为喜欢钟老师,语文成绩是最好的,我能做到的唯有用成绩来感恩。

初三那年,一次语文课上,张老师特意强调有一个同学的作文他给了甲上的评价,还故意留点悬念不让我们知道是谁。那天作文本发下来,当我翻开时,天上掉馅饼的感觉,偷偷撕下那篇叫做《论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作文珍藏。那天,同学们争相查看,直到最后以谜而结束。不是不想张扬,而是少女的羞涩和文字让我明白,低调做人是一种修养。

时隔多年的今天,因为文字公开这个秘密,可惜那篇作文和一大堆书本随着岁月去了远方。幸好还有两本日记,那里面有多彩的青春和曾经的岁月。

读书写字是门槛最低的高贵。这些年,文字从没走出我的生活。

08年五妹帮我开通博客,当我第一次在键盘上敲下父亲两字,有流泪的冲动。那时候,在店里闲的时候总想划拉几笔,但灵感总是和我作对,有时间的时候写不出一个字,想写字的时候总是被打断,应了关中那句俗语“有牙么骨头,有骨头么牙”。若每天不挤出几枚字就会寝食不安。无数个夜晚,绞尽脑汁只为了给未来留点念想留点回忆,那时候想象中的未来,是多年后独自坐在阳台上,摇着摇椅晒着太阳,戴着老花镜翻看着曾经,在文字中享受着岁月静好。

因为文字,认识很多臭味相投的朋友,我们在文字中找到共鸣,相互鼓励将码字坚持到老。我们从博客到QQ到微信,因为文字,我们没有走散也没有走丢,也许今生也不会见面,但彼此间情同姐妹也如久未谋面的知己,没有生疏没有距离。

对于文字,我象疯子一样痴狂。每篇文字都是我的孩子,历经孕育历经心血直至分娩,痛并快乐着。

就在刚才,写完的文字被我一不小心丢了一半,面对残垣断壁,我象一个走丢了的孩子,迷茫,无助,自责。

在小镇人的眼里,一个女人要是不好好过日子,就是胡成精。因为一篇《有才与冬娥》,我被人唾骂,曾一度扪心自问,为什么要写他们?为什么要给自己添堵?痛苦茫然让我一度有了放弃码字的念头,可当一种习惯根深蒂固时,是难以改变的。面对不屑和鄙夷的眼神,我能做到的就是做好自己,将码字进行到底。

这些年,文字是我的闺蜜,我难过她陪着我哭泣,我快乐她和我共同分享,我抓狂时她对我不离不弃。当我第一次把她变成铅字时,很想抱着她跳,抱着她哭。

从小生活在小镇,文字是环境的代言者,我会坚守这块阵地,让远去的岁月在我的记忆中历历在目青春永驻,让远去的小巷在我的文字中依然鸡飞狗跳,依然有袅袅的炊烟和泥土的味道。

对于文字,我只是一个家庭主妇,做惯了粗茶淡饭,是做不出大厨级别的美食,我也做不到让她养眼让她精美,能做到的唯有质朴。我用蹩脚的手艺制作属于我的精神食粮,然后把酒言欢。

因为文字,感恩无处不在,因为文字,我在这个温暖的大家庭中忘不了很多给予我支持和鼓励的哥们姐们,正是有了他们,我才拥有执着。

码字是一项苦行僧的生活,那天看路遥的纪录片,看到路遥写完《平凡的世界》最后一个字,然后站起来将圆珠笔从窗子扔了出去的那一幕,忍不住热泪盈眶。路遥是一个优秀的作家,也是一个苦难的作家,他用执着谱写人生,谱写平凡世界中的伟大,呕心沥血,将生命献给了自己热爱的文学,献给了生他养他的那片黄土地。

那天外甥帮我注册简书,我从一个阵地到另一个阵地,页面变了环境变了,但始终没变的是码字。那天,我郑重地写下自己的简介——一个喜欢“胡吹浪谝”的关中女人,将生活中的点滴码成一座记忆之城,那里面有锅碗瓢盆,有家长里短,也有“搔首弄姿”。

艺子片片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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