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紧扣主题“奇幻”二字,真的看下来果然够奇幻。
看自序跟引子出现了荣格,奥斯卡王尔德以及博尔赫斯了,我就觉得这本小说应该不仅仅是奇幻,还应该富含哲学。果不其然,我看的似懂非懂,虽然看的很快,5个半小时就看完了200页的书。
少年的奇幻之旅,其实应该算是少年的追梦之旅吧。因为梦想放弃了现有的生活,踏上了追梦之旅。因为做过两次的梦,就决定要去追寻梦里梦见的财富。少年的好奇心真的挺重,不过还好好奇心并没有害死他。
在追寻梦想的过程中,少年遇到了指引者——一个撒冷王。撒冷王告诉少年,他这是要去追寻他的“天命”。
“天命就是你一直期望去做的事情。”
“万物皆为一物。”
“当你想要某种东西时,整个宇宙会合力助你实现愿望。”
就这样,在被撒冷王的“妖言”蛊惑了一下,少年真的就头也不回的去寻宝了。
寻宝追寻天命的过程也总不会那么容易,更何况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孩子。人心难测,因此马上就被骗走了身上的所有财务。但他没有气馁,凭借着自己的聪明才智(主角光环)找到了一份在水晶店擦水晶的活计,并且筹到了继续上路的钱。
让我印象挺深刻的是少年与水晶店老板的对话。水晶店老板说自己的梦想并不是要去实现的,而是支撑自己活下去的念想。如果一旦实现了梦想,怕自己就没有动力活下去了。少年心里想着:并非所有人都以一样的方式对待梦想。也许大部分人会说梦想不就是用来实现的嘛?但是我觉得梦想就算不是用来实现,只是用来做个念想,也未尝不可啊。保留着自己的梦想,也许它一直在那里,就已经十分美好。
少年为了追寻“天命”,穿越了沙漠,来到了绿洲,而且找到了自己的爱情。他一路走来,一路在学习,向羊群,英国人,赶驼人,炼金术师。然后把这些学来的东西转化成自己所需要的并能加以运用。
故事的最后少年找到了自己在梦里梦见的宝藏。其实在少年遇见撒冷王的时候,撒冷王跟他讲的那个故事就是预示:其实宝藏离我们很近,有时候只差一步,因此需要坚持。正是少年的坚持不放弃,他才能得到他梦中的财产,以及还邂逅了爱情。
我挺喜欢以下几句话:
我现在活着。当我吃东西时,就只管吃;当我走路时,就只管走;如果必须去打仗,今天死还是明天死对我都一样。因为我既不是生活在过去,也不是生活在未来,我只有现在,它才是我感兴趣的。因为生活永远是,也仅仅是我们现在经历的这一刻。
当你想要某种东西时,整个宇宙都会帮你实现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