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看完《杀死一只知更鸟》,我突然升起一种使命感想让你看见

1

缘起

这是本书的作者哈珀·李,据说她只写了这一部长篇小说。我以前一直有听说这本小说,但因为觉得书太厚,不敢看。

我在国庆节的时候搞了一个“你选书,我帮读”的特别活动。当时,这本书是被读者票选出来的三本书中的一本。我想,群众的眼光是雪亮的,所以我就花了几乎快一个月的时间把这本书看完了。

2

主题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故事发生在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那时候种族歧视泛滥。种族问题就是他们的政治敏感问题。

这本书就是这样一部关于种族歧视和偏见的长篇小说。这本小说三观非常正,但是说实话,这个主题决定了这本书看起来不会太轻松。

故事的第一叙述人是小女孩斯库特,还是刚入小学的年纪。她的哥哥叫杰姆,也还在读小学。他们的妈妈去世得早,由爸爸带大,爸爸叫阿迪克斯,是梅科姆小镇的律师。他们家还有一个黑人保姆叫卡尼珀。

小说的主角就是孩子们的父亲——小镇律师阿迪克斯。

在这个充满偏见的梅科姆镇,阿迪克斯就像一个孤独的斗士,是小说塑造的一个完美的人。他清醒睿智,观点独到,是反对种族歧视的有识之士,是培养孩子平等、民主、批判意识的慈父,也是人们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2003年,美国电影学会曾经评选过一次百年影史50大英雄和50大恶人。小说同名电影中的阿迪克斯力压“007”系列中的詹姆斯•邦德和“夺宝奇兵”系列中的印地安纳•琼斯等人,成为影史上的英雄榜的榜首人物。

阿提克斯就是这样一位绅士风度的英雄。面对孩子,他慈爱温暖又不失严肃权威;面对友邻,他礼貌谦和又不失风趣幽默;面对恶意,他优雅大度又不失有力反击;面对危险,他不计个人得失,沉着冷静化险为夷;面对不公,他敢于拍案而起、力挽狂澜,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坚持原则,富于正义感。

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一直挺好奇为什么要取这个书名的。什么是知更鸟?杀死一只知更鸟跟这本书又有什么关系呢?

这就是文化差异。实际上,“杀死一只知更鸟”出自英语俗语“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种罪过”。知更鸟本身是一种无害的鸟,擅长模仿各种声音,在俗语中就有无辜和善意的象征意义。这样一了解就明白了这个书名和小说主题的联系了。

如果去对号入座,书中就有这么两只“知更鸟”,这两个无辜和善良的人长期以来都受到镇上居民的歧视和偏见。一个是被诬陷强奸白人女性的黑人青年汤姆∙鲁滨逊,另一个是多年来一直被邻居的流言蜚语中伤的亚瑟∙拉德利。

3

这本书主要讲了什么

我在看这本书的前半部分的时候,淹没在斯库特、杰姆和迪尔三个小孩子琐碎的日常生活细节里。说真的,我一下子不知道这本书到底想讲什么?都是一些小事情,也没有一个主线,情节铺开得又非常慢,没觉得有什么趣味,有一点点无聊。

但我知道这种孩子视角出发也有很多好处,可以给人营造一种真实、客观的感觉。这是从小孩的眼中看到的大人的世界,小孩是不说谎的。

小说的第一部分主要写了生活中一些司空见惯的关于偏见的小事。比如斯库特被批评会认字、疯狗事件、杰姆闯祸等。

其中,三个小孩在暑假把靠近拉德利家探秘当做一个冒险项目,是第一条情节线。这里设置了一个悬念,拉德利是什么样的人?为什么他常年把自己关在家里?这个悬念一直悬而未决,不肯交代,不过我感觉这个悬念也不是特别吸引人。

当然其中一些生活事例单独拎出来讲,比如阿迪克斯开明、公正的教育方式,对现在的我们来说,还有很大的教育意义。

小说的第二部分是讲爸爸阿迪克斯为黑人辩护的事。从孩子们在学校被其他小孩嘲笑和谩骂后得知这件事开始,小说开始铺垫这个悬念。从这部分开始,作者开始着力对种族歧视现象的批判,这是全书的核心。

第一部分描绘的阿迪克斯是一位在当地受人尊敬的律师,但是因为要给黑人做辩护,受到小镇居民的指责和议论,也衬托出这种种族歧视问题的严重性。

我想先说一说阿迪克斯的教育方式

我对阿迪克斯教育子女的方式是有好感的。当然刚开始我还不适应,觉得斯库特和杰姆两兄妹好像挺没教养的,他们怎么可以直呼父亲的名字呢?

现在知道这是阿迪克斯灌输的平等意识,这和放任自流、没有家教是完全不一样的两回事。

事实上,两兄妹很能听从阿迪克斯的指导,如果心中有疑问也会马上询问阿迪克斯,他们虽然是父亲和子女的关系,是教育和被教育的关系,但是他们在人格上是平等的。

斯库特因为在学校里被人嘲笑和谩骂,情绪激动地跟人家打架了。阿迪克斯说:“要保持理智,不要和其他小孩计较。”斯库特接受了,并努力做到。

但是随着小镇居民的议论越来越过分,甚至牵涉到其他的事情,哥哥杰姆也被激怒,惹了麻烦。

杰姆闯了祸之后,阿迪克斯严肃地批评了他,并命令他去给杜博斯太太赔礼道歉,杰姆乖乖地去了,回来告诉阿迪克斯,杜博斯太太提出要他接下来的一个月里,每天下课后都要来给她念两小时的书。阿迪克斯说:“你就要去。”

斯库特表达了对父亲的不理解。斯库特说:“他们认为你是错的。”还说“我们为什么要保持理智?我所见到的小朋友从来都不保持理智。”

阿迪克斯说:“别人是有疑问的权利的,但是我们没有做错。可能在对待良知这件事情上,只要良知过得去,是不必要遵从从众的原则的,我们应该有自己的独立思考,有自己的独立判断。”

这种教育方式我很向往。每次,阿迪克斯都能耐心地和孩子们交流想法,取得孩子的认同和接受。

等杰姆结束一个月的念书任务后,阿迪克斯告诉孩子们,杜博斯太太生了重病,马上就要死了。他说他很欣赏杜博斯太太,因为杜博斯太太是一个很有原则的,有自己独立见解的老太太。她在临死前决心戒除吗啡毒瘾。这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明知失败而言坚持的勇气和精神,阿迪克斯认为杰姆有必要和杜博斯太太相处一下,向她学习。

其实,这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明知失败而言坚持的精神也正是对阿迪克斯的一个注解。

此外,还有一些小细节,比如阿迪克斯和孩子们有约定,大家要互相尊重每个人的权利和生活方式。书中斯库特说阿迪克斯吃完饭之后,要有三十分钟看书读报的时间,他们不能去打扰。

这种权威而又民主,同时注重培养子女公平正义感等公民素质的教育方式,让他们的亲子沟通很顺畅,亲子关系也很融洽。

再说说全书高潮-法庭辩论

从法庭辩论开始,情节忽然变得紧凑起来,开始变得吸引人了。

在审判之前,作者对陪审团进行了一个描写,反映出陪审员在审判前其实已经形成了一种很强的偏见。这个一方面说明陪审团制度的设计是一点问题的,另一方面也说明了种族歧视这个白人霸权意识根深蒂固,这个案件想要辩护成功,难度很大。阿迪克斯想要维护公平正义,需要面对的压力是巨大的。

实际上,在法庭辩论过程中,在阿迪克斯的有力的辩护推理下,对读者来说,真相已经大白了。白人女性梅耶∙尤厄尔并没有被强奸,而是因为害怕自己去引诱黑人汤姆∙鲁滨逊的事情败露,反诬汤姆强奸了她的。在那个年代,类似的案件并不少见,但凡是白人女性和黑人男性搭上却没有结果的,最后必然是黑人男性被冠以强奸的罪名。

而且在法庭辩论过程中,阿迪克斯也向陪审团还原出了原告尤厄尔一家和被告黑人汤姆各自的形象。

白人女性梅耶∙尤厄尔一家生活在垃圾场旁边,依靠政府救济生活。然而她的爸爸不思进取,平时游手好闲,嗜酒成性,酒后还喜欢家暴。大人的无赖和放任不管,也影响到他家的小孩。小孩们在学校里不交作业,长期旷课,老师了解到他们家的情况,也都没有办法。这还曾经让斯库特心里不平衡过。

而黑人汤姆∙鲁滨逊是一个长期受歧视和偏见,但仍然保持勤劳、诚实、善良等品质的青年形象。更形成强烈对比的是,黑人汤姆还是一个左手因工作原因截肢了的残疾人。就是这样一个残疾人,没有任何政府福利补贴,还能自食其力,并乐于帮助他人。白人尤厄尔一家呢?四肢健全,却好吃懒做,还享有一些莫名其妙的特权。

就是这么一个案情明朗到连旁听的孩子都能看清是非对错的案件,到了陪审团那里还是变成了冤案。陪审团在犹豫不决了三个小时后,还是判决了汤姆∙鲁滨逊有罪。

当听到这个判决结果的时候,杰姆非常气愤,脱口而出:“这不合理,这不公平。”这是作者借小孩之口,对种族歧视这一现象作了一番控诉。

这应该是第一次。小说在此之前,一直对歧视和偏见这个主题引而不发,不表明立场,就算轻轻触碰一下也会很快退出来,甚至还经常从小女孩斯库特的角度,对这种偏见表示认可,让人看得十分难受。现在终于在法庭辩论一节,作者借阿迪克斯酣畅淋漓地表达了自己的立场,同时让杰姆气愤地大叫这不合理,这不公平,把小说的主题点亮。

最后说说结局

汤姆∙罗宾逊明明是在帮助别人,却被反诬成强奸犯。他的结局就是一场悲剧。汤姆∙鲁滨逊因为感到绝望想到越狱,在越狱时身中十几枪,被坚决地打死了。

第一只彻彻底底无辜和善良的知更鸟就这样被杀死了,然而那个心胸狭窄的卑鄙小人尤厄尔还不满足于诬陷得逞,对为黑人辩护的阿迪克斯一家怀恨在心,蓄意报复。他不仅在汤姆过世后跑到汤姆家门口对阿迪克斯吐口水,还在杰姆和斯库特演出回家的路上伏击这两个孩子。

在这次夜袭事件中,铺垫了很久的那位一直饱受歧视的亚瑟∙拉德利出场了。亚瑟救了这两个孩子,尤厄尔也死了,得到了他咎由自取的惩罚,读者终于一泄心头之愤。

这时候问题来了,这个丑恶的白人的死亡,要让谁来负责呢?

汤姆这一只“知更鸟”已经被杀死了,难道还要继续杀死亚瑟∙拉德利这只“知更鸟”吗?

现在我们可以说种族歧视已成为过去式了,但这本小说仍能引发人们对生活中普遍存在的偏见现象进行思考。

不过要杜绝贴标签,消除偏见,这是很难做到的。像现在市面上还很流行一种伪心理学,就很喜欢给人贴标签,然而受众还很多。

根据心理学的研究,偏见是一种普遍现象,虽然我们不想承认。

我想,其实如果能意识到自己可能在某些方面产生了某种偏见,然后力图谨慎、公正地再重新看待原来的人和事,已经是很有意义的事了。

写到最后,我突然升起一种使命感,觉得应该把这本书让更多人看到。

By 逆水行舟读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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