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电影(二)

【原创】求知若渴,虚心若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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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一、奇幻
    • 《重返地球》
    • 《永无止境》
  • 二、喜剧
    • 《一点就到家》
  • 三、温情
    • 《七号房的礼物》
    • 《外婆的家》
  • 四、控诉
    • 《麦路人》
    • 《为奴十二载》
    • 《熔炉》
  • 五、恐怖
    • 《夜访吸血鬼》
    • 《幻影凶间1408》
    • 《德古拉元年》
  • 六、打斗
    • 《江南1970》
    • 《狗咬狗》
  • 七、爱情
    • 《不能说的秘密》
    • 《史密斯夫妇》
  • 八、哲思
    • 《天才少女》
    • 《飞越疯人院》
  • 九、悬疑
    • 《告白》
    • 《致命ID》
    • 《致命魔术》
  • 十、战争
    • 《金刚川》
    • 《角斗士》
    • 《47浪人》
    • 《最后的武士》

续文见上篇:影视:电影(一)


一、奇幻

《重返地球》

父亲,身为无畏的幽灵,父亲在决定让儿子返程、不去冒险时做出了深呼吸,这个细节绝非一般演员能做到,深呼吸是飞船失事前教儿子克服恐惧的办法(这前后两次呼吸节奏完全一样,绝对是演员的刻意表现),这个细节展现的军人和父亲两种人格的心理矛盾,加上父亲的恐惧感,这种父爱,确实很让人感动,这也回答了为什么儿子和父亲最后都消除了恐惧,但却都想和母亲在一起工作的原因。

接下来我们谈谈儿子在恐惧中的表现。说实话,这个黑人小孩一开始一脸胆小样(有点皱眉头的表情)让人没什么好感,后面第一次用呼吸剂的时候,停顿、大力吸至颤抖、停顿。这个演技表现的紧张感和使用吸呼吸剂的真实感,让我开始逐步观察这个演员。在悬崖那边,这个黑人小孩第一次把他的气场爆发出来,和之前的风格完全不同,也反应了儿子这个角色的性格转化,而且那个场景情绪过度的非常自然,是真正改变我对他看法的时候。总体来说小孩有不完美的地方,但我觉得这个小演员演戏是极有天赋的。


《永无止境》

在影片中,你可以看见一个真正聪明的人是怎样思考决策的,甚至在某一时刻,仿佛在荧屏前的你,也像主角一样智商破千,无所不能。

影片开始时男主服药后看见的世界色泽明亮,其本身不会饥饿、记忆超强、能让时间变慢、并有强烈的幸福感和高贵感,能高效的进行单线程任务……

我相信第一次观影的人大部分都会羡慕艾迪在股市中轻松赚钱、几天就学会外语、钢琴、并写出畅销书……也有很多人不明白智商破千的艾迪为什么还要靠高利贷,这差点让他丧了命。

影片中的艾迪在决定带着“世界上最聪明脑袋”进入金融业的时候,他不是选择设计金融产品,而是像普通人一样加入股市。虽说他表现出了股神一样的预测能力,但是赚的钱却远远不够,急需资金的他还是选择铤而走险,借一把高利贷。这真的是聪明人会做的事情么?显然不是。

为什么选择股市,这得益于药品带来的类似“超忆症”的效果。股市需要从海量数据中找到不同点,并总结盈亏规律,加上简单逻辑运算即可。在05年的时候,就已经有华尔街的证券交易公司选择用电脑加算法完成股票交易,这对于常人也许很难,但对于艾迪来讲却轻松愉快。

至于普通观众诟病的借高利贷,那是因为艾迪的智商在推演决策方面没有实质性提高,并且毒品带来的高贵感足以给他一种自己无比强大的错觉。直接后果就是不及风险成本。

反观其他服药者,如果nzt48真的可以全面提高智力,他们每一个人都可以改变世界,但是他们在猝死之前都在干嘛呢?有的把药用来看书、用来卖货、用来工作……很明显的是,他们除了不可思议的学习工作效率,都没有提升自己的格局。这也间接说明了药片只会让你在自己的世界里无所不能。

讽刺的是,话多、爱表达、数据查找、自信,这些足以让人平步青云的品质,居然能靠毒品轻松得到。代价就是药不能停和寿命减短。

影片的最后,好像艾迪已经掌握了一切,但在中餐厅的时候,他却拒绝让服务员保管外套。女友意味深长的眼神和那句“so what?”也影片名字表达得清清楚楚。服药是永无止境的,而等待艾迪的,也将是生命的骤然终结罢了。


二、喜剧

《一点就到家》

90多分钟的一部电影,时长并不过长,节奏十分轻快流畅,把“创业”、“扶贫”、“电商”等当下流行的宏大主题结合在一起,让人惊喜的是故事讲得诙谐有趣,毫无说教意味。整个观影过程中我也就爆笑了80多次吧……

刘昊然饰演的魏晋北是一名屡战屡败的持续创业者,这小子很聪明,但缺点在于十分投机主义,什么风口追什么,而不是从自己的初心出发做想做的事,因而屡屡失败亏光了所有钱。片子一开始就是魏晋北站在北京高大写字楼的天台上准备纵身一跃而下。

好巧不巧他却被彭昱畅饰演的彭秀兵一把抓住,执拗又傻气地非让他签收一个快递。彭秀兵是个云南来京打工的快递小哥,干得很出色,凭借送快递10年攒了19万,准备带着这笔本钱回乡创业做个农村物流公司。就这样,在北京混不下去的魏晋北跟着一腔热情信心十足的彭秀兵一起,回他们老家黄路村“心理疗愈”去了。

彭秀兵觉得魏晋北又有经验又聪明,一心想拉他当自己快递事业的合伙人,魏晋北瞧不上他那点事儿,觉得在贫困落后、只有老人孩子留守的黄路村干快递根本就没前途,最多勉为其难当个“顾问”。

果不其然,招兵买马成立了“秀兵快递”打算大干一场的彭秀兵很快发现,黄路村没人需要快递,主要是没人网购。于是俩人先从教乡亲们网购开始。他们到传统的市集上拉人头,虽然挨了几顿暴打,却也拉来了“种子用户”。

一开始乡亲们对这种“先给钱几天后拿货”的购物模式将信将疑,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尝试这种模式,一时间“秀兵快递”生意好到爆,光是天天帮乡亲们网购这件事就忙得不亦乐乎。

可这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黄路村经济不发达,主要收入来源是种茶,茶叶销路不好收入微薄,哪有钱支持大伙持续不断买买买?网购一时爽,算账火葬场,到了要买种子、化肥、给孩子交学费的时候,大伙一合计纷纷来找彭秀兵“无理由退款”。

要知道彭秀兵做的是快递生意,赚的只有一单一两块钱的快递费,可是乡亲们买的这些货大多过了退货期限。那怎么办?在黄路村这样一个家家熟识的人情社会,为了守护“信用”这个最宝贵的东西,彭秀兵一咬牙:退!自己承担了所有损失,19万本金也亏了个底儿掉。

就在彭魏二人士气低落之时,他们无意中发现,村长的儿子李绍群远离人群独自在后山上种咖啡。对于黄路村这样时代种植茶树为主业的村子来说,李绍群的行为无异于大逆不道,亲爹第一个不容,全村人就当他死了,“禁止议论李绍群”。

大城市过来、懂咖啡的魏晋北只品尝了一口,就认定:李绍群种出来的是上等的好咖啡。倒不如一起把这个咖啡业务做起来,一旦咖啡火了远销国内外,自然不愁没有快递业务。

这样一来,魏晋北的电商梦、彭秀兵的快递梦、李绍群的咖啡梦,就都可以兼顾了。于是魏晋北自作主张把李绍群的咖啡豆寄到了国际上参加“咖啡奥林匹克大赛”,首战告捷居然拿了个银奖回来,这样一来,村民们中有一部分人开始跟着李绍群改种咖啡了……

黄路村的咖啡种出了点名气,引起了世界最大咖啡经销商星巢公司的注意。星巢公司高管不远千里来到黄路村跟三个人谈收购,价格是600万人民币,条件是以后不种李绍群的普洱咖啡,改种星巢公司指定的咖啡。

如你所料,故事发展到这里,三个人必然发生了一些分歧。特别是“落袋为安”的魏晋北和“痴爱咖啡”的李绍群之间,产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创业小团队一时分崩离析。

但不必说你也知道,各自经历了一番冷静思考、对初心的拷问、对友情的怀念之后,这三个人最终还是再次走到了一起,并成为坚不可摧的创业团队,带领着普洱咖啡一路乘风破浪。

在整个观影过程中,我有许多次想起《中国合伙人》这部片子——陈可辛是许宏宇的师傅,无论承不承认,这部片子的人设都像极了中国合伙人。尹昉那个拉风的泡面头一出来,我就想起《中国合伙人》里的佟大为顶着一头长发在长安街骑自行车的画面。

刘昊然的角色比较靠近《中国合伙人》里精致讲究的邓超,朴实憨厚的彭彭则更像黄晓明演的那个“铁憨憨”。

甚至《一点就到家》的台词里也暗搓搓cue到一句《中国合伙人》——彭秀兵对另外两个伙伴说:“我有个客户说过,千万不要和自己最好的朋友一起合伙创业。”当被问到是哪个客户时他回答:“是三个教英语的!”

但令我非常感动的一点是,当我们将这两部片子做对比时就会发现:《中国合伙人》故事发生的上世纪90年代,有志青年们往往有一个“美国梦”,大家公认最有前途的是出国留学;而《一点就到家》故事发生的今天,更多的机会、更大的舞台在农村,在下沉市场,在小镇青年,农村广袤的天地拥有无限可能,也是万众创业、改变命运最好的赛道之一。

打好扶贫攻坚战,改变农村落后的面貌,改变家乡古老低效的生活方式,就是改变我们自己,表面上看是创业者改变了农村、造福了农村,其实反过来讲,他们自己也在这个过程中被反哺、被滋养。比如内心的辽阔澄澈、目标的坚定踏实、财富的稳健增加……

“扶贫”这个主旋律的主题,没想到在这部片子里被讲得这么好,这么接地气又讨喜。甚至这部片子里还兼顾了很多其他的思考,比如父子关系的和解——从剑拔弩张的对立,到后来互相尝尝对方习惯的饮品(李绍群的父亲甚至网购了一包普洱咖啡默默支持儿子)

比如电商浪潮对传统的乡土中国生活方式、社交模式的冲击——影片尾声一位老奶奶不无遗憾地说,她跟丈夫就是在村里的市集上认识并恋爱结婚的,可是现在市集没有了,都不知道怎样跟人们聚会了(然而说完她话锋一转,在接收捐款时掏出了一个支付宝的二维码……)

比如对“做自有品牌”、“国货当自强”的思考——这恰恰是近几年在现实的创业浪潮和新消费领域我们正在看到的景象。故宫文创、李宁国潮、完美日记彩妆……都一路披荆斩棘赢得了年轻人的喜爱,销量与口碑齐飞。

当然,作为一个职业投资人,从我的角度来看,这部片子在反映“从零到一打造一个新品牌”时还显得有些过于轻飘飘,比如一个一无所有不为人知的新品牌,如何获取原始流量?怎样开拓渠道?如何扩大产能的同时做好品控?怎么做好branding?这些好像都没有提及,显得过于顺遂,会让人误以为“有了好产品,就能做好项目”。但现实的生活中,“酒香也怕巷子深”的案例实在是太多太多了,创业之路也并非那么一帆风顺。

但这并不影响我对《一点就到家》的喜爱和赞誉,我尤其喜欢彭昱畅饰演的彭秀兵那个角色——他善良,执着,诚信,勤勉,相信自己,也相信别人,有着超好的心态和一腔孤勇。他笃信“失败的是事,不是人”、“我们不是失败,我们只是暂时还没有成功”;他热爱自己的家乡和父老乡亲,愿意为改变家乡的落后面貌、改善村民的生活水平不断努力;他是如此纯良朴实的一个少年,拥有一颗赤子之心,而这赤子之心正是一名优秀的创业者所不可或缺的。

影片中经常出现一个画面——三名少年坐在一颗高高的古树上,一起看向远方。夜空中他们身边环绕着无数流萤,带来微弱但却确定的光。这画面让我想起《少年派的奇幻之旅》,也许回乡创业也是一场奇幻之旅,虽然冒险,却有值得一往无前的好风景,而这风景的前方,是更大亮的天光。


三、温情

《七号房的礼物》

“喜剧”、“温情”都不足以阐述这部电影带给我的震慑感,没有跌宕起伏的离奇剧情,没有炫目的特技,有的只是细细密密的温柔感动,小天使艺胜的哭和笑,爸爸龙九充满父爱和善良的眼神,7号房的犯人们善良柔软的心,都细细密密地萦绕在心头,遗憾之中,温情更绵长。

电影运用了倒叙的手法,用蒙太奇的镜头,将一系列在不同地点、从不同距离和角度、以不同方法拍摄的镜头排列组合起来,叙述情节,刻画人物。

影片的开头,长大成人的艺胜拿着父亲当年的审判记录,从那间牢房里走出来,看到满天飞扬的雪花中被铁丝绊住的明黄色的气球时,朝着天空,露出了夹杂心酸、思念和如释重负的笑,拉开了回忆的序幕。

智商仅相当于6岁孩子的爸爸龙九和他的宝贝女儿艺胜曾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有稳定的工作——虽然是停车看守员;有聪明懂事的女儿——不仅每月会自己去交水电费保险费,还会照顾自己和爸爸;有心心念念的梦想——领了工资就给女儿买美少女书包,即使残障,龙九也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其实警察局长的小女儿是个善良的女孩,她带着买不到美少女书包的龙九去找书包的时候,却死在天灾中——零下十八度的天气,踩到冰滑倒,恰好因为书包的阻碍,摔破后脑勺。当时只有龙九在场,他采取的急救措施,在一群不负责任的警察的教唆指导下,却成了强奸杀人罪的铁证。

7号房里的其他犯人们,即使曾经犯过罪,却也有柔软的一面。7号房被他们布置成温暖的样子,他们互相帮助,与保安斗智斗勇,他们把见父心切的艺胜藏在箱子中,千方百计带到牢房里,从此7号房成了温馨的所在。

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画面是,夜晚,大家静静地躺着,小艺胜看着屋顶上“犯人叔叔”们剪贴着的星星月亮灯,由衷地赞叹:“好美啊。”而他爸爸则搂着她,赞美他女儿:“艺胜最美。”那一瞬间,牢房仿佛成了温馨的港湾。

为了在二审中驳回警察们假造的自白书,还龙九清白,7号房里的其他人甚至还写了应对法官和律师的回答,让智障的龙九背熟。在那段准备的日子里,为了早日回家和女儿团聚,龙九克服智商上的不足,每天都努力背诵着。但,痛失爱女、找不到心里慰藉和发泄的警察局长用拳和暴力告诉他:“只有你死了,你女儿才会活着。否则,她会和你一样下场!”那是一颗怎样的父亲的心啊,残障的他什么都不懂,但他却相信了这简单的一句话:为了保护女儿,一定要牺牲自己。所以法庭上,他对着律师和法官们承认了:“对,是我做的。我错了,我错了。请大家帮帮艺胜……”

7号房的犯人们为父女俩准备的最后、最好的礼物:爸爸被执行死刑的日子,是12月23日,艺胜的生日,圣诞节前一天。艺胜的生日宴,其实也是爸爸的告别宴。爸爸终于把他心心念念的美少女书包,送给了她心爱的女儿。艺胜对着爸爸,行了一个“大礼”(韩国人庆祝节日向长辈行的仪式),说:“谢谢爸爸,让我能成为爸爸的女儿。”而龙九,也向女儿行礼,说:“谢谢你,能作为爸爸的女儿出生在这世界上。”最后告别的场景……眼泪扑簌簌地……


《外婆的家》

城里长大的小男孩被妈妈送到乡下外婆家居住一段时间,这是小男孩和外婆第一次见面,小男孩一来就嫌弃乡下外婆家这个那个的,没有好玩的,也没有好吃的,各种小孩子气,对这个不会说话的外婆十分不满。

还记得外婆为小男孩补鞋,年龄大穿针线看不到,递给小男孩帮忙穿,他一把推开,再递再推…后来补好的鞋,小男孩嫌弃丑一下丢出屋外…

还记得外婆带他去很远的街上买卖,回来时,让外孙坐公车回去,外婆在他车窗边将一大筐东西举起来想让他坐车时带回家,他不肯,推手,再举,再推…后来外婆柱的拐,拿着一大筐东西,慢慢回那还很远的家,那伛偻的背影让人心酸…

还记得小男孩要吃肯德基,外婆家没有,于是大吵大闹,直到吵累睡着了。外婆在他睡着后,拿上家里种的菜,拄着拐杖走到那很远的市集上卖掉,拿这钱买回了一只鸡。冒着雨,在山路上缓慢移走,回到家把鸡炖了想给外孙吃,可小男孩看到又发了脾气,因为这不是他要的,可外婆哪知道肯德基是什么,只知道是他想吃鸡。外婆把炖好的鸡推给他,让他吃,他一把推翻在地,然后又开始哭…外婆默默去收拾,把鸡捡起放回碗里…

还记得小时候看的时候好多画面让我泪如雨下,也有好多次对这个不懂事的外孙破口大骂,甚至我忘了当时我也是个孩子,也有很多时候和他一般无二。

影片最后,小男孩懂得心疼外婆了,想教她写信,可外婆不会写字…“如果你生病了,就发个空信来,我就知道是你生病了,我就会来看你!”真心看的泪奔…

还有外婆给小男孩剪的那个锅盖头让他哭了好几天…其实影片里还有很多我都不是太记得了。

写这些的时候,想起了我自己的外婆,也想起了童年说过的那些不懂事的话,对外婆的各种欠打的要求…回想起来,挺恨小时候的自己的,但外婆对我们的爱不管是电影里,还是现实中,都是一样的!
如果这部电影你还没看过,就赶紧看看吧,虽然催泪,但绝不能错过!!看完你也会想起那些童年记忆的。


四、控诉

《麦路人》

因为要赶火车,我大学每次回家都要在火车站的麦当劳坐到凌晨两点。即使是凌晨,麦当劳依旧灯火通明,外来打工的人趴在桌子上就睡、一位母亲抱着两个孩子还有个孩子在哭闹、老人在乞讨。凌晨的麦当劳里看尽人生百态。

近期上映的电影《麦路人》就是以此为灵感,讲述了一群在24小时快餐店借宿的人是如何互帮互助抱团取闹,并且揭开了他们人生的秘密。

郭富城饰演的博哥原是一位金融才子,但是因为侵占公款入狱,欠下就业债务,出狱后也因为愧对家里,选择了在外流浪,留宿快餐店。

有因为丈夫去世被婆婆赶出家门,一边抚养女儿一边帮婆婆还赌债的单身妈妈;有因为和家里人闹矛盾离家出走的小年轻深仔;有因为妻子自杀,每晚都守在头一张桌子前的独居老伯;有郁郁不得志的穷苦画家……

博哥带领大家一起洗车赚钱,一起去片场跑龙套一起吃盒饭,也一切去专为流浪者提供的街头冰箱里找吃的。

但是电影的后半段开始煽情过度故意“卖惨”,单身妈妈因为过度劳累去世了,画家因为偷窃被抓入狱,博哥也不行患上了癌症。

在繁华的香港,麦路人群体越来越庞大。当麦路人们赖以生存的快餐店关停,他们就面临着无家可归的困处。电影的确拍出了社会底层人温暖的抱团取暖,也拍出了冷冽的现实主义。

近几年这种“群像电影”越来越多,不再是关注主演一个人,而是关注社会某个阶层的群体。比如《我不是药神》关注底层买不起药的白血病患者和家属。《八佰》讲述从贪生怕死到舍生取义的小人物英雄。

希望下一次我们不只是一味卖惨,而是挖得更深,让观众看到真正有血肉有共情的电影!


《为奴十二载》

将你四肢捆好,脖子套上绳索,稍稍吊起,高也不高,垫起脚尖正好触地。接下来,丢你一边,自个去挣扎求死。至此,生命仅系于脚下立锥之地,每多一分的苟延就多一分恐惧。五步之外,太阳照常升起,现世安谧,人们起身劳作,玩闹嬉戏。树下的狼狈蹒跚,竟是冷漠而自洽,真正绝望便来自这人不如狗事不关己的无人问津与熟视无睹。

纽约州的一名自由黑人,有人权,有妻女,做过伐木工、赶过马车、修过铁路、拉小提琴,努力建设家庭。直到一天,受到两人欺骗,被奴隶贩子伯奇卖到了蓄奴州。在好心的福特奴隶主手下过了两年的好日子,在暴戾的艾普斯奴隶主手下过了十年昏暗的日子。他抓住机会,请求一名叫贝斯的反对奴隶制的流浪木匠替他捎求救信给家乡的熟人,并因此得救。

十二年,足以让诺瑟普的女儿长大嫁人,并有了小宝宝;十二年,诺瑟普把奴隶制“光明”和黑暗的面悉数领尽;十二年,足以创造一个人或者毁灭一个人。没有这十二年,诺瑟普可能只是北方的一名普通自由黑人,对于南方奴隶所受的虐待和伤痛,对于奴隶制的黑暗和恐怖,只是从别人口中听说的微薄之言。以至于在他生命的后半程,一直致力于解救更多的黑奴。

对于奴隶和奴隶制,《汤姆叔叔的小屋》似乎更为出名,作为19世纪仅次于《圣经》的小说,产生的意义非比寻常,有人说,这本书在某种程度上催化了美国南北内战。但有一点毋庸置疑,小说的作者——斯托夫人,是一位白人,尽管她一直从事解放黑奴运动。

《为奴十二年》贵在真实,通过作者真实的为 奴经历写成。若说文学上的艺术,《为奴十二年》造诣不高,平铺直叙的时间叙述,并不华丽的用语,让它在小说殿堂难以立足。但它基于第一人称的细节描绘和心理斗争,刻骨铭心。

棉花播种与采摘,甘蔗的播种,收获,制糖,对于种植园的日常劳动描述,详实无虞,连我这种从未见过棉花和甘蔗的人都有很强的代入感。不同的是:奴隶的劳作,不分黑夜和半天,朦胧时出发,天黑回家,不仅如此,如若每天采摘未达到规定的采摘磅数,还得遭受鞭打,挨上二十鞭子算少的了。

艾普斯老爷家的猪吃的是玉米粒,而扔给奴隶的却是结着穗儿的玉米棒。一句描述,尽展全观。他们的食谱只有三样,玉米、面包、熏肉,玉米是带穗的,面包是渣料做的,熏肉是头年的,大多生蛆变味,一天之中,只吃两顿,而做饭的时间被压缩在日常劳作后的深夜;一年之中,除了圣诞节,没有一天是饱腹状态。

无钱购置私人用品,无论寒暑严冬,都住在薄木板房里,睡木板,无垫无遮,寒冬时,也只能铺层苔藓植物。更别说,因小事被鞭打得皮开肉绽时,植物垫层下数不尽的跳蚤蝇虫的侵扰。十二年中,诺瑟普唯一一次躺进豪华的庄园内,还是因为被人追杀,主人为了避免损失的行为。

在主人眼里,黑奴牲畜不如,他们赞同《独立宣言》里的“人人生而平等”,却狡黠奸诈地认为这句话是对“人”所说,而黑鬼和猴子一样——都不是人。

若没有亲身体验,在田地里受苦,一年四季都睡在冰冷木板上,吃着难以下咽的食物,遭受鞭打,追捕,蹂躏,那么,作者的观点和角度,必定大不相同,也写不出这些内容。夹杂着主人公的逃亡,自救,殴打白人后,害怕报复的激烈心理斗争。平平淡淡的故事讲述那段不平凡的黑暗时期。

不过,诺瑟普终究是一个幸运儿,他有文化,聪明,会拉小提琴,但凡周围种植园有舞会的时候,可以不用劳动,还可以赚取钱财,在家乡有不懈帮助他的白人朋友。同时,他是极少数获救的自由黑人,在他身后,有更多的自由黑人被绑架到蓄奴州,无法得救,而在他们身后,还有成千上万生来就是奴隶的黑人,他们从未品尝自由的味道。

“我不想因为奴隶主的残忍而责怪他们,这不是他们的错,错的是他们生存于其中的这个制度。社会环境和生活习俗对个人的影响很大,从小耳濡目染,人人都被灌输了这样的理念:奴隶生来就低人一等,黑人接受白人的奴役,这是自然而然的事情。这种观念早已深入人心,深入骨髓。”他驳斥的是制度本身,就像《汤姆叔叔的小屋》,把奴隶制的黑暗、不公平、不道德表现得淋漓尽致。

故事里有个女黑人——帕茜,她是位心灵手巧的姑娘,她跑得快,精通骑术,会翻犁,会编篱笆,能用玉米壳编织小人儿,她是棉花地里的女王——一天能采500磅,(种植园的男人一天最多也才200多磅)。而这500磅,并没有为她赢得主人的关怀。她是哭得最多、受苦最多的人,背上的伤疤不计其数,因为她遇到了一位好色的主人和一位嫉妒心极强的太太。在人性的贪婪和欲望中,帕茜过着暗无天日的悲惨日子,她是欲望和仇恨的牺牲品。为了拥有一块香皂,她被醉酒的主人打得肉裂见骨。面对主人的强暴,总想致她死地的女主人,自尊、嫉妒、报复、贪婪、兽欲,旷日持久地摧残着本来乐观活泼的姑娘,剥离她仅有的灵魂。制度本身就有错,而在制度的庇佑下,人性恶的一面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来,无限放大,无限扩张,才有了这一个个沉重地让人难以喘息的悲惨故事。

与洁白的棉田相对应的,是黢黑饥瘦的躯体,一面忍受负重劳动,一面忍受无情鞭打,而精神上的约束:如若不听主人的话,不顺从主人,必多受责打;如若逃跑,有“鬼”来抓;鞭刑、绞杀、狗刑,让他们的憧憬彻底毁灭。甚至连识字识字的权利,书写的权利都被剥夺,因为那是反叛的象征。


《熔炉》

影片的强烈不适激起了韩国民众愤怒的呐喊:韩国到底还是不是法治社会?

残疾人,未成年,孤儿,性侵,腐败,这些引发强烈同情和激愤的元素在影片中相互交织,把观众推向情绪的高潮。

还好男主被塑造成一个温和善良的男人,从头到尾像一盏泛着暖黄的灯,温暖和鼓励着被丑恶笼罩的孩子们,才让整部电影在阴暗的雾霾中透出一丝天光。

故事情节很简单,落魄的单亲爸爸姜仁浩花了一笔钱在雾津这个偏僻之隅的聋哑慈善机构谋取一份美术教师的职位,入职之后他总觉得孩子伤痕累累的脸和学校里弥漫的诡异气氛不太对劲。

放学后厕所里的嘶喊,被摁进洗衣机里的女孩,一点一点向他展现这所慈善机构肮脏血腥的真面目。

他们听不见声音,他们说不出话,他们瘦弱的未成年肉体抵挡不住禽兽们的侵犯,连男童都无法幸免。那些禽兽人在高位,资源深厚,为所欲为而没有后患。罪行浮出水面后,维权者面对的是互相推诿和狼狈为奸的国家机器,最终将罪恶曝光于青天之下的,还是媒体。民怨沸腾,恶魔被拷上手铐。可那又怎样?

虽然在舆论和媒体的压力下,作恶者被套上囚服,谙熟司法之道的既得利益者有的是手段逃出生天。“前官礼遇”潜规则了解一下,法官出身的律师隐退后接手的第一个案件,会得到特殊优待,被法庭支持。尽管在庭审过程中,法官并没有偏袒被告,一切合乎逻辑,甚至颇有明官风范,但最后的审判结果却让人爆血管。另一边孩子们的家人,多是整天为生计发愁的社会底层百姓,看到被告开出的优渥经济赔偿后,便立刻点头同意和解。只有身为孤儿的金妍斗不卑不亢斗争到最后。最后,最后他们得到的是似有若无的量刑,民众激愤难平的抗议被高举轻放,控诉的音量被压到尘埃里。

弟弟被性侵后卧轨自杀,身为哥哥,同样被虐待的民秀绝望了,他扯着说不出话的嗓子悲愤地嘶吼,卡在胸腔里的呐喊,无法发声的愤怒让他绝望。他的奶奶签了和解书,可他并没有原谅这些畜生啊!谁都不能代表他去原谅。最后的最后,他带着刀,和伤害他的老师一起丧生铁轨之上,圆满了他以血还血的夙愿。

案件结束,反抗并没有结束,孩子们受到热心民众的帮助,慢慢疗伤。影片结束,民愤却刚刚拉开序幕。《熔炉》上映后,震惊了整个韩国。网传电影参照原型为韩国光州一所聋哑学校,被爆上下校长加教师一共10多人参与罪行,从2000年开始,对超过30位7到20岁的聋哑儿童进行施暴。

案件被迫重启,政府赔偿,韩国国会通过“性侵害防止修正案”,又名“熔炉法”。性侵女身障者、不满13岁幼童,最重可处无期徒刑;废除公诉期。加害者如任职于社会福利机构或特殊教育单位可加重处罚。


五、恐怖

《夜访吸血鬼》

年仅24岁的庄园主路易失去了他挚爱的妻子。失去妻子的路易一心寻死,遇上了观察他很久的吸血鬼莱丝塔特。莱丝塔特将路易转化成了吸血鬼,在转化他之前,他说了那句十分著名的台词:“I’m going to give you the choice,I never have.”我将给你一个我从未曾拥有过的选择。

转化的过程是莱丝塔特先吸干路易的血,然后再喂给他自己的血。路易作为人的那部分先死去,然后作为吸血鬼的那部分再度重生,眼珠的虹膜变成瘆人的白色。莱丝塔特对路易很好,作为路易的制造者,他耐心地教导路易该如何正确地做一个吸血鬼。睡觉要睡在棺材内,吸血要吸活人温热的鲜血。可善良的路易不愿杀人,当他得知可以依靠动物的鲜血活命时,便抗拒杀戮。即便莱丝塔特一次次不厌其烦地诱导,但路易就是下不了手,甚至将两人置入危险。原先路易有一个漂亮的大房子,但因为没忍住对鲜血的渴望不小心杀了女仆,路易便烧了整个房子,抱着必死的决心,顺带决定将自己也烧死。关键时刻,是莱丝塔特冲进火海救了路易。

烧掉了大房子,路易和莱丝塔特换了个新奥尔良的豪宅,在自己家莱丝塔特又苦口婆心地劝路易杀人。路易忍受着强烈的饥饿冲出门去,在一处破旧的屋子里发现了小女孩克劳迪亚以及她死去已久的母亲。

自制力就像是一根钢筋,受压太久,它就会弯,此时的路易已经控制不住自己作为吸血鬼的欲望,他咬了克劳迪亚。莱丝塔特很开心,因为他一直以来追求的目标,被路易自己给完成了。他将克劳迪亚转化成吸血鬼,让路易多个陪伴。

被转化后的克劳迪亚皮肤白皙,生着一头漂亮的卷发,但作为代价,她将永远保持着儿童的样子。在莱丝塔特眼中,是路易咬了克劳迪亚,他又给克劳迪亚喂了自己的血,克劳迪亚算是路易和他共同的女儿。

克劳迪亚在杀人方面是个纯粹的吸血鬼,她不会压抑自己的欲望!遇到好看的洋娃娃她就杀了老板将它带回家;钢琴老师用尺子打她手指她则杀死钢琴老师;为她做衣服的女裁缝手指被针戳破流血了,她由于抑制不住对血的渴望就杀死女工。作为父亲,莱丝塔特对他的教导是不要在家里杀人,但她总是不听。日子一天天过去,过了三十年,克劳迪亚发现自己的身体还是一个女童,她永远不会长大。

为此,她发脾气剪掉自己漂亮的卷头发,但不一会头发又长了出来。克劳迪亚开始怨恨在自己身上发生的一切,为此,她和在她身上付出更多心血的莱丝塔特大吵一架。咬克劳迪亚的是路易,按理来说她的转变路易的责任更大,但她却将怨恨发泄到了莱丝塔特身上。

克劳迪亚利用吸血鬼不能喝死人血的禁忌,杀害了莱丝塔特,并将他的尸体丢到沼泽喂鳄鱼。杀了莱丝塔特后,路易和克劳迪亚为了寻找同类,来到欧洲到处寻觅,直到在巴黎遇见了阿曼德。

阿曼德是爱上路易的第三个吸血鬼。在巴黎,吸血鬼有个巨大的“墓室”,里面住着一整个吸血鬼群落,阿曼德是这个吸血鬼群落的首领。这个吸血鬼组织有其规定:杀害同胞为死罪!其中一个懂得读心术的吸血鬼圣地亚哥读出了克劳迪亚的思想,只不过,他在等待一个“恰当”的时机。

克劳迪亚担心路易离开她,于是为自己找了个“母亲”,并恳求路易将她转化成吸血鬼。路易答应了克劳迪亚的请求,只是刚转化完毕,吸血鬼组织的人就跑来掳走了这三个吸血鬼。他们将克劳迪亚和她刚建立起情感的母亲放在天井中,等候阳光的发落。

克劳迪亚和她刚认的母亲化为灰烬了,路易没有,阿蒙德还将他救了出来。得知克劳迪亚被杀,路易杀光了这个吸血鬼组织。虽然阿蒙德知道路易必定会复仇,但他并不警告吸血鬼们,还在路易复仇之后及时出现,将他从黎明的阳光中救了下来。为什么阿蒙德要这样做?

即便在吸血鬼世界,也遵循着物以稀为贵的经济学法则。路易作为吸血鬼,但却拥有着人类多愁善感的灵魂,这是其他吸血鬼所不具备的,这也是阿蒙德爱上路易的缘由。同样的,莱丝塔特、克劳迪亚,都因为路易人类的灵魂而爱他,这也是他俩所不具备的。阿蒙德救下路易后,想要教他如何充满力量,变得美丽:只需忘掉过去,放下遗憾。但这却正是路易所不想学的,他想要受苦,想要哀悼克劳迪亚的死去,想要充满遗憾然后痛苦万分!阿蒙德是吸血鬼们的领袖,为了路易背叛了自己的组织,却不曾感到一丝遗憾!

克劳迪亚死后,路易走遍了欧洲,发现世界是一个巨大的墓地,一个四处是破碎雕像的墓地,每个雕像都像她的脸。莱丝塔特滥杀无辜而没有感觉,克劳迪亚只要自己想要的就必须立马得到,阿蒙德为了自己心爱的人而背叛整个吸血鬼组织而不感到一丝懊悔。

只有路易,多愁善感,会悲伤、会懊悔、会克制、会哀悼,他一直在人与吸血鬼之间挣扎着,他还活着!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有人从《夜访吸血鬼》中看到了同性恋的孤独、有人看到了这部电影对永生的探讨;而我看到了人类本质中的挣扎与后悔。


《幻影凶间1408》

这部电影改编自斯蒂芬金的同名小说。说到斯蒂芬金,他的《闪灵》和《危情十日》作为惊悚恐怖片显然比这部《1408》更具名气,前者已名垂影史,而后者得了个奥斯卡最佳女主角。

《1408》带给观众的,有视觉上的惊悚,如历年被困于这个房间里死相惨状的受害者,被烧焦的脸,通道里爬行的怪物,墙里渗出的鲜血...但整部电影最突出的,是斯蒂芬金极其丰富的想象力和给人心理上的一种绝望恐怖感。

整部影片就是男主角的心理变化过程,从最开始目中无人的无神论者,到害怕恐慌,从奋力反抗似乎有“希望”,到希望一次次被摧残殆尽,影片的主基调就是一次次绝望带来的心理上的恐怖感。而丰富的想象力让这个发生于一个局限空间里的恐怖故事丝毫不显得无趣,反而让人耳目一新;不过这种独角戏是相当考验主角的功力,要做到让观众有代入感不是件容易的事,但好在约翰库萨克(2012男主角)已趋于成熟的演技使他表演得游刃有余。

《幻影凶间》全片的主要场景就在剧中名为“海豚酒店”的1408号房间,这点和《闪灵》《危情十日》相类似,主角都被困于一个封闭环境中,孤立无援;而不同的是,这次主角面对的不是精神失常的疯子亦或邪恶的鬼怪,他面对的即是他所处的环境—1408号房间。这个酒店房间即是主角的整个梦魇,生为房间人,死为房间鬼。这是本片最具创意的一点。

主人公mike,是一名自负的恐怖小说家,写一些不入流的装神弄鬼的小说,但却是一个无神论者,为寻找创作灵感经常奔波于世界各地的闹鬼“名胜”。这次他将目标锁定在了著名的闹鬼圣地--海豚酒店1408号房间,1+4+8=13,这在西方是一个极其忌讳的数字。对于mike想要住进1408号房间酒店经理强烈反对,你想住我偏不让你住,这引起了mike强烈的兴趣。

在影片开始不久,mike和经理的心理对弈中,经理为劝阻mike给他开了一瓶名为“Les Cinquante Sept Décès"的昂贵美酒。本片中的经理也是一个重要的人物,更准确的说是一个城府颇深的人。他虽然表面上假意劝阻mike不要住进去,实际上处处给Mike讲发生在1408的恐怖事件,吸引mike。mike越强硬坚持要进去,他越得意;事实上,他是在考验mike够不够格。虽然mike如愿住了进去,但正中了经理的套,想要借Mike之手弄清楚1408到底发生了什么。

1408虽然在第14层,但其实在13楼,因为西方酒店都有个不成文的约定避开这个忌讳的数字。但本片中处处都有“13”,除开1408=13,酒店装钥匙的盒子“6214”,等于13;这个房间的第一个受害者死于1912年,同样是13;所以整个酒店其实就是个不详之地,这使得本片带有了一定的宗教色彩。

在进入房间后不久,mike第一次有点慌了,枕头上凭空出现了两块巧克力,收音机莫名其妙的打开,播放着诡异的音乐;mike以为有人在屋里,但检查遍见不着一个人影。于是开始安慰自己。这时,也是全片唯一一次,1408号的房门打开了,是mike叫的空调修理师。但其实这也是全片mike唯一一次可以毫发无伤的马上离开这儿的机会,或许这也是上帝给mike的一个暗示,但mike选择无视它。此后这个撒旦一般的1408才开始真正发挥了他慑魄惊魂的噩梦威力。

在送走了维修师后,mike的手被窗子“意外”的砸伤。血止不住的流,由于受伤,mike心里已经开始害怕,但这时想走也走不了,打电话,电话那头是前言不搭后语的奇怪服务员,想开门,门打不开。他惊慌失措地跑到窗边求救,发现自己正对面大楼房间里有一个男人,mike大声呼叫,手不停的比划;那个抽烟的男人似乎注意到了,站起来走到窗边,mike喜出望外,又不停的比划叫他报警求救;但那人不说话,却模仿mike的动作,mike做什么他就做什么。mike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顺手拿过来台灯照自己的脸,那人也拿起台灯,他惊恐的发现那个男人竟然是自己。

加上之前这个房间里种种怪异的现象,mike以为自己疯了;但接着竟然又听到死去女儿的声音,女儿的夭折是mike心里一个无法愈合的伤疤,也是mike最为致命的弱点。惊恐加上过往的痛苦和愧疚,这对mike的精神无疑是一记重创。但前面说了,mike是个无神论者,所有的非自然现象他都有合理的解释,虽然心里已经被恐惧包围,但仍然不停的自我心理暗示寻找解释。此时的mike依然有着强烈的求生欲望。他跨过窗户想要走到隔壁房间的窗户然后得救。但他处于13层高,而且落脚点过于狭窄;mike此时已经豁出去了。

他紧紧贴着墙壁侧着身走,两间房的距离只有18步,不算难,mike心里有把握,但每一步稍有不慎都会粉身碎骨,这让观众不禁屏住呼吸看他能否成功。当走到十几步时情况急转直下超出了观众的意料之外,镜头后缩,整个屏幕所看到的只有一面巨大的墙,两个窗户(1408房间的),和贴在墙上犹如蚂蚁般大小的mike。

前面根本没有任何窗户。这是全片最让人感到绝望的一个镜头,带来的不仅是视觉上的冲击,更是心理上的恐怖感。1408的窗户仿佛就是另一个世界的入口,前面是一片漆黑,蚂蚁般渺小的mike被夹在黑暗和“光明”间,进退两难。

影片到这个时候mike已经有崩溃的迹象,而1408的噩梦远远没有结束。mike被灌进房间的大水淹没,就在以为将死时,突然画面一转,阳光耀眼,一个人叫醒了躺在沙滩上的mike,原来这一切都是梦;他被送进医院,前妻也闻讯赶来;这时的mike仿佛获得了新生一般振作了起来,虽然心里仍惊魂未定,但他已开始把自己的这个梦写成书,还去养老院看望被自己丢弃的老父亲,第一次流下了泪水。而就在mike进邮局寄书稿时,原来的柜台小哥换了一个人,变成了海豚酒店的男接待,接着邮局内的人开始砸墙,砸玻璃,撕开地板。墙皮脱落,映入mike眼睛的是1408的墙壁,自己脚下踩着的是1408的地板。

这次mike是彻底的崩溃了,仿佛刚把你带入了天堂,转身就把你踢进了地狱。其实,进入1408的每个人都只有一个结局,之前的56个人无一例外都是自杀。房间的电话响了,mike接起,那头传来一个女声:“你可以选择像这样一遍一遍度过这1小时,或者,可以利用我们的快速退房系统”,一遍一遍的1个小时意味着一个又一个的折磨,而mike在这间房里已经待了不知道多久,精神已经处于崩溃;快速退房系统简言之就是自杀。

走进这个房间的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难以抚平的伤痕,这个伤痕在这间房间里被无限的放大被摆出来;mike的伤痕就是早夭的女儿,女儿的死亡一直是他在逃避的,而自从进了1408,他开始听到女儿的声音,看到女儿因疾病折磨而苍白无力的笑容,他甚至触碰到了女儿羸弱的身体。

这一切都不停的在折磨mike的内心,因为逃避已成了他的习惯,现在突然把逃避的东西摆在他的眼前,这仿佛在他的伤口撒上了几把盐,让他内心的自责和愧疚暴露无遗。除了女儿的死,他和父亲冷漠的关系,也成了1408折磨他的工具。换句话说,1408房间就是主人公的内心,他所面对的所反抗的其实也就是自己的心魔。

女儿生前喜欢天堂的美好,喜欢那些mike根本不相信的东西,因而mikie无法给女儿以祝福,无法安慰痛不欲生的妻子,而是在敷衍女儿并和妻子争吵后自己摔门出去抽烟。他写过的被读者认为最好的一本书是关于亲情的《漫漫归乡路》,之后便不再写这种题材,因为他以为逃离了家庭,逃离了妻子就可以忘记女儿。但最终在经历了种种的崩溃后,他看到了自己内心的自私,无情和懦弱;一次又一次的绝望之后带来的是一种平静,他知道自己无法走出这个房间,他也不再去想离开这儿。

或许只有死这个唯一的办法,但死后就一定真能解脱吗?说不定依然被这个房间所折磨,那不如和它一起同归于尽,至少这样,它不能再去害其他人,正所谓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就像在影片结尾他淡定赴死前说的“我来这里是为了工作,我没有退缩,在这里我赢了海豚,mike没有再逃避,他最终战胜了自己。

那房子也不是万能的,给主角打电话直接说我可以陪你一遍又一遍经历这一个小时,还恐吓他会杀了她妻子,直接给出绳子让他上吊。总感觉房子也在着急,也有点束手无策,坚持过去不一定谁熬死谁的对吧。

电影的设定很不错,没有把故事放在常见的荒山野岭,一对古怪的老夫妇破旧房屋改造而成的旅馆,就连招牌都是锈迹斑斑还摇晃不停的,那样的山野旅馆简直就铭刻着本店为鬼店这几个字,而1408却是在繁华纽约的高级酒店中的一间,被困在这样的房间里面,感觉和人类世界只一线之隔却无法回去,那样反而更容易让人崩溃和绝望。

主题是美国片惯用的家庭主题,再加上心理悬疑片最会有的赎罪情结,都是司空见惯的元素,不过仗着斯蒂芬金的原著和导演手法的技巧,倒也把这元素炒出了一道不错的佳肴,值得一看。

男主角当时的情况是,看到有鬼魂挥斧,又立刻消失,看到之前跳楼的人的情景,这些应该都是回放的之前的旅客死亡场景,而对他造成实质性伤害的仅是突然落下的窗户,突然变烫的热水,并没有任何鬼魂对他造成了实质性的伤害。

那个时候,第一要做的是想办法离开房间,钥匙打不开很正常,但却没有努力尝试踹门或者搬东西撞门,这不对。最有几率逃生的就是破坏门离开1408,也是最简单的方法。如果确实无法离开,应该怎么办。我的建议是,立刻把自己敲晕,失去意识。这绝不是出于要死就失去意识死去免得痛苦的目的,而是最有可能的逃生方式。

鬼魂对人的伤害不出两种途径,一种是鬼魂为实体,本身就拥有接触并伤害到人身体的能力,一种是鬼魂根本就无法对人造成实际伤害,只能通过影响人的意识,让人产生幻觉而伤害他,比如让他精神崩溃自杀,这是一种,或者高阶点的,拿刀砍人一下,虽然实际上没有伤害,但人的大脑相信了自己被砍,以至出现身体相应症状。这样虽然似乎和实体伤害相似,但本质完全不一样,只要意识不受影响,鬼魂便对人无计可施。


《德古拉元年》

主角得到力量的第一个晚上,苏丹攻城了, 德古拉一路适应自己的能力,一边疯狂赶路,终于堪堪来得及赶到战场,开启无双模式 1V1000拯救了城堡。 这一战德古拉不损一兵一卒,完胜。这里注意看 德古拉杀光人后,他的部下随后冲出来 也就10来个人,所以根本没法出城打。然后天亮了,德古拉没法行动了。

他知道苏丹王随后肯定会大军攻城,于是提前转移, 整个白天德古拉没法行动只有缩在帐篷里面。然而到了夜晚, 大军出征,他知道肯定会有斥候随着迁移足迹追来,然而他只有10多个部下,估计还没对面斥候多,根本不可能保护好民众和他的妻儿。于是他让大部队先走,他留下断后, 然而斥候早已绕到了后面,也因此死掉了一个忠诚的部下。

这时候你告诉我,是你的话,你还敢去找苏丹的大部队杀国王么? 而且你还不知道大部队的具体位置, 所以德古拉只有默默护送民众上修道院。然后就又是白天了, 然后愚民被调动了恐惧做了蠢事,大胸夫人冲出来平息德古拉的怒气。

终于到了夜晚,德古拉经历了白天一堆破事之后,好不容易平息下来, 然而大军已经开来,这里主角学会了新能力, 然而他思路很清晰,用蝙蝠冲乱大军,他在高处寻找苏丹王,然后一举杀掉, 他也确实是这样做的,然而反派的智商也不低,苏丹王根本没有在大军中 这怂逼居然让部下穿上金甲,然后自己带部队暗中潜入城中,调虎里山。这一战,不仅杀光了民众,还带走德古拉儿子,苏丹王完胜。

眼看着天马上亮了,德古拉还没咬过人,三天期限将至,即将错失成为超级吸血鬼的机会了。然后德古拉老婆掉崖了,德古拉遵从老婆遗言,咬了老婆一口,瞬间获得超S级完整版吸血鬼血统,出太阳?出你妹,给我黑下来!然后瞬间电闪雷鸣黑云遮天。接下来大家都知道了,苏丹大军炸了,随后德古拉带着同志们自杀。终战,平手 。


六、打斗

《江南1970》

1970年,欲望在沸腾的土地江南(现首尔市江南区是当地人眼中的富人聚集区,许多有钱人和社会名流在此居住,并且象征着“时尚”和“富裕”。)

经济学

看到炒房,直接让我震惊了,这难道也适用于中国?还是中国也是类似的套路?忽悠民众卖地,然后再炒热,接着在自己人手里捣几下价格翻好几十倍。大概这就是所谓的炒房吧。当然这都取决于从政治高层领导的一个决定,一个透露的信息。

组织架构

与往常的黑帮电影不一样,不单单是黑势力利用政治力量。而是看不见摸不着的高层政治力量在金字塔顶端,引导一个大方向,底层便只是棋子,不不不,更像是角斗场里的一个个猛兽,他们为了生存为了利益拼命厮杀,同时也吸引了更多观众,那么高层领导便是,收门票赚大钱的角斗场老板。一旦卷入这个角斗场,你就不能停歇直至死亡。如若猛兽没有利用价值就会变成场主的负担,便会被淘汰。

真实感

我想说的真实感是,这部电影就像是把赤裸裸的人性放在手术台上给学生上解剖课一样。

为了生存,选择背叛,不仅是从小到大的兄弟在生存与利益面前都可能反目(就像经常在新闻里报道的亲兄弟到分家产的时候一样);因为性,失去理性,在这里腐败男性高管之外,还有空虚寂寞的富婆等等。相互利用,相互各取所需,相互纠缠。在这场游戏里友情,爱情,所有情谊都显得那么苍白无力,甚至有些可笑。在这方面这部电影已经做得相当出色。

第一,姜老板死去后,钟大整理遗物发现,自己早已被他当作亲生儿子对待。而失声痛哭。第二,面对自己一起长大的兄弟白熔基背叛自己时的举枪的摇摆不定。第三,自己中枪后使出浑身力气想要爬出幽暗的隧道。对生命的渴望和对人生的忏悔。和政府高层的灯红酒绿的舞会形成强烈对比。


《狗咬狗》

陈冠希所有电影中最喜欢的一部。一百分钟的时长 一句话没说,却用眼神演完了一整部戏。”没遇见你之前 我什么都不怕,有了你之后 我最怕死。“

摇晃的灯光,昏暗的船舱,老妇人煮好了粥送来,一只手刚想接过,波浪一拍,船剧烈晃动,粥洒落一地。脏兮兮的船舱地板,洁白粘稠的粥还冒着热气,鹏(陈冠希 饰)一刻都没犹豫,用那只娴熟杀人的手,拿残片舀,甚而用手抓,能弄到破碗里的,就能吃。你觉得脏了,觉得是残羹冷炙。在他眼里,那是能活命的东西。鹏,是一个杀手,来自柬埔寨。他吃相如狗,他杀人不抖。被接上车后,钱要缠住腰上才放心。目标人物在茶餐厅,他看茶餐厅里的人都在菜单上画着什么,他也跟着画。接着,上了一桌子菜。菜刚上,没吃几口,目标人物就到了。别急,食物得吃完。杀人前,鹏一顿风卷残云,瞬间清光。然后,干活。完事,出门前,遇到目标人物的老公,正端着亲手做好的虾饺走进来,鹏都不忘拿起来就往嘴里塞。

警察来了都纳闷:时间急迫,还吃那么多东西?其实,鹏从小孩起,就被训练打黑市拳,不赢便死那种,吃饭于他,是种奢求,亦是本能。无父无母,无希望无恐惧,打黑拳为生,吃垃圾长大。对他们这种人来说:生存,就等同于拿走另一个人的生命。其实吧,鹏不是如狗,他就是。虽人形,实为兽。他都不知道:何之谓人?何之谓生活?还是老祖宗总结得好:食色,性也!“食”在“色”前,当“食”都满足不了的时候,“色”可拋诸脑后,鹏只剩下最原始的欲望和天性:吃。

重案组探员,因警察父亲涉毒,变得行事乖张,惯用暴力执法。来到现场,他最先追踪到鹏,死了2个路人1个同事,都铐上警车了,还让鹏逃脱了。没错,狗咬狗,鹏是一只,伟是另外一只。开始咬上了。

鹏逃到了一个垃圾场。是的,不论人还是狗,总会选择到一些能让自己有安全感的地方。垃圾场,是鹏从小捡吃的、抢吃的地方。

整部影片,充斥着暴戾,导演用最直接的方式呈现,不仅动作,缓而狠,就连刀割的声音,都让你听得清清楚楚。但唯独两场戏,美好到,温柔得,你会怀疑自己是不是跳片了。像极了寒冬里,持续了一早上的阴冷,下午突然来了一场暖阳。

如果没有意外,没有被迫在香港逗留,鹏顺利回到柬埔寨的话,也许他会重回以前那种生活。但没有,因为这次意外逗留,一切都变了。在那里,他遇到了傻女,确切地说,是救下了傻女。他两手捧着,单膝跪下,帮傻女穿上裤子。大概是因为,傻女是这个世界上,第一个对他笑的人吧。

这时,鹏跑出小屋,站在垃圾场上,这里的黄昏,突然变得好看了起来,仿佛,前面30多分钟的暴戾都没发生过。这一段,是在鹏把傻女带回柬埔寨后。傻女不会表达,但傻女想跟鹏走,她在鹏画的船上,画上两个小人。这世上再美的情书,怕是,都抵不上这幅画在破年历纸上的画。在加油站,傻女跑下车来,认真仔细地擦拭着鹏手上的伤口,边擦边哭。这时候,《Cry Away》响起,带出了本片最美好的一段。他们在田间地头,鹏干农活,傻女送饭,晨曦暮云,恨不能,就此白首不离。

可是,出来混,总是要还的。整个重案组,只剩下了伟。他彻底疯了。他跑到柬埔寨,跑到鹏曾经当打手的地方,当起了一条“狗”,一条“疯狗”,脖子上纹着和鹏一样的编号,重蹈着鹏的人生,只为了能等到他。“疯狂” 能把 “文明” 给逼疯。伟拿着刀对准傻女,要挟鹏的时候,跟当初鹏挟持同事要挟自己,何其相似!

在《狗咬狗》里,陈冠希和李灿森在外形上下了很大功夫。陈冠希头发剪乱,眉毛剪碎,涂上泥色,手脚指缝涂上污渍。李灿森更绝,因后面的角色需要,直接把头发和眉毛给剃了。

当《You Are My Sunshine》再次响起的时候,一个新生命诞生,诞生在三个倒地的大人中间。有人猜,那把刀插得不深,伟应该没死,然后带着这个小孩回到香港。我也希望这是结局,至少,能不去体会鹏的那种人生,便是一种幸运!


七、爱情

《不能说的秘密》

杰伦当导演的不幸在于 一上来就拍了一部他这辈子都无法再超越的电影。路小雨每次见到叶湘伦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笑。

近几年的青春校园剧受到很多网友的追捧,因为大家看的不仅是电视剧,还有对自己即将逝去的青春的感叹,对那时青涩懵懂的自己的追忆。但遗憾的是,如此令人追捧的青春剧换来的结果并不是提高了青春剧的质量。相反多数以青春校园为口号的剧所传达却是“无堕胎,不青春”的价值观,加上主演们夸张的演技,和编剧烂大街的套路,导致现在青春剧的口碑在一片吐槽声中摇摇欲坠。

正是台湾偶像剧风靡全球的时间。周杰伦导演的处女座电影《不能说的秘密》也在这期间新鲜出炉。但与之不同的是其悬疑、烧脑的情节打破了以往台偶中霸道总裁爱上灰姑娘的戏码,让人耳目一新,为之震撼。原来青春校园的电影竟可以如此文艺,人们青春还可以这样疯狂地度过。

文艺+悬疑+爱情+烧脑,汇集成了这部《不能说的秘密》。看了这部剧我才知道原来电影可以如此文艺,日系的制服,简单的爱情,不服来战的斗琴比拼,载着喜欢的女生回家,就很开心的高中生活,这不就是"简单爱"吗?其实我们大多数人的青春就是很简单的那种,每天除了上课还是上课,遇上喜欢的人会偷偷的送苹果,和她在一个屋檐下避雨也会觉得特别美好,没有堕胎,没有苦苦等一个人归来的戏码。

电影中让人印象深刻的还当属于叶湘伦和路小雨的爱情。这段跨越了时间和空间上的阻碍,看似分布在两个世界的人,却因为音乐结合在一起。你说这是异类,是虚构,我却想说这是奇迹,是命运,是穿越时空的不可思议。

电影开头以一种哈利波特式的神秘而古老日记登场,加上周杰伦独有的《夜的第七章》似暗黑系的音乐,让人一下就联想到伊索寓言故事,神秘感油然而生。画面配上钝重昏暗的光线,连阳光也很温柔。80年代的自行车,复古的建筑,给人营造出一种类似黄昏时的朦胧感,电影的每一帧都可以作为手机壁纸。

当然,这是周杰伦导演的电影,肯定少不了周氏特有表演法。傲娇的表情,能少说一句绝不多言的台词,就连难过痛苦时的流泪也是帅帅的,当然还少不了他的看家本领——钢琴。

为了拿到琴谱,叶湘伦和学校的钢琴小王子PK斗琴,谁赢了琴谱就归谁。这一段大概6分钟的炫琴画面,不得不说真的很精彩。手指和琴键的完美配合加上周杰伦傲娇和势在必得的小表情,让人看得眼花缭乱。这种夸张的演绎,并不会让人生出油腻感,让人感受到了青春的张扬与激情的喷发。

既然是青春剧当然是以爱情为主。就和大多数人的初恋一样,叶湘伦和路小雨的爱情亦是朦胧,两人彼此都在小心翼翼地试探,即使彼此都已心照不宣,但没有那句"我喜欢你",彼此依旧是患得患失。

"今天我骑自行车载你回家,可以吗?",这种简单的小美好,就像是《蒲公英的约定》那首歌,动听又悲凉。

"能够遇见你已经很不可思议了",起初听这句话没什么感触,但重新再看这部剧的时候才知道这其中包含了多少无奈与悸动。

十年有多长?回首过去似乎就在弹指间,可对于两个相爱却不能相守的人来说,一分一秒都是来之不易。

周杰伦对音乐的态度融入到电影中,很好地加入了一种歌舞剧的元素。"斗琴"时的放恣、在迪厅跳舞时的全民大狂欢、在家里和父亲跳探戈的情节……音乐无国界、人群、性别和年龄之分,这在电影中都完美的体现出来。就像杰伦的另一部电影《天台爱情》一样,因为热爱音乐才会愿意在不同的地方将其展现出来。

"不听音乐就是坏孩子"这句话并不是说不爱听音乐的人就是坏人。而是想表达,一个人爱听音乐的话,那他也坏不到哪里去。连打扫卫生的大爷听到晴依弹奏的钢琴都不由自主的舞动起来,更能说明音乐的有特别之处。

电影的前半部分,背景音乐是比较轻快、明朗的,后半部分,叶湘伦找不到路小雨,一个人伤心的在家弹着钢琴时,琴曲是悲凉的。而他父亲想让叶湘伦高兴起来,则用吉他弹出欢快的曲子,这时就出现了两者极度不和谐的音律。


《初恋的回忆》

他是典型的坏小子,不好好读书还整天和镇上几个吊儿郎当的家伙一起疯玩疯闹。一次,兰顿和他的几个哥们儿恶作剧地诱骗一个新来的插班生跳进水泥厂的大池子里,没想到黑暗的池子里堆放着废弃的钢管,结果插班生满身鲜血地爬了上来。意识到玩笑开大了的男孩们全都吓跑了,只有兰顿多留了一会儿安慰受伤的孩子,于是,他成了唯一被抓住的“凶手”。

虽然侥幸逃脱了牢狱之灾,但兰顿还是被判罚做义工——给邻近小学的学生作家教并且参加学校的春季汇演,这对他来说简直比蹲监狱还难受。可是,就是这个偶然事件,让兰顿结识了他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女孩——杰米·苏利文,杰米是镇上牧师的女儿,是个典型的乖乖女,她经常利用课余时间自愿作义工,自然认识了兰顿,起初,她对这个差点儿害死一条人命的家伙嗤之以鼻,渐渐地,她发现兰顿并不像她想象的那样坏。

杰米的真诚、善良、纯洁和她对生活的热爱每天都在感染、改变着兰顿,他慢慢地厌倦了自己以前的那种生活,开始追求自己的理想和信仰。随着两人逐渐深入的交往,他们竟然不可思议地坠入了情网,这让简直所有熟悉兰顿和杰米的人都大跌眼镜。

杰米是小镇牧师的女儿,属于同龄人眼中的那种“乖乖女”、“书呆子”。她笃信宗教,行为正派,而且成绩优秀。虽然这样的生活让她在周围的年轻人中显得很“老土”,也有人嘲笑和讥讽过她,但她却是不为所动,依然踏踏实实地按照自己的理想和信仰生活。


《史密斯夫妇》

史先生是一名杀手,表面身份是建筑承包商,因为性格风趣,江湖人送外号“皮老总”。五、六年前,他成为全世界最幸福的男人。在哥伦比亚的博格达,他邂逅了史太太。当时他正在饭店酒吧的柜台旁拗造型,貌似悠闲,实则机警,厚重的墨镜片遮住他凌厉的目光,坏蛋和辣妹,都是他猎杀的目标。

来了,她来了!史太太走进饭店,婀娜摇曳,白裙翩翩。皮老总瞥了一眼,彻底沦陷。他们四目相对,电闪雷鸣。当时警察正盘问单身游客。他为了不暴露身份,决定搭一个讪。虽然他搭过无数的讪,但是他预感到,这将是最后一次。后来就是标准的现充剧情:相识,相爱,步入婚姻殿堂。所以说,帅哥的搭讪才是搭讪,丑男的搭讪就是侵犯,谨慎模仿,非诚勿扰。

时间来到现在。当年的无限恩爱,变得平淡寡味。更衣室里,皮老总即使秀出八块腹肌,也察觉不到史太太爱慕的注视。面对史太太的火爆身材,老皮也懒得多看一眼。睡觉不关灯,吃饭不递盐,难以接受的丑陋窗帘,他经常为一些小事抓狂。更可憎的是,史太太掌控欲极强,刚开始还觉得刺激,时不时玩一些羞羞play,现在则压力山大,艰于喘息。他的埋怨越积越深,却敢怒不敢言。

曾几何时,工作竟成了宣泄负面情绪的最佳方式。执行任务时,他还是那个hold住全场的潇洒刺客,仿佛又回到浪荡不羁的单身时光。地下仓库那些琳琅满目的武器弹药,是属于他的小爱好,有闲了过去把玩一阵,万念俱消,立地圣贤。情场失意职场得意,差强人意地维系着这段越来越不快乐的婚姻。

直到某一天,上头派给他一个新任务,这正中老皮下怀。最近家事烦乱,他正好带薪度假,不要太爽。不料,原本小菜一碟的任务竟被一伙来历不明的人搅黄了!担心上头怪罪,他几番追查,结果发现一个震掉下巴的真相——搅局人,竟是自己的妻子!暂且不管三观崩溃的史先生,再看看史太太。

史太太当然也是杀手,手底下还管着一帮人。无怪乎人家掌控欲强,那叫天生的领导气质。史太太本人才貌双全,能力突出,底下人偷偷叫她“诛菩萨”,赞扬她的杀人手段千变万化。实际上抛开工作,她另有一副菩萨心肠,喜欢小孩,喜欢毛茸茸的东西。同许多上位者一样,她知道属下给自己起外号,不能说反感,但宁愿大伙叫她“朱菩萨”——朱颜不改,美丽无瑕。

同史先生邂逅那天,阳光明媚。小朱一袭白裙,心情清爽飞扬。她并不经常这般打扮,纯粹出于工作需要。后来和史先生聊起那天的感觉,他表示很喜欢,小朱听了很开心,自己早过了花痴的年纪,史先生之所以吸引她,不止因为高大帅气的形象,更看重他的细心和责任感,躲在他的怀里,有家的感觉。后来的事情顺其自然。他们走进婚姻的殿堂,经营自己的小窝。最初的几年,她享受着最甜蜜的二人生活。

如今,小朱发现所有事情渐渐改变。由于双方的工作原因,二人独处的时间越来越少。每天晚上七时的饭点,他们不是聊工作,便是沉默以对。她要隐瞒自己的真实经历,不得不编造出一个又一个谎言。她不能让那些血腥暴力的内容惊扰到爱人。是的,她爱他,愿意为他、为了这个家庭付出所有心力,即使要靠欺骗维持也在所不惜。不过,二人原本炽烈的爱情之火无可挽留地黯淡。她能看出来,自己做出的所有尝试,换来的只有他的冷淡和不耐烦。她能感觉到爱人的负面情绪,也期盼他能一吐心扉,可是他选择隐忍和妥协。小朱个性要强,爱人的退让,于她无疑是一种拒绝。既然不愿谈,她也不会主动开口,不如加倍努力工作,做好能掌控的所有事。直到那天发现的真相,粉碎了她熟悉的世界。

真相很简单。他们各自所属的公司是同行业的竞争对手。当两家大佬发现手下业绩最优秀的员工居然结成夫妻,那份震惊无法用言语形容。还有天理吗?还有王法吗?两家瞬间达成默契:不管谁勾搭的谁,是否走漏了商业机密,你们既然相爱,那就相杀吧。

后来据史先生回忆:猜到妻子真实身份的瞬间,他的脑袋“Duang”的一下炸开了。他以亡命飞车的速度赶回家中,看到妻子早已抵达。她布置好了一切,灯火辉映,依旧丰盛的晚餐,美人浅笑,还是熟悉的妆容。然而妻子身上涌现的团团迷雾,让她变得陌生,甚至有些可怕。几番试探,妻子露出破绽,仓皇逃走。他本欲挽留,却不小心手枪走火,差点射中她。

史太太表示,老皮那一枪绝对走心又走肾。如此,甚好。她也不必手下留情。先招呼姐妹,搬了他的小金库,气得老皮差点吐血;又炸电梯,放炸弹,老皮几次险死还生。复仇的女人不敢惹,但泥人也有三分火气。老皮忍无可忍,决定重振夫纲。曾经的爱巢,变成厮杀的战场。

那一晚,两口子爆发了史无前例的争斗。他们砸家具扔菜刀,引爆家里的煤气灶,持枪互射还不够,恨不得一喷子轰掉对方的脑袋。他们仿佛两头猛兽,张牙舞爪,拳拳到肉,就像眼前人不再是约定相伴一生的爱侣,而是不共戴天的死敌。他们用工作来回避婚姻中的矛盾,倒头来他们的工作引发了这次婚姻危机,何等的讽刺。

那么,如何化解夫妻间的种种矛盾呢?且看史先生和史太太作出的示范:那场战斗,他们打出了风格,打出了水平,打出了职业杀手的基本素养,同时,也打出了暧昧和激情。他们相拥在一起,锣鼓喧天,鞭炮齐鸣,随后月圆花好,风平浪静。邻居两口子嫌动静太大,主动上门探询,见他们笑嘻嘻相拥一团,直恨老天没一个响雷劈中这对甜蜜鸳鸯。打发走邻居,史先生和史太太进入真心话环节。说得越多,两颗心靠得越近。以前的两路人成为心心相印的知己。接着便是好莱坞式的俗套。他们强强联手,赶走敌人,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


八、哲思

《天才少女》

六岁半的她已经开始看过查尔斯齐默的著作《高等代数的演变》,开始自学微积分,在数学上的天分无情碾压比她年长好几十岁的外祖母。

这一切都是因为她有个同样是天才的母亲。她的妈妈穷极一生都在证明纳维斯托克方程,在生下她后不久就自杀身亡了。临终前留下遗言,希望他的胞弟——也就是美队饰演的邋里邋遢不修边幅靠修船为生但是每一帧都帅得闪闪发光的小女孩的舅舅,来抚养她的孩子。

于是影片的一开头,我们就看到帅舅舅Frank把打扮得跟个迪士尼电影里的人物似的小侄女Mary送上了去学校的校车。坐在一年级教室里的Mary一脸不乐意,还轻轻松松用智商碾压了一下她那个长得很像李维嘉的班主任老师。之后又因为为同学打抱不平直接揍了一个比她大四岁的男孩子。

也正是这一连串showing off 的举动,惊动了她那个远在波士顿的外婆Evelynn。于是,七年以来,Evelynn第一次出现在了自己儿子和外孙女的家门前,只是因为Mary的惊人的数学天赋。

于是,在外婆和舅舅的一次次因为争夺抚养权的公堂对簿中,一些不为人知的往事也渐渐浮出水面。

原来,Mary妈妈Diane的自杀并非意外,她的死亡完全是她的亲生母亲二十多年逼迫的结果。因为Diana天赋异禀,所以她从小就被母亲寄语厚望。她从来没有拥有过完整的童年,在其他孩子还天真烂漫的年纪,她就已经被迫坐在桌前研究数学问题。她从来没有看过一场棒球比赛,没有去过社区游泳池,没有参加过女童军。

在她17岁那年情窦初开的时候,和青梅竹马的邻居男孩Paul一起去滑雪,但是她丝毫不近人情的母亲却冷酷地报了警,称Diane是被人绑架,甚至起诉了Paul的父母,直到Paul和Diane彻底断了联系。这件事情之后,Diane大受打击,甚至因为自杀被送进了医院。但是这么多年Diane承受的这些痛苦,在Evelynn眼中,却只有一句话:没什么要紧的。

在Evelynn看来,Diane不是普通人,所以她注定要接受不平凡的人生。而人类社会的伟大进步,则都是因为像她这样的十亿分之一的天才。在她看来,Diane的人生使命就是让自己的天赋发挥应有的价值,其他的都不重要。而这一点,在外孙女Mary身上也同样适用。在她看来,Diane的未竟之志就落在了Mary肩上,Mary既然已经背负了如此伟大的使命,又怎么能够和修船的舅舅住在破烂屋子里,念着平凡的一年级,过着平庸的童年呢?所以她不顾一切地想要争夺Mary的抚养权,试图给予她最好的教育和生活环境,让她循着一个“天才”的人生轨迹兢兢业业地为数学事业奉献一生。

另一方面,Evelynn的儿子,也是Diane的胞弟Frank则站在了她完全的对立面。Frank在Diane死前是一位大学教授,过着十分体面的人生。而Diane自杀之前的一通电话则完全改变了他的生活轨迹。可以想象,当时刚生下Mary的Diane有多么绝望。孩子的生父了无踪影,自己的亲生母亲在自己怀孕后就再也没来看过自己,她的一生都生活在母亲冷酷地阴影中,童年、青春、爱情,相继背弃了她。此时,她能够求助的人只有自己的弟弟。而Frank作为姐姐悲惨人生的最亲密的见证者,完全能够体会到她的痛苦与绝望。所以当Diane提出希望他可以带走Mary,让她成为一个真正的孩子(to be a kid)的时候,Frank毫不犹豫的答应了。哪怕是放弃自己高薪的工作和光鲜的生活,成为一个落魄邋遢的自由职业者,住在拥挤杂乱的小屋里,他也要让Mary拥有真正的童年,自由的人生。

这场抚养权争夺战注定没有赢家。外婆Evelynn霸道、专横,冷酷无情,但是她却能给Mary提供最好的教育和成长环境,充分开发她的潜能,帮助她成就一番伟大的事业。

舅舅Frank温和,耐心,他最能理解Mary,也最能给她一个无忧无虑的童年,但是他没有稳定的工作和舒适的居住环境,买不起电脑和钢琴,甚至不愿意让她进入专门为天才儿童开设的学校学习。

一个想要让小女孩Mary成为伟大的天才,一个却希望天才Mary做一个平凡的小女孩。两条路南辕北辙,注定不可能殊途同归。其实我发现不管是外婆的想法也好,舅舅的想法也罢,他们都是从自己的角度出发,在为了Mary好。

她其实很享受她的这种天赋,也很愿意去发挥天赋,攻克一道道数学难题。但是,她的人生并不只有数学,还应该有其他丰富多彩的组成部分。但是她的母亲却绑架了她的人生,让她变成了一个机械运转的数学机器,剥夺了她享受人生的权利,更限制了她的自由,所以她才不快乐。

天才们虽然往往会遭遇一些磨难,但是他们并不都是忧郁的。比如图灵,虽然他的人生有诸多坎坷,但是在面对自己喜欢的事业的时候,哪怕是遇到再多艰难,他是乐在其中的,那是因为这是他自己的选择,他痛并快乐着。但是对于Diane来说,枯燥无味只有数学公式的人生,令她痛苦,让她绝望,是因为这从来都不是她自己的选择,而是被逼的。

Mary从很小的时候就对数学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她喜欢阅读《高等代数的演变》;还常常会因为想要坐在书桌前研究数学而不想出门玩耍;听说妈妈未能完成纳维斯托克方程的证明的时候,她会希望自己有一天能够证明它;但同时,她也拥有充沛的情感,她会为了同学打抱不平,胖揍高年级熊孩子;和小伙伴们在草地上玩游戏开心得大笑;喜欢喝邻居阿姨一起在星期五晚上跟着电视劲歌热舞舞;更喜欢和Frank日常嬉戏打闹,俩人一起乐不可支。

其实Evelynn说的没错,这个世界需要十亿分之一的天才。人类社会因为他们才能不断发展,进化成更高等的种族。可是整个人类种族的存亡和延续,为什么要Mary一己之身去背负?她只是一介凡人,她仅仅只有七岁。

可以想象,如果Mary跟着外婆一起生活,虽然她可以拥有完美的教育条件和生存环境,去完成她的数学事业,但是她终究会成为她母亲的翻版。而Frank虽然没办法给她优渥的物质生活,但是却能让她自由地选择自己的人生。

其实谁说小孩子不懂得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呢,哪怕她只有七岁,在她知道自己不得不和舅舅分开,要去寄宿在另一个家庭里的时候,她撕心裂肺的哭声,早就说明了一切。

几十年后,Mary有可能已经功成名就,成为了家喻户晓的数学家,也有可能选择做一个平凡的人,每日朝九晚五,享受着加州的阳光和海浪。不管她最终成为了什么样,我相信她都是快乐的,因为这都是她自己的选择。

Mary在知道自己的父亲七年了从来没想过来找自己,见自己一面的时候,哭得特别伤心。Frank没有用过多的言语安慰她,而是带着她来到了医院的一间产房外面。他们等啊等啊,Mary睡着了又醒,醒了又睡,睡姿变化了九九八十一次,终于等到了产房里婴儿的降生。产房外的亲人们一拥而上,互相拥抱,因为一个新生命的降生喜极而泣,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幸福无比的笑容。Frank拢了拢Mary的头发,轻轻地告诉她,这就是当时你出生时的情景,我们所有人都像他们一样开心。Mary笑了,心结一下子被解开,她知道了原来大家都这么爱他。这一次,Frank用到了情景代入法,让Mary通过自身的感受,自己解开了心结,而这,远比旁人万千句苍白无力的安慰来得有用得多。

有这么一个懂得沟通和教育的舅舅,我相信,以后的Mary不但能够成为一个优秀的人,更会是一个快乐的人。

片中有一段是Mary大下午的沉迷数学不可自拔,Frank看不下去了,于是带她出去晒太阳,夕阳下,一大一小的剪影在讨论着上帝啊耶稣啊之类的哲学问题,Mary像个小猴子一样在Frank身上爬来爬去,她一伸手,舅舅就将她举高高放到肩膀上。这个画面,美好得让我留下了眼泪。


《飞越疯人院》

墨菲刚到精神病院时,十分开心可以不做繁重的劳改。但是他渐渐发现,周围的人不仅智商低,对于自己不满的制度没有任何想要反抗的想法。这一点时,我想真是最可怕的情境。病人尚称为人,大概只是因为从生物学上的分类了,他们对护士饲养员式的制度习以为常,他们不知道自己自己可以拥有意愿,他们被规定生活细节的每一个方面,可并不是不敢而是从没有想法去反抗或者改变。

当我们有自己的想法或者追求时,不一味顺从,不囿于对方既定的限制,最大限度的发掘自己,义无反顾地投入战斗。我个人认为,叛逆是浪漫的,作为一个浪漫的人,叛逆是最明显的表现形式。没有叛逆精神的人,于动物没有区别。在别人框定好的规则中来去,只能是一个听话的蠕虫。(当然不涉及法律层面)

影片一直刻画病人们的愚蠢,对于墨菲来说真的太扎心。要知道自己有一群猪队友的确不是个好事情。但我觉得病人的愚蠢恰恰可以代表现实中大多数的人。这就是现状,民智并没有开。

墨菲带领大家做各种出格的事后,去钓鱼,假装看了世界比赛,开派对,让比利终于迈出第一步,等等,我都能看到墨菲脸上的满足:其实大家可能只是被暂时禁锢了,其实他们还有追求,其实他们和我一样在内心深处还有一点点生而为人的自由。

酋长能听懂的时候我真是爆炸感动。没有同类的孤独感是世间一大悲剧(当然我们要做的是寻找而并非被同化)。

外网有不良信息也好,内容反党反社会也好,但是作为政府,可以选择教育开民智,教会他们识别的能力,而不是禁止。我实在想不出为什么接触ins等都要翻墙,他们凭什么剥夺我们了解世界的权力?在全世界都练成整体唯有中国闭网锁国的时候,何以称道?看或不看,选择权本应该在我的手里。

最后酋长走了,搬走水池,砸破玻璃,冲出牢笼,打破体制,飞越疯人院。病人们惊醒时,无不欢呼雀跃,仿佛是他们自己逃脱了。酋长和墨菲代表着他们,他们或是胆怯或是犹豫没有反抗体制的能力,但这种先导性的英雄行为无疑是鼓舞人心的。我也很欣慰,因为墨菲在他们眼中成功了,他们一直仰仗的人成功了,墨菲没有死,一直在他们心里勇敢不羁的活着,那是一种骄傲。

最后,我希望我们每个人都有向往自由的能力,至少有叛逆的想法。这让我想起楚门的世界,楚门逃脱后去哪里并不重要,他所面对的现实是不是绝对真实也并不重要。在楚门的世界外,至少他可以看一看世界到底有多大,斐济到底有多美,他可以清楚的真的他不是为别人而活,他的一切不论快乐还是痛苦都不是别人所创造。


九、悬疑

《告白》

这是一所普通的中学。
教室喧闹,因为同学们的春假即将到来。
班主任森口老师全然无视这片吵闹,自顾自地向同学们作最后的告白。这里的“告白”,指老师心中的秘密。

数月前,老师四岁的女儿被发现横尸在学校泳池。
警方认定这是意外事故,老师却非常清楚,真凶就是自己班上的两个学生——少年A和少年B。
讲台上,老师用粉笔写下一个“命”字,向A和B宣告:这件事不会就这么了结,我会让你们知道你们犯下的罪有多沉重。
“刚才你们都喝了牛奶吧,我在牛奶里,掺了感染HIV病毒的血。”

暗灰,冰蓝,墨黑,在压抑的色调、凝滞的气氛中,主角们的告白进行得不动声色、心平气和。

少年A
他一直以透明人的身份存活着,长期的被无视使他更渴望被关注,尤其是母亲。
好不容易因某个大赛拿了奖,广受人瞩目的却不是他,而是一条少女杀死父母的新闻。
“即使因为优秀而拿奖,也没人注意到我不是吗?”A说,“杀人有什么了不起,要是我,肯定连杀人工具都自己做。”
他真这么做了,试验品就是老师的女儿。

少年B
他被母亲宠爱,性格却懦弱不堪,一直没有朋友。
刚入学时,他加入了体育部,人家却连球拍都不让他拿。B虽不满,却没有告诉老师的勇气,只能在笔记本上写满“去死”泄愤。
后来,他因违反学校“不准出入游戏厅”的规定,受到处罚——为期两周的泳池边和更衣室的清扫。
二月初,A开始和B搭话,只为让B加入自己那可怕的计划。

两个天真少年,一个用电流将老师的女儿吓到失去意识,一个笑着将那女孩抛进游泳池。
他们共同杀害了老师的女儿,对待死亡如同儿戏,还笑着说,“因为是未成年人,>杀了人也会收到少年法的保护,不会被判死刑的。”
少年A电晕女孩,只为引起母亲注意。少年B杀害女孩,谁叫所有人都说他懦弱。

春假后,少年A来校上课,却遭同学排挤和校园暴力。
少年B一度请假,在家中歇斯底里地吼叫。他自己碰过的东西决不让母亲碰,且全部洗净擦亮,但自己既不洗头,也不洗澡。

她以复仇者的身份,给学生上了一堂关于生命的教育课。
那么,这场告白的源头是什么呢?
老师:我爱我的女儿。
少年A:我想得到妈妈的关注。
少年B:我,我要证明自己并不懦弱。
被欺负到底的人,则以扭曲的方式证明自己的存在。


《致命ID》

第一次反转,在女明星苏珊和路被杀死后,大家怀疑凶手是失踪的犯人缅因。

第二次反转,犯人缅因和乔治死的时候,疑凶变成了汽车旅馆的老板赖瑞。

第三次反转,小男孩提姆西和吉妮本来是要乘车逃跑的,车却突然爆炸,按道理两人就应该是被炸死了。可此时却出现了一件十分匪夷所思的事,那就是在爆炸的车里连他们的尸体都找不到,而且从这个时候开始,所有的尸体都不见了,干净得没有痕迹,就好似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

第四次反转,镜头转到电影开始提到的午夜听证会,医生告诉麦肯·瑞夫汽车旅馆只是虚拟世界,里面的人物都是麦肯·瑞夫所分裂出来的人格。

第五次反转,假警察的事情败露,成为了疑犯,他打死了赖瑞,可是很快又跟司机艾德同归于尽了。

第六次反转,本以为把麦肯·瑞夫送到疗养院就算结束了,治疗也完成了。但谁知在去疗养院的路上又来了一次反转,还有一个小孩的人格提姆西并未被“杀死”,他反倒成了最后的胜利者。

结果不言而喻,这次的心理治疗是失败的,因为大家都忽略了小男孩提姆西这个人格。在找共通点的时候,他们发现大家都是5月10日生日,可算的时候是没有把小男孩算进去的,连人格都没有找全,那自然就谈不上治愈了。

这部电影我觉得最妙的就是他在很多细节处埋了伏笔,乍一看不明显,但等到最后看完你会有一种恍然大悟的感觉,找那些我遗漏掉的细节就是我想要一天内就二刷的主要原因。不得不说,电影的很多安排都十分巧妙,小男孩虽然存在感低,但几乎每件事都跟他有关联。一开始是他敲车窗,表示要和母亲隔着车窗贴掌,随后退后了一下,母亲见状也往后退了一步,这才这么刚好的被车撞,一行人迫于无奈只能去汽车旅馆求助。他的继父乔治也是为了救他而被车撞的。

还有路死的时候也很奇怪,他本来是在大吵大闹的跟吉妮吵架,突然安静了下来,说了一句“what are you doing”。语气很柔和,应该是面对小孩,认为他没有攻击性,才会这样说话。

后来,在他们讨论案情的时候,小男孩一个人进了母亲的房间,随后本来已经清醒过来的母亲却死亡了。

吉妮是跟着他准备一起开车逃跑时碰上了车爆炸而死亡,而且自从小男孩“炸死”后,号码牌和尸体都不见了。

所以,小男孩虽然从头到尾只在最后说了一句话,但细看之后就会发现处处是伏笔。这样反转又反转的剧情烧脑而刺激,如果你是悬疑爱好者,个人觉得真的值得一看!


《致命魔术》

安吉尔是一个出身贵族,性格深沉细腻,魔术的手段华丽丰富,是富人圈里的表演常客,善于借助道具的帮助,充分展现出魔术的魅力。

而伯登则是一介草民,他争强好胜,富有创造力,却因为不修边幅、个性天真总显得格格不入,他对魔术的痴迷可以说是丧失了心智,他最为擅长的是分身术,可以在两个封闭的容器内实现自由穿越。

两个人从刚开始学魔术的时候,就很要好,是多年的老朋友,也是同一行业中的竞争对手,都想在魔术界占领一席之地,都有野心成为音乐大厅里的顶级魔术师,自然,在这两人之间少不了一番明争暗斗。

然而在一次的表演中,由于伯登的失误,导致安吉尔的妻子在表演中直接死亡,自此两个人的矛盾斗争一次次升级。

妻子死后,伯登继续登台表演,内心非常绝望的 安吉尔装扮成观众,在舞台上质问伯登:当初给自己的妻子到底绑了什么结,他却回答:不知道。

由此俩人的矛盾再次升级,互相破坏着对方的魔术表演,仇恨越发的深厚。

《致命魔术》中,安吉尔和伯登终其一生为了魔术的所谓最高境界“化腐朽为神奇”相互争斗,前者活成了副本,后者损失了自我,付出了不少代价,到头来彼此都没搞明白,他们要的终究只是观众看到奇观后的愉悦而已。


十、战争

《金刚川》

张译要自己阵地的志愿军战士点火吸引敌军飞机,几个志愿军战士先是一愣,然后立刻变得坚毅,立刻点火,这个时候他们肯定已经知道自己绝对会死了,但没有一个退缩的,眼神里全是坚定。

张译打完最后几发炮弹,力竭只能靠在高射炮上。突然前方出现了亮光,亮光越来越强,照到了英雄的血污满脸、残破身躯,除了微微有些惊讶,英雄并没有其他惊慌失措,慢慢的淹没在那极亮的强光中。

他葬了老关,重重地铲土,又轻轻盖在老关身上,他以炮弹筒为碑,卷烟作祭,用气音的一声低哨,送老关最后一程。

他断了一条腿,一根胳膊,用仅剩的弹药打掉了敌人的飞机,在死前最后一次吹响了哨子。告诉老关——咱们打中了。

他不张扬,不魁梧,师父面前像个唯唯诺诺的小媳妇,还扣扣嗖嗖的,师父开炮,他抱着炮弹,精打细算不舍得放手。他又很细腻,拿走师父的烟盒,又把烤玉米揣怀里,送给师父吃。


《角斗士》

电影《角斗士》主要讲述了罗马将军马西莫斯拒绝效忠于篡位的新皇帝康莫度斯,失去妻儿,沦为奴隶,在角斗场厮杀、最终复仇的故事。

西方悲剧性意识在文艺复兴前主要是命运悲剧,包含严肃的情调、崇高的境界、英雄的气概、凝重的社会或人生问题四大特征。电影如同叙事史诗般,将这四大特征表现得可谓是淋漓尽致。

在日耳曼的冰天雪地开始,最后的战役也获得了胜利从非洲沙漠延伸至英格兰北部边境,罗马帝国走向了永享太平的全盛时代。帝国一片繁荣光明,马西莫斯却开始了痛苦。“木秀于林,风必摧之。”马西莫斯是战功赫赫的将军,带领罗马的将士打下了罗马帝国辽阔的疆域。他说“我们平生的事迹将永久流传”,在他的身上闪耀着荣耀的光芒。人终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这样一个在战场上光芒熠熠如同战神一般的人,心中最渴望的不是权利、财富,而是能回到家乡。用布满茧子的粗糙的手抚摸洒满阳光的麦田,嗅夜里随晚风飘来的茉莉花的芬芳。可偏偏事与愿违。

马西莫斯深得皇帝的信赖垂爱。这一切落在康莫度斯的眼里就凝结成了剧毒的嫉妒。康莫度斯身为皇帝的儿子,却一天都不曾得到过父亲的疼爱。贵为王储,却亲口听到父亲说自己不会是皇帝。极度孤单、缺爱的心,滋生出庞大的嫉妒仇恨,轰轰烈烈地将他撕碎、吞噬。与父亲的第一次拥抱,竟然也成了最后一次。从老皇帝选择马西莫斯暂代执政来说,侧面反映了马西莫斯的正直。

篡位了的康莫度斯第一件事就是铲除异己,马西莫斯好不容易逃了出来,日日夜夜策马奔腾赶回家去,不停地祷告祈求上苍。可是他还是来晚了,远远的就看到升起的黑烟,妻儿烧焦的尸体被悬挂在门前……马西莫斯哭的撕心裂肺,那么痛苦绝望。

其实马西莫斯是个非常善良的人,电影中很多细节表现了他的温情。看着枝桠上的小鸟都会勾起嘴角的人,此时在没有了活着的意义,他躺在坟前,就想这样静静的……从将士们爱戴的将军到失去了所有拥有,巨大的人生转折,马西莫斯沦为了角斗场的奴隶。

他开始在角斗场上厮杀。他是角斗场上的强者,力量、胜利的象征。观众们总是不遗余力地为他呐喊,听起来就像当年将士们爱戴的欢呼声一样……角斗是残忍的、血腥的,但同时又给观众带来了极大的快感。观众享受马西莫斯厮杀的快感,享受马西莫斯获胜时的喜悦。新帝康莫度斯在罗马角斗场举办大型的角斗竞技,颇有名声的马西莫斯踏上了重回罗马的征程。

马西莫斯不断地缅怀自己的妻儿。他经常拿出泥塑在烛光的温暖中祷告。所以即使他双手沾满鲜血可是我从来不觉得他是一个血性杀戮的人。因为他的心中总是充满善和良知。观影者只会心疼他命运的悲惨,生活对他来说是这么的无情,却从不会责备他什么。马西莫斯的形象是很完美的,他有很多美好崇高的品格,人性的闪光点。

每一击斗士力量的爆发!马蹄声嘶鸣声中,生死关头也不忘保护同伴。总是做首当其冲的那一个,即使是处在弱势也奇迹般地战胜利对方的军队,获得了胜利。就像是划破黑暗的一道光,带给人们希望。人们敬仰他,尊敬他,即使他是身份卑微的奴隶。康莫度斯召见他,看到摘下面具的脸庞大吃一惊。本该死掉的人,如同挥之不去的梦魇,又回到他的生活中。父亲爱他,姐姐爱他,将士爱他,人民爱他……

那颗嫉妒到极致、憎恨到极致的心决心要杀死马西莫斯。可是群众对马西莫斯已经有了感情,卑鄙的康莫度斯不能公然杀死马西莫斯就在角斗场上加码。全副武装的不败将军和四只突然跳出的猛虎。观众的心都悬在嗓子眼,小心翼翼的呼吸,双目紧紧锁住马西莫斯。随着马西莫斯的每一个动作而紧张不安,奇迹般地,马西莫斯胜利了,罗马圆形竞技场上无完人欢呼雀跃。此刻,在群众的眼中,他简直是英勇不败的神祗。

马西莫斯决定反击复仇了。在公主露西亚的帮助下,和一位为罗马贡献良多的元老见了面。一切计划的都很好,只要在夜晚同部下一起离开就能从驻扎地带回军队推翻康莫度斯的统治。可是,就在我以为一切都能顺利进行的时候,这一切又暴露了!卫兵在深夜前来,无数人帮助马西莫斯的人被杀害,康莫度斯把一切都准备好了,以为马西莫斯能顺利逃脱了,却又陷入了痛苦悲剧之中。

电影的最后,康莫度斯扎了饱受折磨的马西莫斯一刀,并命人给马西莫斯穿上盔甲,在角斗场与自己搏斗。康莫度斯是想结果马西莫斯的荣光,获得民心从而续统治罗马。

飘落的红玫瑰花瓣,洒满了竞技场。那是多么艳丽浓郁又热烈悲哀的情感啊,就像在暗示竞技场上两人的生命。

虚弱的马西莫斯走路都打晃,依旧像从前一样弯腰抓起一把泥土。举起剑来,第一声冰刃相接的铿锵响起全场便轰然沸腾。一个是不得民心的国王,一个是众人敬仰的奴隶,就这样开始了生命的厮杀。你时时刻刻都在为马西莫斯紧张!但受伤的马西莫斯依旧不容小觑。戎马生涯历练了他坚毅的品质、强健的体魄。几下就占了上风,划伤了康莫度斯,全场热烈呼喊。康莫度斯的剑脱手了,命令侍卫统领给他一把剑,侍卫统领置若罔闻,还命令周围的侍卫收剑入鞘。

失血过多的马西莫斯已经拿不住手里的剑了,眼前又出现了家门的幻想。想象着推开家门后笑着跑向自己的儿子还有远远站着张望的妻子,他们都在等待着自己……此时,康莫度斯竟然从袖子里掏出一把短剑,观众们纷纷起哄,讽刺如此为人不齿的皇帝。马西莫斯清醒过来,徒手肉搏。健硕的肌肉狠狠地胖揍康莫度斯,观众们喝彩欢呼。终于反手抓住康莫度斯,将短剑刺入康莫度斯的喉咙。看着康莫度斯口吐鲜血,倒地不起,他又一次意识涣散,回到家门前,伸手推开门……罗马共和的梦想,终于能实现了。他眼前是记忆中的麦田,他终于可以回去了,他终于可以再一次拥抱妻儿,回到他挚爱的身边了……


《47浪人》

这是日本家喻户晓的忠臣藏,也就是元禄赤穗事件。他们47人都是赤穗藩的藩士。体现的是为主尽忠的故事。因为他们的藩主(长矩)因为受高家吉良上野介义央的侮辱而在松之廊下用腰刀将之砍伤,事件发生后,德川五代将军纲吉非常愤怒,独断的裁定即日浅野内匠头切腹,因而内匠头于下午五时在田村右京太夫邸切腹。这就是元禄赤穗事件的开端。

首席家老大石内藏助良雄带领包括儿子在内的四十七位武士(义盟同志)秘密潜入江户于14日深夜,集结于吉良府邸附近。15日拂晓4~6时间,讨伐吉良义举开始,义盟同志按照部署攻入吉良府邸。在激烈的生死战中,躲藏在台所横向堆放柴火部屋中的吉良上野介,被间十次郎用枪突刺后,首级由武林唯七斩去,义举成功。义士无一人死亡。其后,在江户泉岳寺的亡主内匠头墓前,义士们奉献上义央的首级,最大限度的体现了武士的忠诚,宽慰了亡主的英灵。

再來說說電影。電影取材自日本民間故事《四十七浪人》,切也有歷史依據。但就淺野為何与吉良產生爭執一事,歷史上似乎是因為淺野收到了侮辱冒犯,而電影中確是因為淺野中了妖女的計...也許是為了情節更加合理吧,也進一步美化了淺野,為後來的四十七浪人復仇提供更合理的解釋。應該說這是一部魔幻的歷史劇。對日本武士比較感興趣的可以看下這部電影。

魁是個混血兒,後文有交代:是一個英國水手跟日本鄉村婦女的結晶。應該說,這個hybrid為這電影增加了很多看點,一如《最後的武士》里最後的武士是外國人一樣。


《最后的武士》

表面上看,“最后的武士”是以西乡隆盛为原型的胜元。或者更宽泛一点,是胜元所代表的的那一群人。但是,这个叙事在电影的后半部分(尤其结尾处的几个场景)被打破了。在胜元和他的部下死后,其实是由汤姆·克鲁斯所扮演的那位美国人纳森·阿尔格伦(Nathan Algren)接替了胜元,成为了最后的武士。所以,最后的武士指的是Algren,而非胜元。

Algren是胜元所代表的日本武士精神的继承人。在胜元死后,他独自一人带着剑,去面见天皇。这个场景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细节,就是胜元这次面对天皇时用了和之前完全不同的礼仪。在此之前,他用的一直是鞠躬礼,因为他是一个外国人。而在这个场景中,他改用了跪礼,而这正是日本武士所用的礼节。

在见完天皇后,也就是电影最后的一个镜头,Algren又再一次回到了那个村庄。从之前的情节中我们知道,这个村庄中的男人基本都已经在大决战中战死了。因而,Algren在回到村庄后就成为了村庄中最后的一个男人(武士)。在这种情形下,他当然会成为村庄的领导者,也即成为了传统日本文化和生活方式的继承人。

从这个角度说,其实《最后的武士》是有一点膈应人的。尤其对于一个东亚人来说,电影的结局有些啼笑皆非。这部电影讲的整个故事,用最简单的话概括,就是一个美国人误打误撞进入了一个异域文化,最终成为了这一传统文化唯一的继承者和保卫者的故事。平心而论,这样的一个故事十分自恋,并且带有很强的东方主义色彩。


续文见下篇:影视:电影(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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