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找麻烦的人

安丰城在以前并不叫这个名字,在三十多年以前,这里还被称作“天角”,顾名思义,就是说到了这里就到了天的边角,它的位置处于人族领域的边陲,西边临海,四季只有咸热的海风吹个不停,此处人烟稀少,土地也并不肥沃,寻常的粮食根本无法种植,少数居住在这里的人以捕鱼为业,但也根本无法养活自己,是被中原人士称作蛮荒之地、闻之色变的地方,一般被当作为囚犯的流放地。

便是这样穷苦的地方,在三十年来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天角就成了安丰城,从不起眼的渔村变成了最繁华的地方,这三十年间究竟发生了什么,很难有人能具体说清楚,好像就是在一夜之间,这里就是这样了。

虽然无法说清这些年的具体状况,但所有有人都知道,这个变化是来自沙老翁。老翁自然是尊称,他真正的名字,已经不再被人称呼,也就鲜有人知道。源自于沙老翁对安丰城的影响,这里在很多方面都有着沙老翁的印记,沙老翁所构建的,并不是一个寻常的繁华都城,而是与其他地方都不一样的城,他在安丰城里植入他自己的理念,那就是包容。

安丰城是没有什么不可能的。

在这个地方,人族、妖族、魔族握手言和,人与人之间的外表和习俗上的差异被抹去,只留下作为人的基本属性,所有人来到这里都能够适应,因为它属于所有人,无论是生活习惯,还是宗教信仰,以及其他的方方面面,在这里都不是问题,安丰城容纳着一切,它允许人们之间的差异,并不做任何的干涉,只要你来到这里,那么它都会欢迎。

安丰城并不雄伟,雄伟这个词并不适合这里,如果要说的话,应该是融合,这在建筑方面体现的尤为突出,安丰城内少有大的建筑,但风格上却花样百出,这里的建筑不同于其他的任何地方,从外观来看,鳞次栉比的房屋形式各异,融合了各个地方的特色,却又不是呆板的模仿,而是形成了自己的风格,安丰城的人们有着独特的审美,这里的房屋普遍偏窄,大多数材质是以木材为主,在色彩上呈现出五彩斑斓的鲜艳色调,给人一种积极向上的感觉。

这是一个朝气蓬勃充满活力的地方,是有这无限多可能的地方,这是来到这里的人们对安丰城的第一感觉。

“这里就是安丰城吗?”丁修站立在城头,望着远方感慨着,他来了。

丁修是什么样的人?他和其他人来到此处的目的一样,也是来参加沙家选婿的,所有人看到他的第一印象,都是个柔弱文静的孩子,甚至有人会觉得,他是不是女扮男装的,当然,这是个误会,他当然是男的,无论从哪方面说,他都是男的。

人们会以貌取人,因为这样做最简单,因为人与人之间最先见到的就是他的相貌,只通过一个人的外貌就对旁人进行某种评论,这也是大部分人的恶病。长的有些像女孩子,个性方面也是,说话轻声细语,文静内向的样子,会给人以很好欺负的感觉,而这世上,总是有无事找事的人,希望在欺辱他人上获得快感并构建自己可怜的自尊心,好像吸铁石一般,丁修遇到的这种人非常多。

而他对此的解决方法,就是打到对方趴在地上为止。

因为他很强,所以一直没人能打得过他,当他把附近百里嘲笑他的人都打的头破血留之后,他得到一个最不想要的外号,女疯子。这个称号在他的家乡,一度达到了小儿止啼的效果。

人总是在成长的,也许无敌是一种寂寞,丁修之后的性格柔和了不少,虽然如此,女疯子的名头却越来越大,也就在这个时候,他听说了沙家的选婿。

“沙砾也许不如传说的那么美貌,但也许能在那里遇到一些高手。”丁修如此思量着。而且在安丰城里,大概没人听过女疯子的名头。

说走就走,当他告别家乡的时候,十里八乡的父老都前来相送,大伙哭的是稀里哗啦的,为的是这个祸害终于去别处了。丁修并不是祸害,他只是有着与外貌不符的暴脾气而已,但其他人不归管那么多,他们不会在意其中的是非对错,他们只是看到丁修殴打了很多人。

离开一直生活的地方确实有些不舍,但丁修很快就适应了旅行,四处走走也好,因为天大地大,人总要闯荡一番,如此好不负少年。于是他沿着路途,一路闯荡下去,这只是寻常的行程,途中并无波澜。

一个人旅行虽好,但终究有些寂寞。丁修就着馒头,躺在山石上,默默的看着流逝的云这么想着,四处是翡翠的苍山,画在织锦的青穹,远方被放在了云霞之外,堪比一场幻梦,微风柔的像私语,却无人听闻,周围没有人声,这里人迹罕至,只有鸟语诉着孤独。转头,看到石间绽放着一株花束。那朵丁修所不知名的花,让他眼泪夺眶而出。然后他遇上了强盗,一伙拦路抢劫的强盗。

“此山是我开,此书是我栽……”

无比老套的开场白。谁给你们的勇气?一群人渣!

“小哥长的可真够俏的,陪大爷回山寨玩玩……”

不仅要劫财,还要劫色的强盗。更加该死了。丁修不知道有多少男人遇到过劫色的情况,但自己遇到了,令他相当不爽。结果显而易见的,这伙强盗被端了老窝,并且从此之后,强盗们断绝了不劳而获的想法,通通回家去种地了。而这是之后的事。

剩下的行程波澜不惊,直到他在官道上遇到一个人,之后便于他同路。

那个人披散这如火的红头发,高高壮壮的,穿着一件兽衣,露出强健的胸膛,看起来像是山林里走出来的野人。他的衣着自不必说,更奇怪的是他的胡子,长得是又浓又密,对于头发他没有打理,而对于胡子,这人却是精心修饰了一番,上唇的胡子打理的整整齐齐,下唇的胡子编成三组小辫,并且将之全部染成了蓝色,显得非常怪异。

“大叔,请问安丰城……”

“你乱叫个什么,我看起来很老吗?”

他的胡子确实很有误导性,于是丁修问:“那你……”

“十九。”

长得也早急了点吧,只比丁修大了一岁。

“大……”

“大什么大?我叫熊心,也是去安丰城参加选婿的,你也是?嗯,很好,我看你不错,我们可以结伴,以后由我罩着你。”

人与人的缘分就是如此不可思议,两个绝对不搭的人,就这么认识了。虽然看起来不像是好人,但熊心却意外的可靠,一路上都对丁阙照顾有家,俨然把他看成自己的小兄弟,这也使得旅程不再单调,人生不过如此,走过多少路,看过多少云,遇到多少陌生人,有的值得交往,有的萍水相逢,对于这,丁阙不讨厌就是了。

两个人的行程总是比一个人快,至少在感觉上要快,因为当有人陪伴的时候,就很少有心事去想自己的糟心事了,在与熊心相遇后的第三天,他们终于来到了安丰城,从走进城门的那一刻,他们好像来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

“真是……厉害……”熊心不由感叹着。

丁修没有说话,但他的眼神已经说明了一切。

他们切实感受到了安丰城的繁华,感受到这里和自己生长的地方有多不一样,两个乡巴佬随着人流一路横冲直撞,当两人反应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到了安丰城中心,不必说,他们已经完全迷路了。

“我们现在在哪?”

“……”

“你知道……去哪报名吗?”

“……”

“啊,也对。”

熊心察觉自己问的有些多余,丁修和自己都是第一次来这里,问他显然不会得到想要的答案,然后便一旁走去,询问着过往的人。

“参加选婿啊,你们来的可真是时候,再晚一天可就结束报名了。”一个热心的路人为熊心指引了道路。

看起来要快点找到地方才行,熊心咧着牙笑着向路人道谢,然后转身便看见一个衣着富家公子模样的人在对丁阙说着什么。

人走在大街上,虽然什么也没做,一样是会招惹到旁人的。在熊心过来之后,就听到那个贵公子身旁的仆从阴阳怪气的说着。

“真的是阿猫阿狗都来参加选婿了,虽说沙老翁将标准放的很低,可真也不是你们这些人能来的,就凭你们还想当沙家的女婿?”

而有其仆便有其主,他的主人鼻孔向上,一副眼高于天的自傲,不屑之情简直是要溢出来。

“我们参不参加选婿,又与你何干?”

熊心一边不卑不亢的回答着他们的刁难,一边稳着丁阙,让他不要冲动。既然看我们碍眼,又为什么来搭理我们,熊心并不懂这些人的行为逻辑,装模作样的样子令人厌恶,也显得可笑,而他们自己却全不察觉。

“哟,可真是能耐,你知道我们家公子是谁吗?”

看那人真是一副欠揍的神态,熊心看着那富家公子直言道:“你是谁啊?”

富家公子显然无意与熊心对话,好像如此,就有辱他的身份一般。他示意自己的下人为他说明,于是他旁边的那人便道:“我家公子就是王卉公子,要知道王家一直和沙家有所往来,而我家公子更是与三小姐青梅竹马。”

“你家公子是哑巴吗?怎么不自己说话?三小姐又是谁?”

“你才是哑巴。”王卉满脸通红的瞪着熊心,“本公子是懒得搭理你们这群庸才,连三小姐是谁都不知道,还要前来参加选婿,真是让人笑掉大牙。”

熊心道:“我有必要知道吗?”

一旁有人打岔道:“这个你是应该要知道,你不就是为选婿而来的吗?”

熊心反应了过来,方明白三小姐指的就是沙砾,沙砾在家行三,故而一般都把她称作“三小姐”,熊心和丁修远道而来,故而不知道也属正常。

“原来如此,多谢告知。”

王卉冷哼一声,对着熊心丁修两人道:“现在知道了?知道了就快滚回老家去,别在这丢人现眼。也不知是哪里来的东西,就敢来参加选婿,也不照照你们的脸,配吗?”

熊心闻言不怒反笑道:“有什么配不配的,像你这种人都可以,我们为什么不行?”

还没待主人如何,奴才就已经跳了出来,这是他们的自我修养,一旁的奴仆指着熊心骂道:“你好大的胆子,我们公子可是你这种货色能比的?啊……”

是丁修折断了那根伸出的手指,那个奴仆握着自己的手发出杀猪般的惨叫。

“你……你们……给我上……”

此处正是谢秋君所在的酒楼,无忧在楼上所看到的争执,便是由熊心他们引起的,而丁修出手的瞬间,吸引了他的注意。

王卉所带的仆人都已经倒在了地上,他知道是丁修出的手,可是他什么也没看到,只看到结果。

因为丁修出手太快了。

“你们竟然打伤了我的下人……”

熊心满不在乎道:“他们要打我们,我们总不可能站着挨打。”

“岂有此理。”

“?”

“你们有本事就别走,通通给我等着……”

“真是的,一会让我们走,一会不让我们走,现在自己倒先走了……”

王卉现在的表现,不过是强忍住自己那早已没有的尊严对着毫不在意他如何的人进行威胁,这不过是街头小混混在吃瘪了之后逃跑时的话术,当然他与那些小混混也强不了多少,熊心自不会去追赶,至于他的那些跟班,虽然没死,看起来丁修还留着余地,但却不能和他们的主子一起跑掉。具体原因的话就是,

出手有些重了,看着倒在地上的这干人等,熊心皱着眉头想着,虽然没死,但绝对是残了。

“这家伙……真的是人不可貌相……”这是熊心对丁修的评价。

既然主子跑了,熊心也不会留下这些狗腿子,直接下令让他们赶紧走,对王卉和他的下人们狼狈逃窜的模样,围观的人笑得是乐不可支,可在笑过之后,便都四散而去了,随着越来越多人的进入,安丰城对于这样的争端已经全然习惯了,刚才的小插曲几乎在每天发生,然后以各自的方式进行着收场,今天的事情并不特殊。

“抱歉。”

“你为什么抱歉?”

丁修沉着脑袋,轻声回道:“事情是我惹起来的……”

熊心摇晃着脑袋,丁修虽然长着一张看起来很好欺负甚至不去欺负一下都会感觉自己受到损失的脸,但这件事真的并不是他的错误。于是他出言安慰道:“我看那家伙也不爽,反倒是你让我吃惊,真想不到居然是个暴脾气。”

丁修道:“现在已经柔和很多了,对了,刚才那人说的话,你不在意吗?”

熊心笑着回答说:“这又有什么,再难听的我也都听过,遇到这类人,你越是生气就越容易上他的圈套。”

丁修看着熊心开朗的脸庞,不知道熊心为什么会遭受到更难听的辱骂,他没有去深究那些,那是属于别人的事情。

“话虽然是这么说,但很多时候,我就是忍不住。”

“喂,别随便露出那种吓人的表情啊,很恐怖的!”

玩笑过后,他们两人便一起朝着报名的地方出发了,现在是报名的最后一天,在此之后将是正式的选婿,时间已经有些紧迫了,而他们来的也有些迟了,刚才又浪费了些时间,若是赶不上,就只能当观众了。

“唔,到了。”

报名的地方,是安丰城南边的后山一片区域,为了此次选婿,沙老翁特意在此处开辟了近千亩的地方,作为选婿一事的地点,这里虽然远离闹市,但作为最终选婿比试的地点,现在的情况也相差不远,来往的人摩肩擦踵,络绎不绝,熊心他们感觉并不是自己在走,而是向被人流裹挟着一样,在绕过人群之后,他们方才见到一个大门,大门紧闭着,在大门的另一侧,开着一个小门,小门上挂着一块匾额,上写着“报名处”。

“呼,还好,差点以为就迟了。”

在他们前面的,是一个乞丐模样的男子,他如此的说着,然后看向了身后两人。看来那个王卉说的没错,对于沙家的选婿一事,真的是什么人都有来了,虽然沙家对于来的人并没有在资产等方面有大多的要求,但是一个乞丐也来参加选婿,怎么都有些离谱,便是要来,也应该穿漂亮点的衣服才对,这在熊心他们的看来也觉得不可思议。

熊心看着眼前的乞丐,回应着礼貌般的微笑。

“我是齐盖,既然大家都是来参加选婿的,那么就让我们为各自都目标前进吧。”他这么比划着作自我介绍,露出一脸天真的笑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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