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之“养”,让爱成为努力的理由

本来想把这段回忆永远地封存起来,闭口不提。但如此多的身边人重复着我的经历,所以,我有故事要讲。

和她初次见面是2010年,我们在同一所大学读书,我是学长,所以她也只能是学妹。

第一次见面是在院办公室,正值校运动会开幕式的彩排活动,恰好我担任文娱部部长一职,负责带领部员给演员们发演出服装。而她,恰好是负责他们班领取演出服装的人。

棕色略带卷曲的长发,绿色三叶草运动装,牛仔裤,黑色帆布鞋,站在办公室门口,侧对着我看着远处的楼道。可能是在等同学一起回宿舍吧,我心里想。在观察了几秒之后,我继续忙手头的工作,再准备注意门口的她时,她便已经走开了。

她印在我脑海里的是一种安静的美,我之前一直不相信一见钟情,哪怕相信,也不相信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但这次,我终于体会到了那种一见钟情的感觉。这种感觉持续了一周后,我从她同学的口中得知:她也喜欢我。这对于一个20岁左右的男孩来讲是一种怎样的感觉呢?就好比现在的你,想买房,但是手里没钱,于是随便买了一注彩票,结果就中了大奖赢得了房钱······

接下来的事,就顺利成章的相识、相恋,具体情节就不讲了,望大家脑补有多甜蜜。

就这样,甜蜜的日子持续了一年半的时间。

有一天,妈妈突然对我说:“我知道你有女朋友了,来,给我说说吧。”

我给母亲讲了从我俩相知相爱这一年多发生的大大小小的事。母亲也随着故事,表情一会慌张急躁,一会喜笑颜开。再后来,我给母亲看了她的照片,母亲也点头认同,喜出望外。但当我给母亲介绍了她的家庭和她的经历后,母亲沉默了下来。(出于尊重,无法公开她的具体情况)。

“我不同意,自古至今讲究门当户对,你这叫什么,你俩不能好下去!”母亲愤怒地说。

一开始,我还怀着积极的心给母亲讲,当今社会不同了,只要两人一起努力,不一定非得门当户对的等等。可那些话不仅没有博得她的同情,反而更让事情往坏的方面发展。那是2011年,我22岁,刚好毕业,求职不顺的同时又遇这晴天霹雳,让当时的我苦不堪言。

本以为过两天母亲就会想通,不再掺和我的感情问题,可没想到她又问起了我:“还没分手?趁你现在还没找到工作,在家里好好待着,省的又跟她去见面!”

这句话让我彻底崩溃了,我是怎样也想不通,所有人都羡慕的两情相悦会如此被父母拆散。但人对爱情的执着是无法磨灭的,每周周末我会找各种借口与她偷偷见面,比如踢球、与朋友吃饭、去博物馆参观。父母知道我每周都要出去,担心我还与她来往,有时会开车上街巡逻,年少的我当然恐慌,只能与她一前一后,保持10米远的距离一起走,不敢上同一辆车,不敢坐同一桌吃饭。这是一段艰苦的日子,但至少我们还在一起,就足够了不是吗?

一个平静的早晨,一件事将我们的感情逼近深渊。那时我还没起床,母亲偷看我的手机,发现了我和她未删除的短息,结果当然是母亲冲我大发雷霆,并且,让我不能出门。就这样,我们连地下恋的资格都没有了。

这些日子,我每天拥有的是肉体,灵魂早已追随眼泪洒进了回忆里。我把思念写进了整整两个日记本,“我爱你”三个字是每一篇的落款。我要过来她现在的照片,眼泪不禁涌出,原本110斤的丫头,现在瘦成了80多斤。我问他我们该怎样继续下去,她说:“我能等,我能等到我们都老了,没人再阻拦时,我们再结婚。”

“也许吧,但只可惜时间会冲淡一切,那时候,我们真的还能在一起吗?我爱你”-------记于2012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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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旧是一个平静的早晨,阳光打在脸上,简单洗漱后便又开始了一天的忙碌。

我坐在办公室里看了眼日历,2017年3月29日,一声叹息总觉得时间过得如此快,七年前的这个时候,我与她在院办公室初次相见。

现在回忆起那些曾经,自己也不禁流露出了温暖的笑容。

下班回家的路上,我脑海里又浮现出当年相见时她的模样,棕色略带卷曲的长发,绿色三叶草运动装,牛仔裤,黑色帆布鞋,静静的侧脸,静静的美。

到家后,我推开屋门,重复着每天回家都要做的事,就是开她几句玩笑,然后抱起来把她摇的像不倒翁一样,直到她打我,我才把她放下来。我问她:“人家都说七年之痒,咱们今天已经相识七年了,我们会彼此厌倦吗?”

她说:“肯定不啊,我们这么努力才换来的终成眷属,肯定会更加珍惜,怎么会厌倦呢?”说完,我们彼此看着对方欣慰地笑了。

没错,这不是一个悲情的故事。在被迫分开后,我们都不断充实自己,努力工作,时时刻刻为对方加油打气,爱情和事业一样,坚持不一定会成功,但不坚持,一定不会成功。

我们的经历就像《你我》里唱的那样:“人间太多传说,无法闪躲,困着你和我,就算泪水漫过也无法洗脱。管他什么传说,当是迷惑,考研你和我,置身冰与火,更与谁人说,你我。”

即使在同一城市里也如同天人两隔,但只要坚持,又有谁不会被真爱感化呢?时间会冲淡一切,要么是冲淡你我的感情,要么是冲淡别人的愤怒。所以,如果爱发生了,请不要轻言放弃,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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