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世合欢

一世合欢

文/慕子歌

楔子

彭城的百姓都知道,将军府住着一位不能打仗的将军,虽说是眉目清秀,才思敏捷,但却连习武之人的半分器宇轩昂,威风凛凛也没有。

遥远的边关也偶尔会传来将军曾经是如何骁勇善战,退敌千里,可在这歌舞升平的彭城,百姓们只知道那个单薄的身影整日攥着块残缺的玉佩,守候在城里最老的合欢树下,望眼欲穿,形销骨立。

人们都说,他患了相思病。

他在等什么呢?

哈,那个痴心妄想的人啊,在期盼一个死去多年的人回来。

又一年的四月初七,沈阔项上的毛领子还没来得及摘,彭城的合欢树就热热闹闹的开满了花,娇嫩的粉色染透了十里长街,这是她最喜欢的景致。

从初晓等到熹微,沈阔日日不差,芙蓉糕或是桂花糖,各类小点,沈阔全部亲力亲为。

说不上是在怀念还是祭奠,沈阔执着地等,直到被冷风吹弯了腰,狠狠咳出鲜血。

“主人,莫要再受这风吹了,你若是真的倒下,可叫我这把老骨头如何是好啊。”

管家老陈惶恐的去扶,沈阔却是淡然的摆摆手。

当初兵临城下,他没能救下她,事到如今,他又要这副身子何用。

这样呆着呆着,直到苍老的管家慢慢掌上灯,沈阔才恍然发觉,天竟黑透了。

他细细拍拍身上的尘土,无言地离开,六年了,他这样痴痴的等,终究还是什么都没等来。


“主人,今日朝堂议事,圣上希望您能到场。”老陈恭谨地递上参汤。

沈阔径自专注地做些什么:“何事?”

“听说是北方的蛮人派了公主前来议和。”

沈阔的手顿了顿。

“听说她带来了一块残破的信物,与您整日捏在手里的残玉几乎一模一样。”

沈阔猛地抬起头,认真注视着老陈。

年老的管家垂首而立,声音轻得像是叹息:“并且,那蛮夷的公主自称合欢。”

“备轿。”沈阔忽然风一般的走出去,带起阵阵咳喘,一贯清冷的音色都似乎掺了血,但他不在乎,他不可抑止地欣喜若狂,她回来了,终于终于回来了。

初晨清冷的阳光斜插入沈阔丢下的房间,老陈默不作声却微微露出一抹哀色。

巧笑倩兮,美目盼兮。桌上还有他的主人未完成的画,张张都是夫人,主人硬是凭着刻骨的思念,画了六年。

老陈缓缓地退出来,主人曾严令他不准移动一寸这里的陈设,那是夫人亲自修饰过的,沉稳大气,内敛含蓄。

只是,太冷了。


沈阔到了大殿之前才发现,自己竟连朝服也忘记换上,他穿的,还是六年前的旧夹袄。

陆陆续续上朝来的官员纷纷恭谨地向他行礼,即使六年称病不出,即使蓬头垢面地出现在大殿上,也没人有半分不敬。

他曾是圣上最青睐的辅国大将军,是让北荒人闻风丧胆,战无不胜的军神。

可一将功成万骨枯,最终连他的妻子,也成了将台下的亡魂。

沈阔仿佛一直沉湎在六年前的那一刻,他站在朝圣的队伍里,格格不入而又颓靡至极。

“北荒使者合欢,参见圣上。”

墨染青花,水出芙蓉。泠泠如冷泉般的声音一出,沈阔突然剧烈摇晃起来,那人的身影一下子在脑海中鲜活,他却不敢抬头去看。

合欢左拳抵胸,弯腰致礼,那盈盈的倩影好似闪着某种光芒。

可天朝的皇帝却不动声色,周围的大臣也似乎置若罔闻,只有个穿着旧衣袍的人兀自颤抖,然后冲了出来。

“欢儿!”那人的双手攀上了她的肩头,走音的声调恍若泣血。

合欢皱眉,她听得出他的哀伤,可他是谁?

“啪!”一声脆响,合欢打在沈阔脸上,扬声发问:“这便是贵国的待客之道吗?”然后拂袖而去。

朝堂依然安静,沈阔维持着刚刚的姿势一动不动。

不知过了多久,金座上传来一声叹息,是圣上,他说:“沈阔,朕再纵你最后一次,是战是和,便由你决定吧。”

柳眉倒竖,杏眼圆睁,手也是温热的,那人这样活生生站在他的面前,分毫不差。

沈阔什么也没听见,他扬起脸,热泪不管不顾地落下。

他的爱人,回来了。

“阿阔,你生来就该是将军。”那个人立在合欢树下,眉眼弯弯地注视着他。

沈阔飞快地打马疾驰,田野匆匆从身边略过,可他距离合欢仍然那么多。

追不上了,沈阔蓦地睁开眼睛,坐起身子,看见月光洒下一地皎洁,失笑,原来是梦。

沈阔昂头望着月亮,总觉得今夜明亮了不少。

“主人,您快去院内看看,夫人在院子里生了火。”老陈忽然急急来报。

生了火?沈阔真正地笑起来。

合欢正坐在沈阔精心养护的合欢树下,在跳跃的火苗映照下,衬出沈阔从未见过神采飞扬。

沈阔摸摸嘴角,那日迎使臣入府,她也是这般目不斜视的走进去的。

从没听说过塞外的风沙养人,可此刻的合欢竟比记忆里的更美。

沈阔遇到合欢的那年,正是饥荒战乱最严酷的那年,衣衫褴褛的小小少年,用尽气力杀死了同行的乞丐,抢夺来的半块饼子,沾满鲜血。

他不管不顾地在栖身的破庙里狼吞虎咽,行尸走肉一般。

而合欢是来进香的,即便是路边的野庙,她也没有丝毫的不虔诚。

可惜她遇到他,原本的佛门清净地被他搞成了地狱修罗场。

她悲天悯人地叹口气,掏出略带体温的干粮,他却仰头看了看庙里残破的泥菩萨,他觉得她比菩萨美多了。

“坐。”合欢依旧冷漠。

“欢儿缘何在庭院内生了火?”他倒是百折不挠,饶有兴趣地问。

“在我的家乡,每到夜幕降临,男人们放牧狩猎归来,我们总要这样支上火,烈烈的火堆一起,就开始有人唱起悠远的歌。”合欢看过来,“沈阔,我生在草原,从未见过你,我不是你口中的夫人,我只是合欢罢了。”

沈阔的笑意僵在脸上。

“你还在生气?”

“什么?”

沈阔沉下脸:“你还在生气。”

合欢感受到沈阔疯狂的气息终于流露出一丝惊悸:“你疯了!”

他大概早就疯了。

他只当是她恨他将她丢下,却原来是她忘了。

夜深露重,沈阔狠狠地咳起来,心肺撕扯着疼痛,他佝偻起身子,鲜血从指缝不断流下来。

冷风吹熄了火堆,老陈心疼地为主人披上大氅。

他在呕血,却浑然不觉,沈阔嘶哑着嗓子大笑起来,那人答应他,六年内合欢定会回来,他想象过无数种面对她的样子,只是从没想过她,忘了他。

他愿意为了她把一切都毁去,包括自己。

而她却跟他一笔勾销了。

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沈阔躲躲正午的阳光,觉得古人着实欺人太甚。

他将府里所有的藏酒拿出来喝了精光,可仍然把事情都记的清清楚楚。

拿过帕子捂住口鼻,沈阔知道自己又呕血了。

他平静地收起帕子,不置一词。

沈阔早就遣散了除老陈以外的所有家仆,今早他遣老陈出门买酒,仍然未归,他终于不用听见任何人担忧的唠叨。

那个人……也不会。

“出来吧。”沈阔望着房梁,嘴角是咽不下的苦涩。

房梁上安静了一瞬,最终翩然落下一人。

“为什么,要来杀我?”沈阔觉得自己像个溺水的人,摇摇欲坠。

“我的任务,就是杀你。”合欢的眼神很冷,这话不知是说给他听还是喃喃自语。

“你入府后下的毒,我全吃掉了,你看,我现在已经开始呕血了。”沈阔掏出手帕,献宝似的伸出来:“欢儿,凡是你的愿望我都会实现的。”

合欢不由倒退,神色复杂:“你这个疯子!”

他颓唐地垂下手:“可是你竟然不安到想尽快把我刺死。”

沈阔其实什么都知道。

圣上消息封锁得很好,北荒人现在还当他是以前的辅国大将军。

而合欢是他的夫人,更是圣上的妹妹,时隔六年却摇身一变成了北荒的公主前来议和。

身份是假,议和是假,杀他才是真的。

这种浅显拙劣的借口,北荒人却不怕他不上钩,因为他是那样虔诚的追随她,甚至盲从。

他缓缓闭上眼睛,最后的抵抗也不做出。


十里红墙,鸳鸯罗帐,在龙凤双烛跳跃的火光里,他掀起她的红盖头。

向来不施粉黛的面庞略略点了绛色,她的双睫娇羞地遮住眼眸,弯弯的嘴角,一笑倾人,再笑倾国。

沈阔屏住呼吸,忍不住拥上去。

“阿阔,我要你发誓。”她在他耳边这样说。

他勾起餍足的唇角,低低的絮语绕梁:“我发誓,山崩地裂,海枯石烂,阿阔,永不负你。”

“咣。”

沈阔闭着眼睛,听到匕首掷地的声音,然后再无声息。

真好,无论合欢还记不记得,她对他,终究是狠不下心。

“沈阔,时至今日你都不肯放手吗?”金殿深邃,圣上在阴影里,表情晦暗不明。

“是。”

“即使明知道,朕的妹妹,你的夫人早就死了?”

“是。”

“你这样是自寻死路!朕的皇宫中有无数名医良药,只要你肯好好医治,总有办法可以治好的。”皇帝忍不住站起身子。

“还请圣上赐药。”沈阔固执地垂下头。

他是来请皇上赐药的。

那日合欢放弃刺杀就下落不明,沈阔不用想也知道,她大约回去北荒复命了。一个暴露身份的死士将会有什么下场,不言而喻。

沈阔不能眼睁睁看着她走入死地,他要去寻她,把她带回来,哪怕……哪怕是魂归故里,也是好的。

皇宫深处藏着一株回春草,吃了便可以激发出一个人所有的生命力,即使只有一个月的寿命,他也觉得足够,这样他就有机会跨上马,追逐她的脚步,千里万里。

“那好,朕……把帅印一并给你,以一月为期,你知道朕想要什么。”

沈阔领命,蹒跚的地退出去。

皇上望着沈阔的方向良久,终于默默地走回。

北荒平则家国平,国泰民安则四海升平。

他从来不是个好哥哥,也许能做个好皇帝。

六年前,民生凋敝,天灾四起,北荒趁势入侵,如入无人之境。

兵临城下,火上眉梢,皇城内的所有人都束手无策,那个他们惯常瞧不上的乞丐驸马却在这个时候站出来。

坚韧,隐忍,果断,聪慧,冷血无情,合欢说过,阿阔天生就是万人敌。

沈阔不负众望,打退北荒一次又一次进攻,北荒人仰望着城墙上的那人,恍若天神降临,他们叫他军神。

可沈阔终究是人,他守住了城池,却没能护好合欢。

北荒人戳中了沈阔的软肋,他们掳走合欢置于阵前,逼他开城献降。

那一刻,仿佛万籁俱寂,沈阔深深望着她,只要她有一丝软弱,他便开城,他只追随她,其他的又有什么关系。

合欢只是平静地望着他,或者也望着她的城池,她的国家。

他知道她终究是公主,有太多东西放不下。

沈阔紧紧攥着他的长戟,甚至攥出了血,而合欢仍然没有改变神色。

“杀!”沈阔声嘶力竭。

合欢在他面前被斩首。

滚滚黄沙漫过,他身先士卒,北荒退避三舍。

他赢了,却再也找不到合欢,因为惨烈的战斗让太多尸首支离破碎,面目全非。

沈阔下令大葬所有丧生者,举国赞他仁厚,只有他知道,他是为了祭奠一人。

时隔经年,沈阔又率军回到了北荒之地,熟悉的环境,熟悉的对手,却有个特别的人。

那支队伍竟是合欢率领的。

沈阔平静地望着她,仿佛也望着他的城池,他的国家。

北荒有玉,其名云泽。云泽之力可生死人,聚魂魄,取天地之力,断轮回之道。

当沈阔愤怒的铁蹄踏破北荒人的故土,他们终于前来献降。

北荒的巫祝献上云泽玉,那温润的色泽像是合欢美好的脸庞。

他们说,巫祝可以召回合欢的魂魄,可以重塑合欢的身体,最迟六年,合欢就会复活。

巫祝将云泽打碎,一半用来招魂,一半交给沈阔,以心头血浇灌为引。

他是那样欣喜若狂地相信,满怀期待地班师回朝,以为总有一天合欢会完完整整的站在合欢树下,等他来,带她回家。

六年来他几乎耗干了心头血,最后等来的,却不知道应当算是什么。

不过也好,他总算又重新见到她了。

“杀。”

沈阔听到自己安静的说。

合欢怒斥一声,前来应战,那样的生动鲜明,是那样的活生生。

沈阔挥起长戟,迎着合欢惊诧的眼神,狠狠地插进她的胸膛。

他的合欢曾经是那么骄傲,沈阔知道,她宁肯死,也不愿意做个傀儡,奔波于别人的股掌。

沈阔略略抬眼,他至少还能给她自由。

一月之期将近,辅国大将军班师回朝。

沈阔杀光了北荒人,老弱妇孺,片甲不留。

圣上没说什么,满朝的文武大臣终究也没说什么。

沈阔的身子残破,已经再也骑不得马,老陈掺着主人一步一步走进城里。

合欢树下,他掏出云泽合在一处,然后直直地倒下去。

他望着湛蓝的天空,幸福地叹息。

真好,他们终于能够永远在一起了。

烟花三月,草长莺飞,彭城最古老的合欢树下,少年少女并肩而立。

“你叫什么名字?”少年带着微微的羞赧。

“我叫合欢。”少女声如银铃。

“合欢树的合欢?”

“对啊。”

“为什么是树的名字?”少年不解地问。

“意思就是,平安顺遂,一生合欢。”

“那我就祝你,平安顺遂,一生合欢吧。”少年一本正经。

少女踮起脚狠狠点了点少年的脑袋,而后情不自禁地笑起来。

“笨蛋。”她红着脸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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