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行记

                          众

                          一

        二零三年,二月十九

        惊蛰已过。

        沉闷的雷在捂着嘴偷笑,万物在它的笑声当中暗自野蛮生长,春已至人间。我的世界一片沉寂,春天远远没有来。

        天色渐晚。来了一位客人,是个扎着高马尾辫的小女孩,看样子刚从学校里出来。身上的校服很鲜活,衣领子端弄得整整齐齐的,纯白的拉链一直爬到领口,胸前佩戴的一枚团徽格外生红。我陷入无尽遐想......

        “哥哥!”她清脆的声音叫醒了我,把我从回忆之中拉扯出来。

        回忆是美好的,也是伤感的,对于我这样浑噩的人来说,总是逃不掉的。我回到真实:不好意思呢!妹妹,看到你的校服,陷进了以前的往事。

        没有呀!很多人都说,当一个人身处社会之后,就会常回忆起往事。我虽然还没有到那个时候,就算有,我也不会在年轻时伤感,至少要等到老了以后。

        “噢?为什么呢?”看着她眉梢上有一股我从未有过的坚韧闪耀。一个心朝北斗的人,是没有闲情用回忆这种过去的东西来消磨时光的。

        我的成绩很好,从第一天上学开始,就一直如此。班级第一,年级第一,在全市也是一直名列前茅。在很小的时候,我就喜欢抬头仰望,那些星星,月亮,太阳,虚空,整个宇宙都吸引着我,我想要去看看,宇宙为何如此魅力。

        原来如此。她的眼里藏的是宇宙,漫天星空。让我自惭形秽。

        “ 有梦想是美好有趣的。它会是你最好,任谁都比不过的导师,指引你的脚步,带你抵达最终的归途之地。生命有限,它绝对会是你最丰藏的宝物。”我崇拜每一个揣怀梦想的人,希望能给她丁点的鼓舞也好。

        她把书包抱在怀里,连连点头,赞同我的看法。

现在呢,我已经读到了高三,但也很苦恼。在学校里,同学们都见过我,操场,走廊,教室里,他们总会在我身后讲起我,有好有坏,羡慕或者是嫉妒都有。

她开始委屈起来:

但他们也不知道我的笔用干了多少支,书看过了多少本,写出的题有多少道,书包里驼有的重量,我的热爱,他们都远不知道。

有不少同学会跑过来向我请教问题,对于他们,我乐意帮上一点忙,但更多的人带来的是藏着恶意的问题,他们的话语,眼神,笑脸,我都能分辨出来,妄图让我出个天大的笑话,好让他们讥笑一场。不过,让他们失望了,那些绊子根本难不倒我。

时间长了,我很厌烦他们。当他们再来找到我的时候,我也懒得再教什么。他们说我狭隘,同学的忙都不愿意帮,成绩好又有什么用呢?他们脸色愤怒,我也不管他们。

我听她说到这里,内心上没有太大的波澜起伏。对于别人,人们总是喜欢下绊子,恶意相向,我曾经也有过。想要整个世界用别人的快乐来满足自己的快乐,也许再活上一万年,都是看不到的。

她露出了越来越难过的神情:“可令我没有料到的是,他们跑去老师面前,义正言辞的告恶状。老师询问我为什么不肯帮助他们呢?为什么要区别对待同学呢?为什么要有偏见呢?我只能解释着他们不怀有好意。这样的话我已经说过了很多遍。我愿意帮他们,是因为他们只是想多学到一点,我不愿意帮他们,是因为他们故意想看我出笑话。隐藏着这样的恶意,我又何必去教呢?

同样的话解释过那么多遍,老师竟然说他们这么多同学会一起诬陷你吗?光学习好还是不够的,还要学会做人。最后还叫我去看心理医生,解决心理上的问题。

我给小姑娘递过一杯水,她双手接过,口中的谢谢发着抖。

“这是多么大的荒唐。这件事缠绕着我的心声。我很苦恼、难过、气愤。”她的发声越来越小,柔弱地泪水垂落下来。一个少年总忍不住去哭,但哭不该是他们的样子。

如果这样下去,那么她会生出噩梦。一个揣怀梦想的少年,不应该消失。而是大放光芒。

被淹没的话,是罪恶的行为。我痛恨这样的事。想让她好过一些,尽早走出这样的人心困境。

我重重的拍了桌子,她拾起哭丧的脸望着我。有梦想的少年不应该被消沉占据。我愤怒:“去他妈的!何必去管他们呢?世界上总有绝大多数人妄图用别人的难堪来满足他们那内心虚无的所谓的快乐,让他们可怜自己去吧!去他妈的!”

过了很久。她擦干脸庞上的泪水,才又露出了之前的笑容,自信,光明:“谢谢你!哥哥,我好很多了,你说的对,去他妈的!”

希望你往后内心勇敢坚定,行去你梦想的归途!

“我会的,我要回家了,再见,哥哥!”

再见!

我知道我帮不了她多少。一个人的心,终究要自己去浇筑城墙。用别人的难堪来满足自己的虚假,如用一只别人丢弃的碗来行乞又有何异?

在窗边的楼下,她大声的喊我,朝我挥手作别,挑着两肩光辉消失在我视野能及的尽头行远!

逐梦的少年啊!你比烈阳还要炽热!

                          二

        眼前是一座看不见里的房。只有两层高,躲在小巷里。我穿过人潮,越过无声,抵达这里。春起,万物生。全世界的人都说它是命运之始,总会避过它的真相,殊知,生的终点只能走向死。如何才能驱散死的悲惨,我能想到的只有:找一件或是几件于己有趣的事,或是于己有趣的人,来付诸此生。若实在找不到,那便向内索求,自创自造,以求心安。

        二零二三年,三月初十。

        看着这座房,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为它介绍。我心里有所期待,不知道它会是怎样,何况客人在里面等着我出现。

“希望没有让你久等!”我找到了客人。她事先给我说了容貌,穿着,有了这些,我也不至于变成无头苍蝇。其实进了这里才知道,就算她不说也很好找的。

“那倒没事,静些也好,反倒是你,这地方不好找。”她说的没有错,这里七绕八转,地图根本就不认识它。

“你要喝些什么?这里有不少咖啡,味道还不错!”她把单子拿给我,我回推给她:我没有在店里喝过正式的咖啡,你喝什么,捎带我一份。听见我这么一说,她也没有多说。

一家咖啡厅开在这种位置,少见。进门时听见一点中式的传统歌曲,到了客人这个角落,声音就消失不见了。西式咖啡全是中式风格,看起来十分沉着稳重。客人几乎不见三两个,我们算两个,可能这一切都只是老板的别有目的吧!

“这里是我偶然发现的。它的老板有六十三岁了,现在在后边为我们准备咖啡。他也是奇怪,有没有客人他也不担心,做咖啡却喜欢喝茶。有一次,我问他为什么呢?为什么没有开茶馆呢?”她把单子拿过去,走回来重新坐下。

他说自己在屋顶天台有种几种茶。都是自种,自摘,自做,自喝。面积不大,种不了几株,更重要的是其它的茶不合适种在他这儿。所以偶尔想喝其它的茶,他就买,倒也无所谓,一个人不用买太多,更何况自己还种了茶。

“请慢用!”老板端来我们的咖啡,就忙着回去品自己的茶。

“那他是一个人吗?”我喝了一口,也不懂得咖啡,有一股焦糊的味道。

不是的。老板说他的老伴在带孙子,这里也是他年轻的时候的老房子,重新变换了它的面容,也就有了这屋咖啡厅。正式的咖啡厅我也去过,它们看起来很高端,这里比不了,不过论安静闲适,我自觉这儿更好。我问老板为什么不请上一个服务员呢?当时老板说:没几个人来,老伴带孙子,叫她也不来,说我搞这些花样无聊,小孙子才是她最喜欢的。倒也没什么宝贵的东西,也由得老婆子,桌凳又重又大,就算有人动了心思,要偷走它们也不可能悄无声息,更何况能不能过得那扇门,还要两说。

那次他这样说了,我就在离开的时候悄悄的比对了一下,果然横,歪,竖,斜,都做不到。老板看到我的举动,也只能无奈的摇着他花白的脑袋,继续烧他的茶,不去管我。我只能不好意思的离开了。

她有些不自在的喝了一口咖啡......

“唉!”她又叹了一口气,看向窗外,窗外边并没有什么风景可看,这只是人在哀声时的无端举动。

“三个月前,我辞掉了两年的工作,现在什么都不做。”

为什么呢?

她又喝了一大口咖啡:不喜欢!

“那为什么还是工作了两年呢?”我也喝一口,这样的味道我还说不上来是喜欢还是讨厌。

“在那里,我并不真实的快乐。有无端的加班,前同事一片怨声载道,我也是这样,但没有一个人去找过老板直接抗议。老板也不会操心,他乐得这样子,他只关心公司如何维系,如何做大,再如何做强,那才是他的职责所在,我倒是很羡慕他。超额的工作,原本就对它不喜欢,时间久了,我开始讨厌起来。。得到的财薪让我有一些欢愉,但它并不长久,反而很短暂。我不知道它的乐趣在哪,不喜欢它,就不值得我去迎合它。我不知道我的喜欢在哪,看不到,也找不着。

像这样的胆量很少人能有,我倒是很佩服她。

去年九月。来了一位很年轻的小伙子,还没有毕业,跑到那里去实习。他看起来很好,我没有见过他发气,同事有什么都找他。我加过很多班,但也有任性的时候,老板也不敢立马就对我指手画脚。慢慢的,那个男孩开始不停的加班,同事叫他帮忙,老板叫他加班,我看过太多次,他不会拒绝别人,往往最后离开公司的都会有上他。他就像个烂好人,可怜又可笑。

她说的笑起来,我也不知道她在笑谁。

我问过他为什么会想到去那里,他说学校的专业他还看不懂,既然有了,那他为何连去都去不得?他的专业和公司做的根本就不是一回事儿。每个月的薪水少的可怜,我甚至不知道他是如何熬过来的。其它的公司更不会要他,都告诉他,没有经验的不会要,他们宁愿花上更大的价钱,请上几十岁的人,也不会要一个学了专业还没毕业,毫无经验的人。他说长此以往,他们会变成无水之源,自己也会变成无源之水,各涸一处。他曾无可奈何的对我说:既然是这个样子,我学到的东西又有何存在的意义?都高呼着新鲜血液在于少年,又何必做这些血液干涸的事呢?

我知道那个少年的无奈,我也很无奈,国家的教学并不会教给他们直接经验,他们的经验从何而来,难上加难。好的学校不必担心这一点,因为他们尚有去处,至于差一些的学校,那些少年岌岌可危,学习无用。现实还不是最大的困境,最怕的是尚且懵懂地他们脆弱的内心会不会就此坍塌。我又喝了一口咖啡,焦糊过后带有苦味。

我还问过他喜不喜欢那份工作,和我一样,他不喜欢。

我不想像他一样,所以我辞掉了这份工作。但也没有好上太多。

公司里的同事全也不全是我喜欢的。有人小气,狭隘,妒忌,偏执,贪小便宜,推卸责任。整天想用别人的短板,失误,弱点来当做欢乐所在,这还不够,甚至企图在公司里大肆宣扬,恨不得全天下都知晓,让别人无地自容。虽然和其他同事相比,我还算是幸运的,但也不曾逃脱他的口齿,久而久之,我越来越讨厌这样的人心,它过于恶心。

人与人形成一个集体,就少不了人谈人,这不奇怪。但像她说的那样,我也不喜欢,践踏别人的尊严,用以来成全自己的娱乐满足,太过分,是一种病症。

她的咖啡很快就喝完,又跑到老板那儿要来了两杯,我的还剩一小半。我叫她带苦味的东西要小口喝会好一些,她的看法不同,干脆喝个痛快,说不定会有新的味道出现。

“我像一只没有眼睛的鸟儿,不知道哪里高,哪里风景美丽,哪颗树常青。乐趣在哪儿,我够无趣的,找不着它。”

果然和那个人说的一样,但我不苟同他的看法。人有勤奋就会有懒惰,对于一件于己没有乐趣的工作中,懒惰的概率远大于勤奋,时间一长,懒惰不知道还会生出怎样的不好。

我只能对她说:“我也不知道怎么样做,只能说找不着乐趣,那就只有自己亲手编织一件乐趣,但这个希望很渺茫。”

你说的方法我也有想过,确实太过飘渺,好比空中阁楼,不知从何下手。

“或许你可以去求教这家咖啡厅的老板,他就像一个老顽童,过得很闲适,愉悦,以他的年纪,智慧,也许可以给你指明一点方向。”方才老板端起咖啡送过来时,哼着戏曲秦腔,一大步并着一小步,交织随意,走着他的自由,看起来就像乐趣本身。

她双手一拍,一口喝干那杯苦咖啡:对呀!我可以去找老板,也许他能为我解惑呢,编织乐趣虽然飘渺,但也是一条路。

那我也该走了,祝你好运,早日寻到你的乐趣所在!

“谢谢你啦!我这就去找老板请教。”她快步起身,向老板的茶屋走去。她等不及了!

我学她一口喝干咖啡,暂时没有新的味道出现在味蕾上。可能是太过大口,太过快,来不及留下过多苦味,临走之时,我也用眼光去打量咖啡厅的桌凳和那扇门。果然,看来小偷不适合也不应该带走它们。

                       

                          三

        二零二三年,四月初九。

        大街上行人匆匆......

        “快回去,做完你的功课。”一位身带围腰的中年妇女一只手拽起自己七八岁的孩子的小手腕,孩子不情也不愿,淌满脸不舍的眼泪,回到别致的小书桌上,拿起自己的笔,不停的边泣边胡写。

“老板,快一些,我还要赶去抢位儿卖我的菜。”

“好嘞,大哥,马上就好。”妇女额头凸起汗珠。孩子两岁大的妹妹早就在婴儿车上嚎啕不止,小男孩放下手心的笔,跑去给妹妹换上满满的奶罐子,轻喂在妹妹的小嘴上,小心翼翼的抚摸着他可爱妹妹的脸蛋儿。早餐店里,饭桌旁坐着一位六七十旬的老汉,在等着他的早餐。店外行人匆匆,彼此无声交错,只有一担嫩绿的蔬菜和一只安静的篮球......

“你不长眼吗?擦破我的车子你赔得起吗?”

“对不起老总,对不起,是我不长眼睛。”一位满头发白皮肤黝黑的环卫工人正在微微颤颤的对车子低声下气。

“你叫我什么?”

“对不起领导,对不起,是我嘴笨,不会讲话,领导。”

“闪一边去,脏兮兮的,真是晦气。”只见一滚肚皮缓缓蠕动,车子远去。

环卫老人抓着扫帚,点头哈腰地目送一位烟气。卖菜老人匆忙地吃尽碗里的热汤面,从缝布钱包里掏出几张皱巴巴的零钱,捋得平直,递给老板。挑着菜筐走远了,只剩下那只安静的篮球。

初夏小雨,无声息地压在肩上,脚下踩着一层微不可见的流光......

“已经到了吗?真不好意思,让你们久等在门外,你们是一起的吗?”我刚从她的土地回来,地里已经长了不少杂草,今年并没有种上什么,回来的也只有我一个人。那滩碎纸被我拼了又拆,拆了又拼,反反复复,终于有了点用,上半部分的一小半已经有了,可它们还是太细碎了。这些日子里,每隔几天我都会去她的土地,那只碗里,还有她的家,但听不见任何动静,没有找到她。我企图用耍赖的手段去找到她,把她抓住,可是我不知道她在哪里,她还是不会让我这么快就轻易如愿。

“是的,我们是一起的。”开口的是一位估计有二十七八岁的年轻人,剪着一头整齐的头发,手肘上挂着一件黑色的西装上衣,上身的白衬衫有些泛黄,西裤也差不多,有点像地上的黄泥巴。

“让你们久等了,我来开门吧!”

他们跟着我进屋:“真不好意思,只有一张凳,你们坐床上吧!”

“我坐凳子就好了呢!身子脏。”这时那位一直不说话的客人才开口。他看起来年纪很大了,穿着一件深色的粗布中山服式外套,两肩上的布线早就被磨得花白,头上戴着一顶破旧的草帽。他的一身更脏,那颜色不像黄泥巴,反而像是红锈一样。

我认为这样太没有待客之道,刚想邀请客人坐床上,一旁的那位年轻人就抢先开了口:“听老叔的吧!”他们是一起过来的,我就不好继续,只能拉来桌子,倒上三杯水。

“我们来你这儿,只是想说一些我们看得见却无力的事。”

“对!”那位老叔跟着年轻人的话接到。

那你们说吧!无力改变的事太多,熬在心里会变成心病,说出来会舒气一些,请喝水!

我等着他们的故事。

我是一名乡镇下的公务员,老叔是一位地道的农民。

老叔咧嘴一笑,看起来憨厚老实,他一笑,脸上的沟壑更加显眼,像涸了水的旱田。

工作三年来,我才发现这份工作并不是那么容易。我花上三年时间,乡镇下的乡村没有得到天大的变化,像老叔一样的农民家庭没有得到真正的改善。

“对的!”老叔接上话:小伙子是最好的官,起码是我见过的,认识的。至于那些大官我从来没有见过,更不说用去认识他们,只听见上头高喊着的国家政策,在我们各个村里贴下大大小小的字幅,画报,难道仅凭几个字,几幅画,国家就会好起来吗?人民百姓就会幸福吗?

十几个村子,修了那么多条路,事先承诺给我们的补贴去了哪里?一层一层的沾上油水,到了我们农民手里又有什么呢?山,田不见了,种上的稻子越来越少,字幅上的好日子又在哪里?

老叔耿直,能看得到他的无助,他喝了一大口水才又讲起:这还不够,想拉着我们拆下住了几辈人的祖宅,大锅小碗的跑进城里。我们去了那里干嘛呢?我就是个农民,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我承认我是个没本事的人,没什么文化,除了种地收粮,也不会别的了。从吃苦过来,日子过得稍稍不瘦,去了那里能干嘛?看着那些整晚不灭的灯光,等着饿死吗?我们想过好日子,不是要听好日子。

老叔越说起气越大声;说着说什么鼓励农民创业,技术创业,我儿子还不得如了他们心意,跑去城里干苦力了吗?剩下我们这些老家伙,给我们几袋种子,几百树苗,说什么新创业,那些我们种过吗?我们会种什么,不会种什么,真的有调查考虑过吗?我们就是农民,他们口中要的技术我们不会,也没有人来教,日子就像在倒退。也只有小伙子亲自下到村里,给我们这些老家伙讲明情况,让我们认真小心的选择,教给我们他仅有的技术,才让我们的日子好一点,别的大官我从来不会念想着他们哪一天会来。

抓起水杯,老叔又是一大口喝干,我给他倒上一杯满的。

老叔说的也是我看到的,不过我和老叔说过,不止我一个人,还有很多人都在努力,日子会变好的。只是这其中的效果确实太浅,结果也来得太慢,时间长了,有时候我也会怀疑是不是出了什么差错,为何老百姓手里还是什么都没有,兜里的钱也总是鼓不起来。国家曾经给人民的实惠确实在变少,贪污腐败的人我知道绝对会有,但他们隐匿的太深,我只是基层的人员,看不到高处的真实状况。只能尽我手中的力量去帮助老叔他们这样的穷苦人民,帮上一点是一点。

老叔轻轻地拍着年轻人的膝盖:“小伙子,你对村里的帮助,大家伙都看在眼里,都记着你的好。只不过我们农民没有什么长远的眼光,看到的就是当下,什么没了,什么少了,才是我们看到的。有些大官也跟我们一样,老了就眼花,光说不做假把式,如果我们安稳的种地倒也没什么,偏偏地少了,粮少了,承下的诺也少了,也没了。这才是让我们农民伤心的地方。”

隔壁不远的县里的一个村,有一个有胆儿的年轻人,在几年前接下了他们县里的政府的大工程,我也不懂得有多大,最后完工的时候,政府说给不了他的钱。他拿不到钱,你们懂得比我多,他手底下有着多少工人,这几年到处找他要债,他能如何?只能让他的工人把刀棍架在脖子上,可又有谁敢真的杀人?杀人毁的不止是两个人的一辈子,更是两家人的一辈子。这是造的什么孽啊?听说那一项大工程,政府里欠着他两千多万呐!两千多万呐!

老叔说得他自己都不知道那两千多万的模样该怎么比划。

“我从没有见过这么多的钱,那些钱他从哪里要?政府不给,他只能一直被自己的工人追着要债,顶着欠债不还的骂名。工人是人,他也是人,他们又能有什么能力去解决这一场比天还要大的事呢?救命稻草救不了人命就要压死人!”

老叔说的气急,那位年轻人也不知道该怎么帮助老叔他们。

我喝了一口杯中的凉开水:这样大的问题,里面太宽广,也太深,我看不真切到底是怎么样?也不清楚如何走,怎么做。只能说,生在生活中我们得内心带有一些希望,才能活下去,不被摧垮。

你们的看法我也有认同。但我们应该知道,好与坏是并存的,如果没有坏,我们都乐意看到,但要真的是没有坏,那么一个国家乃至整个人类绝对会止步不前,用不了多久,就得等待灭亡。这一切过程是令人痛苦和无奈至极的,毁掉很多人的一生都说不定。但是我们也应该相信,在中国,也许还有一些浮于水面般的形式主义和沉在水底的腐败主义,致使我们国家确实存在很多病态,然而还有更多的是在现实中锤炼的人儿们,他们在与病态搏斗,中国不可能退步,也不会,不能退步。实践产生光明,光明消灭中国的黑暗病态,中华人民于劳作中奔向美好。整个世界都在连接,中国很大,这不是一蹴而就的,这一切或许要花上一代人的一生,更或是几代人。不过我坚信那个时候终究会到来的,中国会越来越好,我们应该对自己,对人民,对国家抱有山岩一般坚硬的信念!

这一对客人走了。老叔还是原来那个模样,那个年轻人也同样带有一丝迷惘,我也帮不了他们什么忙。如果真是那样的话,老叔他们那一代人就是牺牲者,不管是自愿还是不情愿,牺牲者都是悲哀的。

我不停的弹着那支千年矮的绿扇。它已经长得葱绿。这是不是可以意味着:我想看到的都会来呢?

                         

                            谁

        黄昏六点。那个喝酒的客人突然来到,他不是一个人,他的女友在门外等着他。

我能轻易看出来,这一次他很轻松。

他说不是来找我喝酒的。

如今女友来到了他的身边。早上各去工作,天黑下来就回家做上一桌子好菜,两人三餐四季,以后都得挤在一起,关着同一道门。

他说今天来呢,和我说上几句话,他们俩就该回家了。他的女友提着两袋鲜菜在门外等他。

他的女友很爱他,他们俩个说好了重新认识对方,如今他才明白了爱,他爱着他的女友。还说那只是非虫已经找着了,它是住在一口深潭里。他指着自己的胸口,欢心的对我说:那地方是在山涧,在深潭里。不过那里并不是清澈透凉的,是红浊滚烫的。说完他就牵着女友的手候一起回家了......

有的人妄想在一段恋情里明白爱,也有的人贪图在不断的恋情里理解爱。无所谓啦!得到就好了。

凌晨两点。我醒过来,望着看不见的天花板,黑夜侵袭着我,我不知道为什么爱这么深,汹涌到连梦里都会有。我开始不习惯一个人。

二零二三年,七月初九。

今天来了一位客人,他很奇怪,从开始到结束,我都没有记得他的模样。可能我们不会认识,至死都不会认识对方。又或许奇怪的只是我。

今天我来找你,只是有些问题想听听你是如何想的。

烟,水都在桌上,一切照旧。

你是如何认为我们的祖辈,父辈呢?

他这个问题往大了说难到了我,往小了说,我有自己的看法。

祖辈父辈的一生,可以毫不犹豫的说是最贫苦的。在新时期的他们,遭受苦,累,穷,惧远超乎我们的认知。衣物穿了破,破了穿,缝缝补补。若是那个时候菜汤里有丁点的油膘子,那就是最可口的一顿菜。若哪一顿的米饭里,先去不论谷壳和糠头,如果米饭能煮的干上一些,那就是最幸福的晚餐。能说话却不敢说话,时间久了,开始沉默寡言,变成了真哑巴。

新时期,那你是如何看待新时期的?

任何国家都会有新时期,那不是宣战驱外的口号,是一个内道路,知识、文化、思想的摸索时期,可以毫不避讳的说:是一个黑暗的时期。

难道就没有好了吗?

有,牺牲的祖辈父辈渡过完成的那个时期。以为后世千万代开太平。屋有一盏灯,桌有一顿肉,兜有一沓钱,家有儿孙满堂。

那你又是如何看待爱的呢?

爱?何爱?家人之爱,友情之爱,爱人之爱?我看向他,他还是一片模糊,他是谁?

都有,那就先说家人之爱吧!

在我看来,家人之爱其实很简单。归家于沙发上随心任意的躺,吃上满满几碗爸爸妈妈做的菜饭,睡一回天光西落的懒觉,甚至想挨上一次父母的骂!

友情之爱呢?

友情之爱我没有完全明白,或许就是书里那样:胸上插一刀,酒里走一遭。我还不够懂,不能说什么看法。

那爱人之爱呢?

这次我想,于我而言,我已经懂得了。

对我来说,爱人之爱,就是与其斗争,男女交融,于随时,何地,全然无所谓,斗争,交融,斗争,二十年,三十年,四十年......死亡。其乐无穷也!

好坏之分呢?

真正的好坏,我不知道是怎样。天下人间早就以道德,法律来决断,它们不一定是真的对,又或是真的错了,只能说于整个人类而言,是当下最合适的吧?

那人类是幸运还是不幸运呢?

在万物中,人是幸运的。人有思想,猛兽向来独舔伤口,孤树从来独御寒冬。而人类,家人面前大哭一道,朋友身边苦诉一回,爱人心口安心入睡,生,老,病,死,人类何其幸运。无论神,鬼,人,假或真,于内心处尚且有寄托所在。

那你是怎样看待理性和感性的呢?

理性是保证我们如何更好的生活,至于感性,那就是让我们能更丰富的活下去。

世俗呢?

世俗很好又很坏,限制又限制。人不会完全的跳过它,尚且活在方圆之内,存留所谓善,又不能跃过它,随心所欲。半喜半悲吧!

自由呢?

身行力动无真自由。我们只能于内心世界,在思想上寻找得到真自由,它也只是个人的。

那么人心呢?

人心有缺,千万年来无穷无尽,我不知道会不会有顶端存在,倘若没有,人类可能会灭亡,倘若又有,我认为还是会灭亡的。

模糊的他陷入心底,过上很久:好了,先到这里,可能在明天,也可能是明年,不管多久,在死之前,我的直觉告诉我我们还会再见到的。也许还是问你一些看法,又或者是和你各执不同大吵上一顿。不管怎么样说,会有的。

我心里有两种预感,于是和他互换了联系的方式。

他走了!

或许我永远记不得他的面容,但我还是希望有一天能看清他是一个怎样的人......

拿起谜底继续破解,我的心脏紧张又激荡,它在一颗不停的行走,在心底我不停的告诉自己:不要急,不要急,你需要一些时间......

凌晨两点二十七分。最后一块碎纸终于被我拼上去,我也终于知道她真正留给我什么,看过她藏下来的谜底,其实我想的如我所想,我拨通了那串新的数字。

凌晨四点五十四分。走在空无一人的街上,拂来阵阵微醒的软风,一片轻飘飘地银杏叶浮在我的脸上,原来这就是卧躺在云端上的感觉。

最后我离开了那间小屋,它不再属于我。或许还有人需要那间小屋,但我并不能真实的帮助到他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学会向自己诉求,因为这才是能够找到一条真实地可以解救自己的道路。我将远行,去寻找属于我的,继续与她斗争,我想我得说清楚明白,我要大口告诉她:为什么喜欢冬天,因为我喜欢它带有寒冷,为什么喜欢吃猪肝,因为我喜欢它带有生的气息,为什么要把银色的湖分一半给她,因为我喜欢爱她。为什么要跟她同白天斗争到黑夜,因为我爱她......

话不由别人说,事也不由别人做,更要自己亲口来说,亲身去做。

想明白这一切,胆量我已经找到,勇气也有了。

(本书完)

       

                    一个世界

                          一

        “你怎么这么慢呐!事儿都办完啦!”

我骑着小毛驴行走在黑夜中。由于黑夜太深,我只能吹起火折子,点燃从小路边上摸来的一把干树枝,照亮眼前的路,好帮助我在黑暗中行进。火光照亮了蜿蜒的山路,也杀死了很多野蛾......

远处也有光亮,不过是九团。

终于从两端撞见。

“你怎么这么慢呐!事儿都办完啦!”十团光亮在黑暗中摇曳着。

对于他的话,不知该如何回答。

算啦!老大,他就是个傻小十。

帮我接话的是我们这一伙土匪的老五。

如今我生活在一座山头的土匪寨里。在三个多月前,我被他们抢劫,不过他们说我当时全身上下都没有几个钱。他们一闷棍把我敲晕,抬回了山寨里。山寨坐落在群山连片中,因为土匪窝里只有九口人,所以只是占据半山腰的小块土地。

其实这些都是我们这一伙土匪的小九亲口告诉我的,我的那些可怜的记忆,早就被那一道不知有多少轻重的闷棍给敲死了。

“好了,天都快亮了,该回家了,老大。”老四开口对老大提醒,一夜就快完了。

“好,兄弟们,回家睡觉,傻小十,你自己快一些跟上,别太笨了!”坐在马背上的老大向我叮嘱,说完就朝我身后走过去。

现在我也成了他们的同伴,由于我入伙的最晚,只能排名老十。当初我被他们劫到山里,那一闷棍硬生生敲得我睡了三天三夜才醒过来。他们问我什么都是一问三不知,连家住在哪儿,年纪有多大,叫什么名字都不清楚。回答不上来,嘴巴就支支吾吾,他们一看这副情形,就谨慎起来,这不怪他们,每个人做一件事就会害怕另一件事,土匪这个职业也是如此。躺靠在房板的我被他们九个人大眼加小眼的看,他们小声商讨,怀疑我有可能是官府派来的卧底,老五疑神疑鬼的说这一招就叫做糊弄敌人,打探内情。

最后,他们把我扒的精光光,一丝不挂,正看反看也瞧不出什么名堂。被扒衣服这种事,就算是在那个时候,我也会有害臊的心,本来我想反抗这个举动,奈何那时我才发现,昏睡三天三夜的我,还没有吃过一口饭,喝过一口水。饿的无力反抗,只能任由自己被九个男人看光身子。好在他们最后都成为了我的哥哥,有了这层关系,倒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了。

寨里的不少只公鸡早就开始鸣啼,天快清楚起来了。我的九位哥哥早就回到了自个家里的软床上呼呼大睡。抢来的钱财被老大丢在大堂上,等到明天睡醒,就要处置它们了。

寨里只有九匹马,当时他们看不出什么名堂来,老五就自告奋勇来做个判匪,也由得他去。老五一个人在大堂审问我到底是不是官府的人,我什么都记不得,自己是不是官府的人也不知道,这样就回答不了他的问题。在我面前,他想起了什么,跑出去一小会儿,手里拿着两碗热汤面过来。我吃的太香,也饱得太快。等他吃完,乐呵呵的告诉我说,说看起来比他还要傻上三分,一看就断定不可能是官府的人,再过几天,就要和老大他们几个人说我没有什么问题。他要拉我入伙,做他们的兄弟。

果不其然,他给我一床棉被,送我吃喝,三天后的中午他们又来了。

老大横看竖看,对我说:你可以入伙了,不过你得跟我们学,什么都要学才会做。可能实在是在寨子里的人太少,我的意外入伙,让他们大乐一场,高兴上好几天。从那以后,我就成了小十。

老五每天看到我就挺乐呵的,常对我说,原来他才是最笨的,自从有了我这个十弟,他就不是了。这还不止,只有他们九个人的时候,他叫小五,因为带了个小字,他一直觉得听起来没有大家风范,现在有了我这个小十,他就成了老五,可把他乐坏了。从这一点上来看:老五并不一定真的傻,反而有可能很聪慧。

火把一尺一寸的照亮眼前这条夜路,地上发出蟋蟋噼啪的声响,小毛驴的蹄子又粗又厚,它早就不知觉这种痛楚了。就这样,我回到了山寨。由于山寨只有九匹马,每次去抢劫,我都没有能够到达现场,亲临抢劫,因为小毛驴很慢,但它和我已经成为了好朋友。摸着我的小毛驴,它为我省下了很多力气。我爱它甚。

老大看我每次行动都太慢,曾经跟我说过,等哪一次抢劫,如果有马匹的话,一定要想办法给我留一匹,把我的好朋友,整天只知道和马群抢吃山寨里的草,却使不出力气的小毛驴杀掉,煮汤喝。

有匹好马我当然很开心,但要想杀掉我的小毛驴,那就不行。我怒气地和老大对峙,老二笑哈哈的打圆场说:老大,小十又犯倔驴毛病了,不要欺负小十了,小毛驴就让他养着吧!老大在我脑门上敲了一板栗,自顾自地摇头走了。当时我没有记忆,不知道有没有毛病,更不知道这是不是毛病。

小十啊!老大都是骗你的,当初正是老大提出要把小毛驴买上山来养的,怎么可能拿它来炖肉煮汤吃呢?不过小毛驴一天天的老去,早晚还是会死的。

听到老二的话,我既高兴,又悲伤。原来无论如何,小毛驴都会死。

山寨高树矮草,野菊山丹,满山葱葱绿绿,万紫千红,山涧横过寨前,流水对岸有一座大土包,那里很奇怪,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寸草不生。老五曾经好奇,拿上锄头想去刨根问底,被老大痛骂了一顿。那一回,老大是真的生气了。

老二是个忧郁的人,留有两撇八字胡,很多人留八字胡都不好看,但老二绝对是个例外,常常披头散发。很多个夜晚,他都会走过自己在水上搭建的小木桥,一阵嘎吱,他就会坐在那个大土包前的嶙峋怪石边,吹起腰间上别的竹笛。有时有风,有时无风,有时看到月光,有时看不到月光,老二高歌或作诗,春不来伤春,秋走了悲秋。只要不去动那座大土包,老大就不会去管,任你在那睡下都行。在那支清脆的笛声下,我们安稳的睡去。

老大说老二是个文化人,看起来就是书上说的那种风流儒士,和京城里的才子一样满腹经纶。其实老二是在我之前上山的,就因为老二看起来有学识,所以被老大高看,提拔老二。过年的对联,字幅都是他写的,看着门墙上的红对联,倒也没有一个人妒忌。

下午时分。大家伙儿都睡饱,全寨的人围坐在大堂,一起安排钱财。其实也只有十个人。

老三带着部分的钱,挑上日子,也没有什么好挑的,就在第二日,就会去往离山寨二百九十里远的县城上买上一些好兵器。我们的兵器早就钝了,虽然我一次都还没有抢劫。老大还叫老三记得买上几块磨刀石,家里的磨刀石也快用完了。

教我们武功的都是老三。大家都说是老大的武功最好,功夫最高,老三也是这样说的。在老大的房子里的床头边上有一副甲胄,不知道是从哪里得来的,又因为大伙儿都说只有他和老四来的最早,除了他俩,问谁也说不上来。我来的最晚,之前是怎样的,更是全然不知。我想想觉得也对,不管是做什么,总得有真材实料才能让人心服口服,才能镇得住别人。学了三个多月,老三不停的拍着我的肩膀,说我以后就一做个后援,看起来多个人也长气势。有一个人不出手,就削敌三分气势。

老三也常有让我摸不着头脑的时候。或早晨,或黄昏,他便带上他的快刀,灌满他的酒葫芦,骑上好马,飘飘洒洒的下山去,大口喝酒,大声吟诗,朝着山那边路的尽头走去。有了第一次的经验,我倒也不再认为老三要离家出走,不多时,他便牵着马,刀和酒葫芦挂在马身上,从山的那头回来,在山下登山,回家。老四每次都在厨房门口,双手拢袖,默默微笑的看着他上山。大概老三是忘不了老四做的饭菜吧!

老大说过:做土匪就要会武功,要不然抢到大富人家,养有护卫死士,指不定被抢的就是自己。这是大实话,深有道理。不过很遗憾,我并不是老二口中那样的练武奇才,做不成绝世高手,好在我也不贪恋。

这次抢到的钱财不少,一部分被老四拿起,明日跟着老三一起去县里,剩下的被老大收起来存在钱柜里。不管在哪儿,留有余钱,才能心安。老三买兵器,老四买一些菜种,老四是一个种地养家禽的高手,还是半个裁缝匠。不过老四只种青菜和萝卜,粮食都是去县里驮回来的。寨子里养有不少只鸡和两只猪,鸡每年生下不少鸡崽儿,猪就不行了,整天躺在圈里呼呼大睡,懒得不行,一身赘肉还老态龙钟,只不过我们舍不得杀它俩,没了它俩,不然都不像一个山寨了。倒是鸡群,每天都转在老四请小六围起的一圈高高的城墙里。

小六是个木匠。我的新家就是在小六的带头之下,在山寨建起来的。我们的房子哪里通风漏雨,都会叫他来修补,有不少时候,小六心血来潮,也不管我们,自个儿拿起他的木匠盒,那里边应有尽有:墨斗,刨子,凿子,小斧,手锯......在我们的房上大干一场,不止桌,凳,柜,连门,窗,梁他都动,不论是谁的房。时间久了,我们也习惯了他的突如其来,也只有他会用,更只有他用的好。

鸡群里有一只公鸡,生得雄风亮丽。大红冠头,赤亮颈脖,幽蓝的翅羽,乌黑的尾巴,还有两只苍脚,像金爪,眼神犀利如鹰。老二说它命途多舛,投错了胎,雄凤,金乌,孔雀,大鹏,它什么做不得,奈何做只鸡。以前,它正直壮年,老四爱它又爱,每快天醒,它都会带着老公鸡,小公鸡在呼啸狂叫,企图把天叫破。今年它老了,老四想把它亲手宰了,让它做一回英雄死去。不过木匠小六也有失手的时候,圈做的太大,任老四如何抓都不得手,利诱在它面前也是行不通。它喜欢啄一切东西,土地被它啄过,红花,老树,绿草也一样,我们的手也被它啄过,它吃了很多蜈蚣,蛤蟆,蜘蛛。小六的围墙也被它啄过。

有一天深夜,老四越想越同情,翻来覆去,辗转难眠,遂提上爱刀,要杀死它,怎么找却也找不着,反而把我们都给吵醒,我们帮着老四找它。最后老五在城墙边上发现了一个洞。扒开深草,才发现那口黑洞上残留着它的几只蓝羽和三两团鲜血。我们看着黑洞,仿佛它就在外面的漆黑中看着我们,用它金锐的目光朝我们宣告胜利。从今以后它都会在外边鸣啼了。老四叫小六把黑洞补上,省得它回来扰清静,不知道为什么,当时我们觉得老四是有些轻松的。也对,让它在外面逍遥也不错,说不定哪天就活成了真凤凰。

半个月前,擅长打猎的小七和小八在几里外的深沟里发现了它的尸骸和一只被啄得血色斑点的山豹,他们俩把山豹杀了,把它残缺分离的尸首和山豹一同带回。

老四看到它的尸首默不作声,把它埋在洞外,最后他把那口叫小六修补好的破洞一脚踢开,任它破漏着。山豹的尸首被老四拖进厨房,他一个人剐起了四十多斤的山豹皮,把它的内脏全都丢了。小七和小八是一对孪生兄弟,他们俩长得每次我都会叫的他们唉声叹气,他们俩帮着老四烧起了山豹。天黑的时候,我们围坐起来吃山豹肉,老四一声不吭,撕咬着山豹肉,猛口地灌着酿酒行家小九亲手酿造的山果酒。

山寨围抱着没人数过的森林。长的,短的,宽的,窄的,尖的,圆的,粗的,细的,树叶都开始发黄。我们在山下瞧不见的山寨里,是老五在哨岗吃着八月瓜时瞧见这一桩山下的买卖。

我们操上兵器冲下山去,哥哥他们骑快马,我坐慢驴。等我到山下,他们已经完成了抢劫,又一次我没有亲身经历。

原来是一行婚嫁。随行的人早已不见,只留下新娘坐在花轿上,和一担被一匹老马拉的陪嫁品。看到老马我欣喜若狂,,我终于要有了一匹马了。

花轿里听不见动静,新娘不哭也不闹,小九冲进花轿,扛起她就翻身向上马,红盖头扎在他的腰间,往山寨回去了。他们卷起新娘的陪嫁品也带往山上去。我坐着小毛驴,牵着我的马,跟在最后。

在大堂里,我们围坐在新娘身周,她一副视死不惧,等着我们的恶行。这样的情况,我从来都没有见过,他们倒是有过一次经历,不过抢上山来的是个大男人,也就是我。

尽管是土匪,我们却没有杀过人。离我们最近的县城是二百九十里处,至于另一头,那就更远了,得有四百六十多里。我们从不杀人,只要留下不少钱财就行。当然,如果同前所述,遇上带有护卫的过路人,他们输,就交上钱财,我们输,就灰溜溜的回山。

离我们六十里处,也有一伙匪窝。他们就不同,快有上一百号人,常常杀人越货,和他们比起来,我们反倒像是山寨货。倒也相安无事,这是同行的规矩,井水不犯河水。他们一动,往往没有活口,官府也不会知道。我们一动,抢过钱财之后还会指条小道,好助路人躲过他们的匪窝。就算官府知道了,也不会为了他们身上少掉的半点可怜的钱财大动干戈的跑到几百里来捉拿我们,对官府的人来说:这是得不偿失。老大常常会把老五的兵器送给他们防身,就因为这样,老五常常向老大抱怨兵器从不惯手,老二听得温声一笑,越是这样,老五就越拉耸耳朵,垂头丧气,没个土匪样。

我们问什么,新娘就答什么。原来是家族为了大生意和前途,和隔县的富豪贵族攀上关系,新娘被当做牺牲品陪嫁过去,新郎没有过来接她,她陪嫁过去也只是给人做妾。从未见过自己的丈夫,说着被我们劫到山上杀了也好。她泣如雨下,我们才反应过来,原来她不是没有眼泪的女菩萨,她只是一个如我们一样的人,一个半开花苞,活在深闺清宛,还未遇见心上人,就要嫁给陌生人的柔弱小姑娘。小九抽了风,重重地拍了桌子,茶盖哐哐当当,不少茶水倾翻出来,他抱住新娘的下腰扛在肩上,新娘的热泪倒淌在小九的背上,湿遍小九。

一连九天,她都在小九的门前屋后。她喝遍了小九酿的所有酒,酸,甜,苦,辣,辛,香......全都有。从未喝过酒的她——爱上了小九的酒。

猪被我们杀掉了一头,鸡也有几只。山寨的蜡烛点上了有史以来最多的一次。尚未新春除夕,老二就写上了新的红对联,被老五一幅一幅地盖住旧的对联。最后小九娶了她,陪嫁品堂堂正正的留在了山上。

在大堂里,小九和她给我们一个一个的敬酒。老大是第一个,他的右脸庞上有一道深深的刀疤,长兄如父,他很慈祥,很欣慰。最后一个是我。

山上的人很少,一连又是半个月,我们都在小九和他的夫人,也就是他们的弟妹,我一个人的嫂子的新婚下一片欢愉度过。我们人少,但乐趣倒也会找,不然不是偶尔是,是经常得染上老二的忧郁。

山上飘着小九的酒香,老二醉的差不多借着酒劲渲浸,又走过那座木桥。上了山的这段时间,我还在一直有想过那段丢失的记忆,怎奈想得头疼欲裂,喝过头了酒,疼上加疼,不知道哪一种疼更疼。

我跟上老二。

二哥,怎么又来这个大土包呢?

我坐在他身边,他把笛子放下,两手握住:小十,怎么不喝你的九哥,九嫂嫂的喜酒了呢?因为我来了,更是他的十弟,悠扬的笛声刚绕过小河就戛然而止,只听得到见山寨上的酒香。

不喝了,头疼。

还在想你丢失的记忆吗?不用强求,也许那段记忆在你心底是不愿意想起的,所以才过了这么久,都不见回响。

老二伸出手,轻轻拍着我的膝盖,说着安慰我的话,他的声音很温润。

记忆个看得见的,又是个看不见的,一个人想要记起忘掉的东西时,往往会越想越忘,把当下的弄丢,那就得不偿失。不必去想,若是你想的,那么终有会想起的,若不是你想的,何其幸运!

老二的话我不完全听得懂,只是控制不住就会去想,我又陷入混沌。一只飘飘来回旋转的笛声环绕,把我引回来,月光也拨开了黑云,山林溪涧的蛙虫呼伴乐曲,萤火虫一闪一闪,回映着漫天繁星,潺潺流水小声跟随,我们生活的山寨烛火红光穿透繁枝密叶,星星点点的落在土包上。这里其实很美好,若是在这老去也很不错。我不再纠结死的记忆,如二哥所说的那样吧!

眼前就足够自然!

                          二

        好了吗?二哥!

好啦!好啦!

老二放下手中的狼毫毛笔,老五在一旁眼巴巴地等着他。

拿去吧,千万别搞混了。

老二一副一副的交在老五手上,等到他拿不下来的时候,老二刚想交给我,老五就急了眼,老二只能无奈的交给老五一个人,叮嘱着我跟着老五,不能让他搞错了。

日夜更替,一晃眼就来到了年底......

我帮着老五摆贴对联,老五在门前说着哪边高,哪边低,又该往哪里挪一些。所有门户上的除夕红对联都交由老五和我负责来张贴。老五是一个较真的人,常被老三笑骂他死脑筋,为此他气不过,就去找老二帮忙,所以得了个较真。不曾想在贴对联这件事上,我被老五的较真来来回回的折腾。

哟!带着小十贴对联呢!老五,行呐!

在厨房里忙活着年夜饭的老四看到门边上的我们俩,他饶有兴趣的在那里幸灾乐祸着我的大不幸,快把我挤出了张愁眉苦脸。厨房里的人不少,负责对联的人只有老二,老五和我,这里的人就多了去。一开始,老五也想挤进厨房这边,不过他偷吃嘴馋的大名早就在山寨里传了几个遍,如今只好贴着对联,在厨房外边闻着肉香。厨房由九嫂嫂领头,老四早就被挤出了头号伙房管事的位置。这几个月里,九嫂嫂拜了老四学厨艺,女人天生就是厨房里的幸运儿,短短几个月里,老四教九嫂嫂认菜,种菜,养家禽,学做菜。怎么也料想不到,她是如此青出于蓝胜于蓝。男人做菜往往粗心,不知轻重,今天寡淡,明天咸浓,老四当然是个例外,但师傅遇见徒弟,九嫂嫂是个女人,心细如水,老四只能悻悻然地退隐江湖。

至于老大,每年负责敬神,带上高香,纸钱和早就煮好的刀头肉还有酒,往山下去了。大家伙儿忙里忙外,没有人看到老大从哪里开始。

老五跑到厨房窗边,叫我往上挪一些,一会又叫我往右挪一些。我想不明白从那个角度能否看得准确。果然,老五别有目的,趁着他们不注意,一把抓过已经砍切好的一碟鸡肉,溜烟跑远了去,小七和小八听见他的偷笑,才反应过来急追了上去,只留下我在门框上站着不知该如何。好一会儿,才瞧见小七和小八叉着老五的两只手回来,肉已经不见了,只见着他得意满足的笑容和嘴角的油迹,正在杀鱼的老三一板栗敲在老五头上,这才放过我们......

都贴好了吗?

老二坐在大堂外的长凳上,烤着大火,手里拿着已经温好的小九的酒怡然自得。老五看到这情形就气不打一处来,嘴里嘟囔着:早知道就不去了,哪有二哥在这里偷喝酒好呀!听得老二哈哈大笑,过年我也很开心,这是第一个年。

老五找来了两只碗,老二无奈,只得把那小坛子好酒倒满我们两碗。

老大的身影出现在寨前,临了马厩,叉了十一把干草料,一槽不少,我的小毛驴也有一份。从山下往上烧香和纸,老大的房在最下方,我们在他身后交叉坐落。他摸过一副副我们刚刚贴好的对联......

老五穿着小七,小八打猎得来的兽皮毛,由老四缝成的大衣,在外边往大火堆里丢去一截又一截的封头竹筒,这也就算是我们的爆竹了......

来啰,来啰,菜上齐啰!酒也齐啰啰!

小九和九嫂嫂把酒菜上完。我们站在饭桌边旁,老大在大堂神龛上插好了香,口中碎碎念念,我们听不清他在说什么,不过是不可能少得了为我们,为山寨,求康健,求平安。烧纸盆上的纸钱正在熊熊燃起。老大做好一切,转过身来:都坐吧!我们在他之后坐下。

新年除夕夜,弟弟妹妹们好吃好喝,这里是我们的家!

话音落下,我们动起筷。老五胃口极好,吃得不停嘴。家里一片和气,新年一家团圆......

小九的酒实在太好喝,似糖一般醉也不知,以至于小九早就被他自己的夫人搀扶着回去了。我们没有那么好的福气,但也不算差。老大和老四都还清醒,他们俩酒漏子的名头不是浪得虚名的,老二一个儒生,居然也没有倒下,倒是有些出乎意料。老大一间挑起小七,起一肩挑起小八,把他俩带回家里,我也被老二扛往家里。老三醉醺醺地硬说自个儿没有醉,抱着桌子腿,靠近桌下的火盆睡去,任他们仨谁拉都不松手,只能无可奈何。老四也是一肩一个,一边安静一边扑腾,老五和小六也回到了家里安然入睡。

最后守夜的只有折返的老大,老二,老四和一个醉了不觉,硬说没醉的老三......

一个世界

                            三

天黑天亮,云卷云舒。晃晃眼我们就来到了溪水坐落的一团深潭里,小九背着他的爱人去了更上游的另一处。水波荡漾,波光潋滟。

在山间的溪水柔软,足够清爽。九个男人在其中戏水,老四在山寨里种有皂荚树,他制作好,由老五带着一部分。一行人下的水。老大身上清晰可见有很多刀痕,不知道是在哪一回的抢劫里遭见的对手,饶是他也都受这样的伤。

水底鱼影荡荡。溪边上爬出一条红头小水蛇,在晒它的太阳,我们不去管它。由于我们太吵,水花飞溅,它只能灰溜溜地钻进草地,不知跑到哪里独享去了!我在浅石缝边捧起一条小鱼儿,它很小只,鳞皮青红相间。看着它在手中那捧水里游荡,好像根本没有我抓过它这一回事。老大瞧见我又发呆,接过我手中的小鱼儿,重新放回河里。小鱼又回到了那块被动过的石头底下。老大说了:没有回忆,未必不是一件幸事。

老五一把按着我游进水中......

如今山寨早就草长莺飞,碎碧连连。我和老五常跟着小七,小八去摘杨梅和野果。一半拿来吃,一半被小九抢去用作酿酒。小九常和小七,小八抢东西,野果,野虫,能酿酒的都被他抢走大半,我们不去阻止,小七和小八也爱喝他酿的酒,我们都盼着酒成开坛的那天。

其间我们抢了两桩买卖。有了老马,我终于可以有底气的说是参与其中啦!这两次我只晓得土匪这个行当。也没有什么不愉快的发生,有点儿像是他们付出钱财,我们交上兵器,再给他们指条小道,就由着他们去了。我在一旁嘀咕道:也没什么危险的。结果我得来了老大的一板栗敲在脑瓜上,教训着我:这只是运气好,如果遇上不肯听我们规矩来的,只能打过一遭,抢走大半钱财,再给他们指那条路,若他们还是不愿听,那就只能自求多福。我们帮不了他们......

天公作怒。一连泼了小半月的大雨,我们只能在山寨里度过。我跑去找小六,无事瞧瞧他的手艺活,他又在打造新鲜玩意。我端详他的木匠盒,长短大小不过的半人高,居然装得下这么多的工具,层层不冲突,我怎么也看不明白它的精妙到底藏在何处。小六正在凿一根小方子,那种样式的榫卯,我想不出它的另一半该是什么模样,才能与它接得上。我问他又要做什么奇想,他笑眯眯地对我虚声作样,朝我招手,我附耳过去,只听来了:不可言,不可言,天机不可泄露。匠师不可先言果!一套神神秘秘,话也像老二说的那样,我怀疑他偷偷的向老二学了书。房子总少不了破漏,也少不了小六的缝缝补补,日子就这么过去的。

老五和小七,小八三个人躺在大堂屋檐下的椅子上,吃着老四前些天刚从县里买回来的豆酱干。因为我们生活在密林中,无法晒作肉酱干,为此老四大感遗憾。老三和他在喝着一同买回来的茶,茶水清香绵长。我吃过也喝过,味道确实都不错。老大在大堂门槛看着老二在作山水画。反正我和老五一样,看不出哪里高深,哪里奇美,常被老大说我们就是俩傻小子,哪里懂得什么风流才子书生气。

我跑到门外屋檐下,小六跟着我出来。不知道小九又发了什么疯,还拉上他的爱人,在天雨下跳起了舞,雨声中也能听得见这对爱人的欢呼声。我们看着他俩,他们俩已经完全不顾我们,雨打山叶花草。他们俩也不顾是否淋在身上,眼波流动比水更柔,一滴滴雨珠在他们俩身上炸开了一朵朵彩色花。老二把他们俩这对爱人舞中戏雨的一幕画了下来......

盛夏时分。整个山寨的晨时都是云雾蒙蒙,暮然之间,被朝阳照见的那一刻,整片山林的云海金光腾腾。花叶上的露珠纯洁透明,坠落在小九准备好的竹筒里,发出清脆的回响,一圈一圈地在里面化开。山风一吹,惊鸟扑飞,叫声阵阵,小六在我们房角屋檐做的竹风铃唱起空灵的呼声!

老五又拉着我跟上小七,小八跑进山涧。他们俩用一种不知名的树,把最外层的皮刮下不用,中间那一层才是制作捕猎的精华所在。这种树也分好坏,当你用舌尖去舔过一片它的叶,就知道结果如何,若是平滑一片就无用,若舌尖能清晰触碰到叶片上有明显毛茸软刺般的阻碍,那就是好料子。刮下里间的皮,用捣子不断捣碎,在清水中清洗上一两道,这个活不是行家根本做不成,无法分辨清洗的程度在哪里,最后做出来的黏木泥就粘不住鸟身,那样根本抓不住鸟儿。

小七打开盛有半身高的水的罐子,那团木泥就在水中,用水泡着谨防它黏在罐身。小八早就用短刀砍好了小指大小、半肘长短的枝条。他们把木泥裹在枝身上,只留两端共手拿上,我们在溪涧几处手指深浅,石面光滑的浅沟横跨两岸,架好枝条,。用两只拳头合并大小的石头压住住。在山里,这样的溪沟,这样的石头不用担心会找不着。供它们休憩的陷阱早已准备好,可以看到一群群山鸟飞落在枝头上。观察片刻,就飞往溪沟去了。小七和小八有着丰富的经验,掐着时间,不一会儿那几处陷阱就沾满了飞落来戏水的鸟儿,以它们的力气是无法挣脱那种强度的黏力。我们还有一个任务:老三在我们入山时就叮嘱过,帮他留意羽毛绚丽,叫声吭亮的山鸟。老三除了功夫高,还有一个爱好——喜养鸟。只要毛色多,好看,叫的响亮的他都喜欢。在他的屋前,挂着不少托小六做的鸟笼子。里面养有不少鸟,白色儿的,纯红色儿的,花色儿的。每天老三就花一点时间听听它们的叫声,跑去老四菜园里,抓上几条蚯蚓,夹几只蜘蛛,养着它们。对他来说这很有意思。

这样的天气,飞来戏水的鸟儿们太多。其间还有一只金黄色儿的野山鸡中的招,可惜我们去的太晚,让它连我们的陷阱一道带逃了,我们大觉遗憾,若是快上一些,那就逮住它了。小七又加上一道陷阱,补全那滩浅沟。收获实在太多,我们在一旁先烤起了鸟肉来......

西霞落地。一笼满满的鸟儿被老五提在手上,我们从蜿蜒曲折的小路下到了山寨。今天没有遇上老三要的鸟儿,日子还长,指不定下次就遇上了,老三也没什么可惜的。我们清洗的上百多只鸟身,老四在堂前的平地上烧起了大火......

火影渐小。我们在一堆红彤彤的火炭子这样烧起了鸟儿,烤肉飘香。这样的夜晚,我们少不了喝酒,小九从老四养的那蜜蜂处挖走了不少蜜饯,做成了蜜酒。鸟肉很鲜口,蘸上九嫂嫂新制出来的蘸料,实在太美味,根本吃不腻,大伙儿大快朵颐。照这样吃都不够我们这一家人吃的,好在我们几人先前早就在溪沟里就受了老五的蛊惑,偷吃了不少,不然怎么够痛快。吃到尽情处,九嫂嫂也红了脸,拉上他的爱人,小九和他的爱人跳起了舞。被渲染的我们都围起篝火跳了起来。女人天生有舞的温柔,小九他俩跳起来的舞步伐一致,剩下我们九个男人各有各样。不过无所谓啦,开心就好!老二唱起了歌,他唱一句,我们跟着一句,转着篝火迸发的飞旋的火星,一边唱又一边跳。

又是一个可口的夜晚......

老五在哨岗上吹着晚风,消化着小七和小八白日打回来的野山羊肉。夜色渐往深处去。山下道路尽头处亮起一道道火光,起初老五也不在意,山寨暂时不用去行抢劫。很快的却亮起了上百道火光,远还没有结束,老五叫来了我们。老二说赶夜路的人不至于如此多,就算是这样,也不该以这般速度行进。那一群人速度紧密整齐,借着火光,我们看到末尾处出现了囚车,得有几十个囚犯。老四看出了端倪,急急地和老大对视了一眼,老大开口:他们的方向是从那一伙的山寨来的,他们应该是出了错漏,被官府找上门来了,我们也应该是被揭告了,照这样的速度,要不上多少时间就要攻打我们山寨。老四同样意识到其中的危险有多大,顾不上太多,抓住老大的手腕:老大,看这情形,至少有两三百军兵,绝对是县里的正统城防兵也出动了,快下决定吧!

顷刻间,老大严肃的吩咐我们回去收拾行当,从寨后的小道走。得了指示,我没有什么好收拾的,老二装好他的几本书和字画,搭在肩上,老五还在哨岗处朝我们大喊:他们的速度加快了!

老大把老五拉回来,马厩里所有的马匹都牵了出来,我不停地拉着小毛驴,可它不愿跟我走。小六的木匠和背在他的后背上,马身上挎好了我们的刀,老大拉着老五来到马厩,小毛驴凑向老大,山下急促的马蹄声已经传了上来。老五也没有什么好收拾的。小毛驴犯了倔,老大扯着我上马,我不愿抛下小毛驴,十万火急之中,他重重的打了我一巴掌,这是老大第一次真的打我们。半边脸都被打肿,一阵火辣,老大叫我上马,哥哥们催促着我。老大抽出我的老马身上的刀,小毛驴被刺身倒下,破了喉咙,只能发出无声的急喘,它的泊血扩散开来,我才清醒过来,跟着上了马。

兄弟们,官兵来得太快,照这样下去,我们一个都逃不掉。弟弟,弟妹们先走,我来上一阵子,再追上你们。

老大?

马背上的老四叫了一声。老大看向我们爽快一笑:不必忧虑,放心先行,一路上听老二的话,快走吧!

快走,再晚上一些就来不及了,老四带头!

老四平静的看了老大一眼,用力的在自己胸口上捶打三下,默不作声地朝山上行去。九嫂嫂抱着九哥的腰,衣裳吸走了泪水,小九调转马头跟了上去,老三在我马背上狠手一拍,他跟在我身后,小七和小八帮小六整理木匠盒,随后跟上。

老大,要快一些跟上来呀!

老五的马也动了。

走吧!都交给你了,照顾好他们。生命,自由,爱,生活的权利,我相信你能替我帮助他们更好的追寻。

老三走在最后:您老慢些行!

老大朝老二点头微笑地摆摆手......

在小路最高处的尽头,我们回望火光一片的山寨,老大披上了那副甲胄,拦在寨前,在官府士兵的仰视中。一直亮到山下的火光,马背上的老大在我们身前,火光一触,金光闪闪,他手里倒提着那只支在甲胄之下,木盒里的枪。我们从未见过,老大也没有打开给我们看过,只是从老四口中曾得知:那是一支断掉半身的枪。如今,在这里我们见到了它,不在是半截,枪身笔挺,枪尖冷冽,直触地面。老大抬起枪身,枪尖直指敌人,枪穗随着他飘飞,它跟随老大一直杀下去,官兵都不是一合之敌。火光渐熄往山下去。

在小九后背的九嫂嫂泣不成声,我们同悲泣。

老大!

老五嘶吼,张大了嘴角,挣宽了鼻孔,扯大了眼睛,眼泪、鼻涕、口水搅成一团,扬马就要下山去。老二死死拽住他的马绳,抽出刀,用刀背在马身上狠狠的敲打,老马带着老五往山下驰去。

战马身中的数箭,老大翻滚下地,鲜血染红了他的脸,他再次站起身来,一直杀到敌退至那座土包上,血流往山溪下游。最后,老大在土包上身中数箭,他拄起长枪,死死依偎枪身,敌人持刀兵一圈圈围在他身周,枪尖浸透了红,随着枪穗滴落。老大用尽余丝气力,他在山下那座大土包上笑得多么肆意,死死抓住他的枪,站着死去......

走,都走,不要辜负老大用命换来的。

我们跟着老四扬起马身上下山去,眼泪飞跃身后。

马身飞奔,一夜骑驰六百里,直至夕阳西下。不知在何处,我身下的老马,跟着老四的爱马都已累死过去。官兵没有再追上来,前方同样是一座山,只是比我们昨夜之前的山寨矮了半截高。老四面容憔悴地拿出包袱里的干粮,我们在悲痛之中,嚼吞下去......

                                      四

        花了五个月的时间,我们在这里开始重新建造山寨。和从前一样,老大的房依然在最前方,我们依次坐落。小六用尽力气去打造我们的家,我们尽力去重塑和之前一样,可是怎么样去做都只是像,小六也做不出原来那个山寨了。

        老四身上带着一块物件,是用青铜做的,它上面原来是刻着老四的名字,只是他早就把名字磨不见了。老四说这是十年前老大亲手刻送给他的。老大离开了我们,这一块身份牌被老四当做老大的遗物,老大的坟墓埋葬在了山寨身后。

        我们从头生活。两年后,六十里外的州郡发现了我们。他们感到惊奇,城外六十里居然住着十二口人,我们的突然出现,对于他们来说就是凭空天降一般。两年间九嫂嫂生下了一对龙凤胎,我们成了叔伯,小九和她成了爹娘。多了新人,侄子,侄女的出生为我们带来了很大的喜悦,驱走了不少悲伤。

        老二说老大的遗愿是让我们不再做土匪。小六打了不少家具往城里拉去卖,官府的发现,为小六精美的工艺扬了名头,很多达官贵族带上名木,主动寻上小六,请求为他们打造名贵的物件。一来一往,小九的酒也名声大噪,这样的酒被城里的酒楼,食府抢着来买,小九只卖成酒,不卖秘方。就连小七,小八的野物,也被他们当做家里生意的珍菜买走。

        侄子,侄女这对姐弟很快就长大,常跟着小九哥去城里转悠。我们有不少次去过城里逛,看新鲜玩意儿,吃美味佳肴,渐渐的和城里有了往来。老五也娶了城里一家贫苦百姓的女子为妻,很快嫂子也有了身孕,老五视她为掌中之宝。老二教起了姐弟俩认字,暂时也不需要往城里的学府和私塾去学,何况以老二的学问完全可以胜任。曾有一群贵族人家来买物件,瞧见了老二的字画,想高价买走,老二那些字画是在以前作好的,怎么说也不会卖,只能求老二现做一幅卖给那行人。这样的字画老二随手就能作出,他也不收银钱......

岁月如流。六十年已然过去,我不知道如今自己有几岁了。老四在我们刚来的第三个年头就先跟着老大走了。他跟着老大最早,在那几年里,他无法掩住老大离去的痛苦,老三也是在四十年前因病逝去。这样也好,他们都去了同一个地方,墓碑就在老大的一旁。光阴长河悄无声息。老二已经是九十岁的高龄了,他常说:生如逆旅,但我们如今活得很顺遂,只是说的尚未话完,就缄口下来。我们都知道,老大他们不在了。

这几十年里,剩下老二和我没有娶妻生子,他说过要帮我寻个好女子,只可惜被我直拒。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对于男女之事,我并没有多大的兴趣,像这样一个人,有了山寨这样一个家,偶尔也会想想那段几十年没见踪迹的记忆,只是早就不再强求了。有也好,没有也好,如此最好!我同样问老二,他只是略有感伤的笑着回答我:爱慕之人早已不见,何必再寻人强渡终生。

一群小娃儿跑在身前,看着他们嬉戏耍闹,总是很美好。随着小六爷取妻,膝下儿女成群,小七和小八也跟上脚步,如今寨子里已经有了几十口人,他们的老手艺早就交给侄子,侄女们,老家伙们都已经抱上了孙儿。老二说:一代传一代,千千万万年,薪火都不会尽的,这就是传承。小九和老五还算健朗,论年纪,或许他们俩个人要比我小上几岁都不一定。小七和小八也和我一般,不过忙着在我们身前带上顽皮的小孙儿,他们家的那几个儿孙是皮孩,上树打鸟儿,下河摸鱼虾,总得由他们来带头。老二和我孤身一人,常在一起晒太阳,他们一群孩童过来揪起我们俩位老头子的花白胡子,得了小七的悄悄话就要拉上我们俩同他们一起玩闹。不用一会儿,想不服老都不行了。小九和他的爱人常在大树下荡秋千,小六和老五在一旁嗤笑着我俩。其实,大家伙儿都差不多了......

躺靠在十五年前,我们几个老家伙都开始发白时,小六给他,也给我们一人一把打造的竹摇椅上,一前一后地荡着。

六十年前,我从哪个方向来,又要往哪个方向去,那条路到底通向哪里,我不知道。现在也不必去知道。

西边山尖的黄昏正在一息一息地回落下去,直到最后一丝光亮悄然地沉默不见,我也缓缓闭上了眼......

本书完

我看着她!

                      另一个世界

        开着车行驶在这条一路向西的高速上......

“好久不见,我最好的朋友!”我拖着不大的行李箱,来找我最好的朋友。

“是啊!为了你,我特意请了一天假。我最好的朋友,好久不见!”他微笑地迎接我的到来。

正值盛夏,三十几度的高温,在夜间也不能消停下来。街上散步的行人很多。刚下车赶来的我,随身带着行李箱使我满头汗珠。

“怎么样!大学里面好玩吗,里面好看吗?”他抢着帮我拿行李想,一边看向我。“很好啊,你也应该去看看的,去上大学。”趁着手有空闲,我从包里拿出纸巾擦拭汗水。行李箱的车轮滚滚转动,向前发出嗡嗡的声响:还是算了吧!供小弟上大学,由他替我去看看就好了。他挑了一条清静人稀的小道,带我去他租下的房子。

花上二十年的时间,我才明白过来,当时我不该说那样的话,他是我最好的朋友。

一路安静,九点四十分我才下了车,又花上三十分钟才和他碰面。他住的地方是一条典型的城中村。很少能听见,是偶尔有小孩的哭啼声,大人的安哄声,锅和铲的撞击。住在这里的更多的人都已经躺在床上睡下,为明日忙碌。

“房子很小,进来吧!”他拿出钥匙打开门,帮我把行李箱拖进去。一路都是他在帮我拿着的,我们是最好的朋友,这一点小事不必计较。饭菜他早就准备好了,这样的天气,吃凉的饭菜很舒服。几个月没见面,我们说了很多话,我给他看着这大学里的照片,讲着大学里的人,大学里的故事。他也做着同样的事,给我看他上班的地方,上班的故事。用以弥补我们缺失不见的这段时间。

五年前,我们还在初三,当时说好要一同上大学。那是一个夙愿。初三那一年,发生了他一生中最悲痛的事,他的父母在工作中被横飞来的货车带离人世。在那以后,他失去了爸爸妈妈,只有最后最亲的弟弟。

小时候我们很要好,村里可以常见到形影不离的我们俩人。

好在他的父母留下了一座木房屋,可以供他们兄弟俩遮一点风,避一点雨。他的父母尚在之时,我们的家乡有一家乡人和他家有过邻里的口角争吵。如今父母逝世,他们再无依靠,村人心善,常以援照顾,他们兄弟俩吃上百家饭活过来。那家乡人也,放下争吵,家中做主的男人说过:父辈不和终究不是大事,不及子孙才无过错。他家也常施以弥补,修缮落下的乡情。

我的好朋友只能挑长兄如父的担子。初三的中考,他没有机会去参加,停留在村里,随同叔伯们上山伐木,助弟弟完成他们的心愿。

他的厨艺还是那样好,而且越来越好。在饭店里做服务员,得到了不少老师傅的随手传艺。和他相比,我倒像是小上不少岁数,虽然我们同年,同样大。他的弟弟成绩很好,被市里的高中收进学校,为了更好的照顾小弟,他同样来到了大城市。

久未谋面的朋友,我们都喜极,喝了很多酒。他就只租下一间房,一角放床,一角放衣鞋,一角用来做饭菜。洗手间在外边,整层的租客共用,有的时候需要排上队等候。

吃饱喝足,我们把碗筷收拾干净。他留我在这里睡下,可以省下不少钱。我没有推迟,更没有嫌弃。躺在他的床上,他还想听我讲学校里的故事,既然他喜欢听,那我就讲。看着他枕着头的手,苍白,无血色,脱了不少皮,长时间浸泡在水里,洗碗的剂液把他那双手摧残的不像话。

每年只有春节回家的时候,才能看到他们的宅子里里外外,完完全全地被打扫得干干净净。其余时间,邻里亲人会帮上一点忙。不过,真正需要帮助的地方,是我们任何人都无能为力的。过年的那段时间,很多的乡亲们都会叫上他们俩兄弟去吃饭,冀望能够给他们一点家的温暖。我的好朋友也常来我家吃饭,如我的父母那一辈的人都夸赞他是个成熟的娃儿。这段时间人是最多的,我的好朋友常去帮忙,帮上一点是一点,还上一点恩情,是一点。我嬉戏耍闹,常被父母臭骂我不懂事,不知如何才能像我的好朋友那样。村里的亲人都说他是我们这一辈里最懂事,最乖巧、最成熟的。事实如此,我知道的。我不愿意自己那样,因为那样会使我很悲伤,我也不愿他那样。

是啊!成熟让别人来说时,听起来就是赞歌,但它对于个人而言,从来都不是个好词。因为成熟就是给你背负上某些东西,使你不得不去为它沉重。

我总是很幼稚,不情也不愿附上成熟这两个字,我很自私,贪婪地想让身边的人背负着它,自私地企图这样把时间永远停留在从前。

第二天清晨,我的朋友起的很早,他把钥匙留给了我,独自早起去上班,看到他的住所,打理得尽量整齐,只不过它确实太小,时间久了,里面的东西越来越多,挤得满满当当。昨日坐了一天的车,又喝过了很多的酒,尚且睡不足,一直睡到下午才清醒过来,我摸着这床头边放着的手机,打开时间,他也快下班了,我估摸着。我起床简单的清洗一把脸,他又破费为我准备了一把牙刷。我得出去寻找附近的菜场,借他的暂时的家,为我的好朋友做一回晚饭。

朋友就是这样,我们总有说不完的话,说什么,有没有意义,都不重要,无所谓。晚八点,夜幕降临,我们决定出去走走,吹吹晚风。他带上一个空麻袋,走在街道上,他翻着绿色的垃圾桶,捡出不少瓶瓶罐罐。在他的家里,已经有几袋被他压扁装好的瓶子。床下摆了整整齐齐的很多空瓶子,都是圆滚滚的,等到摆不下去,他又要把它们挤压,装进麻袋里,腾出空间。我知道这是他存生活钱的方式,多一分,他和弟弟就过得好一点。垃圾桶里渗不出香味,我帮着我的朋友寻找里面的瓶子,我不喜欢那样的臭味,不过为了我最好的朋友,我想我得忍受它的坏。

散步的一路上我们收获不少,已经有了小半袋。他很高兴,看到朋友开心,我就开心:再找上一会儿就是收获满满的了。

他的快乐就在此处“是啊!一个一个瓶儿的捡,一天一天的收集,能攒下一些钱,只是让你一个大学生陪我翻着这脏臭出奇的垃圾桶,有些不好意思呀,我最好的朋友!”黄黄旧旧的灯光照在他的脸上,我感受到他的热气,他在内疚,是真的在为我着想。

“我的好朋友,我们不是最好的朋友吗?那就不必在意的,走吧,继续寻找吧!”我不愿意朋友之间有内疚存在。前方又有一只绿色的垃圾桶,兴许把装垃圾的桶涂上绿色,它的意义在于给人看到春天,看到生命。我打开桶盖,为我的朋友找着一个又一个的希望。

飘然而过的是时间,它连同把整个世界推着走。如今我已然四十岁,有了工作,我开着车,载着他一路行驶在通往西方的高速上。我最好的朋友也和我一样来到了这个年纪。他的老弟果然不负他所望,更没有负离去的父母的愿望,有了很好的工作,常回老家看望他唯一的哥哥,吃,穿,用都不缺一样。我的最好的朋友啊!如今守在家乡,还有一些曾经是我们现在这个年纪的老人。他如少年时一样,帮着邻里亲人的忙,帮上一点是一点。我知道在他心里,对于恩情,是要用一辈子来偿还的。

我又想起十几年前的一个偶然。那个时候我已经工作,在一个周末,无事之时,一个人游荡在街上。行经一座桥,在我从口袋里掏出手机之时,露出一张一块钱,掉落下桥去。刚开始我有一些茫然,因为没有任何记忆可以为我证明,在我的兜里,是从多久开始有那么一块钱,我也不知道那一块钱它待了多久,直到它无声息地飘落到那座小桥底,我才回味过来,寻了一条小道,一路蜿蜒到桥底,找起我的那一块钱。

到了下面,我才发现别有洞天。这座桥我早已记不得到底走过多少回。原来下面的桥洞还住着一个人,我的那一块钱就在他的手里。

“你就是他的拥有者?”他的一身破烂,大衣里面的棉花曾经由制作它的人弹得好好地,如今已经崩了出来,左一团,右一团,有的大,有的小,染上了不少颜色,不再是最开始的白棉花,他的头发早就长到披了双肩,小把小把的搅在一起。

“是的,是我不小心掉落下来的。”我回应着他的问题。他正坐在桥洞里,那应该是他自己捡来的一粒一粒的石子,把倾斜的桥洞铺平,好让他的床平整。他向我招手:来拿吧,既然是你的。

我走到她他前,接过那一块钱放回兜里。

“既然是你的,就看好它,不要轻易落入别人手中,也不要随意压在别人手中。”说完他就枕在自己做的枕头上。他看起来年纪很大了。

你一直住在这里吗?

以前不在。

“那为什么现在就在了呢?”不知道为什么我还要问他这么一句话,拿回了钱,我应该走的。他思索一阵:我还没有想明白一些问题。

“什么问题?”我脱口而出。

“回忆过往的种种,我觉得好像做错了很多事。”他把手枕在后脑勺上,那张石枕头应该是很硬的,就算他在上面加了一层烂棉布:过去我总以为那些是对的,社会,在那个时候我来不及思考,也不想思考。如今我很害怕那些事是错误的,只能只能逃离,人们看不到我,听不见我,也许会好一些。

那些事?

“你看到那株花了吗?”他抽出一只手,指向桥洞右边的一盆花,那是我移种过来的。

这其中有什么意义吗?

他坐起来,手又指着另一个地方“你看到那一株花了吗?”顺着手指的那个方向,在桥下小河对岸边上也有一株花。

原来这一株花是生长在那里的,和那一株花活在一个地方。有一天我把它强移了过来,种在花盆里,有我亲手栽养,给它浇水,它就得喝,不给它阳光,它就不能晒。对岸那一株,上天什么时候给它恩惠,它就什么时候受着,什么时候给它苦难,它同样就什么时候受着,上天是他的上帝。而这一株,我对于它来说,同样是一个上帝,一个看起来像是有感情的却极坏的上帝。

我不太懂得这是什么意思,好像一直都是这样。

他两手轻按,示意我也坐下来:好像确实一直都是这样的,但我们每个人都不愿这样,也不愿那样。如果有人叫你这样做,又有人叫你那样做,你会愿意吗?

“不会。”这一点我一直都很清楚,只是清楚跟能够很少可以连在一条线上。

是啊!这样,那样,都不是我们每个人心中所想。我的种种错误。你看这一株花,我把它种在这里,它看起来高调了不少,我在解救它吗?再看看对岸那一株,生长在泥沼,风吹,日晒,雨淋,有的时候还会有过路人从上往下丢下不少东西,可能会盖住它的花朵。也可能会砸断它的枝叶,或许还会要了它的命。

我看向花盆上的那一株,对他说:“那它的命运要好上一些。”听到我这样说,他有些无措:不是这样的,对岸那一株生活很可能没有它的亮丽,但这一株是活在牢笼里,我随时可以扼杀它。而那一株还有着它最后的自由。

“你看,至少你养的这一株,它的花色看起来要好很多,它的茎也很直。”我看向对岸那一株,少掉了几片绿叶,它的鲜红地花瓣被路人随手丢下的,剩下的吃食盖住了大半颜色,茎干也有些歪曲。

“不对,不对!”

他不停的摇头:我们又怎么能因为它看起来高贵一些,就去贬低对岸的那一株,再用来吹捧它呢?何况我养的这一株只是表象。

换成别人也是这样的认为的。

“还是不对,错就错在这里。我们这个世界上有着那么多人,又有绝大多数的人,少了感性,有的只是理性,还是从别人那里偷来的,又或是别人以高明的手段强灌给他们,不是他们个人的,甚至都不是理性。人们也从不加以思考。

那你为什么不把它接过来呢?

我不敢,我怕它憎恨是因为我毁了它的自由。

或者你把它放回去?

他的双手不停的叉着那蓬长头发往后捋去,以至于眼角往上翘动:我还是不敢,回忆过往的种种,我随意的拨弄着这两株花,像一个歹毒的上帝,把一个生命视作把戏来捉弄,要如何便如何,从未想过他们是否愿意如此,从未想过......

我开着车,带着他一路行驶在这条通往西方的高速上。在小时候,那个童年的我们,我最好的朋友,他说过要带我去草原,他喜欢那里。我事先问过他的意见。十月一日,我们一同去往西边的草原。如今我已然四十岁,有的工作,有的家庭,妻子,孩儿,我已经不得不去附上成熟二字,父母已经很老了,更老的老人早已不在了。

我也遭见了那个人的困境。四十不惑不是每个人都能有的幸运。金钱,房,车......这些庸俗的物质曾经限制着我的思考,我想摆脱这种庸俗,思我所思,所以我得把它们都拥有。二十年已然过去,如今这些庸俗的物质我都已经得到了,自己却变成了最大的庸俗。

(本书完)

怎么样?

还行,你真可爱,我真爱你!

全书完

一个人身躯行动受限,可以原谅。但不管是大是小,都该有思想上的无限!

最后编辑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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