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可乐寻人记》——我一直在寻人,却丢了自己最心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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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帅的人已经关注了



最开始了解李承鹏先生是13年的时候,当时他是新浪博文里影响力仅次于韩寒的博主,文章算不上高产,但每一篇文字的质量都非常高,其中有一篇叫做《尊严》的杂文里,里面讲了几个小故事,很有趣,也很能讲明白李承鹏嘴里的尊严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后来逐渐喜欢上这个人,又读了他另外的几本书,便更加喜欢上这个人。

《李可乐寻人记》是我在14年读到的,到现在过去了两三年,最近书读的少,突然又想起这本书,觉得很有意思,就拿出来给大家分享一下。

李可乐是一个创业公司的CEO,这个公司一共只有五个人,全部都是李可乐坑蒙拐骗过来的大学室友组成,关于公司的名称团队内部出现了各种不同的声音,李可乐一寻思就不高兴了,桌子一拍,用ceo和cao的关系把名字定为了“灯火寻人公司”,虽然这里面最主要的原因是他是公司最大的股东。

既然名字定下来了,就需要开展业务,三个月过去了,公司接待业务一十八项,其中找到逃学儿童两名,猫四只,狗六条,乌龟两对......

... ...

显然,这些业务并不能满足一个公司的正常运转,于是一个偶然的机会,让李可乐找到了一个逃婚的新狼,狠赚了五万块巨款,而寻找的过程中李可乐认识了女孩桑青青,桑青青是个空姐,是那种娇滴滴一眼就能俘获男人心的女孩子,这让让李可乐一见钟情,于是乐可乐对桑青青展开了狂风暴雨般的追击,虽然真实的情况就是李可乐在狂风暴雨中开着奔驰送给了她一部名贵手机和驴牌包包,然后桑青青就成为了李可乐的女朋友。

然后危机依旧存在,李可乐的公司依旧面临着破产,在桑青青的好友介绍下,李可乐知道了东南亚鸡王(别想歪了,是吃的鸡)庄亦归在重金寻孙。这个庄亦归是个国民党高管,当时国民党败退台湾,走的时候太匆忙,于是留下了一对雌雄手镯,许诺会回来接还未分娩的妻子,但是后来两岸一直僵持到八九十年代,他嘴里的几年一别就是半个世纪,而等他回到大陆打探的时候,他的妻子早已死去,但是留下了一个孩子。他此次寻子,就是来寻他的儿子,孙子。

面对五百万的丰厚报酬,李可乐接下了这笔单子,利用手镯的唯一线索,找到了拿手镯主人的毛子女,毛子女并非是李可乐要找的人,但是毛子女的父亲老毛子也许知道,但是老毛子是个精神有问题的人,整天幻想自己处在不同的时期,李可乐想到了情景再现的办法,试图让老毛子回忆起关于手镯的一些记忆,找了一些群演演出抗美援朝的场面,但是由于杜丘多喂了老毛子安眠药,让众人精心准备的感人催泪大戏白忙活了半天。于是几人合意,先回酒店,等明天再继续。

与此同时,入住酒店的还有三拨人,交易象牙麻将的黑帮老大薛战,走私男黑衣人,准备随时抓捕的女主康红。巧了的是,李可乐几个人觉得无聊就打起了麻将,正尽兴的时候,外面一声茶叶(查夜)!让几个人大惊失措,慌忙抱起麻将就从窗子扔了下去,刚好掉在准备收货的黑帮老大薛战的头上,薛战以为是别人交的货,等发现居然是假的,立刻火冒三丈,妈的砸了自己脑袋不说,居然还想黑吃黑,立刻就要包围客栈,要抓住走私黑衣人,李可乐听到动静,以为是真的警察来抓他们聚众赌博,纷纷逃窜起来,而康红见局面混乱,下令提前行动,在一间小黑屋内,几拨人也不知道抓谁,反正相互就混乱着抓起来,李可乐肯定是师从星爷,一个抓奶龙招手外加一个人体sm捆绑就在混乱中抓住了康红,这一闹剧最后是等到警察大部队赶来才结束。

至此,康红正式和李可乐结下梁子,并作为寻人的监察员看管李可乐。而黑帮老大薛战因为没有人赃并获自然无法抓捕,并且反过来又十分感谢李可乐的搅和,知道寻人的计划后,薛战告诉李可乐他有办法让他找到人,只要李可乐听他的,五百万照样拿到手,乐可乐不相信薛战说的话,但是薛战推过来一个人说,这个人就是庄亦归的孙子,如假包换,经得起DNA检测的孙子,果然,在一个全公开、全透明的检测过程中,这个人的血液和庄亦归的血液99%吻合,李可乐由于顺利帮助完成了任务,获得了500万的报酬。

故事到这里就应该结束了,可是上天却给李可乐开了一个玩笑,李可乐准备从庄园里退出来的时候,在一个门口发现了一个包包,这个包包正是李可乐送给女友桑青青的礼物,他顺着这个包的方向往里开,发现地上散落着女人的内衣内裤,还有女人的轻声呻吟,再抬头的时候,是屏风背后赤裸着身子的桑青青和庄亦归的孙子。

其实这时候我也很难去讲李可乐当时的心情,我深信李可乐是真的爱着桑青青的。这里借用一下原作中李可乐的自白:过去,我推开一扇扇门,是为了找到想爱的人,这次我推开一扇门,却丢掉了最心爱的人,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你进不了门,而是你推开了一扇不属于你的门。

被绿的李可乐在送别桑青青的时候,带了很多桑青青爱吃的零食和桑青青爱看的剧(因为桑青青和庄亦归的孙子要去东南亚),但是这些在庄亦归的孙子面前看就显得有些啰嗦,随手推开了李可乐,李可乐车子里的狗以为别人欺负李可乐,下车就狠狠的咬了庄亦归孙子一口,送医检察的时候被庄亦归的助理发现,庄亦归的孙子是罕见的RH阴型血,简称熊猫血,于是真相大白。

李可乐未能完成任务,被要求退还500万报酬,抵押了所有的存款和公司以及自己从小带在身边的手工琴,几乎是倾家荡产,唯一的财产就是那辆几万款块钱的奔奔和一只狗。恰巧这时候桑青青她老爹打来电话,告诉他之前捐助的学校马上完工,最后还差10万块钱,李可乐陷入矛盾中,想用抛硬币的办法来解决,谁知硬币压根根本不姓李,硬币都让李可乐捐,正在取款的时候被薛战的手下盯上,要带他走,这时候康红出现,救了李可乐,了解情况的康红很好奇,倾家荡产的一个人居然要捐钱建学校。

李可乐收拾起地上被打散的东西,拍拍身上的泥土告诉康红,这个账号是之前为桑青青开的,之前就一直在捐,然后用落寞的背影告诉康红,我说了,你不了解我。

康红看着面前这个衣服散乱落寞的男人,把李可乐带到自己家里,并告诉李可乐,他的案子还在处理过程中,留在外面薛战肯定会找自己,还不如先住在他这里,反正他现在也无家可归,于是李可乐就住下了。

而李可乐捐的那个学校顺利完工,全村人邀请李可乐来参见升旗仪式,作为处理李可乐案件的负责人,康红就跟着李可乐。这里讲一下升旗的画面,一群一衣着朴素,皮肤黝黑,身材瘦小,整齐划一排列着,戴着鲜艳的红领巾的中国山村学生,他们昂着头,用并不标准的普通话扯着嗓子喊着:起来,起来,起来!

原谅我看到这里的时候早已泪目。这是第二次,第一次是李可乐开门失去自己的女朋友。

在回去的时候,康红突然脸色惨白,捂着肚子说不出话,李可乐抱着康红跑去了卫生所紧急治疗,查出来的原因是胃穿孔,需要输血,李可乐被医生抓了壮丁,抽了整整一袋子鲜血输给了康红,接下来就是李可乐在这个小山村里照顾康红,而这段时间里,或许是康红和李可乐最快乐的一段日子,这里没有警察的身份,没有身败名裂牵涉案件的嫌疑人,只有一个要照顾的瘦弱女孩子,而与此同时,李可乐和康红渐生情愫,互相喜欢上对方。

快乐的日子总要结束,故事总有完结的时候,美好的背后就是残忍。李可乐早上醒来的时候发现康红的手机发来信息:薛战已经落网,供出李可乐,可以收网。乘着康红还未睡醒,李可乐就要跑,醒来的康红发现手机里的消息后,追上了李可乐。在一个面朝湖泊,春暖花开的背景下,李可乐说我想上个厕所,给花儿施个肥,然后就跟你走,在康红一扭头的时候,李可乐撒丫子就要跑,康红边追边喊着,李可乐你个大骗子!

然后两人就这么跑着,康红追着起劲,一晃眼的功夫李可乐就不见了踪影,康红吓了一大跳,以为李可乐升天了还是怎么滴,然后从脚下颤颤悠悠蹦出几个字:救我...我去,原来不是升天,是要遁地啊,李可乐趴在农户捕野猪的陷阱边上,康红立马就抓住了李可乐,但是李可乐人高马大,而康红的胃病又没好,根本就拽不起来,情急之下康红掏出手铐把两个人拷在一起说,我不会让你再跑了,然后两人一齐惨叫一声,双双跌入陷阱。

其实原著中是那个小山村发生了地震,康红被埋在废墟之下,在改编为电影的时候为了好拍一些,所以影视剧和原著有出入,当然,催泪的效果两者丝毫不差,都很棒。建议要读的话,最好原著和影视剧都看一下。

跌入谷底的康红脚也被摔伤了,真是雪上加上霜,两人呼喊了一天未果,夜晚的时候又下起了大雨,康红这时候还发起了高烧,李可乐就紧紧抱着康红,第n天的时候康红解开李可乐的手铐,让李可乐出去求救(其实说到这里,我有必要说一些问题,一开始要拷上李可乐是因为害怕李可乐还会跑,因为所有案件里,拘捕如果抓到是要严判的,因为他了解李可乐,放开他,他真的会跑,但是现在她如果不放开李可乐,两个人都会死,而放开李可乐就要面临一个很大的问题,那就是李可乐是真的跑掉,还是回去找人来救她。)

在李可乐离开的时候,康红用微弱的声音告诉李可乐,你早点回来,下面有老鼠,好多好多老鼠,我怕。

同样精疲力尽的李可乐奔跑在小山村的道路上,声嘶力竭的喊着,救命啊!然后等到一辆车的时候,自己也晕倒在地上。(原著中要比影视剧中好一些,李可乐下山去找人来救被埋在废墟中康红,却被警察扣起来,因为他是犯罪同伙,所以大家不相信他说的话,于是他用头狠狠的撞铁门,一下下的撞去,然后声嘶力竭的喊着,我说的是真的,求你们救救她,她被埋在废墟里了,但是没有人相信他。)

在李可乐醒过来的时候,眼前是一群医护人员抬着一具尸体拉上车,那具尸体上盖着白布,毫无生机。然后李可乐再度晕倒。

审问李可乐的时候,在一个密闭的房子内,他的面前是一块看不见对面的玻璃,但那里传出冰冷的审判声,李可乐声泪俱下,他说:我没得用,我跑的太慢了,要是跑得够快的话就可以不耽误那么多时间,一天只有24小时太短了,要是有48小时就好了,对不起,康红,我知道只要那一天不过去你就不会死,你就不会死,等我从山上跑回去时,你正漂漂亮亮地坐在那儿等我,还喊我一声,可乐……

世界上最难受的事情不是你爱的人不再爱你了,而是眼睁睁看到你的女人慢慢死去,却无能为力。最后的时候你好像还对我笑了一笑,那个样子我一辈子都忘不了,多好看的脸,像新升出来的月亮……

见你第一眼时,就觉得暗恋你很久了,你像一张底片存在我脑子里。可当时我并不知道,也许是假装不知道,世界上的事情总是这样,一定要早点知道自己的爱,如果不早点知道,那个人就会弄丢,一丢就找不回来了,永远找不回来了。我找了那么多不相干的人,却不知道怎么去找你。我丢掉了这个世界上我最爱的人。

要是你不丢,我就要带你去世界上最美的地方,去最想去的地方……我带你先回去那条河,抱着你,在夕阳下慢慢地走过河,让你好好睡觉,那几天你从来没有好好睡过,你睡觉的样子好好看,真该在河中央时就吻你。

我还要带你去那家茶楼,那家木雕坊,那个开满牡丹花的山顶,我要在山顶上大声说,其实你当警察是我的骄傲,世上有很多混蛋警察,可你是最好的警察,下次你再当警察,我还当骗子,但我保证不再逃跑了,我听你的话,我乖乖地跟你回去投案自首。

我骗了你,我一直没对你招是还想要点面子,还想装好人,你是我当好人唯一的理由,你活着,我就当好人,你要是死了,我继续去当坏人。反正那些好人都不相信我能成为一个好人,我也不稀罕他们认不认为我是好人,我只稀罕你,我爱你,从上辈子就开始暗恋你。

故事到这里就要最终完结了,而值得高兴的是,那面镜子背后站着的是那个让李可乐朝思暮想的人——康红。康红是因为身体机能降到最低,大脑处于自我保护意识,让身体暂时处于一种假死状态。这里真的是有情人终成眷属,老天爷还是个明理的人,而更明理的是,李可乐牵涉薛战的诈骗案本应该入狱十年,但是庄亦归打开那个手工琴后发现自己妻子的相片,血液的鉴定结果也表明,乐可乐才是庄亦归的亲生孙子。

嗯,就是这样,故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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