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朋友圈里的刷单
朋友圈突然刮起了刷单风,宣传说只要600元入会费,几天回本,就能赚上好几千。
我观察了朋友圈刷单好友的图文,多是“早上到账30元,赚到早餐钱”,群里客服喊出来收工资,随后转390元。
接触过最近的刷单是,闺蜜让我帮他哥刷单,手机3000+元,先浏览淘宝手机十几分钟,因为是学生没钱,转账给我下单,下单之后就不用管了他会发货。不一会收到了8元的刷单费。
不久收到一个快递。一个小纸箱拍了报纸,有几个订书钉。有一些商家会发来一包纸巾。
而朋友圈这个刷单方式,他会拉你进一个群,类似微商群。操作是,给你一个商铺,先用几分钟浏览,然后用自己的钱先垫付买下商品,过后他会转账商品的钱+刷单的钱到支付宝。
390元的刷单费,其实就是380的商品钱自己先垫付,10块钱是刷单的钱。这其中还要吸引新人加入,上家会抽成。
另外一种是,一下子给你5个任务,你拍下之后,他让你继续拍下任务,当你让他先把钱返还时,以任务未完成系统无法出账为由,让你继续完成。为了回本和侥幸心理,在环中环的任务中,直到你没钱借不到钱为止,对方的目的达到了。
针对这种行为,国家早已修订了法律:
2018年1月1日,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网络刷单进行了明确规定:
第八条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第二十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简单来说就是:对商品做虚假商业宣传,最多可以处罚两百万元。
2.新开的店雇人排队
同样是刷单,另外一种形式会更受欢迎。刚到一个新城市,朋友邀请我进群,群名:美食霸王餐。
无论是奶茶店,还是网红打卡地火锅店,烧烤店,都要雇人排队营造氛围。一点点奶茶排长龙大家一点不陌生。以前想吃饭的时候,认为排队的那家店铺一定很好吃,现在还要考虑下是否存在虚假成分。
这些行为被称之为"经营乱象"。
实际上这些都是违法行为,只是犯罪成本低。商家为了盈利铤而走险,我们为了点小钱赔上本金。
天上不会掉馅饼,所有需要先垫付的兼职都不要轻信。兼职本身是为了补贴生活,别捡了芝麻丢了瓜。希望大家能找到靠谱的兼职,把生活过得热气腾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