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那时候经常被沉默寡言、不好接近的父亲打,所以跟他关系不和。”--弗洛伊德式的原因论。
“为了不想与父亲搞好关系,所以才搬出被打的记忆。”--阿德勒的目的论。
先有不想与父亲和好这一“目的”。不修复与父亲之间的关系更合适,因为如果自己的人生不顺利就可以归咎于父亲,这其中有对自己来说的“善”,也许还有对封建的父亲的“报复”。
按照原因论,认为“因为被打所以才与父亲不和”,那么现在的我就只能束手无策了。但是,如果认为“因为不想与父亲和好,所以才搬出被打的记忆”,那“关系修复之卡”就会握在自己手中。因为只要改变“目的”,事情就能解决。
之前学心理学的时候说到很多事情都会牵扯到原生家庭,扯出原因论,我当时就有种感觉,归了因又如何呢?重点是要解决问题啊,黑猫白猫,抓到耗子就是好猫。
阿德勒的目的论会让我反思一下,娃子这么不好带是不是我有“被需要”的目的,所以他才配合我变得不好带?他刚出生时我一直打算粗养,结果不遂人愿,各种出状况。可能有吧,没有自我,所以急切得想从“妈妈”的这个身份上找认同。又回到以前的课题,要找到自己的兴趣爱好,找回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