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梦游记

梦游记

图片发自简书App


我很慷慨地把我二十年的无聊光阴贡献给了这个世界,这是我活到如今唯一值得骄傲的事情,为此,我常常觉得自己拥有着无私奉献的精神。

二十年虽然不长,对于有些人来说也许是睁眼闭眼的瞬间,但对于我来说却很漫长,长久以来我的生活都被一种不可消化的无聊感所充胀,所以,我自认为我的日子过得艰难。所以,我可以耐着性子把我二十年的时间送给世界消磨而尽,兴许还会继续下去,难道不极具奉献精神?

常常在想,谁要是知道了我这样有着无聊生活的人都可以好好活着,就一定更有了生活的希望。

我的无聊生活是这样的:它就像是一直在坐一辆没有终点站的公交车,而且当我意识到我在公交车上时我已经忘了我是怎么上车的。

坐公交车的时候年轻人通常都会站着,于是我站着,随着车厢遥来晃去,看着窗外长着千万只脚一般慢腾腾爬过我视野的城市景象。车厢里的人各自冷漠着眼睛,互不理会。稍有诗意的会疑惑我在看什么好东西,于是张着鱼泡眼但只用眼白瞅瞅我,再瞅瞅外面的勉强叫做风景的玩意。

就这样,我在窗前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瞅我。我顺便也会瞅瞅一些人不知不觉地下去而另一些人像钻出土地的蚯蚓一样突然出现。

我的日子就是那样枯燥无味地摇来摇去,光阴就从我摇摇晃晃的身体间滑溜溜地逃离。

除此之外,我还总觉得自己活在梦里:走路的时候我觉得自己走在梦的狭窄小道,吃饭的时候我觉得自己的嘴伙同舌头胃肠子一起在做梦,上课的时候我趴在桌上,被教授催眠得迷迷糊糊。我总觉得自己在梦里吃饭睡觉拉屎,在梦里给许多女人表白然后被拒。

不过我只是觉得自己活在梦里,并没有说自己就在梦里。这样说吧,在我眼里,生活就像一场不醒的大梦。

我知道人都是要做梦的,那种梦才是真切的梦。而我不知道是不是“上天”这个老爷子大发慈悲,不忍看我薄弱的躯体在无聊的生活里被分崩瓦解,竟赐予了我每晚美好的梦境。所以我说自己活在梦里还是有道理的――我的梦是比生活甜美百倍的!我自觉只有在梦里才真正活过!虽然二十年来,我每天早上一醒就根本记不清自己做了什么梦,而我也绝不会勤快到去使劲回想到底梦见了什么,因为我知道我遗忘的技能比记忆的能力好得多。

总之我知道我的梦是美妙的,那就像是睡着时被人往嘴里塞了一颗糖果,醒来嘴里没有了糖果,但还有甜的余味在舌尖游走。

不过,那一天,我记不清具体是哪一天了。我只记得我做了一个梦,醒来以后不仅记得清清楚楚,还再也忘不掉。它甚至清晰到总让我怀疑它不是梦,并怀疑起我如今是在梦里还是在现实。


究竟从哪里开始讲起,我并不知道,原因如下:

一来那是不是梦,我并不清楚,所以我也不知道从哪里讲起。

二来假设那是一个梦,由于我也不知道梦是从哪里开始的,所以我就不知道该从哪里开始讲起。


那一晚我一个人在寝室打游戏,房间被日光灯照得通明。我的队友们技术比我还烂,一连输了好几回合,我郁闷极了,他们却抱怨我拖了后腿,还借着文字,在屏幕右下角用愤怒的手捏住一个个方块字的喉咙破口大骂。这让我很不高兴,我于是狠狠合上电脑,一边想象着把他们的骂声压成薄饼,一边点上一支烟,兀自吞云吐雾起来。

我突然觉得无聊,望向窗外,又望向屋内,突然决定出去走走。

然后我就出去了。

外面居然也不见一个人影,人仿佛都被那夜色像收麦子一样收割掉了,周围寂寂无声。天上的月亮码着张蜡黄的脸昏昏欲睡,路灯也张着鬼一样的眼睛看着这单调的夜。

我一边抽烟一边走上一座名叫“蓝桥”的桥,靠着栏杆。这座桥根本就不配称作蓝桥,一到了晚上,就仅是黑漆漆的铁栏杆配发着白光的玻璃板。我觉得怎么也该给它点一些幽蓝色的灯,造一些神秘感,供那些热恋中的男女分泌荷尔蒙用呀!

我一边感叹着蓝桥的悲哀一边睁着近视眼看不远处那名叫“虹桥”的红桥。这世界就是这样荒谬,那桥的名字里根本没有一个“红”字,却遭到红色油漆热情的洗礼,全身红艳艳不说,一旦入夜,一根根灯柱还骄傲地挺立其上,那些灯都泛着咸鸭蛋蛋黄一样黄里偏红的色泽,照映得那桥一片辉煌。

当然,我说这些并不是写景惯用的废话,我只是想先多讲点东西铺陈铺陈,一来为接下来我所见之物的出场做铺垫,二来好减弱讲述中即将出现的惊异荒诞。

好吧,其实也没什么惊异荒诞的。


是这样的:

当我正在蓝桥上思绪翻飞时,突然之间(你要知道很多奇怪的东西都是在突然之间发生的),一个东西从水里钻了出来,它就像一条鱼一样从水里腾起来,做了个优雅的后空翻,然后同样优雅地落水,沉入那黑乎乎的河水中。我翻飞的思绪由于惊异纷纷坠落,我全身所有其余器官开始质问我的眼睛:“那是什么?”

它战战兢兢地说:“那是猫”。

于是它们统统开始怀疑起我不戴眼镜的近视眼,正当它们准备对我那两扇心灵的窗户失去信任时,那只水里的猫又钻了出来,它向我游过来,然后在桥下不远处停住,张着双深邃而神秘的眼睛看我受惊吓的眼睛。

过了不久它突然跳出水面,一下子跃到我身边,像打量一个怪胎一样绕着我左三圈右三圈。最后翘起尾巴走开,它看我还愣在原地,回头对我软腻腻地叫了两声,我听上去像是在说:“跟我走啊!”

虽然我的脑袋里像烧烫的锅爆青豆一样噼里啪啦蹦出无数念头,什么神鬼妖魔《聊斋志异》《午夜凶铃》之类。不过据说猫是有灵性的,搞不好是它就是由一个绝色美女幻化而成,总是找不到另一半的我哪里能够错过这大好良机。于是好色的天性压倒胆小的毛病,心里虽发虚,我终究还是跟了上去。


到了这里还没有说到重点。但是我已经不想说了,因为往往有大多数人选择去相信另外大多数人的假话,而怀疑其余少数人的真话。我说出来一定没有人信。

不过我想了想觉得,既然是梦,就可以和这个世界上很多东西一样――“真的可以变假,假的也可以很真”。所以我还是把它说出来,因为我憋着不说,就像憋着一泡尿不撒一样难受。


如果我说我到了另外一个世界,你一定会觉得我是瞎扯淡。不过要是我用无数个感叹号连缀在一起借以渲染我的惊异,你会不会相信我呢?

算了,还是把它当成梦吧。

我觉得自己来到另外一个世界,是我在那场梦里跟着一只美丽的猫咪穿过两盏路灯,三棵柳树,六块摆放混乱的石头,之后神奇地进入一道小石门后的事。

我站在那个世界,觉得新奇而恐怖。我不是因为那个世界恐怖而恐怖,我是因为新奇而恐怖。我之后在那里住了多少天我并不记得了。总之我要说那个世界比我现在的这个世界好了千百倍。

你完全可以相像我初始是怎样怀着一颗新奇的心在那里进行探索的,所以我就不浪费文字的魅力在此赘述,不过你想象我的时候一定要想象到我脸上随事件发展而出现的一百二十种不同的惊异表情,情节才能够丰富完整。

我来说说我首先遇见的一个人吧,他是一个倒骑白马的诗人,头发乱得像某种不爱干净的动物的鬃毛,且有胡须爬山虎一样缠绕脸庞。他遇见了我,他热情地招呼我,他还做了个清晰完整的自我介绍。

他说他叫海子,生平喜欢骑马,喜欢吃粮食蔬菜,劈柴喂马吃喝拉撒就是他的日常生活。他还说他的偶像是太阳,希望哪天可以把太阳摘下来装进口袋,给每个地方分去温暖。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和他面对面对话,我倒立了几分钟,差点晕死过去。

后来他带我去见了一个叫“卡夫卡”的老人,那人已经八十岁了,是一个作家,但是从来不写东西,唯独喜欢的两件事是喜欢养猫喜欢笑,他觉得正因为这两个爱好,这八十年才算过得特别充实。他有一座十分漂亮的红房子。见我第一眼他就表现的十分热情,邀请我喝茶看电影,末了还替我找了个居住的地方,离他很近,他每个下午都会抱着不同品种的一只猫过来陪我聊天。

后来我又认识一个叫贝多芬的人,他是一个钢琴家,每个黄昏都在开满鲜花的广场演奏,许多居民都去倾听。他说自己听不见自己的音乐,但他看得见钢琴上窜出来的一个个美妙音符,那些音符简直像翩翩起舞的蝴蝶一样优美。我说我看不见呢,他说只有耳朵聋了的人才可以看见,他说不过如果我实在想看,就一定不要用耳朵去听,可是我告诉他我每次捂住耳朵就什么也听不见了。

我还见到一个每晚都爬到房顶上仰望星空的男人,他叫文森特·梵高,他是一个身体壮硕的男人,不过漂亮的脑袋上少了一只耳朵。因为他觉得耳朵只有在喧闹的世界才有用,他正在考虑什么时候把另外一只耳朵也摘下来。

还有一对夫妇,我一眼就认出了他们,女的叫三毛,男的叫荷西。两个人总是形影不离,看起来恩恩爱爱、甜蜜幸福,他们被评为整个世界的模范夫妻。

三毛刚刚见到我就拉着我的手让我叫她三毛姐,还带我去她家里玩,我们一起潜海,一起溜旱冰。荷西是一个不长胡子的英俊男人,但是看上去老实而可爱。

我问三毛为什么不去沙漠流浪,她说只有我们那个世界才有沙漠,这个世界没有。她还说什么“人总在找不到自己的时候才会想起来去流浪”。于是我觉得海子是不是找不到自己呢?看起来又不像。

海子住了三个晚上就走了,那是太阳刚刚蛙泳到地平线,探出光溜溜的脑袋之时,他说自己要去寻找梦里的姑娘,所有人都对着他倒骑的那只白马屁股使劲挥手,并祝福他。

……

我爱那个世界,我在那里过着我过去从来没有经历过的生活,那里的人都很热情,我也在那里才知道了世界上还有音乐、艺术、书籍、诗歌……这样神秘的东西。

那里的阳光像一片片金色的薄薄杏仁片一样美好,那里的风总是像少女的皮肤一样柔滑,那里的夜晚和白天一样可爱安详。我觉得我已经度过了二十年的生活才刚刚开始。

不过我终究还是离开了那里。像经历了一场漫长的梦之后,疲惫地醒来。

那事其实也并不怪我。


有一天卡夫卡先生(他不准我叫他先生,他觉得自己才活了八十岁,还年轻得很!),总之他告诉我说:“你发现你的脚下有什么吗?”

我第一反应是,我一定又倒霉地踩上了哪个缺德的人遗弃在地上的,因倍感孤独而越加黏人的口香糖。我抬起脚,用手狠命把脚心掰起来,鞋子连同脚痛苦地仄歪着乖乖把自己送进我的眼睛。可惜我什么也没有看见。我突然想起来这个世界的人绝不会乱扔口香糖啊!我抬头看着卡夫卡先生――哎,卡夫卡吧――发愣。

他哈哈大笑起来,“我让你看你脚下的地面,不是你的脚上。”

老实说,他笑起来很慈祥。一笑,他脸上纤细的皱纹就扭在一起,且每一个皱褶里都发射出欢快的信号。

我恍然大悟一样看去,原来这里的地面就像一层毛玻璃一样,玻璃下面似乎有着什么,像是永不见底的深渊,但是没有深渊那种吞噬一切光亮的黑暗,反而很明澈。于是又像一汪春水,像一片碧蓝的天空。我想要低着头靠近一些好好看看,那下面的世界就像一个个书写漂亮的问号一样吸引着我。

我正要用我近视的眼睛去观赏那些问号,他一把将我拽起来。我想抱怨他一句:“发疯啊!”

没等我骂出来他就正色地骂我一句:

“疯啦!”

我不解其意,自我安慰着作家大抵如此。

他又慈祥地把皱纹聚在一起,拍拍我脑袋说:

“那下面的玩意你还不知道?那就是你们的世界。不过说白了,你也许对你的世界一点也不了解,当年我也是。哎,废话少说了,那下面的呢,就是你们世界。我们这里和那里只隔一层玻璃。这玻璃当然不会破碎,你放一百个,不,一万个,总之很多很多个心吧!但是只要一仔细地去看了,下面就会生长出无数的吸引力,吸引着你,你一旦被那个世界捉住,就又回去那个世界了。反正我觉得那个世界可怕的很,这里多好啊,我在这里活了80岁,岁岁平安呐!”他又笑了起来,我于是断定他很喜欢笑,大概因为他笑起来的确好看。

“你说的吸引力是什么啊?”

“那是种很可怕的东西,就像一双双长着长指甲,滴着污水的手,伸出来把人抓住,往下面拉。但是被抓住的人会觉得很幸福,很快乐。但那是一种类似于死亡的快感。”

我不知道死亡还会有所谓快感,但我知道我怕死得很,我这人生来胆小,什么都怕,最怕的还是死。死了不就什么都没有了吗?我宁可苟且活着也不要去和死神打麻将――或者喝茅台酒也行。所以我决心听从卡夫卡的劝告,因为他是一个慈祥而可爱的老人,活了80岁还健谈爱笑。稍微对比一下就可以发现,在我们那个世界这样的人打着灯笼都难找。

可是我还是看了。不是我不争气,是什么原因呢?其实不过是因为我系了个鞋带罢了。所以我想,这个世界的人一定也很痛苦:脚下永远踩着那样容易吸引人又那样危险的东西,指不定哪天心血来潮就被下面的世界捉了去。不能脚踏实地也是一件让人惶恐的事情啊!说不定连系一个鞋带都不敢。

然而我就是系了个鞋带,倒不是我觉得非系不可,我可是慵懒惯了的。只是这事有些难以启齿。

好吧事情是这样的。


那天我在街头散步,我三步两步地在街道上蹦哒,看着这个春风如水,水如暖阳,暖阳如金子般的美丽世界。却突然觉得一种失落感,那种失落感就像一道闪电一样袭击我的脑海。我感到失落,因为我活了这么多年居然从没有见过这样美好的世界,真不公平。其次我觉得我缺少一个什么东西,好像是一个人,一个此时此刻可以一起蹦哒的人。那大约算是爱情,我对爱情的希求不高,我只希望有一个在比如此时此刻此景中可以和我一起蹦哒的人。可是,没有。

于是我被失落感暂且包裹,负重一样蔫蔫地走着。

在我们漫长的生命里,你永远说不准什么东西会在什么时候突然造访。

那就是一种突然――突然,我闻到一股清丽的香气,这样的香气灌进肺叶,把我整个人都变得彻底透明清澈起来。然后是一阵单车“叮叮叮”的脆响,这声音婉转悠扬,飘进耳朵,击打我的心壁,把我刚刚透明得如同冰块的身体弄得一阵战栗,我的心差点儿欢喜地碎裂。

正如我所感到的那样,抬起头,我就看见了一个女人,她美丽的有点过分——细碎的长发,白皙的脸庞,黛色娥眉,高高的鼻梁,鼻子就像一件做工精巧的艺术品,嘴巴轻轻闭着,好像随时会吐出一串美丽的句子。

而我总觉得我见过她,因为对于一切美丽的女人我都会厚颜无耻地觉得自己见过――不是今生一瞥就是是前世相识。

刚刚被我夸赞过的如水春风正帮着我撩起她亚麻色的细发,露出她白净的脸蛋和同样白净的颈子。我看呆了过去。

然而,真正使我肾上腺素剧增的不仅仅是她的美丽,还因为她也在看我。她的眼睛就像秋天的湖水,而且我觉得一定是一整个秋天的湖水。而我就突然跌落进去,凉飕飕的很舒服,却又被窒息包围。

我蓦然想起在过去遇见过很多,我自认为我认识的女人们的场景。当我目不转睛地盯着人家时,人家都会投来一抹憎恶的眼光,然后扭头摇着腰肢从我面前匆匆飘过。她们就像遇见了一坨避之不及的狗屎。

而那天不同,那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是我第一次没有被视作狗屎的日子,却也是我在那个世界最后的日子。

我看着她,她看着我。四目相对的时候,我的心就要自作主张地用自己的血管捅破我的胸口,激动地蹦出来了。为了避免那样的流血事件发生,我立即稀里糊涂地蹲下身子,眼睛不知道往哪里看。结果我看见我的鞋子,我不知道该干什么,就急忙把它上面的鞋带扯开,然后装作鞋带松散的样子系着鞋带,我系了半天都系不上去。而恰恰就是在那个时候我被地下的世界捉了去。

真的和卡夫卡先生说的一模一样。我先是感到窒息,然后觉得前所未有的快感。可是我脑袋里依旧眷恋着刚刚那个身影,我努力偏头看去,可是她已经远去,美丽的单车载着美丽的背影,渐渐远去。我还不知道她的姓名,她的年纪,她的身高,她的学校、学号,以及家里有几口人,家住哪个地方呢!一想到这些我感到无比绝望,忽然想哭,我知道很多东西都只能是一瞥而过,一旦错过就不会再出现,我于是就绝望地任由那地底下的快感把我吞灭。


后来的后来,我发现自己的身体就像焦在平底锅上的咸鱼一样沾在床上。我感觉自己的身子一半在梦里一半在现实,糟糕的是我分不真切哪里是现实哪里是梦境。我就那样躺了一会儿,终于,空气里漂浮的臭脚味和室友起伏的鼾声提醒了我这是我无比温暖的寝室。我感到一种安定的同时又感到一种忧伤。我开始回味梦境,那就像真实发生在我单调生命里难得的一件出彩的事。于是我选择不去相信它是梦境。

如今我走在这个灰尘飞扬的世界,看着人来人往的街道,我会安慰性地感叹起活在这个世界也不错。不过从那以后,我遇见任何一个我自认为我早就认识的美丽女人,我再也不去盯着人家看了。似乎缺少了我对她们那种美丽的认证之后,她们也不再选择把我当成可鄙的狗屎。这于我并不坏。不过不可否认的是,我脑子里总会想起一个女人,而后想起一个美丽的世界,然后我就开始分不真切究竟是现实的我在梦里还是梦里的我才真正属于现实。

很久以后我才想清楚:这个世界有很多东西我不能明白。恰恰这时我读到一个据说叫做平行空间的理论,于是我想,说不定真的有那个世界,在那个世界真的有另一个我,他生活快乐,并且和一个美丽得有些过分的女人恋爱,后来结婚。他的孩子,孩子的孩子也一直住在那里,快乐至死。我开始羡慕起他来,我痴痴地幻想着,要是哪天我遭了狗屎运,我多想和他换一种生活方式。


很久以后的一天晚上,我很厌恶的一个朋友突然溜进我的寝室,他就像发现了什么惊天秘密一般,激动的双眼射光。他把一个人从梦里打醒,那人支起身子又躺下,并没有听那人说话,但他的声音却颤抖着,像千脚虫一样爬进我的耳朵:

“我看见一只水里的猫!简直不敢相信,你知道吗,据说很久以前那里曾经有一个女人跳河自杀!后来住这个寝室的一个学长也在有一天跳河自杀了!”

过了很多很多秒之后,我想——这一定是做梦吧。到底哪个是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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