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白背景上的一抹红||浅谈小说《药》的色彩描写

郑重声明:本文为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01

许多年前我就从课本上通过《故乡》《藤野先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等文章知道了鲁迅先生,一并了解的还有他头上的光环:现代文学的奠基人,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先驱,以及文学家、革命家、思想家这些头衔。这些文学常识告诉我,鲁迅先生是非常著名的人物,但是他著名到可以和曹雪芹相媲美,却是最近才知道的。

最近在有计划地读鲁迅。为了更好地了解他,我翻阅了一些资料,看了一些解读他的视频,于是吃惊地发现国内外很多学者在研究他和他的作品。比如陈漱渝,比如张梦阳,比如陈鸣树和丸山升。并且居然还有鲁迅博物馆鲁迅研究室这样的机构存在,实在是孤陋寡闻了。资料上有学者说,鲁迅先生在文学方面的造诣,不亚于曹雪芹。这种说法我不大敢苟同,毕竟曹雪芹的作品不只是思想方面的内涵和底蕴,还有结构安排、人物塑造、语言锤炼、伏笔设置,逻辑串联等等很多方面一般文学家难以企及的修养。就连人物出场时的衣着、色彩搭配方面的细节,都能经得起反复推敲、研究和借鉴学习。我不是怀疑鲁迅先生的文笔,而是觉得他与曹雪芹比,怎么着,也差那么一点的吧。

直到我反复读了先生的小说《药》,才大为吃惊,并偷偷擦擦冷汗,庆幸自己之前没有胡说八道。贻笑大方是小事,亵渎了先生却是万万不值得原谅的。

朦胧中,小说《药》在高中的课本上有学过,只是那时候似乎学习的重点只在文章对封建遗毒和辛亥革命脱离群众、革命不彻底性的批判上,至于其他的,没有印象了。这里又想起中小学教科书移除鲁迅先生文章的事,私下认为这种做法不只是对鲁迅的伤害,于孩子们来说,也是一种损失—失去了伟大作品对孩子潜移默化的熏陶和影响。

小说通过明暗两条线交错并行(华老栓两口子给儿子治病是小说的明线,革命者夏瑜(秋瑾)被杀害是暗线)的方式,讲述了茶馆主人华老栓夫妇为儿子小栓买人血馒头治病的故事,揭露了长期的封建统治给人民造成的麻木和愚昧,颂扬了革命者夏瑜(其实就是秋瑾)英勇不屈的精神,指出了辛亥革命未能贴近群众的局限性。

关于《药》的写作背景这里还是有必要交代一下,这样有助于对作品的了解。《药》作于一九一九年,发表在《新青年》杂志第六卷第五号上。前文已经交代过,《药》这部小说中的革命者夏瑜其实就是民主革命运动先驱秋瑾先生。一九零七年七月六日,徐锡麟刺杀安徽巡抚恩铭失败后被俘,他的心肝被恩铭的亲兵挖出炒食。秋瑾也因此被告发入狱,并于七月十五日在绍兴轩亭口英勇就义。作者在小说中写秋瑾就义地点‘古轩亭口’的时候,用了比较隐晦的写法。

“太阳出来了,在他面前,显出一条大道,直到他家中,后面也照见丁字街头破匾上‘古□亭口’这四个黯淡的金字。”

‘古轩亭口’是浙江绍兴城内轩亭口牌楼匾额上的题字,原文把轩字省去,以□代替。□是文章里表示缺文的记号,作者这样写是有意为之。

这篇小说我阅读了两三遍,感觉好像是理解了,掌握了。但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及至后来读了研究鲁迅及其作品的学者这篇小说的研究和赏析,才明白自己有多么浅薄了。不必说文中明暗线索交织融汇手法的精妙也不必说作者通过文章所要阐明的‘歌颂、斥责、批判’的观点;也不必说作者三言五语或者一两个动作细节描写即可精准地展现人物多重性格的手法;更不必说作者高超的景物描写对氛围烘托产生的难以言说的效果,单单在色彩方面的所作的安排就已经令人拍案叫绝了。

鲁迅早在日本留学期间,就十分关心中国的革命问题。在仙台学医时,他看了日本人杀中国人而另一大群中国人却来 “鉴赏” 杀人 “壮举” 的电影以后,深切感到 “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由此他得出结论:革命的“第一要著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秋瑾烈士的被害,他更感到“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的必要。于是放弃了医学转而以笔为剑,期盼唤醒国人。但是很少有人知道他在书法和绘画方面还有很深的造诣,举个简单的例子,中国著名的学府北京大学的校徽就是鲁迅先生设计的。

他在美术上的视野和对中国现代美术发展的贡献,亦不逊于他所用力的文学领域,然而,由于其突出的文学成就,鲁迅一生中极为精彩的这部分被人们忽略了。纵观鲁迅的一生,他对美术的爱好与关注是超越常人的。如少年时期即对绘画产生了特殊偏爱,留学日本又对美术的社会价值与功能产生了足够的认识,并给予高度评价;中年时期,还积极从事石刻画像、连环画、小说插图和中外美术的研究与推介;晚年的鲁迅,为倡导中国新兴木刻运动,积极举办展览、组织木刻讲习会、编辑出版木刻画册等。_《鲁迅与美术_知网百科 》

因此有人戏谑地说:鲁迅是一位被写作耽误了的美术大师。

美术师对色彩是极其敏感的。深谙绘画艺术的作家多多少少都能把色彩的浓淡,明暗的对比以文字的方式呈现在作品里。鲁迅先生在他《药》这部小说里,以黑白为底色,以暗红和鲜红为点染和升华,描摹了一个人吃人的社会,勾勒了封建思想荼毒下麻木的众生相,讴歌了革命者敢于牺牲的无畏精神,坚信希望不会消失,华夏终将崛起。

02

小说用一段景物描写开篇:

“秋天的后半夜,月亮下去了,太阳还没有出,只剩下一片乌蓝的天;除了夜游的东西,什么都睡着。华老栓忽然坐起身,擦着火柴,点上遍身油腻的灯盏,茶馆的两间屋子里,便弥满了青白的光。”

乌蓝是黑里泛蓝,青白则是不通透的白色。这两个颜色勾勒出一幅阴沉、没有生机的画面,定下来全文的基调。

有鲁研学者之处,鲁迅作品里用的最多的颜色一次是: 白、黑和红。白黑红是不能关联,且相互排斥的颜色。这些颜色排列在一起就会引起一些紧张感。

华老栓拿了积蓄,安顿好小栓走出门去。

“街上黑沉沉的一无所有,只有一条灰白的路,看得分明。灯光照着他的两脚,一前一后的走。有时也遇到几只狗,可是一只也没有叫。天气比屋子里冷多了;老栓倒觉爽快,仿佛一旦变了少年,得了神通,有给人生命的本领似的,跨步格外高远。而且路也愈走愈分明,天也愈走愈亮了。”

这一段里依然还是有两个颜色‘黑沉沉’和‘灰白’,还是低沉的颜色。不过认真读完这一段的读者估计也会像我一样有一种奇怪的感觉:明明是晦暗的色调,华老栓为什么会觉得‘爽快’,觉得自己得了神通,如同变成了少年一般,而且还出现了‘生命’这个词?这与作者营造的低沉氛围压根不相符啊。我们还是稍安勿躁,既然鲁迅先生这样写了,自然有支撑华老栓存在这种想法的情感因素存在。看看下文能不能给出答案。

“没有多久,又见几个兵,在那边走动;衣服前后的一个大白圆圈,远地里也看得清楚,走过面前的,并且看出号衣上暗红的镶边。”

白色圆圈暗红色镶边在色调上多少有了一点鲜活的色彩了,但这一点点鲜活并不能震撼读者,震撼读者的是下面的特写镜头:

一个浑身黑色的人,站在老栓面前,眼光正像两把刀,刺得老栓缩小了一半。那人一只大手,向他摊着;一只手却撮着一个鲜红的馒头,那红的还是一点一点的往下滴。

黑是无情和绝望,红是张扬和血腥。两种颜色同时挤进画面里,无怪乎老栓在那人的眼光下缩小了一半。随着人血馒头在特写镜头里被放大,画外音跟着进来:

“喂!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诡异吗?有点。突兀吗?不突兀。因为华老栓拿着钱出来,目的就是要买这样一个人血馒头回去给小栓治病,它是小栓的药,而这个人血的所有者是革命者夏瑜的,而夏瑜的原型就是革命者秋瑾。

有何为证呢?首先夏秋都是季节,瑾瑜都是美玉。屈原有诗云:怀瑾握瑜兮,穷不得所示。而鲁迅先生以夏瑜命名还有另外一层深意。

华老栓买夏瑜的人血馒头是打算让小栓吃掉达到治愈痨病的目的,也就是华家吃掉了夏家。华和夏合起来就是华夏之意。华家吃掉了夏家,这就是当时中国的现状,愚昧麻木让华夏儿女开始自己吃自己还不自知,依然人前人后地显摆自己的,依然把人吃人当作再正常不过的事儿。鲁迅药揭露的就是这种自残骨肉还沾沾自喜的愚钝冷漠麻木的精神状态,这才是最需要治疗的疾病,但是治病的良药又在哪里呢?

当然鲁迅的目的绝对不仅仅是抨击民众的冷血和麻木,它最终的目的是呐喊出声,以震悚国人达到令他们警醒的目的。

但是现实却是革命者被杀害了,且是在一群鬼一样看客围观下被杀害的。他的生命刚刚结束,血还是热的,正一点一点往下滴,就已经变成了被交易的货物,这是死者也就是革命者的悲哀。同时也说明辛亥革命的脱离群众的不彻底性。鲁迅早在日本留学期间,就十分关心中国的革命问题。在仙台学医时,他看了日本人杀中国人而另一大群中国人却来 “鉴赏” 杀人 “壮举” 的电影以后,深切感到 “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由此他得出结论:革命的“第一要著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秋瑾烈士的被害,他更感到“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的必要。正是在这样的思考下,他提笔创作了《药》。

以上是文章第一部分的色彩描写在全文以及思想内涵中起到的作用,接下来的第二部分描写的是小栓吃“药”的情节,第三部分是茶客们讨论“药”并引出革命者夏瑜这条暗线,同时描写了花白胡子、二十多岁人,驼背五少爷等几个不同年龄,不同阶层的众生相,揭示群体人的愚昧和麻木,基本没有色彩方面的描写,直到第四部分华大妈和夏四奶奶坟场相遇,才又一次涉及到景物和场景描写。如果说第一部分景物描写奠定了作品的基调,那最后一部分的色彩则是主题的升华,他传递给读者也是传递给华夏儿女的一个理念:革命者是觉醒的先驱,他们是铁铸的英雄,华夏的希望就在他们身上。而一部分普通民众的意识(比如夏四奶奶)正处在觉醒的边缘,虽然“才吐出半粒米大的新芽”,但终究还是有希望的。

华大妈跟了他指头看去,眼光便到了前面的坟,这坟上草根还没有全合,露出一块一块的黄土,煞是难看。再往上仔细看时,却不觉也吃一惊;——分明有一圈红白的花,围着那尖圆的坟顶。

北方的清明节,大地一片寂寥,草木枯黄,只有杨柳才吐出半粒米大小的新芽。整体的感觉还是萧瑟寂寥的,怅阔荒凉的,何况这还是坟地,更多了一份悲哀。

夏四奶奶漠然看见夏瑜坟上的花圈,红白的花在这样的场景中自然也就显得扎眼了。文章写道结尾,色彩上出现了一点明快和艳丽。这明快和艳丽,与自然景物的萧瑟荒凉形成鲜明的对比。由于本家亲戚高密,夏瑜才被抓起来惨遭杀害,如今夏瑜已死,其他亲戚肯定也都躲得远远的,能给夏瑜送花圈的,除了同夏瑜一样的革命者自然不会再有其他人。花圈的颜色作为深化主题突出中心思想没有意义,花圈出现的意义在于它出现的本身。

微风早经停息了;枯草支支直立,有如铜丝。一丝发抖的声音,在空气中愈颤愈细,细到没有,周围便都是死一般静。两人站在枯草丛里,仰面看那乌鸦;那乌鸦也在笔直的树枝间,缩着头,铁铸一般站着。

乌鸦铁铸一般站着,“呀”的一声大叫。这里面不仅有颜色也有了声音,这颜色是枯草的败黄,乌鸦的漆黑如墨,枯草支支如剑,乌鸦形象刚劲有力,呀的叫声振聋发聩。“他张开两翅膀,一挫身,直向远处的天空,箭也似的飞去了。”乌鸦飞走的形象孤傲遒劲、执着决绝。乌鸦象征的是革命者的形象。他的存在令这个寂然无声的世界感到震悚。它用叫声撕开坟场的死寂,然后向着它的目标愤然孤往,它追求的终极方向,是中华民族崛起。

鲁迅的伟大不是我可以解读的,他在文学方面的造诣也不是我可以指手画脚的,但是看了研究他的学者的文章,对鲁迅先生又生出更多的崇敬之情,忍不住跑出来啰嗦两句。至于他可以与曹雪芹媲美之处,不胜枚举。比如华老栓父子同名的设计,暗示下一代的小栓们依然与老栓们一样思想麻木。“栓”字有不通、堵塞的之意,另外这个字左边“木”右边“全”,都是在谕示全然麻木之意。只一个名字,鲁迅先生就能令人反复推敲,而且越推敲越是心惊。

至于胡诌的几句关于色彩描写在《药》这部作品里不可小觑的作用,是我自己的一家之言,希望没有亵渎了这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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