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新编》——聊聊历史上著名的刺杀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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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是个了不起的作家,不过大家熟悉的更多的是他的杂文,他的小说也就是故事,反倒不怎么熟悉。知道的最多的恐怕就是《阿Q正传》,其实鲁迅还有很多故事作品,比如《药》、《肥皂》,但这些都是针砭时弊的讽刺之作。

《故事新编》则别出一格,它是鲁迅晚年的创作的一个故事集,题材都是传说、神话和历史的演义。我最早看《故事新编》是在高中,这个集子有8个故事,最吸引我的还是《铸剑》!

《铸剑》是个刺杀故事,写的是个叫眉间尺的少年,父亲被残暴的国王杀死,但是却给眉间尺留了一把宝剑,让其长大成人后为其报仇。

刺杀一国之君谈何容易,何况国王已经知道这事,正在画影图形全国通缉他,他自感能力不足,正巧遇上一黑色人,说愿意帮他忙,但前提是要他的头和宝剑。

眉间尺二话没说,斩了自己的头,黑色人拿着他的头和宝剑,去见国王。他跟国王说,自己有个好把戏,但要一个煮沸的锅。

国王应允,当锅里的水煮沸腾后,黑色人将眉间尺的头放入锅中,眉间尺的头到锅里后,立刻欢快的游动,还给国王唱赞歌。

国王很高兴,想临近锅前观看,不想黑色人突然出剑将国王的头砍下,随后他又将自己的头砍下,这下三个人的头一起落入锅中。

黑色人和眉间尺两个头,在锅里同仇敌忾,使劲撕咬国王的头,直至将王头咬死!最后,三人的头被沸水煮烂,不能辨认,最后一起合葬。

哎呦,当时,读这个故事感觉太离奇了,从此也就对刺杀故事有了兴趣。

所以呢,追随大师的步伐,我也演绎一把历史上的刺杀故事。

历史上的刺杀故事多了去了,一本书都写不完,限于篇幅我只能选一个集中论述。考虑再三,还是决定选一个知名度高,又有点趣味并值得探讨的故事来写。

这个故事不是别的,就是晚清赫赫有名的四大疑案之首——刺马案!

刺马案就是刺客张文祥刺杀两江总督马新贻案,这在当时可是大案。马新贻什么身份,按照现在的官位类比,相当于两个省的军分区司令外加书记。

但这个案子之所以奇,就奇在这么一个大谋杀案,审理过程虎头蛇尾,朝廷对外昭示也语焉不详,多有矛盾。

所以难怪后人多有演绎,戏曲就不说了,电影就有两部,一个是张彻的《刺马》,另一个是陈可辛的《投名状》。

大家如果看过这两部电影,就会发现,两个人讲的故事并不相同。这可以理解,每个人对这一历史事件的看法不同,讲的故事也不同,事实上我跟他俩讲的也不同。

接下来,我就讲讲逸雨版的刺马故事。

先从被害人马新贻谈起!

马新贻27岁中进士(和李鸿章是同年),可以说是青年得志,但在仕途上,不像其他人,他没有进翰林院先做几年编修,然后在中央各部慢慢熬着,等着入阁的机会,而是直接下基层锻炼。

人家进士出身,下基层也是先从县长做起,但说来倒霉,没干多久,闹起了长毛贼——太平军,当时他在安徽,作为一县之长,守土有责,所以开始干武将的活儿。

你还别说,刚开始还打了几场胜仗,朝廷嘉奖,被升了职,当了知府。结果太平军名将陈玉成来了,他那点军事才能怎么能打得过陈玉成呢,结果可想而知,城坡被俘!

好在当时太平军没人知道他的知府身份,就把他当普通清兵关押起来,马新贻挺神,期间策反了还是长毛贼的张文祥、曹二虎,和另一个小头目。

结果,这三人保着马新贻,拉着自己的队伍归顺清廷了,期间四人结拜为异姓兄弟,发誓同生共死,共享荣华。

后来,马新贻虽然在剿灭太平军上没下什么功夫,但是官却越做越大,渐渐的开始瞧不起这三个异性兄弟了。这可以理解,官场很讲究出身的,人家正规的科举出身,你们都是山贼草寇,一天到晚称兄道弟,成何体统。

张文祥这个人很敏感,就找曹二虎商量离开马新贻,曹二虎是个官迷,听不进去。张也无奈,后来曹二虎携家眷搬进了府衙(相当于现在的政府大院吧),结果他的媳妇被马新贻看中了,可以说一见钟情,迷的哈喇子都快出来了。

心动不如行动,既然看上了就得上床败火,于是马新贻有事没事就给曹二虎支开公干,他呢,则和曹二虎的老婆床上私干!(话说,曹二虎的老婆也不是什么贞洁烈妇)

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事让敏感的张文祥发现了,他告诉了曹二虎,曹二虎怒发冲冠,磨刀霍霍,准备报仇——杀他老婆。(说实话,我也不知道这是什么狗屁逻辑!)

但是被张文祥给拦住了,说“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你要一杀嫂子,咱们兄弟不就掰了。算了,马大哥既然这么喜欢嫂子,就送给他得了。'’曹二虎一想也对,这人情做下来,马大哥得多高兴,说不定又得升我职呢,于是高高兴兴找马新贻提送老婆的事去了。

没想到马新贻挺能装逼,曹二虎刚一提这事,马新贻就把脸沉了下来怒斥,“胡说八道,一派胡言,我跟xx冰清玉洁,怎可能有如此苟且之事,你还不给我退下!”

曹二虎被骂了个丈二和尚摸不到头,于是找张文祥商量。张文祥说不好,大哥既然顾及脸面不承认这事,说明他想对你背后下手,你还是赶紧跑吧。

曹二虎不听,说我是朝廷命官,跑什么跑。大哥现在不听,是我说的太突然,他一时接受不了,等过一段时间,我再提,他就接受了。

两天后,马新贻又安排曹二虎公干,这次是要他去某地有司提一批军火。张文祥闻讯后,坚决不让他去,说这是个圈套,在半路上恐有不测。

曹二虎当然不听他的,说大哥过几天还要升他的职呢,执意要去。张文祥无奈,私下找到老四,暗中保护曹二虎,没想到一路上果然风平浪静。

只是等曹二虎到有司提军火的时候,出事了,有司主官说,现已接到大帅(马新贻)密报,曹二虎准备提取一批军火资助捻军,让其立即擒拿处斩。

这下坏了,曹二虎不容分说被拿下,推到外面就斩了。

张文祥得到消息后,对老四说,大哥背弃盟约,不仁不义,咋俩去干掉他!

老四吓够呛,马新贻是朝廷一品大员,杀他什么罪过,况且他跟马新贻走的还挺近,所以断然拒绝。

张文祥见当初的结义就跟刮风一样,于是就跟老四割袍断义,走了!

他这一走,就像销声匿迹一样,好多年都没有消息,等他再出现的时候,就是来两江总督府行刺马新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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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九年七月二十六日,身为两江总督的马新贻去督署西边的校场检阅部队,期间兴致很高,自己还打了几枪,射了几箭。

检阅部队完毕,在亲兵卫队的护送下,回总督府。行至半路,忽然有人拦路上前,亲兵拦下后,马新贻发现是自己的一个同乡,这人是个武举人,想找马这个老乡谋个差事,可马并不是太喜欢他,就给他一些钱,想打发他走。

见他又来,马新贻很不高兴,说了句,”上次不是给过你钱了嘛!”,就独自一人走开了。

眼看快到府衙的时候,突然又闪出一人,这人一身军人打扮,上来就单膝跪下,“给大帅请安!”

马新贻寻思着,这人谁呀,就让其起身,等看清来人长相,一下子愣住了,原来是已经多年没有消息的结拜兄弟张文祥。

张文祥趁着马新贻迟愣的机会,一只手抓住他的官袍,另一只手的匕首就捅进了马新贻的胸膛。张文祥的刀子有毒,而且为了保证杀伤力,他还在里面拧了一下,马新贻说了句“扎着了”,即刻倒地!

张文祥见自己得手了,也不逃跑,这时亲兵上前一哄而上把他拿下,张文祥大义凌然说了如下的话,“我叫张文祥,一人做事一人当。马新贻不仁不义,养兵千日,用在一时!”

马新贻被抬到府衙,请省城最好的大夫医治。中医治外科病,这不扯嘛!马新贻又熬了一天,第二天不治身亡,震惊晚清的第一大案——刺马案公之天下。

堂堂一个两江总督青天白日被人捅死了,这可是个大新闻,一时间人们议论纷纷。既然马新贻已经死了,议论的方向自然是张文祥为什么杀马新贻,以及背后有没有人主使。

关于张文祥为什么杀马新贻,前面我已经说了,至于背后有没有人主使,这个还真有,但是具体是怎么主使的,还有待史学考证。

既然有人主使,那么接下来的一个问题就是,具体主使人是谁?

具体主使人是谁也待考证,但是总负责人是湘军统帅——曾国蕃应该分歧不大。至于湘军为什么做这起注定引起政坛震动的谋杀大案,那还要从慈禧和曾国蕃君臣二人自太平天国平定以来,就开始的明争暗斗说起。

提起曾国蕃,慈禧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没有曾国蕃,大清的半壁江山就没了,我们孤儿寡母得感谢人家!”

可那也就是个客气话,说给外人听的,真实情况是,大平天国刚一平定,慈禧当然要嘉奖了,曾国蕃被封了侯,弟弟被封了伯,但紧接着就要求裁军。

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功高盖主引来杀身之祸,这是历史上经常上演的戏码,曾国蕃通读史书,当然不会不知道,所以很是担心。

于是有属下劝进,与其被削了兵权坐以待毙,不如反了算了,我们拥戴您取清廷而代之!

这一提议得到很多部将亲信拥护,曾国藩犹豫不定,要不说慈禧是个了不起的政治家呢,她好像猜定曾国蕃会犹豫似的,在这紧要关头给他送来了一个亲提牌匾——帝国柱石!

曾国蕃看了看这个牌匾,沉思良久,最后还是说服部将亲信裁军。这一回合,应该说慈禧赢了,因为慈禧猜透了曾国蕃这种传统士大夫在乎名节:你想,你要是不反,你是帝国柱石,青史扬名;你要是反了,你就是乱臣贼子,万世唾骂!

按理说我裁军了,你就别猜忌我了吧,如果那么简单就不是伴君如伴虎了,慈禧没多久将曾国蕃从两江总督的任上调离,调到直隶任总督。

这表面上是提拔曾国藩,因为直隶是护卫京师重地,在这里任总督得是朝廷非常信任的人才行。但慈禧这么做显然不是,她其实是把曾国蕃捏在自己手心了。

慈禧的意图很明显,两江地带遍布你的亲信部将,虽说已经裁军了,但都是两湘子弟,你要想做事,还不是招之即来的事呀!

而直隶就不一样了,那是天子脚下,都是朝廷的人,你来了也就是个光杆司令,好对付。

曾国藩一想,我都裁军了,再去直隶无非是给你做个人质,做就做吧,这下你该放心了吧!

慈禧没有放下脚步,她把马新贻从闽浙总督的任上调来,去做两江总督。且不说,两江一带的曾国藩部将是否听命,慈禧还给马新贻安排了一个活——查寻南京城破后,太平天国财宝下落。

太平天国是一个政教合一的邪教组织,当时起事的时候,口号喊得很好,要建立“有田同耕,有钱同使,无人不均匀,无人不保暖”的理想社会。

可实际上根本不是那么回事,还是按照等级来的,以天王洪秀全为首的各级头领们,那无一不过着骄奢淫逸的生活,天王府的女人们,从嫔妃到宫女个个开裆裤,随时供天王淫乐。

金银财宝就更别提了,民间传说,各大王府搜刮来的财富车载斗量。大清的财政从道光时就开始亏空,经过咸丰一朝的内忧外患,到慈禧孤儿寡母接手的时候,已经穷的都揭不开锅了。

所以,慈禧想着等拿下南京城,可得充实一下国库,万万没想到的是,美梦没有成真,一分钱没得着。

当时,很多人都怀疑让湘军给私吞了,慈禧当然也是不干,就问曾国藩怎么回事。曾国藩说破城之日,城内发生大火,各大王府在火海中付之一炬,让人查勘之后,没有发现财宝,可能都烧没了吧。

慈禧当然不信,但是当时不是发作的时候,所以也就没说什么,现在将曾国藩调离老巢,她准备让马新贻帮她调查这个事。

至于慈禧为什么选马新贻做这件事,一是她觉得马新贻跟湘军没有什么瓜葛好下手,二是她觉得马新贻精明能干,能帮她办好这件事。

有人说,马新贻既然这么精明能干为什么还干那种不仁不义的事,其实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人都是多面的,而且面对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表现,对待上级当然要兢兢业业,对下级也许就未必了。所以他的精明能干,可能就是为了讨上边欢心(比如慈禧和吏部),为自己捞取政绩。至于说老百姓看么看他,其实他是不怎么上心的,那都是副产品。因为政治学中有句名言,权力只对权力来源者负责!

未经朝廷允许,私自侵吞赃物这可是大罪,所以马新贻接到这个任务后,非常害怕,据说从宫里出来后,额头都是冷汗。

但是圣命难为,所以赴任之前将兄弟叫来交代后事,“我此去赴任前途未卜,如有不测,息事宁人,千万不要赴京告状!”

要说马新贻还真是精明能干,赴任之后先练了三营亲兵,装备一水的洋枪、抬炮。有了自己的人马后,他开始执行上级交办给自己的任务了。

问题是先从哪里下手呢,就从被裁掉的那些军人下手。湘军作战虽说勇猛,但作风很差,很多被裁撤的军士,并没有回家务农,而是成了散兵游勇,到处打家劫舍。

由于两江一带做官的大多是他们的老上级,所以对这种事也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假装没看见。但马新贻一来就不一样了,一经发现就立刻抓捕,严厉打击。

马新贻做这事是一箭双雕,一来可以借此安民为自己赢得声誉,二来,也是最主要的,他想从这些人口中翘出太平天国财宝下落的线索。

应该说,马新贻的这个调查方向非常正确,如果有私吞财宝这件事,那在湘军内部不可能藏得住,或许裁军的遣散费中就有这笔财宝呢。

问题是到底湘军到底有没有侵吞这笔财宝,还是真像曾国藩说的一把火给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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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太平天国的财宝绝对是被湘军给私吞了。那接下来的问题是,曾国藩为什么要撒谎,他难道不明白这根本骗不了慈禧吗?(其实,你还别说骗不了慈禧,举国上下相信曾国藩说法的也不多!只是慈禧都没说什么,别人更没资格说什么了。)

曾国藩当然知道瞒不了,也正因知道,才不得不这么做。要理解这一点,还要从中国人吃人血馒头的历史说起。

鲁迅曾在小说《药》中,写了这么一个故事,晚清一个叫夏瑜的仁人志士,为了国人的解放事业,挺身赴死。失败后,不但没有得到他想救助的国人——老栓子、小栓子们——的同情,反倒被老栓子用他杀头后流的血,做成了人血馒头,给小栓子吃(治肺痨的病)。

这是民间吃人血馒头的故事,其实国人最早吃人血馒头不是从民间开始,是从官场开始的,至于为何先从官方开始,是因为不是所有的人都配被吃人血馒头。

那什么人才配被吃人血馒头呢,那得是人类社会中的一个稀有物种——侠!

侠有普通人不具备的两个特征:

1.具有家国情怀,不计报酬追求某种社会正义。就这点而言,侠很像马斯洛需求层次论中的,自我价值实现者。按照这一标准,《水浒传》里的人物大都不是侠,因为他们既缺少家国情怀,同时又不追求社会正义。《水浒传》中的人物,有的是兄弟之情,追求的兄弟之义。

这层次跟侠一比就差多了,侠心里装的是整个天下,为天下苍生可以挺身赴死;《水浒传》中的人物最初是古惑仔,到梁山聚义后,变成了一个黑社会组织。他们有情,但是是兄弟之间的私情,他们有义,但是是兄弟之间的私义。

侠和这些人的关键区别是,侠对陌生人有责任,而这些人只对熟人(亲人、朋友)体现责任,甚至可以为了这些人,去伤害陌生人。

(水浒传里这帮豪杰们,虽说竖了个“替天行道”的旗子,但是看完整本书,替天行道的事真没干多少。他们杀人基本都是为兄弟而杀人,兄弟对错,其实他们是不关心的。至于其他人就更不关心了。

比如,江州救宋江劫法场,李逵杀的兴起,将路两旁看热闹的,用板斧连排削掉脑袋。这种不分青红皂白的事儿,侠是干不出来的。其实,通观水浒传,真正能称侠的也就是鲁智深,所以作者最后让他全身而退,而且还成佛了。)

2.有本事,这是侠不同于普通人的第二个特征。本事这个词概念比较宽,对追求社会正义而言,大本事,要文能治国,武能安邦;小本事,要文能主持公道,武能为弱者打抱不平。通常而言,有本事的人,都是领导能力、组织能力,鼓动宣传能力非常强的人。

你想,你要是侠,你会去哪里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呢?那肯定是官场了,还用说,那影响力多大呀!所以最初,大侠——能谋国的——都从政做官。

侠做官都是谋国不谋身,只考虑天下苍生,不考虑个人安危,所以很容易在官场得罪人,得罪人就要遭报复,所以吃人血馒头就开始了。

第一个被官场吃掉的大侠就是——岳飞。北宋末年,金人犯我中华,烧杀抢掠,肆虐中原。朝廷腐朽黑暗,无力抗金,北宋人民水深火热!

岳飞怀抱精忠报国的伟大理想,奋而从军,从最初追随宗泽,到自己组建岳家军的十余年间,同金军大大小小进行了数百次战斗,所向披靡,不但稳定了宋高宗在南方的统治,还收复大片祖国河山,解放的亡国奴更是不计其数。

可是因为他的主张(直捣黄龙,迎回二圣),让赵构有皇位不保之瘐,赵构就联合秦桧等一般弄臣以“莫须有”的罪名给弄死了。

这人血馒头吃的,真是一点人情味都没有。

就拿赵构来说,于公,岳飞对大宋朝有功,否则说不定就亡国了。于私,岳飞对赵构有恩。要不是岳飞,南宋的江山根本稳定不下来,赵构还得像以前一样,被金人追的东躲西藏,最后没辙跑到海上漂着。

对秦桧这帮弄臣来说也一样,他和老婆之前做过俘虏,按照金人对待战俘的风格,秦桧和老婆应该没少受辱,下流的想,双双被做过三通都不是没可能。(赵构母亲还跟金人生了几个孩子,他们这些做官的又算得了什么。)

所以岳飞的成功应该是帮他们出气才对,另外,如果岳飞不抗金,大宋朝彻底完蛋,他即使甘心做汉奸卖国贼,也没国可卖呀。

可吃人血馒头的人就是这样,既忘恩负义,又短视。

第二个被吃掉的大侠是明朝的于谦,这个几乎跟岳飞差不多。第三个是张居正,张居正的命运稍好一些,是死后才被吃。

第四个是袁崇焕,袁崇焕的人血馒头由于是官场和民间一起吃,所以吃的最干净,可以说吃的连渣都不剩。我读明史的时候,读到袁督师时常掩卷流泪:你说这么一个人,为了大明朝的安危,披星戴月、凄风苦雨、刀头舔血,最后竟处以极刑,被北京老百姓生吃其肉,何其悲哉!

袁崇焕的死,可以说官场上的侠从此就绝迹了,而且这事儿对士大夫影响很大,以前他们以侠为楷模——谋国不谋身。

袁崇焕一死,即使有情怀的士大夫也改变了作风,变成了既谋国又谋身,比如曾国藩和其后的李鸿章。

当然他们还不是最差的,等到袁世凯的时候,就变成了不谋国只谋身了。

曾国藩之所以纵容部下私吞太平天国财宝,主要是出于谋身考虑。所谓,图财就不图权,岳家军“饿死不拆屋”,你说这样军队能不让朝廷猜忌嘛!曾国藩则不同,纵容部下烧杀抢掠,现在又侵吞赃物,说明我们只爱财,不图权,所以慈禧你就别猜忌我们了。

另外,作为领导你要团结人,不能光用价值观,你还得有经济利益辅助。你看岳飞被杀,就没见岳家军说zao反的,但你慈禧要杀曾国藩,湘军肯定会反,因为那是他们的衣食父母。

想当初,曾国藩筹办团练,朝廷并没有给钱,都是自己筹的,就是后来朝廷发饷的时候,也是常常不足,所以在湘军眼中,是曾大帅在养活他们。

而曾国藩敢于纵容湘军吞下这笔钱,就是进一步从经济上团结这帮人,增加跟朝廷叫板的筹码,当然目的也是为了谋身——保护自己和家族的人身安全。

可慈禧对曾国藩做的种种谋身举动毫不领情,这下把曾国藩逼到墙角。本来因为天津教案的事,他已经名望受损了,这要是私分太平天国财宝的事再捅出来,丢官罢职不说,辛辛苦苦积攒出来的名望算是彻底赔进去了。(以慈禧的政治智慧,打击曾国藩的声望,和追缴财宝是目的,处罚曾国藩倒不重要。估计到时也就是以管教下属不严之名,罢其官,以示体恤!)

但对曾国藩来说名望就是一切,何况一旦事发,他的部将亲信们未必都能保全身家性命,所以就必须得还击了。

高手过招很讲究技巧,你不能说慈禧指示的马新贻查散兵游勇,我就护着散兵游勇,人家既然从这里下手,肯定是占着理了,你要是护着反倒会越陷越深。

但另一方面,你也不能不管,因为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一旦你不能保护你的羽翼,雪球就会越滚越大,最后就会滚到主帅曾国藩这里。

所以曾国藩用了政治高手通常的手法——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主要是找慈禧身边人毛病,并攻击他,从而迫使慈禧停手。这个慈禧身边人当然是马新贻了!

我猜测张文祥离开马新贻后,一直在外流离失所,想必生活很不容易。一个巧合机会结识了某湘军领导,这湘军领导久经沙场比较识人,一看张就是一个死士,值得结交,所以就像燕公子丹巴结荆轲一样,给养了起来,以备不时之需。

马新贻一查散兵游勇,两江一带的湘军老上司不可能不知道,想必肯定很生气,因为不给他们面子嘛。

另外,由于私分赃款,也很害怕,所以必欲除之而后快。(何况,刺马之前还发生很多不愉快,比如湘军首领,江苏巡抚丁日昌的儿子因为在秦淮河嫖娼打死人,被马新贻查办,本来已经到手的知府被免,成了白丁)

所以,刺马就提上日程,问题是谁当杀手,想必大家碰头之后,那个结识张文祥的湘军领导就说,我有个朋友张文祥可做此事。

至于这个湘军领导为什么有这自信,也许张文祥之前就跟他提过想杀马新贻,也许没提过,但是他相信张文祥会帮他做。

像张文祥这种对义字有着近乎某种宗教情结的死士,你不用直接说让他杀马新贻,你只需说,“兄弟犯了点事,被马新贻盯上了,非要置我于死地,现在不是他死就是我亡!”

我相信张文祥肯定会挺身而出,“兄弟,你放心,我会让他死的,我正想杀这个不仁不义的狗官呢!”

杀手也有了,接下来就谋划具体的刺杀方案,等一切准备就绪后报湘军统帅曾国藩,被逼到墙角的曾国藩发现也没有别的好法子,就同意了。

于是晚清惊天大案——刺马案就爆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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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仔死了,慈禧非常生气。不过还是得走法律程序,所以刺马案最初是由县府一级的官员来审理的。这些官员要是审理小老百姓的案子行,这是政治案子,而且牵涉的人物级别又非常高,他们哪审的了呀,得听上边指示。

问题就出在这儿了!

在审理过程中,张文祥交代了马新贻霸占义兄曹二虎的老婆,并设计杀害曹二虎的经过。你说这事能上报慈禧吗?

马新贻是慈禧重用和提拔的人,结果被发现是这么一个货色,慈禧作为领导负有失察责任,古代的皇帝最怕别人说自己是昏君,慈禧虽说不是皇帝,但意思也差不多。

我说过袁崇焕一死,都是明哲保身的主,所以这种事绝对不能跟慈禧说。

为了维护慈禧的圣明,那就只能说张文祥栽赃陷害,诬告马新贻。张文祥刺杀成功了,不就说嘛,“养兵千日,用在一时!”挖挖幕后真凶,说不定还真是栽赃陷害。

但这事他们也不敢干,且不说他们作为两江的官儿是否和湘军有牵连,就是没牵连,为了保住自己小命,也是捂盖子的好,你想幕后真凶连马新贻都敢杀,他们这一级别的小官就别提了。

你看到了嘛,对于审理案子的官员来说,这时的上级是多头的:一方是慈禧代表的朝廷(主要是马新贻的亲信和家属;另一方是曾国藩代表的湘军。而且最要命的是,两个上级的态度截然相反!

虽说,这两个上级没有直接对他们表明态度,但在官场上混,这点嗅觉肯定是有的。

但是按照法律程序,你又不能上不上报,所以就以张文祥“言语支离”——说不清楚——为由搪塞,慈禧接到这个上报很生气,但她也知道他们审不了,所以换了人。

慈禧首先选的一个人是个驻两江地区的将军,这人叫魁玉,是个旗人。慈禧寻思着,你是个旗人,又是将军,怎么也有点胆吧!而且为了给魁玉壮胆,她随后又安排漕运总督张之万与他一同会审。慈禧选张之万的目的是,张之万是马新贻同年(相当于现在同学吧),她希望张能念及同年之情,为马新贻讨回公道!

没想到这俩人都是怂人!

先说张之万,他接到圣旨的时候还在外地,一听是这事,吓尿了。当时他满脑子不是想着给同年讨公道,而是赶紧挑选几百亲兵护着自己。

在去会审的路上,走的慢慢腾腾,就是在野地里上个厕所,也得几百亲兵围成一圈护着。

张之万之所以走的这么慢,是希望在他到达两江治所审理案子之前,魁玉能把这案子审完了。魁玉也和张之万一样,早吓尿了,这个烫手山竽绝对不能自己一个人接。

所以他虽然早于张之万接手这个案子,但是在张之万到达前就没怎么开展这项工作。

既然两人都不想单独接这个烫手山芋,那就一起审吧!

其实两怂人碰一块也倒好办事了,他俩的处境跟之前的小官差不多,唯一不同的是得给慈禧一个过得去的说法。(当然,这个说法不能得罪曾国藩的湘军)

所以两怂人审完了张文祥就开始编故事,其实,你要是看过他们编的故事,就能发现是在张文祥的口述上改造加工的。

他俩编造的故事是这样的,张文祥的老婆被一个人拐跑了,为此张文祥找时任闽浙总督的马新贻告状,结果马没受理,所以张记恨在心。另,张文祥还通海盗,而马新贻在剿灭海盗的过程中杀死不少张的同伙。两件事让张文祥气愤难平,最终铤而走险,刺杀了马新贻。

这个故事编得挺好,但是马新贻的亲信很不高兴,建议对张文祥用刑查出幕后真凶。但是这两个怂人才不上当呢,查出真凶你们爽了,我俩小命没了,所以就以“罪犯未明正典刑,就死于狱中颇为不妥”为由,拒绝!

慈禧看了这个故事后,非常震怒,派刑部尚书——郑敦瑾直接查办此案。郑敦瑾为人耿直,做官以来查办不少大案,要案,深得慈禧信任。

当然,慈禧也知道这事曾国藩脱不了干系,所以又下旨让曾国蕃即刻赴两江,与郑敦瑾一同会审此案。那意思是,如果郑审出点什么眉目来,看你怎么办,难不成眼皮底下干掉郑不成?

曾复命之前要求面圣,主要是想摸摸慈禧的底。慈禧也想摸他的底呢,所以就同意了。

君臣见面后,慈禧就问,“这案子很奇呀!”

那意思,“快说,是不是你干的!”

老奸巨猾的曾国藩当然否认,他回复说:”很奇!“

那意思,”不是我干的,你别冤枉我!“

紧接着,曾国藩又探听慈禧口风,“你看这案子怎么处理?”

慈禧没有直接回答,只是说“马新贻做事得当,为人机敏!”那意思是,这人很好,看你怎么给我一个交代吧!

曾国藩面圣后,即刻去两江,路上他跟张之万差不多,磨磨蹭蹭,不过即使这样还是赶在郑敦瑾前面到了。

郑作为刑部尚书按照现在的职位,相当于公安部长,兼最高检察院检察长,兼最高法院大法官,事务繁多,所以晚到。

不过到了之后,就立刻提审张文祥,一连审了14天,应该说已经了然于心了。

不过,也就这时候,我猜他也对官场萌发退意了——因为真是太黑了,而且还猥琐!

就拿曹二虎来说吧,老婆跟人通奸,都戴绿帽子了,居然为了升官,双手奉上,这还有脸嘛!马新贻更是混蛋,你睡了人家老婆本来就够无耻了,人家主动奉上不要也就算了,还杀人家,这不是既当婊子又立牌坊嘛!

曾国藩这边也是,马新贻作为朝廷大员,你说杀就杀,还有点法纪观念吗?当然,慈禧也不是好鸟,人家曾国藩为大清国卖了这么多年命,总没完没了的干什么?

虽然张文祥不会说招幕后主使,但背后这点事马郑敦瑾能猜得出来,想必缕清这点事后,他也不想追查幕后真凶了,因为根本就没好人,也追求不了心中的正义。

甚至这时候他开始同情张文祥,因为按照传统价值观,就他还有那么点正义形象。何况他和张文祥在这场历史大戏中都是棋子,唯一不同的是,他俩所站的队伍不同。

这样想着,他就想给张文祥减刑,因为之前魁玉和张之万给张文祥定的罪是谋大逆处极刑——凌迟。但就这事,居然没办成,被一直以来都没怎么说话的曾国藩给恶心了一把。

曾国蕃不但不同意减刑,还增加了一条——剖心致祭!曾国藩为什么做呀,就一条,给慈禧一个交代!

但也正因为如此,才让郑敦瑾恶心。张文祥的罪过,虽说死是一定的了,但是砍头行不行,腰斩行不行,为什么非得凌迟,而且还要加上剖心致祭!别忘了,张文祥可是给你卖命的,你这样做有良心嘛!

曾国藩做事要是处处讲良心早就被吃人血馒头了,但是作为理想主义者的郑敦瑾受不了,所以他只能选择理想主义者经常选择的路——归隐。

审完这件案子,郑敦瑾也没回京赴命,半路就辞职回乡了。

应该说事情发展到这儿,慈禧算是输了。清廷自太平天国以来,腐朽虚弱让国人一目了然,所谓的权威只是一个花架子,刺马案后,曾国藩和湘军毫发无损,这个花架子也没了。

自此,外重内轻格局渐成,乃至以后的东南互保和军阀割据都是肇端于此。

刺马案作为一个历史故事,讲到这儿也就算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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