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得那个疾步走来的男人。他正穿过烟草大楼的内置走廊,走向我们小城最繁忙的马路。
他走的很急,手里拿着手机,跟人说,马上就到。
他经过的时候带起了一阵风,那风扑面而来,来不及让我说一句“你好”。我愣了片刻,突然觉得,要有礼貌。于是转身朝他跑去,他走的太快,过了走廊,到了路边,上了车。我想我是追不上了,但我不想停下来。
很久没跑步了,这一跑让我觉得气喘。路口的红灯换成了绿灯。我能看到两米之外,隔着副驾驶的暗沉玻璃,他的侧脸。
来不及了我想。前面的车开始动了。可是我想把这招呼打完。于是,我朝那副驾驶挥手,挥的幅度超出了我的习惯。
我觉得,他会看到。
——想来,是十年前了。
那时我家住在学校百米开外的一幢老旧楼房里。楼下有一个花园。春天,会挤满花朵。我那时并不觉得繁花似锦很美,觉得喜欢春天一点都不酷。如今年龄大了,倒觉得春天可爱。
放学,他和我同路,我们会一起经过花园。花园边有个小卖部,他会在那里买一瓶可乐和一块脆香米巧克力。巧克力是给我的,我拆巧克力包装,他在一旁拧可乐瓶盖。太阳开始落山的时候,我们就穿过布满紫藤萝的走廊,其实那紫藤萝只在春天开花。可记忆中,它一直开在那里。每到走廊尽头,他总会说“快回家吧。”
那样的日子缓慢柔长,让人以为没有尽头。可事实不是如此,我明白这一点是在某个并不特别的放学傍晚,我们穿过紫藤萝走廊,他说“快回家吧。”
可是第二天,他没有像往常一样出现,第三天没有,第四天没有。
一直都没有。
直到刚才——
我觉得,他会看到。
果然。
“昼溢?”车子开始启动,副驾驶的侧脸转过来,愣了愣,摇下了窗。“你怎么在这?”后面的车子在催,车子开出一米远了。他探出头来。
“我家住这。”
“快回家吧。”车已经开走。他在挥手。
我站在原地,高兴得像个傻子。
于是,原本不需要走这里回家的我,开始用各种理由多走上一千米来路过这里。
这让我想起十年前那个迎春花黄得耀眼的午后。我的校服袖子里藏着果汁和薯片,帆布鞋在水泥地上摩擦出令人心烦的声音。我只在心不在焉时这样走路。
爬上楼梯,转弯就是走廊,我看见那个女人,站在教室门口的迎春花坛前。她个子很高,头发很短,是利落的黄色板寸。看起来一点都不友好。我心想学校里怎么会有这样的人。
可这样的人,竟然是来找我的。
她拦住我:“是昼溢吧?”
我惊讶于她对我的熟识,并在她向我走近时感到恐慌。她拽起我过长的校服袖口,我的手露出来,手心还攥着一盒果汁,她愣了愣。
“我们小雨两天没回家了,你一定知道他在哪。你把这个带给他。”
然后她把一张卷成卷的纸条塞到我手心。我顺势抬头,看到了女人眼神里的可怜。
我来不及摇头跟她说我不知道,她就消失在走廊尽头。
那纸条上写着“小雨,快回家吧。”
我像个肩负使命的使者,一心要把纸条送达。
于是,原本放学只要走上百米就到家的我,开始用各种理由晚归。我去寻过公园广场,寻过河流山坡,也寻过网吧旅馆游戏厅。这让我每天回家的时间晚了不止一小时。然而结果是并没寻出个结果。
直到有一天,突然在楼梯间被绊倒,一转头,看见笑着靠在墙壁上的他。
你回来了!
回来了。
不走了?
不走了。
可是一个星期后。他在小花园边说了那句“快回家。”
他消失后的很久一段时间,我都无法释怀这样的告别,觉得这告别未免太过潦草。
“这么巧。”
“下班了?”
“是啊。”
“快回家吧。”
很多年后的烟草大楼前,时常这样假装路过,偶尔这样碰面招呼。觉得自己颇有心机,却依旧乐此不疲。
他还是会说“快回家。”我还是会和他挥手再见。只是问候的语气如同路人。这让我错觉我们大概昨天才萍水相逢。
终于有一天,我开口问起当年的不告而别。
我找过你。
我知道。
我们去了香港。我妈带着我。她离婚了。
他停了停,像要开始一段准备了很久的演讲。
我那时不想走。所以离家出走,我知道你找过我,其实我就在你家楼下的网吧。我甚至看见你进来的样子。真的还蛮突兀。
我也知道我妈找过你,她找你是因为觉得你是我不肯走的原因。
我那时觉得自己单枪匹马,勇敢得像个超级英雄。大人告诉我可以留下来时,我沾沾自喜,觉得胜利得理所当然。我都准备要告诉你为了留下来我做了多少努力。但其实那年的自己还幼稚至极。第二天要走,前一天还被蒙在鼓里。大人大概觉得十六岁,能有什么别离。我来不及告诉你。有时候我在想,如果当初不反抗,说不定倒还有机会跟你告别。
有一瞬间,我从他背对夕阳的样子里,看到了那个十六岁的少年。
我突然想起那日站在马路边朝着副驾驶挥手的自己,恍然明白,我不是想把招呼打完,而是,在等他补我一个告别。
有的告别太早,还太小。我们以为会承受不了,年龄大了,发现也不过就微微一笑。
“对了,我要结婚了,在下个月,”他说:“时间不早了,你快回家吧。”
我看了看天空,太阳正要落山,又是个百花齐放的春天。
后来,我不再绕路路过烟草大楼,也没再遇见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