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爱过“吴秀波”:第三者上岸记

图片发自简书App

文/婉兮  图/网络

1

我的那位大叔,比我年长22岁,是一家知名企业的高管。

认识他的时候,我刚刚上大学。因为家里穷,常常利用周末去兼职;又因为没经验没技术,做的往往是发传单一类的简单活儿,辛苦一整天也赚不了几个钱。

按理说,一个发传单的临时工,是不大可能接触到高管的。

可事情就真的那么巧。

那天他来展会检查时,我正蹲在角落里扒盒饭,对周围的熙熙攘攘人声鼎沸全然不知,更不知他的目光忽然移了过来——

画面一定非常不美好:

我穿着牛仔裤白T恤,头发草草梳了个马尾,大口吞咽不顾形象。脸上兴许还出了汗出了油,怎么看都不像能做情人的料。

所以,当大叔把要求提出来时,我是一脸懵逼的。

他轻描淡写地解释:“你让我看到了20多年前的自己。”

这是一句有故事的话,藏着不忍卒读的过往,又带着些同病相怜的悲悯。我猜,他口中的“包.养”多少也含了些同情的比例,当然,占了上风的是欲望。

我算不上大美女,但正处在娇艳欲滴的年纪,薄施粉黛也算见得了人。每个月花点钱来买,其实也没那么吃亏。


2

开始时,我不同意。

不是嫌价格低,而是本能地抗拒这类交易。毕竟也读着圣贤书长大,无法堂而皇之地出卖身体和爱情。

然而第二个学年开始时,我爸在打短工的工地上出了事……

包工头不肯负全责,薄弱的家底一下子被掏光。东拼西凑了学费之后,家中空空如也,父亲的医药费都成了问题。

我起了辍学的念头:“我去打工,好减轻家里的负担。”

病床上的爸爸高声咆哮:“你要是敢,我就去跳楼!”

我沉默不语,打工的念头在心里转了又转,最后折中出了一个羞耻的打算:去给大叔做情人。

就当做一份不那么光彩的兼职。

第一次是在一家很豪华的酒店,走廊和房间都铺着厚厚的地毯,脚踩上去没有一点声音。这样也好,虽然我的自尊和骄傲都掉在地上,但听不见一丁点儿回响。

有时候,自欺欺人也是个好词语啊。

我执意要了一叠现金而拒绝那张更轻便的银行卡,我在回校的公交车上,把那叠钞票拿出来反反复复地数,一遍又一遍。

它们都还是崭新的,硬挺而光滑,还没经历世人的搓揉捏抓,带着人民币独有的芬芳和坚实,能踏踏实实地安下我的心。

大叔说:“要不要给你租个小公寓?”

我摇头:“没课的话我能随叫随到,不必再多花一份房租了。”

他眉毛一挑:“你倒很会节约。”

我没再说话,想必他也心知肚明。苦日子里滚出来的人,对钱财难免会更看重一些、珍视一些。无论这钱是她的,还是别人的。

这可能也是大叔宠我的原因之一。

对,是宠,不是爱。

宠的对象是小猫小狗和玩物,爱却只能给平起平坐的女人。


3

当然,大叔是有妻子的。

我只知道,她去了英国陪读。带着刚刚上初中的儿子,在那个大雾弥漫的国度里照顾衣食住行,和丈夫相隔万里,交流来往并不算多。

这可能是中年夫妻的常态,我没结过婚,但也从小说和电影电视中看懂了些夫妻之道:激情散去,婚姻如同一块鸡肋,食之无味但弃之可惜。

而我在其中,扮演了一个很尴尬的角色。

这份尴尬,从大叔的婚姻延续到了我的学业。因为守着秘密过日子的滋味,真的太难受了。

为了防止事情外露,我刻意减少了社交,对集体活动敬而远之,没有一个可以交心称作闺蜜的人。哪怕是跟同寝室友,也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

久而久之,同学对我的评价就变成了“高冷、傲气、自以为是……”基本都是负面词汇。毕竟在年轻人的世界中,合群才是最要紧的品质。

我没那么在意,但也没那么洒脱。风言风语杀不了人,但有时,也的确能让人肝肠寸断。

更何况我,还遇到过一段似是而非的爱情。

是在图书馆认识的。

不对,算不上认识,因为我们都不晓得对方的姓名,也没说上许多话。

当时是复习备考期间,所有课都停了。我几乎一整天都窝在图书馆里看书,一连好几天,那个男孩都坐在我的对面,有时会翻翻我的现代文学课本,有时会对我微微一笑。

隔天再见时,他还拿来了几块巧克力,早早放在我的座位上。

我的脸一红,不由埋下头去假装翻书。但那道灼灼目光似乎无处不在,我写字时,它在我的手腕上;我低头背书时,它在我的鬓角边。

那种感觉很神奇:羞涩和欢喜交织在一起,不时还有些紧张与着急,但心里好像开出一朵花。

跟大叔给的完全不一样。


4

我在考试前几天收到了男生的情书。

挺长的一封信,仔仔细细地记录着何时注意到我、又是怎样动了心、还引用许多诗句名言来表达爱慕之意。

实话说,那封信写得挺笨拙。

但这份笨拙却象征着一个男人最早的心动,仿佛是他本人站在我面前,抓耳挠腮支支吾吾,有一肚子话,喉头却不知被什么哽住。

就像,就像那首《小冤家》唱的那样:

千句话、万句话,舌头打架。谁知道、见到你,只会发傻。

等再过些年,等他走进社会经受风吹雨打,“我爱你”会张口就来,但那只是嘴巴发出的信号,不完全是心底真正的声音。

可我不能接受他。

我撕掉了那封情书,再也不出现在图书馆。

大叔不爱我,但占有欲极强,无法容忍我和任何一个男生有私。他明明白白讲过的:“背叛我,我肯定不会让你好过。”

我不确定这所谓的“不好过”是指生活品质下降,还是毁了我的名声。其实也无所谓具体指向,因为它们中的任何一个,我都丢不起。

谁让我已经习惯了大叔带来的一切?

做情人会上瘾的,真的。

不劳而获的时间久了,人们就会生出贪欲,迫不及待地要把好日子抓在手中,哪怕是把别人的东西一把抢过来。


5

讲真,大叔为我打开了通往新世界的第一道门。

认识他之前,我是个彻头彻尾的土妞,满以为森马和阿依莲都是大牌,对所谓的时尚也一窍不通。

是他带着我接触香水、茶道、红酒、高尔夫球,也是他替我选衣服做搭配,像雕刻璞石那般,一点点地雕琢细节成就气韵。

有一个周五的傍晚,我们一起吃饭,不知怎的忽然讲到大海。我随口说了句:“长那么大,还没有见过大海呢!”

他顿了一下,手里的筷子停下来,随即拉起我的手:“走,我带你去看大海!”

什么?我还没完全反应过来,人就被带到了机场,我们坐最近的一班飞机到三亚,在咸腥的夜风里大口吃海鲜。

这样的浪漫带着铜臭味,但足以让一个年轻的没怎么见过世面的姑娘沦陷。道理早就有人总结过:

“如果她涉世未深,就带她看遍世间繁华;如果她历经沧桑,请带她坐旋转木马。”

所以,我对大叔的感情很复杂也很矛盾。

也许谈不上什么爱情,但糅合了依赖与亲近,却又带着一丝反感和厌恶。

有时我迫不及待想逃离他,有时又天真得想依靠他一辈子;有时想立刻断绝关系,有时又舍不得失去这样的繁华和温柔。


6

到了大四,我觉得我该做一个抉择。

因为我忽然发现,无论考研还是找工作,自己都毫无兴趣。在别人兵荒马乱四处拼搏时,我安然地坐在电脑前,边看韩剧边涂指甲油。

金丝笼待久了,鸟儿的翅膀会慢慢退化,曾经向往的晴空,也会开始畏惧甚至逃避。

父母打来电话催过,我也硬着头皮投了几次简历。可怕的是,那些月薪两三千的工作,根本不能激发我的热情。

这些年物价上涨,大叔开的“月薪”已经提高不少,还不时会送些价值不菲的小礼品。两厢对比之下,工作似乎就没那么重要了。

可就在那时,有个小姑娘出了事……

是大叔的朋友养的小情人,听说是艺校的学生,能歌善舞身姿纤细,人也长得国色天香。金主爱得不得了,几乎舍得一掷千金。

可女孩悄悄怀了孕,试图以此为要挟,迫使男人离婚另娶,光明正大地把她迎进门。她笃定了自己能拿捏对方,态度和言辞便都激烈了许多。

谁料这一招适得其反,大叔的朋友被彻底激怒,反而联合妻子收回了房子——哪怕它已经登记在小情人名下。

听说孩子也没了,是原配亲自押着去做的手术;听说还伤到了子宫,以后做妈妈的可能微乎其微。

我听出了一身冷汗,抬头看了看大叔:“他也不爱他的妻子吧,那为什么不离婚呢?”

大叔意味深长地看着我:“你说呢?”

我笑了笑,不再搭腔,只觉得那一夜的晚风格外凉。它似乎,也吹掉了我心里的一些东西。


7

大叔为什么不肯和原配离婚?

这个问题的答案,我是三年后才知道的。

那时,吴大叔的出轨风波闹得满城风雨,我仔细看了看他的照片,只觉得他很像我曾经的大叔。

这种相像和眉目无关,而是异曲同工的儒雅与深沉。

男人们在红尘里打滚,经历的喜怒哀乐可能也大同小异。所以他们都长出了相似的一张脸,或许还拥有一模一样的心机和手段。

世间诸事,其实也殊途同归啊。

好在我已经离开了。

好在大叔也没有为难我。

好在我还能重新开始。

那个小姑娘的惨剧给我提了醒,大叔意有所指的回答也让我再次醒悟过来:他给我的只是宠,而不是爱。

这是我老早就明白的事实,可被纸醉金迷滚滚红尘一泡,人就不自主地往里陷。到了最后,就拔不出也逃不脱了。

我想了又想,最后还是强咬着牙齿冲进求职队伍,搏杀几个回合后,终于在一家文化公司谋了个职位。

工资不高,试用期才1500。不过,它是完完全全属于我的。

既然卖身卖力都是卖,那倒不如光明正大一步一步来。当然,会艰辛许多劳累许多。

但至少,我有机会谈一次真正的恋爱,能和男友手挽手地走在大街上,把所有感情都拿出来晒晒太阳。

能接受阳光照耀的东西,才能蓬勃生长啊。

(故事陈述,不做道德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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